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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学知识] 修谱宜注意的若干问题 ——以“瀛洲新谱”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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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5 19:0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值此周口程氏续修族谱之际,秉持传承、创新、开放、包容的修谱理念,现转载章亚光先生关于《修谱宜注意的若干问题》的文章,以供参考!)
修谱宜注意的若干问题
——以“瀛洲新谱”为例
章亚光


  徽州谱牒,是徽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中华民族有个传统,即不“数典忘祖”。如何才算不“数典忘祖”?编修族谱也。国人历代都乐于修谱,徽州人尤甚。朱熹(1130—1200。徽州婺源人)说过:“三世不修谱者,当以不孝论。”(载《金山洪氏宗谱》卷一:《金山洪氏宗谱后序》)据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徽学学者赵华富先生考证:“今天,全国各地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单位馆藏族谱,以府级地方比较,徽州族谱种类特别多,数量特别大。以世界上收藏族谱最多的单位上海图书馆为例(这里指的是原件),该馆馆藏族谱12000多部,‘依地区排列,以浙江省最多’,其次是安徽。而‘安徽的家谱则以徽州地区最为集中’”;“现在,全国各地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单位收藏的徽州族谱,不仅数量大,而且善本特别多,价值特别高。《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谱牒类》记载,该馆馆藏善本族谱总共427部,其中徽州善本族谱占一半以上。”(赵华富著:《两驿集》。黄山书社,1999年10月第一版,第391页)赵先生还指出:“徽州宗族认为,编纂族谱是收族的主要手段,是尊祖、敬宗和孝道的根本体现。他们说:‘孝莫大于尊祖,尊祖莫先于合族,合族之道,必修谱以联之。’”(同上,第393页)但,新中国成立之后,在极“左”路线主导时期,是个例外。
  粉碎“四人帮”后,“雨过天晴”,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国强民富,政治宽松,盛世之下,修谱之风日渐浓厚,徽州人又走在前面,我们绩溪也不落后,全县近几年已修好的谱牒有数十部之多,还有一些氏族正在编修或正在筹划中。“瀛洲新谱”经过在村、在县以及旅外乡亲的共同努力,已于2008年8月面世。总体上讲,该谱对瀛洲章氏今人和后人有实用价值,是族人相互联系的纽带,在涵养族人爱我家族、爱我中华、爱我国家的高尚情操方面也有作用,这是要首先肯定的!古人云: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虽然算不上“内行”,但通过10余年的摸索、钻研,也懂点了“门道”,看到了“瀛洲新谱”的很多缺陷。本文从下列若干方面加以分析,抛砖引玉,或许也能供各地正在修谱人士借鉴。不当之处,欢迎批评。
一、谱名必须名副其实
  关于谱名,有学者提出:“谱牒,即宗谱、家乘,或称家谱、世谱、族谱、家传等。”(汪琴鹤著:《翚溪夜谭》,第6页)《辞海》也称家谱“又名族谱、宗谱、家乘”(第1152页)。我认为上列说法比较模糊,界限不清。据我所接触到的谱牒,大体可分为家谱、挂钱谱、支谱、族谱、宗谱、会谱、世谱等,试作界定。
  家谱,又称家乘。是记载一户家庭的世系,重要人物的事迹,以及本户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项之史书。一般地讲,只有官绅大户才有条件编修家谱。
  挂钱谱,或称纸角簿。仅记载从始祖直系挂线下来,至故去的上一辈人物,除世别、名字、配偶、墓葬地址外,没有其他文字记载,主要供清明扫墓时写纸角用,所以称其为挂钱谱(纸角簿)。这种挂钱谱,我县城乡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所谓“纸角”,就是一只大信封,写上某世祖受纳,某世孙百拜等内容,过去只装用锡箔折成的元宝和竹纸,现时还要加装“金币”、“银币”、“冥币”等等。如今清明扫墓焚烧的纸品,世上有的,世下皆有。此种现象,似乎有迷信色彩,但与送花圈、花篮并没有实质区别,旨在对故人表示怀念。(加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先生提出一个很新颖的观点:“发展丧葬用品,供火烧之用。这绝不是浪费,而是消费。”《南方周末》2013年7月4日第31版:《释放那些被限制的需求——解放思想就能带来经济增长》)
  支谱。这有两种情况:一是记载一个小家族的世系,重要人物的事迹,以及本族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项之史书。如我的老家上辈人,视24世祖培杏公之下,为自家人,凡遇红白喜事,都要请到,除个别人家外,大多数子孙都守此规矩。我母亲仙逝时,我意见是不在本村的非直系亲属就不通知了,当时健在的唯一堂叔世雄就和我讲,培杏公一脉在县城的都要派人报丧。培杏公已繁衍到31世,阅8世,如果将这一小家族的人和事编修成谱,就称为支谱;二是记载一支派的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以及该支派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项之史书。如我们瀛洲章姓,绝大多数是12世祖仲坚公的后裔。仲坚公生六子,形成六凤,也就是六大支派。如果每一支派将本支派的人和事编修成谱,也属支谱。下述《梨村章氏宗谱》,全谱价格不菲,一些小村庄就买属于他们的部分,他们称之为支谱。
  族谱。记载同村一姓人的世系,和重要人物的事迹,以及本族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项之史书。我收藏的县城《西关章氏族谱》(电子版),是一部编修得比较全面的谱牒。他们尊瀛洲章姓始祖运公之8世孙、荣甫公为始祖,其实运公之小孙子授公(运公之子瑕公生3子:诜、庆、授)就迁到西关来了,但他们不尊授公为始迁祖,我从该谱中未找出其原因。
  宗谱,又称统谱或统宗谱。记载始迁祖繁衍下来众多子子孙孙的世系,重要人物的事迹,以及本宗族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项之史书。2011年年底,无为县享堂村章姓续修族谱玉成,他们将享塘章姓始迁祖福五公繁衍到全县70余村落,以及部分旅外后裔总共8000余人汇集于一谱,故称为《濡须章氏宗谱》(濡须是无为的古称),并于2012年农历正月初六举行颁谱仪式。(《濡须章氏谱牒纪念册》,2012.3.28﹒)又,2012年年7月4日,“池州《梨村章氏宗谱》七修颁谱典礼”隆重举行,参加典礼的嘉宾,以及始迁祖四一公在各地的后裔代表近千人,可谓规模宏大。他们也是将四一公繁衍原贵池县近百个村落,以及周边各县市的后裔,近3万人纳于一谱,总共120卷,历时五载,终于玉成。(《池州章氏文化研究》,2012年第2期)
  会谱。是指汇集各地同姓族谱的史书。《章氏会谱》就是一部名副其实的“会谱”。如今章姓人认为,此谱相对比较全面、权威,所以福建浦城章氏研究会将该谱重印发行。(瀛洲章姓源于浙江昌化览村,览村章姓源于福建浦城。本文提及的无为享堂、池州梨村章姓也源于浦城)
  世谱,又称世系谱、挂线谱。此种谱牒,主要是从始迁祖繁衍下来,只记载各世人物,基本没有或少有记载重要人物的事迹,族中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传记、像赞、墓葬一类文字和图表。我收藏自2000年以来,陆续出版的本县《磡头志》(上、中、下卷。许姓)、《龙井春秋》(龙井又称宅坦。胡姓)、《吴家坑村志》(吴、王及杂姓),《余川村志》(汪姓)、《冯村志》(冯、汪及杂姓)等,除《磡头志·下卷》仅记载了许姓人自1369—1913年的“数码谱”(只有世别和名字,同支派、同世男性人物汇集一起,不挂线。“数码谱”这一名称,我还是首次见到)外,其他几部村志都附载了各姓氏近现代人物的世系表,也可视为挂线谱。
  “瀛洲新谱”的世系,主要收集本村在村和寓居县城的瀛洲章姓人,少数旅外瀛洲人,还有几户迁徙其他村落的运公后裔。绩溪章姓,是个大姓,排在前三或前四名。就全县章姓人而言,除原属宁国、今属绩溪金沙的章家湾人,以及个别从外地调入绩溪工作的章姓人之外,皆瀛洲始迁祖运公后裔,分迁到县城西关、湖村、扬溪章家园、浩寨章村、磡头章家坦、镇头、岭显等数十个村落,都未入谱。故,谱名称为宗谱,名不副实。
二、文字资料不可少
  家谱也罢,族谱也罢,宗谱也罢,一般地说,必须要有:世系,重要人物事迹,重大事项等文字资料。我在《读〈西关章氏族谱〉有感》一文中就指出:“修谱为什么要注重文字呢?因为文字能反映一个家族的起源、繁衍、迁徙、荣耀,以及记载族规、家训、祠堂、墓葬、排行、传记、诗文等等。只有包括上列方方面面,再加上谱系,才是名副其实的族谱。”(章亚光著:《名村与名城》,第193—199页)民国五年(1916)版《西关章氏族谱》,共20册,约2000页,文字部分占全谱的40%,内容全面,还附有先祖墓葬图,最大特点是对旧谱文字作了大量考证,予以纠误或释疑,确是一部名副其实的族谱。而“瀛洲新谱”,总共1122页,文字仅有100页,只占全谱9%。正因为如此,绩中退休高级教师、2011年版《绩溪县志》执行主编徐子超先生是位谱牒行家,他托我买了一本“瀛洲新谱”,经翻阅之后,因谱中印有编委会人员名单,他见我是副主任,所以在县档案馆当众人之面,对我痛批一番,批得我面红耳赤,无地自容。徐先生有的话是过火了点,我在此就省略了,但他说“瀛洲新谱”冠以“宗谱”名不副实,只能称为挂线谱,又不无道理。
  问题是不是瀛洲章姓先贤没有文字资料遗留下来呢?非也!瀛洲章姓5世祖德仲公就开始修谱,直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后辈人多次续修,积累了大量文字资料,除因兵燹等因素散失部分外,尚有3册遗留下来。不知何故,遗留下来的文字资料绝大部分没有收入新谱;就是收入的文章,也不知何故,相当部分不是全录而是摘录。特别要指出的是,仲德公之孙、7世祖宜孙公(字逊之)于宋咸淳壬申(1272)撰写的谱序,是全县章氏家族第一篇谱序,尽管有不少史实疑点,毕竟十分珍贵,也不曾收录。
  还有15世祖、明弘治己未(1499)进士、曾任监察御史的瑞公,旧谱有他给武宗皇帝(朱厚照。在位16年,1506—1521)的3篇《奏议》,也是很珍贵的史料,为什么亦不收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徐子超先生之所以要买本“瀛洲新谱”,主要是用来研究瀛洲村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他之所以在我面前大发雷霆,也是认为“瀛洲新谱”没有多大研究价值。
三、如何处理旧谱中的差错和疑点
  “瀛洲新谱”上卷转录于旧谱,谱世和文字部分都有不少错误和疑点,我曾写有《新修族谱时如何对待旧谱中的疑点与错误》一文,发表于《绩溪徽学通讯》2011年4月总第13期,有兴趣的朋友可找来看看;也可上网,打上标题,点击“百度一下”阅读,这里不再重复。福建浦城章氏研究会主办的《章氏文化》2011年5月总第22期,也摘要发表了此文,并加“编者按”:
  安徽绩溪章亚光宗亲,怀着严谨的态度,撰写了《新修族谱时如何对待旧谱中的疑点与错误》,提出要以科学的态度,对旧谱不能照抄照转,必须认真考证,为后人留下信谱。因文章大部分是对新修《瀛洲章氏宗谱》的具体考证,本刊因篇幅有限,只将其主要观点刊载于此。
  “为后人留下信谱”,这句话凸显了拙文的要义,对各地修谱人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我记得原《黄山日报·徽苑》责任编辑、徽学专家方任飞先生,曾在《徽州社会科学》上撰文指出:“族谱不可信”。此话虽有偏颇,但也不是空穴来风,无的放矢,这又值得修谱人员深思,如何扭转“族谱不可信”的现象。
  后来,我因撰写其他文章,继续翻阅“瀛洲新谱”上卷部分,又发现一些差错,现再择要述之。
  前已提及,7世祖宜孙公于1272年写了我县章氏家族历史上第一篇谱序。谱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
  吾祖德仲公,稔于家传,痛念上人创业艰难,深感后嗣传系无考,笔之于谱,以遗吾后。
  显然,德仲公才是瀛洲章氏家族修谱第一人!也是全县章氏家族修谱第一人!德仲公是谁?经查“瀛洲新谱”上卷,德仲公名锌,幼名十二,字德仲,生三子:士贤、士成、士恭。(第31页)士恭子二:文子、宜孙;文子出继士雄。(第58页)但“瀛洲新谱”中,5世祖锌公名下,却没有修谱的记载;只在宜孙公名下,载有“述祖德,修宗谱,使自运公以下昭穆井然,俾后人得以循流溯源,敦本萃涣者,皆公之力也。”(同上页)好一个“皆公之力也”,德仲公“笔之于谱”却全然抹杀了。我真搞不清楚,历代修谱者,为什么对宜孙公谱序中的白纸黑字,视而不见呢?
  又如,8世祖也有一位宜孙公,“瀛洲新谱”在其名下载“洪武初,充守城民兵;十四年,调任河南嵩县千户。”(第56页)明洪武元年是公历1368年,十四年是1381年。7世祖宜孙公作谱序时间是1272年。两位宜孙公,仅隔1代,都是10世之前的人物,年龄怎能相差大约100岁呢?令人匪夷所思!
  再如,“瀛洲章氏支派分迁一览表”(第600页)中,载有3世祖诜公派下,6世祖八二公迁东村,但在前面世系表中,诜公派下却找不到八二公其人(第33—39页)。如此一来,东村这一支派就与瀛洲挂不上线了。
  ……
  如上差错,与本文第七节中提到下卷几个兄弟的谱系排列之差错,同属常识性错误。
四、如何处理族人在民国期间担任的公职
  族人修族谱,与地方政府修地方志,国家修史一样,都是在写历史,记载真实的历史,为后人留下珍贵史料,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对于“民国时期担任过职务的人物”这个命题,1998年版《绩溪县志》,2007年版《华阳镇志》,都如实记载,具有示范性作用。特别是后者,连最基层的保长都入《志》了。
  “瀛洲新谱”下卷部分的世系表中,对于民国时期担任过职务的人物,除转录民国三十一年(1942)旧谱中有少许记载外,基本阙如。
  记得“文革”进入“清理阶级队伍”阶段,我老家一位邻居,是大字不识两个的老农民,也被“专政”起来了,听老娘来县和我说起,我一直无法理解。后来调到法院工作,见到两本全县“敌特分子”的资料,居然看到这位老农是国民党区分部执委。再仔细寻找,找到本村有多人是区分部执委,还找到了家住前街的区分部书记。这位区分部书记,与那位老农是亲戚,他为了凑足成立区分部的人数,搞个区分部书记当当,竟然将老实巴交的亲戚也扯进去了。事情确实荒唐,但毕竟是历史,倘能如实入谱,还是有借鉴意义的。
  据我所知,瀛洲村在国民党统治后期,担任党、政、军职务的,也不止一二人或三五人。我小时候,曾见到一位国民党军官,穿呢军装,军阶不低;以及上列区分部书记等官员,在“瀛洲新谱”世系表中找不到他们的职务,这也是一个方面的缺陷。
  前已提及,修谱如修史,史贵存真。
五、排行每一个字都不能出错
  瀛洲村章姓排行是(繁体):
國爲自培鍾,渭本熙基錫,泰樸煇垂鎮,漢標烈址銘,清懋焕增錞。
  分5句,25字。作为字,个个皆好字眼;作为句子,好像没有特别的意义。但有个特点,即从第2句开始,每句都嵌入了五行:水木火土金。第1句的后二字,也含五行的土、金;前三字又不含五行,猜不透是什么原因。“国”字辈是21世,我是“熙”字辈,28世,“瀛洲新谱”记载到33世“煇”字辈,现已繁衍到34世“垂”字辈。21世之前,上辈人可能没有制定排行。如今,“泰”字辈之后,新生小孩基本不按排行取名字了。
  关于字体,我提议并经编委会讨论通过,“瀛洲新谱”上卷用繁体字,下卷用简化字。所以,排行排在上卷,用繁体字。
  打字稿经主修一校后,开始由我二校,发现排行中的“鍾”字全错成“鐘”字了。鍾与鐘,古时也可通用,简化字都可写成钟,但作为排行,既然上卷用繁体字,鍾就不可写成鐘。第一,上辈人制定的排行,下辈人要遵照执行,一个字都不能出错;第二,鍾与鐘的字义不完全相同,如鍾灵毓秀,就不可写成鐘灵毓秀。此处,鍾有聚集之义,鐘则无此义。所谓“鐘灵毓秀”,意思是聚集灵气的美好环境,养育了优秀人物。我们注意一下,改革开放以来,县城新建的各居民小区,门楣上常见到鐘灵毓秀,这是常识性错误。下卷全用钟字,当时我也不知道电脑中有锺字,若用此字就更好了。再如煇字,虽与輝同义,但也应当保持原样,不宜变更。还有錞字,旧谱稿右下面是个回字,他们不认得,错为鎬字了,我一眼就发现了错误,一一改正过来。后因劳累过度,血压剧升,遵医嘱停止校对工作,虽也不时去印刷厂翻翻校对稿,但不能专注此项工作了。
  瀛洲章姓排行总共25个字,我发现错了3个,这可谓我的一点点“功劳”。
六、标点符号要规范化
  “瀛洲新谱”上卷,人物旁边的基本情况,依旧谱照抄照转,未加标点,也是不足之处。前面引用部分,是我加的标点。
  下卷竖排书名号,打字员汪龙华打了《》,主修全改成『』。我直觉不当,要汪龙华在电脑上打出来给我看,确是《》。旧时,文字竖排的书名号是﹏﹏,在书名之左边;现时是《》,竖排在书名的上下,即书名在符号的中间。我后来能上网了,发现如今港台地区竖排也是用《》。『』是双引号,并非书名号。又不知何故,我据此再改为《》,主修又用红笔再改为『』。我又无可奈何,在制版之前仅在我及少数人名下作了最后校正,改为《》,因实在太多,我顾及不了了。
  “瀛洲新谱”下卷中的书名号,《》、『』并存,真是让行家见笑了。
七、兼祧与过继
  所谓“兼祧”,是指在旧宗法制度下,一子兼承两家的习俗。所谓“过继”,是指将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兄弟或堂兄弟,或他人做儿子。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不脱离原来的家庭,后者则要脱离原来家庭到新的家庭去生活。既然不脱离原来的家庭,为什么又要兼祧呢?兼祧一般是被兼祧人已经去世,由同族上辈人在与被兼祧人同辈、且有多个儿子人家商定一人兼之。说白了,就是兼祧者继承被兼祧人的遗产,这是权利;每逢清明节为其挂钱、烧香,以示被兼祧者不断香火,这是义务。先父兼祧堂叔渭深。正因为如此,父亲逝世后,清明扫墓挂钱,我都代先父履行义务,写只纸角焚烧。
  现时政策不作兴兼祧和过继,但法律允许收养子女。还有一种情况是,离异或丧偶后的女人带着幼小孩子改嫁,俗称“拖油瓶”;或者男子离异或丧偶后有幼小孩子,再娶妻进门,这些小孩与后父或后母也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法律上亦称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与后父或后母的亲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即已成人的子女,尽管也称继子女,却不具有前列权利和义务。
  先父是渭涛之次子,兼祧渭深。先父手抄的《纸角簿》,特地在“兼祧”两字上用竹笔套盖了个红圈圈,并称自己为侄,称我为侄孙。当我校对“瀛洲新谱”时发现,在渭涛之后的世系表,只有我的伯父本端,而没有先父本庄;在渭深名下,则有先父名字,这显然不是“兼祧”而是“过继”了。我将其改过来,依照同谱其他同样情况的处置方法,作了更正。也不知何故,主修在二校时又用红笔改了回去。我将我家《纸角簿》上的情况告诉他,他却全然不顾。前已述及,我们是24世祖培杏公一脉,培杏公生3子:锺城、锺昌、锺维。正确的挂线应是:
  25世锺城:长子渭彲(渭宜。下卷第323页。后续略);次子渭松。(渭松应紧接渭彲之后,排到第328页渭涛之前,但“新谱”错排到渭涛之后的第329页了。后续略)
  25世锺昌:子渭涛。。
    26世渭涛:长子本端(后续略);次子本庄,兼祧渭深。后续如下:
      27世本庄:长女时芳;次女娣芳;子亚光。
        28世亚光:子淳;女蓉。
          29世淳:子磊。
            30世:磊。
  25世锺维:长子渭焕(应紧接渭涛即第326—328页之后,但“新谱”错排到第330页了。后续略);次子渭深。
    26世渭深:由渭涛次子本庄兼祧。
  我又无可奈何,在制版之前将渭深的名字移至第328页左角,本应调到渭焕之后的第331页,但世系表已经定局,无法后移,搞得不伦不类,令我哭笑不得。
七、家庭婚姻状况要如实记载
  族谱中的家庭婚姻状况,是谱世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如实记载。它牵涉到多部民事法律问题;也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关系。“瀛洲新谱”有两点教训:
  其一,我14虚岁就出门学生意了。1953年春节前后回家养病有三四个月,其中大部分时间又因大姐夫治血吸虫病,受其委托到孔川小学当了代课教师;1955年底失业回家,也只有几个月就正式参加工作了,所以对村中的父老乡亲不很熟悉。我比较熟悉的,还是前已提及的24世祖培杏公这一支派各家的情况。现就“瀛洲新谱”下卷中有关这一支派人员的家庭婚姻状况,分而述之:
  1、第323页,问题多多:第一,眉头锺成,应为锺城(接上卷第429页);第二、26世渭宜。我收藏的祖遗分家阄书上,是渭彲而非渭宜,且分家主持人是其父锺城,他们父子俩均在阄书上画押的。彲与宜,既不同音,前者音“持”(chi),后者音“仪”(yi)。也不同义,前者是古代传说中一种似龙的动物,后者为合适、应当等义。我还记得小时候看到他家的旧竹篓、旧晒簟上写有“渭彲”的名字;第三、27世本源是排行名,村人都称其灶德,谱上阙如。带灶字的兄弟辈还有灶明、灶庭,谱上有的;第四、灶德有一养女亚芳。带芳字的姐妹家有杏芳、亚芳、榴芳、时芳、娣芳,如今除时芳外,皆不在世了。(不带芳字的还有几人健在)亚芳出嫁到大坑口,我们这班“细啰啰”(方言,即小孩子。包括亚芳的侄子女)去她家玩过的,记得大门朝龙川水,进家要上好几档磡。谱上没有该养女的记载,其余带芳字的姐妹家皆有;第五、一位30世女性,生于1964年,修谱时已45岁,基本情况仅载出生年月和寓居地址,婚姻状况空白,事实是结过婚生过子的;第六、同是30世一位男性,其妻姓耿,谱上载耿川人,实际是鱼川人。她父亲是大队干部,我与他很熟悉,缘于1969年“7·5”洪灾,我被派往伏岭公社任救灾工作队队长,因鱼川(时称成功大队)灾情最重,我就常驻鱼川,与大队干部常在一起开会。鱼川在登源河上游,耿川在登源河下游,相距大约50华里。一户为何有这么多的差错?前2项还可谅解,后4项就不可谅解了。尤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户户主怎么连媳妇的娘家在何处都搞不清楚呢?过于粗枝大叶了吧!
  2、第326页:27世之女榴芳,有两次婚姻,前夫姓胡,生2子,离异后带2子回娘家,后大儿子病故;二儿子长大后参加工作,据说生前与外婆订有“扶养遗赠协议”。我没有见过这份“协议”,只是听说外婆由其扶养,房产由其继承。后夫姓王,也生一子。榴芳生前一直住在娘家,后夫退休后也住在岳母家。谱上只记载了第二次婚姻情况,第一次阙如。
  3、同页不同户:27世之女杏芳,只在其父名下载了名字,没有单独挂线。她因丧偶有3次婚姻,全部阙如。
  上列情况,就涉及到有关法律问题。虽然前述亚芳、杏芳、榴芳皆先后逝世,杏芳、榴芳2人的后夫健在;加上亚芳,3人都有后代。家乡风俗,出嫁女子一般不会到娘家来争遗产,后代更无可能了。就是要争,时效皆过,唯榴芳是个例外,我们在此也只是论法不论风俗。(一)亲生子女属自然血亲,养子女属法律拟制血亲,两者依法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第一版,第684页)所谓“权利”,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所谓“义务”,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有扶养养父母的义务。(二)前述“扶养遗赠协议”订立后,胡姓外孙死于外婆之前,这又发生代位(父亲)继承问题,即胡姓外孙之子依法享有继承曾外祖母财产的权利。但是,问题又来了,因榴芳死在母亲之后,假如(我是说“假如”),其后夫拿着这本“瀛洲新谱”,站出来要求继承岳母的遗产,且其一直住在岳母家中,该如何处理?双方都有证据,胡姓外孙之子手中有“扶养遗赠协议”;榴芳后夫手中有这本“瀛洲新谱”,真打起官司来,要难倒法官了。(三)既然女儿出嫁生子之事实,有什么理由不入谱呢?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光明正大的事。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还包括再婚自由和复婚自由。为什么我在这里要再次强调,修谱一定要如实记载婚姻状况呢?因为在特殊情况下,有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如代位继承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瀛洲新谱”如果是一部“信谱”的话,那它就能起到书证的作用。书证的法律地位,排列在证人证词之前。
  其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我随便翻翻“瀛洲新谱”下卷,居然发现有的男子或妇女竟有结婚多次而无丧偶或离异的记载。旧时允许一夫多妻,但汉人一般没有一妻多夫的情况。解放后,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就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对于重婚者,要给予刑法处罚。下列例子,都发生在解放后。
  如第52页,某男,娶南京陈某某,继娶湖南方某某。第55页,某男,娶鞍山某某,继娶湖村章某某。第125页,某女,嫁丁某某,再嫁李某某。更离奇的是,竟有连嫁3次或连娶3次的人物。类似情况,比比皆是。这不是重婚了吗?其实,他们并没有重婚,是因离异或丧偶后再娶再嫁的。对此,或许修谱人员要说:“我是依登记表照录,要怪只能怪当事人。”这就强词夺理了,修谱人员有询问清楚的责任。再说,一些离异或丧偶情况,谱上还是记载明明白白的,如第4页,某女,招赘歙县胡某某,离异;再招赘歙县方某某。第165页,某女,嫁大坑胡某某,离异;再嫁歙县黄某某,等等。这就对了!
  全国各地修志、修谱,曾出现过多起名誉权官司。记得一起是某村修谱,出现某人有3个父亲,此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主修向其赔礼道歉,销毁全部族谱。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另一起是某地修志,某人的父亲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志上皆有记载,唯缺他父,此人亦提起诉讼。该案经调解解决:一是编委会向某人赔礼道歉;二是立保证书,下次修志将其父亲的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补上。上列名誉权官司,我在编委会上曾作过介绍。我相信前列再娶、再嫁人员,是不会拿着“瀛洲新谱”作为证据提起名誉权诉讼的,但这些情况印在谱上总是个缺陷吧!
八、要组织精干的编写班子
  谱牒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史学、国学、地理学、人口学、民俗学、法学、宗法制度等方方面面的学问,靠一二个人是修不好谱牒的。“瀛洲新谱”之所以出现较多缺陷,最根本的失误就是没有组建编写班子。虽然在搜集人物世系阶段,编委会成员分别上门逐户走访登记相关材料,但在汇集和编写阶段,基本上是主修一个人在操作。世上只有人才,没有全才。参与修谱人员,尤其是主修,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要善于与主事及其他编委会成员沟通、协调,更要学习修谱的基本知识,掌握修谱要领,端正态度,不闭门造车,不想当然,仔仔细细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工作,尽最大努力将族谱修好,修成“信谱”,上对得起列祖列宗,下对得起子子孙孙。前列第七节“其一”所出现的问题,都是培杏公一脉,或者是主修自家的问题;或者是左邻右舍的问题,多动脑筋,少带私心杂念,或者肯迈出几步路询问一下,问题就能统统解决了。
  “瀛洲新谱”之所以出现诸多问题,在编修开始时不曾作出详细规划,初稿编成后不曾组织审稿,这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因为我是“瀛洲新谱”的伸头人,又是主事、主修的推荐人,编委会主要成员的提名人。所以,对“瀛洲新谱”存在的种种缺陷,我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修谱这种事,不像有些事情,错了可以更正,或者重来。修谱则不同,一旦印行,发现错误,很难弥补,因差错太多了,搞个勘误表也解决不了问题,重来也无人力和财力。
  我想引用一段文字,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山市志》顾问朱佳木先生《在〈黄山市志〉首发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载《徽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12期):
  书稿在形成后,一定要用高标准衡量,反复修改,而且一定要有一位水平高、责任心强、身体好的主编从头到尾统改一遍。……我们每一个修志人都应当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要树立了再树立。对于我们来说,质量意识再强也不为过……。
  朱先生在此是讲修志,修谱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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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15 19:05:09 | 只看该作者
【注】
  本文是应乡土刊物《绩溪徽学通讯》执行主编方静先生之约,在原《我的瀛洲情结·我对“瀛洲新谱”差错的认识过程》一文的基础上整理而成。初稿发表于2012年12月总第16期。该期刊物由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协办。后又发表于《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7月第4期(双月刊),以范式论文见刊,即前有“内容提要”、“关键词”,后有“参考文献”;内容也根据编辑要求,作了调整,吸收了 《新修族谱时如何对待旧谱中的疑点与错误》一文中部分文字。《合肥学院学报》是上网期刊,有兴趣者可 上网点击学报期数或文章标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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