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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十佳调解能手”:池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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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4 15:03: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十佳调解能手”:池玉江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4.4.24


我院民三庭审判员池玉江,长期工作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一线。在多年审判工作中,他总结出了一些调解工作的经验,去年,池玉江同志被评选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十大调解能手。

一、总结规律,做到三心两意

法院审理的案件各有不同,但其中也有一定规律可循,池玉江同志在工作中总结出,做好调解工作需要做到三心两意。“三心”是指出于公心、态度真心、工作耐心。出于公心,就是要在调解工作中不偏不倚、公正无私,让当事人感到法院确实是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在下功夫,这样才能得到他们的认同。态度真心,就是要真心诚意地去做工作,即便只有1%的调解希望,也要尽100%的努力。他许多案件的当事人都表示,不说案件如何,冲着法院这样的工作态度都应该积极和解。工作耐心,就是要对调解中的困难和反复有充分的准备。调解是一个双方对立观点不断碰撞不断调整并最终融合地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去磨合,有时还需要一定的契机去促成,要在反复沟通中摸清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不能急于求成。“两意”,首先是调解法官必须要有主意、有主见,要掌握主动权,主导调解过程。其次是每一次谈话、每一个行动都要有意义、有价值,要谋定而后动,不能作无用功。

二、分段调解,合理开展工作

审判工作具有非常严格的程序,根据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也能够有效提升调解效率。如在庭前准备阶段,主要以熟悉案件情况为主,如果双方争议不大或事实较为清楚,可配合诉前财产保全等措施先行调解。在审理阶段,则要认真分析双方的诉讼焦点、潜在争议、核心分歧,在此基础上,从合作关系、长期发展、企业商誉等方面,找出共同点,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形成调解方案。如果庭审中未能达成调解,也不要轻易放弃。因为当事人通过法庭审理,对于案件有了更清醒地认识,可能拘于面子等原因没有做出让步。这时,在宣判前争取最后的调解机会,也有可能取得成功。

三、加强互动,提高沟通效果

一是要勤于学习。调解工作中,当事人的信服是相当重要的,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能镇得住”。作为民商事法官,在提高专业水平的同时,他也主动学习金融、保险、会计等相关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综合运用,促进当事人在尊重和信服的氛围中达成一致意见。二是要方法得当。根据不同工作对象的不同心态,可以灵活采取过错剖析、批评教育、价值预期、“背对背”、“冷处理”等方法来缓和情绪、消除对立。有时候,脱下法袍、走下法台,用通俗的语言和群众交流,也有利于拉近双方距离,促成调解。三是要形成合力。调解中,要避免单打独斗,可以与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配合调解,也可视情况借助律师、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调解。

通过灵活运用这些工作方法,近三年,池玉江同志累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50件,调解145件,撤诉65件,年调撤率由58%上升至79%。他的工作也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获区五一劳动奖章。在他和其他法官调解经验的基础上,我院还进一步总结出了五全调解法在全院推广。

“如果一个事物一个人,
让你觉得眼花缭乱,
那么大概率是错的、假的、低劣的。
最了不起的人和事,
都简洁而优雅,朴素到一剑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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