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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大迁徙湖广填四川历史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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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6 17:1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篇原乡篇
第一章访族谱观来潮
移民大潮来有痕,去留踪。作为私家档案性质的族谱,在记录下家族世系渊源和人口繁衍历史的同时,也把移民运动潮起潮落的蛛丝马迹留给了后世。如欲闯进他们生存的领地,必先破解档案中留下的"密码",然后才有可能找到叩开原乡大门的钥匙。
一、族谱背后的故事
当我们为着研究"湖广填四川"这段历史,为着探访"湖广填"移民运动大潮的源头,而把某个家庭、家族、宗族作为研究对象,对它进行系统考察时,族谱无疑是最理想的参考资料。
充当本篇解剖对象的陈氏家族,于清乾隆十七年(1752年)移民入川,最初寓居于顺庆(今南充市)、遂宁(遂宁市),继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选择在潼川府三台县柳林坝(今属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长坪办事处)定居。该家族定居三台百年后,于同治四年(1865年)编纂刊刻了一部族谱--《陈氏族谱》。
摆在面前的这部族谱,尽管经历了130多年的沧桑风雨,但在封面的左上方,仍依稀可见刻本的原谱名一一"陈氏族谱"4个大字,而在它的右下方,还保留着显示持谱人身份的三字题名:"光赞置"。
通过近距离观察,发现这部族谱普通平凡,朴实无华,显示出来的是一身下层平民的打扮:开本高25.5公分,宽15.5公分,毛边土纸印刷,原编号共221页(双面折页),用线装订。原刻本天头地角印有由外粗内细的线条组成的边框,折页上部顶框处印有鱼口。每页9行,每行最多24字。刻工精细,印刷清楚。由于它是代代相传的私家族谱,故在传承的过程中,有的支派又在相关部分增加了一些活页。活页纸一种是与原刻本相同的土纸做的,同样印有边框,只不过是细线,每页还印有四道直线。这部分活页纸似是本谱刻印后统一印发的。另一部分则是自加的白页,为有光纸,明显是1949年前后所补充的。这部族谱除前20页左上角部分页章稍有蛀蚀(无碍辨认)外,基本上保存完好,实属万幸。
我们知道,提供给研究者使用的族谱,可以是来自图书馆、档案馆的藏品,也可以是从民间采集而来的稿本。其中,尤以来历清楚、留存在民间的藏本,研究价值最高。摆在面前的这部《陈氏族谱》,就是这个移民家族中长房后裔一代代传承下来的珍品。说起这部族谱的来历,背后还藏有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
那是距今138年前,即清同治五年(1866年)八月十五日,一个阖家团圆的夜晚,在陕西省汉中府东关外王姓宅内,有一个四川籍中年男子,身患重病,奄奄一息地躺卧在床上。他仰望头顶一轮朦胧的月亮,不禁潸然泪下。他自知来日不多,有家难回,不胜感慨唏嘘。10天后,他以43岁之身,客死异乡。死后,就地掩埋在王宅附近一个叫王家嘴的地方。这个四川籍中年男子名叫陈光赞,就是面前这部族谱的持有人。
陈光赞是这个从福建迁川的移民家族的第5世孙,自入川开基祖陈时安定居三台县以来,该家族也同其他迁川家族一样。大多没有袭用原乡世系的字派,而是根据在川的实际情况,重新立下了:时、兆、元、启、光、先、德......的字派,供后世子孙们按序排定字辈。开基祖陈时安膝下育有10个儿子,其中4人出生于福建,6人出生于四川。在10个儿子中,除第二子在途中早亡,第三子过继与兄长陈辉胤另立门户外,其余8个儿子共组一个大家庭,聚居于三台县杉林坝。
陈时安去世后,这个大家庭失去了凝聚的核心。仅仅维持了一段时间,到了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终因人口繁多,家务难支,而不得不由族长主持,将家产分为8份,各自立业发展。在这次分家过程中,作为长子的陈兆深,就是当年迁川时那个年仅12岁的大哥,主动要求带着长房,离开柳林坝,迁至城南45里外一处条件最差的祖业一乐嘉乡樊家沟定居。
又过了若干年,当传到他的孙子陈启明时,由于家产尽失,长房后裔仅靠佃耕过日。随着人口不断膨胀,这个家庭再也维持不下去了。为了减轻家务负担,陈启明不得不决定再次分家。在第二次分家的过程中,年近六旬的陈启明,把仅有的一点家产平分给4个儿子,以便让他们自立门户。这年为咸丰十年(1860年)。长子陈光谱、次子陈光赞已经娶妻,独立成家,三子早已过继族人,四子陈光诰尚未成年。作为二儿子的陈光赞,大概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远走异乡,随着那时由川迁陕的人群,一直在四川绵阳、陕西汉中一带,依靠打工谋生。
岂料过了不久,一连串的不幸遭遇相继降1临到陈启明的家中:长子陈光谱于同治元年(1862年)去世了;5年后,次子陈光赞又客死异乡。就在陈光赞去世前一年,他还遇上一件喜庆事:在柳林坝发迹的陈氏家族筹备了将近百年的《陈氏族谱》终于刊印了。那时,陈光赞正好在家,作为长房后裔的代表,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一房人的族谱保管者、持谱人。他也因此在这部新置的族谱上,端端正正地题上"光赞置"3个正楷大字。未曾想到,一年后他就离开了人世,以致这3个字竟成了他留在这个世上的绝笔。
陈光赞有3个儿子,他死的这一年,长子先朗17岁,次子先亮7岁,三子先畴刚满3岁。家庭顿然失去支柱,仅剩下孤儿寡母4口人,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陈启明在连失两子的重大打击下,三子又早已过继,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唯一一个儿子--四子陈光诰身上。当时,陈光诰也已单独立家,但膝下只有一女。为了解决二儿媳一家4口人的生活困难,他们想到了在家族内部过继和交换子女,经商量决定,由弟弟陈光诰帮助哥哥抚养其3岁的幼子先畴,同时把自己的女儿交换给二嫂(即光赞妻),以帮助其维持家计。此举既能减轻光赞去世后家庭的负担,又可以使光诰不致断后。陈光赞死后,这部族谱又回到了其父陈启明手中,以至在这部族谱上留下了多处由陈启明批注的有关族内事务的手迹。陈启明逝世于光绪十一年(1885年)。他去世之后,由他保存的这部族谱,以及其他相关的家族文书,理当传给他唯一的儿子陈光诰。陈光诰生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卒年失载。由于他膝下只有一个过继子陈先发,所以在陈光诰死后,由陈启明传下来的这批包括族谱在内的家族文书,自然名正言顺地落到了陈先发的手中。
根据族谱记载,陈先发膝下有2子3女,长子失载,次子陈德富。陈先发卒于民国13年(1924年),在他去世之后,这部族谱自然又传到了陈德富的手中。在陈德富收藏的族谱中,保存了两页出自他的亲笔、书写在红纸上的有关自己祖先的世系名录。名录中,他把自己之前的7代祖先,分别标注为:"太始"、"烈"、"天"、"高"、"曾"、"玄"、"祖"等7个等级,以承家族的绪统。这个世系名录中,陈德富在陈光赞的名字上,直接写了一个"祖"字,表明他的身份,正是持谱人陈光赞的嫡孙。对乡间文物古迹造成最大冲击的,当数"文化大革命"。迫于政治压力,当时许多人为了与"四旧"划清界限,开始把一些旧书、族谱之类的古董拿出来自行烧毁。表面看,陈德富也在紧跟形势,抄写毛主席语录,背诵"老三篇"。平时设在堂屋壁上的神龛,也被悄悄地转移到了木板楼上。但他就是不忍把装在一个木匣子里的族谱和文书付之一炬。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年轻时曾经教过几天私塾,算是有一点文化知识的人。他一生经历过清朝、民国、新中国三个时代的巨变,对传统文化情有独钟。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下,他不仅忠于职守,保存祖上传下来的族谱,而且还不断地在族谱上补充新的内容。当记录家庭人口繁衍的接力棒传到他手中时,他又像他的父辈那样,坚韧执著地把家庭人口的变迁情况记录下来,直至他生命终结时为止。令人感叹的是,他是那样忠于职守,连先于他8个月去世的妻子的有关情况,包括告终的时间、地点,安葬的坟墓位置等等文字,也都是由他一丝不苟地亲笔书写在谱上的。
这一举动反映了人们对于家族历史的重视,同时也是家庭生命力的表现。正如孙达人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所说:在族谱的背后,埋藏着任何力量也难以抑制的"民族生命力"。《陈氏族谱》的传承过程,就是一个例证。
二、族谱里面的学问
族谱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信息,是研究"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来源之一。但是,在如何理解并运用族谱资料来研究这一课题上,却存在着水平高下之分。这是因为族谱里面大有学问。如果不仅仅满足于从族谱上寻章摘句地援引一些文字,就应当多懂得一些有关族谱的相关知识,应当进一步弄懂这个家族是如何构造本族的历史。只有读懂了族谱,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族谱在研究中的功效。
我们知道,族谱并不是专门为历史学家所撰写的,它仅是该家族成员出自于阐明自己祖先来源和本家族历史这一动机而编纂的"历史"记录。也就是说,族谱在成为历史学家使用的材料之前,它本身已包含了对本族过去历史的解释与叙说。
族谱是关于家族历史的记录,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家史,而仅仅是对始祖以来父系亲族的记录。这种记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回忆和追溯,它不是对家族成员在世时生活的描写,而是在该成员去世后,才对他的生平以及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式的评述。由于家族成员是在一种不断迁移、定居、出生、死亡的周期中繁衍生息的,而族谱的编修又是受一定经济条件的制约,新谱的编修往往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过程,因此,一般族谱只能是在一个时段内,有关这个家族的累层式的追溯过程的产物。为此,这就要求研究者必须从族谱文本表层所描绘的现象世界入手,进入到文本深层所内含的意义结构,并进而发现族谱背后的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
为了认清族谱背后的社会意义与文化意义,我们不能不首先从族谱的产生沿革说起。根据学者研究,中国之有族谱,可以追溯到夏朝。魏晋时期,世家大族修谱之风盛极一时。隋唐两代,氏族门阀观念仍然很盛。经过五代十国战乱之后,门阀世族残余不复存在,世家大族的族谱大都散佚无存。宋代以后,由本族人自己编修的私家族谱,适应了社会变化的需要,一种由士大夫书写的、体例完整规范的私家族谱开始在全国各地流行起来。随着宗族活动的变化,修谱之风南方盛于北方。但是,由于紧随其后的大规模的元朝灭宋的战争,又使这些谱牒焚之一炬,以至到了清代,史家章学诚叹息:"宋人谱牒,今不甚传。"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宗族活动在全国的盛行,民间又一次掀起了修谱的热潮。私修族谱卷帙浩繁,并且大都以宋朝所创造的模式为蓝本。
正因为如此,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族谱,大多为明清以后编修的。在四川地区,尽管在我们征集到的一些私家族谱中,发现有为数不少的唐宋时代文化名人撰写的序文,但这些文字大多不见于他们本人的文集之中,其真伪尚待考证。就算这些序文是唐宋名公所作,也不见得能够证明该族谱就是那个时代的出品。
近年来,在四川泸县牛滩镇玉峰村大坡出土了一座南宋时代的古墓,在墓中发现了一通额书"张氏族谱"4个大字的石碑。
根据碑文记载,该张氏家族的始祖名张悦,字吉仙,原籍资中,后由资中迁至泸县,已传五代,诗书传家。碑文还记述了嘉熙三年(1239年)全家躲避蒙古兵战乱的情况。虽然这通"石质族谱"不是那个时代族谱的原型,其作用仅略当于传统的墓志而已,但据此也可看出,宋代私家编修族谱之风已经开始深入到民间。
与全国现存族谱主要出自明清及其以后时代略有不同,四川现存族谱则很少发现有明代的藏品。这主要是因为四川在明末清初整个社会经历了一场大的浩劫,导致旧的族谱散佚,宗族世系混乱。即使明代以来就在四川定居的土著居民,到了清初编修族谱,追忆其祖先来历时,也不得不从清初从头续起。而来自省外的移民,其开基祖的迁川活动,本来就是从清朝前期开始的。因此,就整个全川的族谱编修时代而言,绝大多数都是清朝以后,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产物。
那么,清初以来迁居四川的移民及其后裔们,是如何通过族谱来记录他们祖先家世的呢?换言之,他们究竟以什么方式来构建先辈们迁川的创业历史呢?根据中山大学刘志伟教授研究广东族谱的成果表明,每次修谱的资料来源,都包括了口述资料的成分,即使根据祖先神主作为主要依据,祖先之间的关系,也需要依赖口述记录。更何况第一次修纂族谱的时候,可以想象必然是以口述资料作为主要依据。各地修谱的经历虽然有差异,但对于口述资料的依赖关系,应该是共通的,没有地域差别的。在四川,我们所能见到的一些家族的族谱,大多也是这样构成的。
在清初"湖广填四川"中,从外省迁居四川的那部分移民中,许多人是带着原乡的族谱人川的,或者在定居四川有
年,出于编修族谱的需要,曾经派人专门寻访过原乡族谱世系,或者由原乡派人送谱至川,为四川宗亲修谱提供过原乡祖先的情况。笔者在重庆市荣昌县工商局廖正伦先生家里,见到一部来自原乡的珍贵族谱--出自广东乳源的《珠岩廖氏族谱》。该支廖氏原籍在广东兴宁县,于清雍正时迁川。这部族谱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雕版印刷,列号孝、弟、忠、信,分为4本,每本通长39厘米、宽26厘米,4本总厚15.5厘米,全谱重约3公斤,是笔者目前所见到的由四川移民后裔所保存下来的部头较重的一部原乡族谱。
另外,笔者在三台县档案馆,还见到过一部数量最为庞大的族谱--《谌氏族谱》。这部编修于民国丙子(26,1937年)的《谌氏族谱》,共有90多册。该谌氏家族来自于湖南安化。根据内容分析,这部族谱当是从原籍流人四川,而被四川移民家族后裔保存下来的。这是目前笔者所见到的内容较为完备的原乡族谱。
这蝼来自原乡的族谱虽然是文字的成品,但是它在变成文字前,即在编修成谱时,也是依赖口头史料整理成文字的。因此,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四川的原乡族谱,只不过是反映四川开基祖之前的家族历史的口述资料集成罢了。
口述资料在编修族谱中的价值和作用是重要的,经当事人回忆出来的人和事,尽管带有个人的见解,但却具有亲历亲见亲闻的特点,只要与当时的其他资料加以比照、印证和考订,仍不失为重要的史料来源。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口述回忆中保存了大量鲜活生动的社会生活史资料,是研究移民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
当然,口述资料也是有明显局限的。这主要表现在:一、依赖口头流传记忆的系谱,一般只能讲述几代先祖的谱系关系,更早的祖先谱系关系,往往是不清楚的。二、口述记忆一旦成为文字的记录,后来的编撰者就总是企图把原来口述的痕迹抹掉。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把中断的世系接续起来,把缺失的祖先名讳补上。显然,这样的整理补充,大多带有后来编撰者的意图,很难保证不会失真。三、一些生动活泼的生活史资料,也因人为的加工,变为呆板的文字叙述,反而使不少有价值的生动资料流失。以至我天见到一些移民族谱,编修者的文化水平越高,族谱的文字越精练,文学修饰痕迹越重,其所保留的有价值的资料越少,就是这样产生的。
为了重构家族的历史,族谱的编修者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关于近世祖先的来历、迁徙和定居经过,以及家族盛衰的记事。比较起来,这件工作容易完成,这是因为,近世祖以来的历史,距离族谱编修者的年代不远,依靠人们的回忆所及,便能把历代祖先的事迹讲述出来,并以族谱中的传记、行状、墓志铭等形式的专文加以表现,有些则附在世系图表的个人生命资料中。
二是关于近祖与远世祖之间关系的追溯。比较起来,这件工作就难办多了。因为远祖距离族谱编修者的年代久远,近世祖以远的祖先,不是依靠回忆所能查清的。这样,将远代祖与近世祖系谱之间连接起来,便只有通过编修者之手,以所谓的"考据订正"手段,重新进行"附会"嫁接来完成。
刘志伟分析说,明代广东许多地方家族编修族谱的时候,往往把本地的口头传统和士大夫的书写传统糅合起来,通过附会远代祖先,把口传的祖先系谱与按照书写传统建立起来的系谱连接起来。为了把家族的世系向前推衍,并附会历史上的名人世族,需要通过"考据订正",重新编造出能够把近世祖与远代系连接起来的世系。这方面的记事内容,往往以族谱序跋的形式来加以表现。这些族谱序跋,文字或长或短,或简或详,或真或伪,或出于口碑相传,或妄抄公私史籍,或为信史实录,或为荒诞不经。
四川移民家族后代在编纂族谱时,情况与广东地区相类。所不同的是,在四川根据口头回忆所能追溯的远祖,其时代要比广东地区更迟一些。如果说,在广东地区,明代后人最多能够回忆到宋代的祖先,那么,在四川,清代移民后裔们所能追溯的祖先,最远不会超过明代。
据此可以判断,在四川地区,一般移民族谱所追溯到的明代以下的祖先事迹,应该说主要就是通过口述回忆来建构的;而在明代以前的祖先世系,应该说就属于编修者自我"附会"来完成的。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四川族谱,大多通过序跋文字,把自己在四川的开基祖同历史上乃至先秦时代的某个名人的世系连接在一起。他们所使用的手法,正如同广东地区的修谱者一样,主要就是由编谱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后裔,通过牵强附会的"考据订正",把自己近世祖与历史上某个名人的世系相嫁接。
对照这些分析,这部《陈氏族谱》在记述自己家族历史时,也是完全按照这一模式,由以下三个层次来构建的:第一层,基础史事。本部分主要内容是,通过对迁川开基祖以来家族的繁衍分支的记述,来展示家族在川的创业过程和发展历史。其表达形式,主要为家族全体成员的生命资料(包括对756个挂名家族成员的名讳字号、出生时地、卒年葬地等的记载)、宗支图、宗祠规约、17位知名家族成员的记事、寿文等等。这部分史事的来源,主要是建立在口述回忆史料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格式,笔录为文的。
第二层,原乡世系。即从迁川开基祖以上,追溯至福建原乡始祖为止的18代谱系,详见下表:
这部分谱系的内容,包括追溯历代祖先的世系、坟墓、宗祠、祖厝等。这部分资料来源,主要取材于原乡的族谱,推知其来源有二途:一是入川时随身携带有原乡族谱进来,二是修谱时派人回原乡抄录的。
第三层,远祖附会。这部分内容,主要以族谱序跋的形式来加以表现。这部《陈氏族谱》所能追溯的最远的祖先,是依据原乡族谱所载的漳平开基祖陈五八,据考其生活年代大约在宋末元初。本来,人川开基祖陈时安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一篇题为"颍川陈氏族谱"的序文中,只是概略地提到自己姓氏渊源:"传于先代","赐自前朝"。并直言不讳地说:"吾族自闽省以来,未暇悉载"。但是,当时间过了90多年,轮到他的曾孙一辈人正式接手编修这部族谱的时候,几个有一定文化知识、具有"生员"出身的后裔,却不满足于这一笼统的说法,而是开始阐述起近世祖与前朝名人的渊源关系了。于是,在他们的序文中,众口一词地考证说,自己是"有妫之后",与周朝的"胡公满"有关。
根据一般谱牒的记述和相关研究成果的介绍,陈姓的渊源关系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舜帝。据说,当初舜还是平民百姓时,尧帝把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他,封他在妫水(今山西永济县境)居住,其后因以为姓,姓"妫氏"。由于舜帝被认为是当今陈姓公认的最早的先祖,而舜帝又姓"妫氏",所以说陈氏"皆出自有妫之后"。在商朝末年,舜的后裔妫满投奔周国,深得周文王的欢心。周武王起兵灭商后,另封妫满于陈,让他在那里统治陈国,国号仍然叫"陈",定都宛丘,以取代原来的陈国。妫满死后,谥号"胡公"。后来胡公满的后裔便以国为姓,于是,胡公满就成了陈姓的开山祖。显然,《陈氏族谱》的编修者,通过考证附会的方式,把自己的家族与中原陈姓的始祖胡公满衔接起来,意在攀附名人,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这种做法,从文化认同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从构建移民史的角度出发,则显然是不足信的。
由于族谱是通过前人口述回忆和编修者的编造构成的,其中自然少不了真实性与虚构性共存,自我认同与自我夸耀同在的情况,因此,在历史上遭到许多学者的非议,并得出"家谱不可信"的结论。颜师古在注释《汉书》时,还特别指出:"私谱之文,出于闾巷。家自为说,事非经典。苟引先贤,妄想假托。无所取信,宁足信乎!"但是,这种一概而论、否定一切的看法,也是不科学的。
70多年前,谭其骧先生在他的《中国内地移民史·湖南篇》的论文结尾部分,就曾经对族谱作过全面科学的分析。他认为,族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文化复合体,既存在着可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不可靠的一面。所谓可靠的一面,就是指族谱能满足移民史研究的需求。
谭其骧先生认为,移民史研究对于族谱的使用"在乎其族姓之何时自何地转徙而来。时与地既不能损其族之令望,亦不能增其家之荣誉,故谱牒不可靠,然惟此种材料则为可靠也"。移民史研究的对象既然包括"族姓之何时自何地转徙而来",那么,从构建移民史的需求出发,族谱自然是最有价值的资料。因为,族谱既是家族成员对家族历史的一种追溯性的总结,是以家族所经历的人和事作为记录对象,建立在回忆基础上的关于近世祖以来的家族迁徙的记述,由于时间、地点"既不能损其族之令望,亦不能增其家之荣誉",所以,其态度必然是严谨的,所记内容大部分应该是写实性的,可信度较高。
历史学家罗香林教授在20世纪30年代,首先将族谱资料应用于客家学研究,为论证客家的历史源流和文化提供了成功的典范。他总结说:"客家研究,自其社会组织、与其人之体质特征言之,自当以至其地为实际调查,与进行其地之人种测验,为主要对象。然自其历史发展,与其种姓之传演言之,则除为实地调查与测验外,仍须就其各姓谱乘,而为分析归纳。盖不如此,则不足以明其上世迁移转徙之所由与其种姓遗传与演进之所在。"
与此同时,谭其骧先生还认为,族谱也有不可靠的一面,这集中表现在:"谱牒之不可靠者,官阶也,爵秩也。皇帝作之祖,名人作之宗也"。也就是说,不可靠的一面仅在于附会官阶、爵位、名人。不少学者也指出,家谱中存在的攀附显荣、扬善隐恶是其最大的弊端,最不可信。尤其是在族名中表现出来的姓氏郡望的趋同倾向,"言李必陇西,言张必清河,言刘必彭城,言周必汝南"。这些文化现象,只有把它作为隐藏在族名背后的文化意识(如中国人浓厚的宗族情感,普通民众的文化认同意识)来探讨,才是有意义的。而如果把族谱上这些攀附显荣的名人、官位爵号都当成是真实的、可靠的,就会犯常识性的错误。
既然族谱的编纂者在追溯家族历史时,一般都是站在家族的立场上进行的,由于受一定的思想、意识、观念的支配,尤其是涉及编造近世祖与远世祖世系的关系上,又难免不掺杂一定的虚构(包括夸耀、附会)、隐讳的成分在里面,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就是从研究移民史的需要而利用族谱,在对待族谱中所涉及的"远祖系"及"祖先官爵"等问题时,也必须相当审慎,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谱牒有价值,又有缺陷、有局限,所以谱牒可以用,必须用,但应是有考证、有鉴别地用。"
由此看来,当我们为着探寻移民运动的来源(包括其后的迁徙历程)而翻阅并利用族谱资料时,不能不多花一些心血、多费一些笔墨。
第二章敢问乡关何处
各种不同性质、版本的族谱,虽然为后世指点了通向原乡的迷津,但是,仅凭族谱留下的线索,并不一定就能保证原乡与定居地之间畅通无阻。因为,这些线索还需要经过进一步查证核实。欲走进祖先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还得爬一些坡、跨一些坎。
一、西蜀望岭南
时下,寻根热热遍全世界,不分国界的人们,埋头于故纸堆里,在又黄又脆的纸片上寻找祖先留下的蛛丝马迹。他们想要做的一件事,就是从尘封的往事中走进自己祖先曾经生活过的土地。许多移民家族的后裔,明明知道自己的祖先来自外省,却不知该到何处去寻找原乡。这就像在一个陌生的"时空隧道"面前,找不到人口,即使钻了进去,也难以找到出口一样。
然而,对于这个福建迁家族的始祖--第一代移民的、陈时安来说,情况却不是这样。因为,原乡明明白白就在自己心中,思念是无穷尽的,他不是"不大愿意回乡",只是"有家难回",迟迟没有把回乡提上日程。
陈时安在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撰写的一篇《颍陈氏族谱序》中,明白无误地说:"吾族自闽省以来,未暇悉载,但即延平府贡川迁于龙岩州漳平县永福里蓝田乡,建置宗祠,祠宇相传,约有十余辈......缅想故都,其祖功宗德,未尝不依依若接焉。爰立族谱,以俾后裔知闽省与蜀邦两地,同源共本。"
在这里,他把对原乡的缅怀,以及移民与原乡之间的关系,表述得十分清楚。在陈时安看来,闽省是自己的"祖功宗德"之地,是生他养他的"故都";而蜀省则是眼下安身立命、繁衍子孙后代的乡邦。如果说闽省是他的第一故乡,那么,四川则成为他的第二故乡。闽省与蜀邦虽然相隔数千里,但隔山隔水不隔情,二者血缘相通,"同源共本"。
可是,谁又料到,自从乾隆十七年(1752年)告别原乡,携家前往四川以来,闽、蜀两地竟然成为天壤之隔,想要沟通两地之间的联系却是十分困难的。虽说在他离开原乡14年(1752~1766年)之后,最终在四川省潼川府三台县柳林坝定居落业,但是与他同道来川打拼的兄长、同为第一代迁川移民的陈辉胤,却于当年命丧黄泉,葬身异乡,永远回不了故土。情的谱序时,原乡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他这个背井离乡20年的游子之心,以至他再也按捺不住对原乡的眷恋和向往之情,终于在4年之后,即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毅然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要回原乡去"省墓"。
所谓"省墓",就是祭扫在原乡的祖宗坟墓。这对于远在外地的移民说来,可算得上是一件头等大事。例如,有一个同是清初由龙岩州迁川的移民,名叫陈儒玉,在壁山县卜居有年,"辟荆棘,垦田园,构祠堂,营舍宇,规模粗具,聚族以居"。有一天,不知怎样触景生情,思乡心切,突然感情爆发,以至极度悲伤,大哭起来。弟侄惊问其故,他说:"先人坟墓在闽,岁时缺祭扫,吾安能觋然食息于此。"于是,他决定急促治装,归闽营祭。后来,他果然返回老家扫祭祖宗坟墓,并且还把祖父母、父母的骸骨一齐迁来壁山改葬。自此之后,他每天早晚都到祠堂洒扫焚香,连一天也不敢忘。他的感人事迹,后来被采编进县志,并由县的守臣亲自为他写了一篇传记,他死后,这篇传记就刻在他坟墓前的石牌坊上。
按照同为福建移民陈儒玉的话来说,祖宗先人的坟墓远在福建,每年春秋缺少祭扫,我怎能在四川过安逸日子而不感到害羞!由此推知,陈时安当时作出返回原乡"省墓"之举,其心境也大体不过如此。
陪同陈时安踏上返回原乡之路的,是他的第5个儿子陈兆泗。陈兆泗是在陈时安迁入四川后出生的,这时已年满24岁。由于在他之前的4个哥哥都是从原乡福建走到四川来的,所以这一次陈时安决定带上这个在四川出生的儿子,去见识一下原乡的世面,体验一下闽蜀旅途的艰辛与困苦。陈时安父子这次返回原乡,除了拜省祖宗祠墓之,还顺便将他父亲陈璧书、母亲林氏,以及嫂子李氏的骸骨背负回川。在由闽至蜀的数千里旅途上,自己亲人的骸骨必须是亲自肩挑背负,不得雇人挑担的,陈兆泗为此付出了巨大的辛劳,其困苦之状可想而知!
这次原乡之行,虽然慰藉了移民心中长期郁积的乡愁,但却化解不了闽蜀两地之间由于地理阻隔和历史变迁所带来的巨大障碍,以至在这以后,原乡与移民地之间的沟通不是增强了,反而日益减少了,最后竟至于音讯断绝,消息渺茫。于是,外迁的游子,犹如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失去了与原乡的一切联系。这种情形,恐怕在四川的移民家族中并非偶然。
为什么陈时安返回原乡省墓之后,蜀闽两地的联系日渐减弱呢?
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受定居型迁移的制约,四川移民疏于与原乡保持经常联系。移民离开原乡,向外迁徙,依居住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暂居型和定居型两种类型。由于居住方式的不同,移民与原乡的亲疏关系,自然也会有所差别。以陈时安所在的福建地区为例,据田野调查资料显示,明清以来,闽南地区(包括原泉州、漳州二府所辖之地)的人口向外移动不仅规模大,而且几乎从没有停息过。人口移动主要沿两个方向进行:内地与海外。向海外移民的人,大多是"出外谋生",具有"暂居式"移动的特征,并非永远离开家庭的迁移。一旦积聚了一笔钱财后,仍旧回归原籍,与家人住在一起。因此,这种类型的移民大多维持着同原家庭的各种关系,保留着与原乡发生密切关系的机制。
而向内陆移民的人,大多是举家一次性迁移,或分阶段连续迁移,以定居为最终目的。这种定居性的迁移,很少回迁。此类移民通常很快从原家族中分蘖出来,并在移民地逐渐繁衍成为新的独立家族。因此,定居型迁移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这类移民只可能与新的家族维持各种关系,而难于与原和原家族保持长期性、经常性的联系。
四川正是清前期岭南百姓向内陆移民的典型目的地,绝大多数移民的最终取向都选择了在四川定居,并重新繁衍为与原乡关系疏远的独立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它必然不具备海外移民所采取的"暂居式"移动的本质特征,因此,相对于海外移民,在四川定居的内陆移民,先天里就缺少了一根与原乡保持密切接触的纽带。
二是受居住地环境的影响,迁居四川日久的移民失去了与原乡加强联系的动力。四川为群山峻岭所环绕,道路交通不畅,数千里崎岖山路,很容易构成移民与原乡沟通的障碍,足以让那些意志薄弱者望而却步。加之,清代以来,四川社会一直就不太平,从18世纪中叶开始,先有嘉庆年间遍及川东的白莲教起义,继有咸丰、同治年间纵横全川的李永和、蓝朝鼎起义,到了光绪年间,四川各地又开反洋教斗争的先河,直至20世纪初年的四川保路运动,民国年间的四川军阀混战......连绵不断的战争,也使有心返回原乡之人,难有千里跋涉出行之举。再就是外地移民进入定居后,天长日久,必然受到四川地理、历史环境的影响与文化的熏染,受巴蜀文化中"尚奢"民风的影响。移民定居日久,在天府之国优越的自然条件下,逐渐衣食不期而至,以至在繁荣富庶之中,悠闲享受,惰性既增,冒险拼搏精神日渐减弱。当移民社会向土著社会过渡,移民为土著所取代的时候,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移民后裔,再也不可能像他们的先辈那样,始终保持对原乡的强烈感情。随着对原乡感情的淡忘,他们自然也罕有返回原乡的勇气和行动。
当然,这只是从总体趋势而言的。它并不意味着,四川与原乡之间从此就断绝了往来关系。因为,即使在与原乡相隔日久的历史条件下,四川移民后裔也不乏返回原乡寻根的先例。例如,同为迁川移民后裔、军政要员的刘光第、杨森,就是成功返回原乡寻根的幸运者。
刘光第(1861~1898年),字德星,号裴村(培村),祖籍闽西武平县湘坑湖村人,先世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闽人蜀,迁富顺县杜快铺卢家嘴立业定居,后又迁富顺县赵化镇。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参与新政,与谭嗣同等被捕遇害,是史称"戊戌六君子"之一。
作为客家移民后裔的刘光第,在光绪二十一年乙未(1895年)四月二十一日,得武平族人来信,邀请他返原乡祭祖探亲。八月,刘光第告假南行,从京师(今北京)经杭州到福州登岸,于十月末安抵原乡武平湘坑湖,实现了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心愿,成为四川刘姓族宗返回原乡第一人。当刘光第千里迢迢来到武平湘坑湖,甫人村口,就受到宗亲们的热烈欢迎。人们首先把他迎入村中的祠堂内,拜谒祖先牌位,然后出席设在祠堂内的接风宴会。此后,他还脚穿麻布草鞋,跟随宗亲祭扫祖墓。他这次在湘坑湖与族亲相聚4月,畅谈闽蜀宗亲往事,日子过得很愉快。为此,他特意撰写了一副对联,流传有两个不同的版本:
其一为:
数千里闽蜀一派源流;十几世祖孙同年乡会。其二为:
数千里闽蜀共一本源;十八世嗣孙同年相会。他还在一篇题为《湘坑湖记》的文章中,以饱含温馨乡情的笔调,记述了这次返乡的感受。他说:"少时,每闻族老相传说湘湖名字,辄欣然想见之,愿果一往为幸。"然而,自"吾粗吾父"时,多次想回原乡一归省祠墓,但都未如愿。"闽蜀天悬,迁徙隔绝之日久,生长于蜀者,综各房殆数千人,无得一归者。"光第这次竟安归乎湘湖,"则岂徒光第一人之幸?乃上以慰吾祖父泉下,下以告吾子孙,而以答蜀中诸伯叔兄弟,东望冀一归闽不得者;又以欢闽中诸叔伯兄弟,西望冀一知蜀而不得者。"
从这段难能可贵的文字中,透露出这样的信息:自清初移民四川以来,刘氏家族的成员,包括刘光第的祖父、父亲一辈人,虽然都有思念原乡的愿望,并多次有回原乡"省祠墓"的打算,然而,在数千刘氏子孙中,却没有一个人得以成行。刘光第这次成功返乡,使他成为族中归乡第一人,他怎能不为自己而庆幸!他的这一次成功还乡,上可以告慰父祖于九泉,下可以昭示子孙于身后。
无独有偶,另一个军政要员--民国四川军阀杨森也有过成功返回原乡的记录。所不同的是,刘光第是出发前早就知道原乡之所在,而杨森则是在经过苦苦寻觅后,方才如愿以偿的。
杨森的祖籍是湖南衡阳县草塘村。清康熙年间,居住河边大房的杨氏家族的老四杨兴阶,带领着5个儿子外迁,定居于四川广安。至民国初年,杨家在四川已繁衍9代,杨森是第7代孙,属淑字辈,所以杨森的辈名叫杨淑泽。他上7代入川始祖临终时有口头遗嘱:"我的老家在湖南衡阳草塘,你们有机会时,要去寻宗认祖,切莫忘记。"这一口头遗嘱世代相传,后来把"衡阳"二字传漏了,成了"湖南草塘"。湖南共有70多个县,地域那么广,草塘到底在何县、何地,又如何去寻找呢?
直至抗日战争中,1937年9月杨森带领军队出川抗日,入湖南境地设防,他才费尽苦心,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祖先的发祥地--衡阳草塘。该杨氏宗族以族内出了军界要人,感到十分荣耀。为此,他们特地举行了一场十分隆重的回乡认宗祭祖活动。时间是1941年的夏天。衡阳草塘杨氏宗祠张灯结彩,祠堂中门大开。在祠堂外悬挂一面一米见方的红布,上面是杨森亲笔书写的"我武维扬"4个大字,正厅墙上高悬的"衡岳仰止"黑地金字匾额,厅堂两柱嵌悬的楹联"数传自巴蜀归来,得拜祖宗,欢腾一族;千载冀衡湘子弟,共矢忠勇,捍卫中华",也是由杨森亲自书写的。祭祖仪式隆重热闹,未邀族外人士参加。杨森为此在家乡呆了4天。
这两个实例表明,在近代以来,除了像刘光第、杨森这样的军政人物有条件到原乡光宗耀祖之外,四川移民后裔要返回原乡寻根是十分困难的。如果说还要实现原乡与四川之间的"归望"、"相知",自由往来,互相沟通,这更是一种梦想和奢望。至于原乡宗亲来蜀寻亲,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下面这则广东原乡黄氏入蜀访亲的轶事,可算是个例外。
据传,四川宜宾县的同科举人黄其璋、黄其美,系广东龙川金鱼乡马江村的开基祖黄尚道公名下一支,当年移居四川叙府落籍,兄弟二人在咸丰乡试中举后,曾经在祖籍马江村上兴围祠堂里立有碑记。恰逢1938年,广东龙川县乡贤黄麟书,时任国民党的中央委员,因奉命组团入川巡视党务、民政。黄麟书是个有心人,人川后想起了在原乡立的这块碑,很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在四川找到该支族人的后裔。不料在金堂县时,遇见一位刘姓陆军团长,原籍也是广东兴宁,在话家常中,获知叙府(今宜宾市)有座"龙川黄氏宗祠",建筑颇为宏伟,城内族人约200余,散居纳溪各县亦有千余人,龙川其他姓氏迁移此处者亦为数不少。在办完公务后,黄麟书专赴叙府访族中父老,并蒙盛情接待,细查族谱记载,确属原籍龙川金鱼乡马江村迁居至此地的。后来,广东黄氏后裔引以为自豪地说:"由此可见,吾邑先贤向外拓展基业之精神,实令人敬佩。"
二、孝感乡之谜
寻根问祖活动,有时像是在玩一场"捉迷藏"的游戏。阴魂不散的祖先,令你日思夜想的原乡,任你苦苦寻访,结果它就是不现身。在四川,"麻城孝感乡"就属于这样一类困扰许多人的难题。
"祖籍是哪里?
--湖广麻城孝感乡。"
这是四川人常说的一句口头禅。几百年来,许多四川人(这里主要指祖籍源于湖广的四川人)把麻城孝感乡当作自己的"根",他们通过一代又一代的口碑传说以及族谱、碑记,寄托着对于祖先的思念,并且试图按照这些记述,在湖北某个地方寻找到自己祖先生活的家园,表现出一种令人感动的执著精神。
如今,信息沟通太方便了,我们在互联网上经常可以发现,寻找"麻城孝感乡"的人比比皆是,呼唤友情支援、希望提供家族迁徙信息帮助的帖子层出不穷。有的专业史学工作者幻想到麻城通过实地调查有所收获。然而,据我所知,大多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面对此情此景,深信者有之,质疑者有之,半信半疑者有之。在无数人关注而又疑窦丛生面前,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来解开这一困扰人们的结呢?
首先,"麻城孝感乡"的说法虽然并不见于正史记载,仅仅出现在地方志、家谱和民间的口碑传说中,但它也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与发生于清以前四川一段特殊的移民历史有直接的关系。
早在元末明初,省移民为了填补宋元战争后四川"地广人稀"的空虚,就曾经采取结伴而行的方式向四川迁徙。据《元史》记载,在元初,荣州(今四川荣县)"其地荒而废之",至元顺帝时期,却被来自"雍、梁、淮甸"的20万户流民"开垦成业"。来此聚居的"襄汉流民","至数千户,私开盐井,自相部署,往往劫囚徒,杀巡卒"由此推测,在这群"襄汉流民"中,当然应该包括来自长江中游的湖北移民。
到了元末,湖北民众为避灾、避难,舍危就安,弃近图远,竞相挈家迁往四川,其中以来自麻城孝感乡居多。根据史书记载,元末至正十一年(1351年),红巾军起义,天下大乱。江西袁州和尚彭莹玉利用宗教,与麻城的邹普胜"聚众为乱,用红巾为号",在湖北地区发动起义。他们利用蕲州布贩徐寿辉"状貌"奇特,便于号召的特点,推他为首领,很快在蕲水建都称帝,国号"天完"。邹普胜因此被封为"太师"。正因为邹普胜是麻城人的关系,所以,麻城自然成为当时湖广农民革命的中心,"天完"红巾军征集兵源的基地。一些当地人为了躲避战乱,纷纷离家出走,从麻城逃亡到四川。于是,这就出现了文献上所谓的"避地人蜀"、"避乱入蜀"、"避兵入蜀"的情况。
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为帝,湖北红巾军内部发生分裂。此时随州人明玉珍正率湖北籍红巾军将士入川作战。听说这一消息后,明玉珍遂断绝与"天完"政权的往来,在重庆自立为帝,建立了大夏政权。明玉珍人据四川后,本有割据一方的打算。所以,随军将士都携带家属,加上从湖广招募的移民,估计约有40万人进人四川。由于麻城与随州相邻,加上此前有不少麻城人人蜀,所以,麻城人自然蜂拥而至。明玉珍在其辖境内"保境安民,开科取士,兴学校,制礼乐,境内不见兵革者凡十余年"。史称"蜀人悉便安之","一方咸赖小康焉"。于是,正处于战火中的湖北难民,包括不少麻城人,又"凭借乡谊,襁负从者如归市。以故蜀人至今多湖北籍"。
朱元璋立国后,于洪武初年派廖永忠入川,消灭了大夏政权。为了填补四川人口的损耗,明朝政府又采取行政措施,于邻近的黄州、麻城地区,大量抽调湖广人民填川。这就是所谓的"抽填四川"、"奉旨人川"。依据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数字的统计和分析,经过洪武时代的大移民之后,四川的人口由元末的70万~80万,增长至180万人,由此推知,洪武年间四川接受的移民总数约为80多万。如果这一数字推测可以成立,再按照民国《资中县志》所说的比例"明洪武由楚来居者十之六七"计算,在这80多万移民中,起码有近50万~60万的湖广人移居四川。其中,麻城又充当了主力。正因为在洪武移民中湖广人占多数,所以把这次移民活动称之为"湖广填四川",应该是名至实归的了。由此可见,早在清初移民运动发生之前,就有大批湖广籍移民迁入四川,其中尤以麻城居首位;湖广移民迁川的时代,以元末至明朝初年、灭夏以后占绝对多数,其中尤以"麻城孝感乡"为著。麻城县孝感乡之作为移民迁川的中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
清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在一封奏疏中说:"查川省孑遗,祖籍多系湖广人氏,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迁外省人民填实地方。所以见存之民,祖籍湖广麻城者更多。"这段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清初残存下来的"孑遗",大多就是当年那批"祖籍湖广麻城"的移民。在清初"湖广填四川"移民浪潮中,当大批新的移民迁入四川后,为了与后来的移民相区别,元末明初的移民(包括麻城孝感乡人)自然就成为"老民"--老资格的四川人,即清初移民社会中的土著了。其次,孝感乡作为麻城县所辖的一个乡,在历史上确实是存在过的,它的地理方位在麻城县西。现在所能查到的有关孝感乡建置的最早文字记录,是康熙九年(1670年)编纂的《麻城县志》。
据考,麻城志创修于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称《麻城志略》,由县令苏松委托毛凤韶主修。苏松,四川广安州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进士,嘉靖四十年(1561年)任麻城知县。任内"筑河堤、重建鼓楼、修县志",是一个"体国安民"的地方官员。《四库全书总目》说,毛风韶曾编修过《浦江志略》8卷,"较他志颇为简质,而大旨欲仿通鉴纲目"。鉴于麻城历史上从没有修志,所以苏松上任后,就委托毛凤韶仿照《浦江志略》主修《麻城志略》。《麻城志略》共9卷,"毁于前明",业已失传。清朝康熙九年(1670年),重修《麻城县志》,"简而有法,犹存明代志乘遗意",可能仍参考了残存的旧志篇章。其后,续修的《麻城县志》还有乾隆六十年、光绪二年、民国24年3个版本。
康熙版《麻城县志》卷一"乡区"对孝感乡建置沿革作了这样的记载:"初分四乡:日太平、日仙居、日亭川、日
孝感。统130里。各有图。成化八年(1472年),以户口消耗,并为94里,复并孝感一乡人仙居,为三乡。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建置黄安县,复析太平、仙居二乡20里人黄安,止74里。太平乡原额58里,后并作25里。仙居乡原额54里,后并作25里。亭川乡原额25里,后并作24里。国朝因之。"其后乾隆、光绪、民国3个版本的《麻城县志》,对孝感乡条目的内容,没有新的补充,基本重复旧志。
由此可知,孝感乡行政建置的撤销,始于明成化八年(1472年),其原因是"户口消耗",孝感乡因此并人到了仙居乡。90多年后,到了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建置黄安县的时候,太平、仙居二乡又划分一部分地方归并到黄安县。据《明史·地理志》记载,嘉靖四十二年析麻城之姜家畈置黄安县,同时分黄冈、黄陂二县之地益之。清《湖广通志》也说:黄安县,"明嘉靖末,以地多盗,割黄冈之上中和,麻城之太平、仙居,黄陂之仙源置"。这表明,原孝感乡从麻城县版图消失的原因,第一次是由于"户口消耗",第二次是由于其地"多盗",最后由仙居合并到黄安县了。由于黄安县设置时,是由原麻城县太平、仙居二乡二十里甲,黄陂县仙源一乡八里甲和黄冈上中和一乡十二里甲组成的,所以,原孝感乡至多只占黄安县地盘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有明一代,麻城县地盘狭小,是名副其实的"弹丸之地",只管辖130里甲户籍,人口资源相当有限。据统计,在明代麻城县有人口记录的这240多年间(洪武至崇祯),全县人口一直保持在10万人左右。由于没有县下所辖各乡的数据,因此我们无法直接知道未被撤销期间的孝感乡究竟有多少人口。不过,乾隆版的《麻城县志》提供了乾隆六十年(1795年)全县的人口数据为:男女共28万多人,其中太平乡8万、仙居乡12万、亭川乡7万。考虑到孝感乡当年因"户口消耗"而被撤并,可能其时人口数只会在7万以下。
今天我们在四川一些民间族谱、墓碑资料上所见到的有关孝感乡下属的若干具体地名,诸如:麻城县孝感乡细鼎子、高阶堰(达县《雷氏族谱》)、扒凿岭(《傅氏族谱》)、大石板洗马凼杨家村(《杨氏族谱》)、大坟坝(泸州《黄氏族谱》)、复阳村(泸州《王氏族谱》)、斑竹林周家坪(周氏碑记)、嵩枝坝大松树(民国简阳《汪氏族谱》)、踏水桥(蒲江《杨氏续修族谱》)、马桑坪(《杨氏族谱》)等等,大多出自清代以来的移民及其后裔之手,推测可能是早已消失的明代地名,距今大约已有五六百年。由于它们早已被历史的风雨洗刷得无踪无影,今天一时要把它们的具体位置找出来,无疑是有相当难度的。不过,我们不能因为目前暂时找不到它的踪影,就怀疑它们在历史上存在的事实。不能因为有人假冒麻城孝感乡的祖籍,就说孝感乡也是虚构的,更不能因此把孝感乡的行政建置一笔勾销。
最后谈谈对"孝感乡现象"的质疑与释疑。在清初移民高潮中,来自两湖的移民都异口同声称自己出自于湖北麻城县,而且还集中在该县孝感乡,这在情理上就令人生疑。20世纪30年代,民国《南溪县志》的编修者最先发现这一疑点,并提出质疑说:"今蜀南来自湖广之家族,溯其往始,多言麻城孝感乡。核其人数,即使尽乡以行,亦不应有若是之夥。且湘楚州县与蜀比邻者尽人皆可移往,何独迁孝感一乡?岂偌大之川南,仅为一孝感乡人殖民之地乎?!"其实,这种动辄称麻城孝感乡的现象,何止川南,在川东、川西、川北地区到处都存在。
其后,省内外的学者大多沿袭《南溪县志》的思路,对这一现象作了进一步的质疑与发挥。归纳其要点,不外有三:其一,如果明初移民入蜀称祖籍来自麻城孝感乡,尚可说也;但清初战乱,四川旧有土著人户大量流亡,所存无几,新移民始于清初,而孝感又于明朝的成化六年(1470年)就撤销了,其间相距已有200多年,这时还说什么麻城孝感乡,岂不成了"无稽之谈"么?其二,既然康熙年间湖南移民"携家人蜀者",就"不下数十万",以清初麻城区区一县的人口规模,能够把数十万湖广移民尽纳其中吗?总不可能几十万两湖籍移民绝大部分迁自于麻城一县。其三,既然原孝感乡至多只占今红安县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那么,如此多的湖广移民,怎么都可能来自这样一个小范围呢?何至于其他乡、其他县就没有人外迁,或没有留下移民后裔呢?显然,这一现象有待进一步破解。
民国《南溪县志》在质疑清初湖广家族"多言麻城孝感乡"这一现象时,首先提出了其中可能有"冒其籍求荫以自庇"者,值得"待考"。接着,张国雄在《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研究》中,也对冒籍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根据笔者对冒籍实例的分析在发生冒籍行为的氏族中,约有半数是出自于清代湖南籍的移民,冒籍的方式大多采用宗谱和墓志来编造。这种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原来,清朝初年外省移民大量迁入四川之前,元末明初就已人居四川的黄麻籍和"麻城孝感乡"的老移民,是清政府最先招集的对象,他们从外地逃难归来,成了在战乱后再造天府的资格最老的居民。康熙十年(1671年)"湖广填四川"移民大潮的闸门刚刚开启之后,与四川邻近的湖北移民,利用元末明初以来就曾经有人大批迁川的特殊历史渊源关系,轻车熟路,捷足先登,与陕南移民一道,成了最先在四川落户的外省客民。接着,湖南南部便成为当时移民迁川的中心区域。据当时湖广官员奏称,在衡阳、永州、宝庆、武冈、沔阳、零陵等府州县的楚南百姓,数年来携男挈女,"日不下数百口",纷纷尽赴四川垦荒。"托名携家人蜀者,不下数十万"。百姓人络绎不绝,仅一县,"已不下十余万众"。再后来,到雍乾之际,才是广东、福建两省人民紧随其后,结伴迁往四川,至此移民人形成高潮。
依次人川的新移民在落户到某一个具体地区时,由于人生地疏,必然面着更为强大的土著势力和众多的竞争对手。为了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与复杂的人文环境中求生存,立住脚,他们不得不动用一切有利的社会资源,求图"荫以自庇",得到当地社会名望家族的支持与保护。在这方面,元末明初以来从麻城孝感乡迁来的老民--土著居民,无疑最能当此重任。一方面,由于他们人时间早,资格老,"他们长期在四川的经历形成的对四川的认识与经验,已融人当地社会的现实,都使其在后来的移民面前,具有更多的物质和精神优势"。另一方面,他们不仅人数多,而且素质高,人才辈出,人文荟萃,颇多世家望族。明清以来他们中产生了不少名人,在光绪《麻城县志》卷24《耆旧·流寓》上,辑录了明清时代先世由麻城入蜀的3位"以文章功业震耀当时,洵足增光梓里"的名人:第一位是明代状元杨升庵,第二位是明代思想家来知德,第三位是清代康熙朝的户部尚书张鹏翮。这些都在无形中提高了麻城孝感乡在的地望声,誉,以至形成"麻城孝感乡"这块牌子,在清代的社会上事事都觉得高三分。
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有些移民出于同其他省籍移民竞争社会资源的需要,在入籍之初,便把自己某世祖先说成是来自于麻城孝感乡。其中,又以湖南籍移民居多。由于在历史上,湖南、湖北同属于湖广行省,称得上是"大同乡"。尽管清初已经分设湖南、湖北两个布政司,但在民间人们仍然习惯以湖广来称呼。由于历史上有这层渊源关系,所以湖南移民很容易把自己纳入湖广圈子,视孝感乡为故乡的标志,进而融人麻城孝感乡籍中去。而来自麻城籍的土著旧家,为了壮大自己在当地的竞争实力,也可能以"大同乡"为旗号,大事招纳湖南籍的移民归属在自己麾下。总之,不管属于哪种情形,冒籍发生在湖南移民中间,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据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田野调查表明,当移民在入籍某地时,往往会编造一个来历清楚且有社会名望的开基祖,以便以合法的身份,登记为政府户籍管理下的"编户齐民",而不致成为"化外之民"。这种情形,在封建王朝实行严格的户籍登记政策,尤其是明清王朝实行的里甲制度下时常发生。能够在政府的户籍管理下,为自己取得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有头有面的合法开基祖的身份,对于移民家族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了它,就等于使所有的宗族成员共同享有一种身份证明的资格。于是,以后宗族不但可以向其他人炫耀家族历史,提高家族声望,在地域的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地位,而且,还可以使用祖先的名义开立户籍,购置土地,登记纳税,参加科举考试,以及享有其他需要"编户齐民"身份才能合法享有的权利。这样,户籍制度与宗族社会相结合,使户籍自然就被视为宗族的一种重要的文化与制度性资源,甚至成为一种社会身份的标签。
正因为冒籍可以带来如此之多的实际好处,所以,不仅湖广籍移民有意冒籍麻城孝感乡,而且其他一些势单力薄、同样需要"求荫自庇"的省籍移民也会这样做。至于冒籍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人籍编造一个来历清楚且有社会名望的开基祖,然后再以纂修宗谱、镌刻墓碑等手段将其合法化。久而久之,他们的后裔就会把冒籍当成事实,甚至一代代地传承下去。这就是产生"麻城孝感乡现象"的历史成因。由此可知,在今天以麻城自居的家族中,既有真的出自麻城孝感乡者,也有有意假冒者;既有入川始祖的祖籍原本不明,无根可寻而从众附会者,也有因时间久远,弄不清祖籍而牵强附会者。总之,虚虚实实,真假莫辨。
时过境迁,当年许多家族的祖先冒籍以求荫求庇求利的经历,已经成为尘封往事和历史记忆之后,作为他们的后裔,由于历史上种种真假莫辨的原因,仍然众口一词称自己祖籍是麻城孝感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必过分拘泥于其祖籍的真实性。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我们这样一个重视讲"籍贯"的国度里,对一个有着"湖广填四川"这样大"换血",以及其后频繁发生省际人口大迁移的区域说来,我们既不能忽视"籍贯"问题,也不必拘泥于"籍贯"。随着岁月的流逝,现代社会中人口的流动更为自由,人们原有的"籍贯"早已被冲得七零八落,面目全非。对于现代社会的人说来,"籍贯"早已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只是一个"亦真亦幻"的代号,模糊不清的影子。
另一方面,今天许多移民家族的后裔在把麻城孝感乡当成自己的祖籍时,并不一定再与某种实际利益相挂钩,而更多是出于一种文化上的认同心理。正像艾芜那样,他的祖籍原本是湖南,但长期以来却执著地把麻城孝感乡视为故乡的一种标志。在他的笔下,我们看到,他是那样充满深情地追思麻城孝感乡,显然他已经把孝感乡"内化"到灵魂之中,麻城孝感乡已成为他自己心中的天堂--神圣的移民故乡和永远的精神家园(详见第二篇)。
在中国移民史上,一个省区的移民把祖籍来源归之于某一具体地方的现象,不只四川存在,至少在全国共有8处之多,由此形成了中国寻根问祖的八大朝宗圣地:山西洪洞大槐树、苏州阊门、江西瓦屑坝、湖北麻城孝感乡、山东枣林庄、广东南雄珠玑巷、福建宁化石壁村、河北小兴州。这些移民圣地的形成时代有别,被公认的地域范围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是存在于不同地域的人们心中。他们之所以能在一定地域内煽起人们的思乡念旧、寻根问祖的激情,并成为人们的精神生活中的神圣殿堂,是一定地域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是经过长期历史检验而形成的。
因此,蕴含在省籍背后的,更多是一种文化认同现象。具体到四川而论,由于自明代以来湖广人就是这一区域人口的主体,湖广文化一直占据优势。处于这种人文生态环境中,人们把麻城孝感乡视为自己的祖籍,更多只是一种象征意义,其所表达的是对一方地域文化的心理认同。探寻祖先来源,叩问"我从哪里来?"这是人的最基本也是最质朴的精神需求。当人们众口一词称自己来自同一个移民故乡--湖北麻城孝感乡的时候,一股由"麻城情结"油然而生,通过共同故乡这一精神纽带连接而成的巴蜀地域文化精神,得以黏合凝聚在一起,并释放出巨大的能量。这正是近300年来,在巴蜀文化这棵根深叶茂的巨树上,所结出的移民文化的丰硕果实。
如此看来,在四川人心中,麻城孝感乡这个祖先生活过的遥远的家园,虽然几百年来口耳相诵,代代相传,但是,一当落实到地理坐标上,把它作为祖先根源来寻找时,它又显得那么神圣,那么渺茫,那么可望而不可即,难免不使人产生有根难寻的感叹!
三、寻找原乡坐标
当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一种全民性的寻根热。对于这种令人费解的现象,法国心理学家米里埃母·赛杰解释说,这是一种社会性防范措施,以应付周围的不稳定。在他看来,今天的人们,由于在政治、职业或感情上都不再有安全感,因此,需要寻找在某件事情上寄托精神。于是,关注家谱就是一种最好的表达方式:每个人都源于自己的祖先,都来自遥远的过去,都不会到此为止。由此看来,这股热潮似乎表达了一种需要:重新找到某种联系,找到一种地理意义上的身份。
我国的寻根热,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在外来文化涌入中国之际,民族文化席卷中华大地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宗族寻根文化热潮在我国的出现,不仅有社会原因,也有其宗族思潮的自身缘起。众所周知,出现于古代社会,延续于近当代的家族、宗族,在20世纪中国社会曾经经历了三次巨变:即民清更替、共和国建立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与之相适应,家族走过了受冲击基本上销声匿迹一一定程度的复苏的历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组织形态消灭了家族,清算了家族主义。随后进行的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运动,进一步冲击了家族主义的残余,家族的最后载体--家谱也被毁坏殆尽。但是,家族意识并没有在民众心中完全消失,时或有所表现,如20世纪6Q年代初期一些家族祭祖先、修家谱等。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在上述社会因素的影响下,家族的寻根访祖意识和寻根文化活动,自然有冒头的趋势。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海外华人寻根热的兴起,民间修谱之风又开始慢慢升温。加之全国大规模开展地方志编修工程,家谱作为谱牒学研究的对象受到重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间修谱之风的再度兴起。
除了以上客观因素之外,从主观条件来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物质生活的逐步改善与提高,在由温饱社会向小康社会迈进的过程中,人们除了满足物质需求外,也开始寻求精神生活上的需要和寄托。一些在共和国成立前后出生,经受过家族文化熏陶的人们,到改革开放时,大多年届退休,潜藏在他们头脑中的家族意识,开始重新躁动起来。他们本来就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加之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允许,使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了地方宗族文化的热心组织者和推动者。在他们的参与倡导下,搜寻宗族姓氏资料,编修新家谱,组建宗亲联谊机构,开展宗亲联谊活动等,方兴未艾,此起彼伏。一时间,以寻根为特点的宗族文化,在全国各地城乡又掀起一股不大不小的热浪。
以四川这个移民大省为例,时下各地自发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寻根访祖活动:发动族宗编修新家谱者有之;四处发函广搜姓氏源流,寻求祖宗来历者有之;联系原乡,交换族谱,核对世系,联宗会谱者有之;邀请四方宗亲来川访问者有之;组织宗亲访问团,远赴原乡祭祖者有之;出版书刊、开设网页,在同宗姓氏问交流信息者有之......
正是在这股寻根热的推动下,一个偶然机会使我无意中接触到这个来自福建的陈氏家族的原乡。根据一位素不相识的朋友所提供的线索,我不费工夫地锁定了所要寻找的该家族原乡的坐标。其结果颇有点"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慨。
据《陈氏族谱》记载,该支陈姓系从"延平府贡川迁于龙岩州漳平县永福里蓝田乡",其主人公陈时安兄弟的居地在"永福里大岭下背塘坑"。结合上文关于族谱所载祖先的知识告诉我:在这里,"贡川"是远世祖的居地,"永福"是近世祖的居地,"大岭"是迁川始祖的居地。至于迁川以前的籍里,具体到了所属地的省、府、州、县、里、乡、村七级,其准确性是毋庸置疑的。
对照相关知识,不难弄清这一地理坐标的历史沿革:
延平府的建置历史悠久,秦属闽中郡,三国时期吴置建安郡,隋属闽州,唐置延平军,五代改延平镇,宋改南剑州,元升为延平路,明代始改为延平府(今南平市)。明代延平府下领南平、将乐、沙县、尤溪、顺昌、永安六县。清承明制,延平府管辖区划基本不变。贡川就隶属于其中的永安县(今三明永安市贡川镇)。
贡川古称"挂口"、"发口"。从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开始有中原汉人在此开发定居。贡川在历史上长期有向朝廷进贡土特产的传统,贡品是一种用草编织的席子。在北宋时期,宋钦宗收到了这种草席贡品,大概因为品质不错,随即问了一声:"产于何地?"臣下回禀说:产于"发口"。宋钦宗可能认为"发口"的名称不雅,于是便下令将"发口"改为"贡川",贡川由此得名。根据明代的地理书记载,贡川所在的永安县,原属沙县辖境,本沙县之浮流巡检司,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置永安千户所于此。景泰三年(1452年)因沙县爆发声势浩大的邓茂七农民起义,波及闽粤赣边区各县,后遭明王朝镇压,这才把沙县南部和尤溪西部单独划分出来,析置为永安县。由于贡川的历史渊源早于明代才成立的永安县,所以,民间就有"先有贡川,后有永安"之说。
龙岩州的行政区划建置变化较大。在西晋它原本是新罗县下的苦草镇。唐初在此设置新罗县(今龙岩市新罗区),隶属于汀州(今三明市长汀县)。天宝(742~756年)初改为龙岩县,大历(766~779年)中割隶漳州府(今漳州市)。宋、元、明仍旧。至清朝龙岩州仍归漳州府管辖。漳平县辖境在三国时,原属于苦草镇下的九龙乡。其后,九龙乡随龙岩置县,一直为其管辖下的一个乡。明朝中叶,地处汀(州)、漳(州)、延(平)、泉(州)四郡交接处的九龙乡,因时常爆发农民起义,使统治者穷于应付,于是在成化三年(1467年)采纳龙岩县民林廷琥等人的建议,另设新县加以控制。成化五年(1469年),明朝批准从龙岩县划出居仁、聚贤、感化、和睦、永福5里设立漳平县,治九龙江北侧的小菁村,建成后名叫菁城(今漳平县菁城镇)。
永福里(今永福镇)在明清时期都隶属于漳平县,从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以来,漳平县下设4里、28社、192村。永福里即为其中的一个里,下辖7社、56村,其辖境相当于现在的永福镇、官田乡和拱桥乡的大部分地区。作为7社之一的留田社,古称"留田市",又称"蓝田市",现为永福圩街道所在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行政区划几经变化。位于龙岩、南靖、华安3市县之间的永福里,经历了由乡建镇的变革。1990年,经过调整后的永福镇,分设27个行政村,下辖137个自然村、379个村民小组。其中,福里村为圩街道所在地,蓝田、岭下均为其所属之行政村。其中,蓝田村下辖蓝田、刘柄、福兴洋3个自然村,岭下村下辖大岭下、坪仑、内佳山、四旺4个自然村。
如果将上述古今地名对照起来,制作为一张简表,其地理坐标位置就十分清楚了。详见下表:
如果再把原乡这一政区位置绘制成直观的地图,可以看到,该陈氏先祖的活动半径并不大,其范围大多集中在闽中、闽西的部分区域之内(见附图)。
上述图表告诉我们,记录在族谱上的"延平府贡川迁于龙岩州漳平县永福里蓝田乡"、"永福里大岭下"这些表示该支陈氏祖先原来居住的地名,与今天的政区地名对照起来,除了隶属关系有所变动外,其所在位置基本没有挪动过,连名称都基本仍旧。例如,原来陈氏大宗祠所在的"永福里",至今仍旧为永福镇。迁川前该陈氏居住的那个名叫"大岭下"的山村,至今仍旧为岭下村。
第三章走原乡探踪迹
凝固在族谱上的文字,看似冷漠,缺乏灵性,然而一当它和原乡的文物见证相结合,顿时便活力四射,"法力"无边。原乡土地上那一座座或宏伟或凋零的宗祠,见证了一个时代家族的盛衰荣枯;一座座或高大或低矮的坟茔墓碑,像在无声地诉说着发生在家族中的陈年往事。长眠在地下的陈氏先祖如果有知,一定会将他们的来历及其在当地活动的事迹,毫无保留地告知今人。
一、实地证谱牒
在奔赴原乡之前,笔者虽然已经持有这部清治四年(1865年)四川刻本的《陈氏族谱》,但是,由于时空隔绝,族谱中的记述是否可靠,还需要拿到原乡进行实地的检验与求证。
经过多年的寻访,笔者终于找到了与族谱记载资料相印证的3座祠堂、5座坟墓、3部族谱外加1座住宅,这些都属于文物古迹级的见证。在这些证物的帮助下,我们不仅可以弄清该陈氏在闽西原乡与迁居地四川之间的渊源关系,同时,还为进一步了解迁川前陈氏始祖在当地的生活环境与生存状况提供了依据。
下面,就让我们把这些实物与谱文对照起来,逐一进行梳理与分析吧!
(一)宗祠
四川刻本《陈氏族谱》 (以下简称《陈氏族谱》)在追溯迁川始祖之前的17代福建原乡的祖先的来历时,一共列举了大小宗祠7座。笔者这几年接触到其中3座:大宗祠1座,小宗祠2座。它们都属于为纪念迁川陈氏在福建近世祖而建的专祠。
(1)《陈氏族谱》载:"大宗祠,建在闽省蓝田岭头坪,象形。"(见左图)经调查,在今永福镇医院后面空地上,有陈氏大宗祠一座,保存完好。该宗祠坐东南偏向西北,为一进式院落。进得祠内,但见前堂额书"源溯流芳"4个大字。正堂中龛额书"种玉堂"3字巨匾。这是为纪念永福陈氏的开基祖陈五八而建的专祠,是总祠性质的宗祠。中龛供奉陈五八及列祖神位。左龛为尚贤龛,供奉的为有职位的祖先神位,右龛为崇德龛,供奉的是出钱捐立的祖先神位。(见下图)
中堂之上,布满匾额、对联,有一幅前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题写的金字长匾格外引人注目,上书"垂裕后昆"4个大字。这是林森为陈氏24世孙陈性初题赠的。陈性初(1871~1939年),漳平县菁城镇福满村人。光绪清二十一年(1895年)中恩科秀才。二十八年(1902年)离国去荷属八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谋生。1911年,创立华侨智育会,积极宣传民主革命思想,在海外募捐,支援国民革命。由于他任劳任怨,孜孜不倦从事华侨工作,成绩卓、著,遂成为当地颇有声望的华侨领袖。民国政要为这位名人所赠之匾,如此庄重地悬挂在祠堂的中堂之上,表明他也是出自于该宗祠的。
陈氏大宗祠每年农历二月十四日举行祭祖大典。典礼按照故礼进行,从子时(晚上11点)开始祭祖,一般情况下,整个仪式持续约两个小时,其内容包括祭礼和演戏。在祭拜仪式上,除了向祖宗神位供奉牲醴、胙元、果品、庶馔等丰盛祭品之外,还要宣读四六句骈文体的祭文,历数列祖功德。例如,在致祭始祖陈五八的祭文中,便有这样的字句:"永福基开业创,源溯虞舜......骏发华胄,中丞派衍沙阳。蓝田种玉,宋末雄称清漳。三江虎跃,象麓富丽庙廊。永树勋名,万载不朽德扬......"
口碑资料表明,这座宗祠在历史上曾经几度辉煌几度衰落。据说从前在宗祠门前,竖有71根象征科举功名的华表桅杆,而今遗迹已荡然无存。清同治三年(1864年),岁次甲子,九月二十三日,在太平军攻占蓝田乡的过程中,祠堂曾被一把大火焚烧大半,悬挂在正殿左侧接待室中的一幅陈五八的立轴画像,据说就是从火中抢救出来,予以复原的。3年后,由后裔陈福源主持,对宗祠进行了全面重修。而今在大门后壁,镌刻有同治丁卯(六年,1867年)的祖训一通,上面就记录下这次重修祠堂的经过。宗祠现由种玉堂陈氏宗祠董事会进行管理。
(2)东篱小祠
据《陈氏族谱》载:"七代陈公讳东篱。小宗祠建闽省刘厝蛹。"(见右图)
经调查,在永福镇菁中南路边上,现存有东篱公祠一座。这座小宗祠供奉的是永福陈氏的7世祖陈东篱。这支祖先与迁川陈氏关系较为密切,同治四年谱序中说"今予之世系,即以东篱、南圃二公为不祧之祖",即承认自己是该二公的直系后裔。
这座小宗祠前因修公路被拆除部分建筑,保存不全。小宗祠的大门临公路,石材门坊、门两边的鼓石及左右窗花,刻工精美,保存完好。正堂上匾额彩底镏金,上镌"百岁流芳"4个大字。叠梁架柱,穿斗精巧,纹饰简洁流畅。正龛上供奉神位不甚完整。龛上横梁悬挂有红纸横幅"光前裕后,振耀家声",当为近来后裔祭祀所供。此小宗祠堂的祠貌与香火虽然无法与大宗祠堂媲美,但其建筑价值,不可低估。(见下图)
(3)玉成堂小宗祠
据《陈氏族谱》载:"八代陈公讳松谷。裥建闽省墩下厝,螃蟹形。"(见左图)这里的"墩下厝",实际上就在永福镇医院坎下,与陈氏大宗祠仅有一个土坎相隔。
这座宗祠供奉的是8世祖陈松谷。陈松谷是陈东篱的长子,与迁川始祖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属于他们的近世祖之列。当我们第一次来到永福镇,跨过数处民居院落,进入一个大院的后院时,但见一座高大的石殿顿时呈现在眼前,这就是为8世祖所建的名为"玉成堂"的小宗祠堂。四周的环境已难睹词堂的全貌,只有大殿上竖立的巨大木柱,以及保存完好的石柱础上雕刻精美的人物、动物、植物、花卉等图案,仍可推想当年的气派景象。由于此祠当时刚刚由民居复原为祠堂,举凡匾额、神龛等正在制作之中。一通"玉成堂"的巨匾刚刚赶制完工,还来不及悬挂,只是应我们的要求,才象征性地摆置在神龛上,让我们留下几个纪念性的镜头。
在距离初访该祠3年之后,当笔者再次来到玉成堂,一座规模宏大的宗祠顿时呈现在眼前,四周的民居已经拆迁一空。架设在祠堂前的几口大锅的炉灶,突兀地坐落在院坝之中,四周鞭炮纸削残存,像在诉说两天前发生在这里的有上百个子孙后裔参加的宗祠开祭典礼的盛况。祠内陈设如仪,设施俱全,堂上高悬的仍是几年前赶制的那块"玉成堂"的巨匾。
(二)坟墓
据《陈氏族谱》记载,迁川始祖之前的福建原乡共有17代先祖,数得出来的先祖墓葬共有16处之多。笔者这几年共寻访了其中的5处,它们是:
(1)永福开基祖陈五八墓
《陈氏族谱》载:"始祖陈公讳五八,号云峰,葬在闽省猛虎跳三江,虎形。"(见右图)
经调查,出永福圩不远,即来到位于原名"竹柄尾合溪口",即今九龙江北溪水系下浙溪(又名永福溪)与赤水溪汇合处的对岸,省道306公路旁的一处墓地。这是一座制式古朴的坟茔。坐北向南,面对象山和虎江三江汇合处,墓地呈虎形,于是大有"猛虎跳江"之势。
墓碑以青石镌刻。横额书:"皇明嘉靖"。中书:"显始祖"。右书:"考陈五八府君";左书:"妣黄念九孺人"。两边各书一行大字:"太岁门逢敦将,始浣吉日修砌"。
陈五八生卒年不详,陈氏宗亲每年正月十五上元节虔祭以为诞辰。坟茔背后的山岭之上,成片茂密的青杉,巍峨挺拔,经宗亲介绍,坟茔正上方有株风水树--青杉,与众不同,枝叶不是向上生长,而是向下倒插,故名"倒插松"。(见下图)
《漳平县志》以"珍稀古树"把它记载下来。其文云:
永福蓝田的倒植杉:是蓝田陈氏始祖五八郎公坟地的风水树。据"碑记"说是600年前舆地师倒植杉枝长成。现树高1.48米,胸径0.81米,冠径7.14米,树态苍老奇特。
(2)陈五八妣、陈七十妣合葬墓
据《陈氏族谱》载:"(五八公)妣黄、孺人,葬在闽省大路尾,象形"。又载:"二代陈公讳七十。妣吕孺人。"(见右图)
经调查,在今永福镇福里村福江自然村大路边一片民宅旁,有七十公妻吕氏与五八公妻黄氏的合葬之墓。墓碑题字四行:右一:"大明万历元年正月立";右二:"五八公妣黄氏";中:"显始祖";左:"七十公妣吕氏"。
按:陈五八公妣黄氏,行廿九,又作"黄念九孺人"。陈七十妣吕氏,吕坊人女,行三十娘,名号、生卒年无考。先葬在许家山,后还迁本处洋尾大路尾,与始祖妣黄氏合葬。这表明,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婆媳合葬之墓。猛虎跳五八公墓碑上虽然镌刻有"妣黄念九孺人",当不是黄氏的真正葬身之地,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意义的夫妻合葬墓。
(3)7世祖陈松谷夫妇墓
据《陈氏族谱》载:"八代陈公讳松谷。妣李孺人。考妣合葬闽省下庄洋"。(见左图)
经调查,在今永福镇福里村霞溪自然村,有陈松谷夫妇墓,墓碑额书:"松谷公墓",正中书: (右) "妣淑善李氏"(左)"考松谷陈公"墓。左书:"大明成化壬寅,乾隆丙午重修";右书:"孝男......奉祀"。
据介绍,这是一块奇特的墓碑。按照传统礼制"尚右"的习俗,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墓碑上通常的写法应该是:男名在右,女名在左。与这一传统制式相违背,此处的碑文正好相反,李夫人的名字被刻在右边,而陈松谷反倒挪到了左边。原因何在?
这其中还有一段非同寻常的故事。原来,这块墓地是李夫人出嫁时娘家送的嫁妆,随陪嫁品带进陈家来的。陈松谷死后,李氏还健在。陈家将其棺材运至此地,准备用作墓地,却遭到李氏娘家的反对,双方为此发生冲突。直至后来李夫人死后,李家才同意把这块地作为坟地,并把夫妇的尸骸放在这里合葬。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重新立碑时,由于李家势力很大,坚持把妻子李淑善的名字刻在丈夫陈松谷的前面,于是就有了眼前这通奇特的墓碑。
(4)傅氏祖妈墓
据《陈氏族谱》记载,14世陈公冲乾之妣傅氏,葬在"闽省岭下背井"。(见左图)
经调查,在永福镇岭下村,至今仍有一个名叫岭下背井的地方。它位于永福镇岭下村一处山坡的底下,墓地完好地保存在那里。这里是迁川前陈氏家族生活的地方。墓主人为迁川始祖的高祖妣,立碑人为迁川始祖的曾祖一辈的祖先。
墓碑以青石刻成,碑文分3行:右行题刻"时雍正十三年二月谷旦重修",正中题刻"显妣傅氏孺人墓",左下方一行是立碑人的署名:"男陈蓝球、蓝畦、蓝瑜率孙等奉立"。(见下图)
据介绍,岭下背井的这座傅氏墓,在当地称为"祖妈墓"。每年清明,村里的人都要在这里举行"出丁拜猪头"的仪式,即:凡是新添了丁口的人家,都要在清明节这一天,来到背井祖妈墓前,以猪头作供品,进行虔诚的祭拜,以祈求赐予全家平安和幸福。
(5)15世祖陈仲懿夫妇墓
据《陈氏族谱》记载:"十五代陈公讳仲懿,谥瑞雅。妣李孺人,谥勤慈。考妣合葬闽省岭下林头。"(见左图)
经调查,陈仲懿夫妇墓位于岭下村二组。在一道山梁的尽头,被称为岭下"岭头"(即谱载之"林头")的地方,有一墓地,墓碑中书:"显""考仲懿陈公""妣李氏孺人""之墓"字样;右书:"乾隆十六年辛未四月重修";左书:"男颜官、孙国经、曾孙口口"。(见下图)
墓主陈仲懿,即"祖妈墓"碑上的立碑人之一的陈蓝蛙,为14代陈冲乾之次子,人川始祖的陈时安兄弟,就出自这一房后。陈仲懿为迁川始相约曾祖父母,立碑人有迁川始祖的祖父陈思恭(字颜官)、父亲陈璧书(字国经),其上的"曾孙",应该就是迁川始祖陈辉胤、陈时安兄弟,但是遗憾的是原文已经被埋在土中,无法辨认,否则我们便可以在原乡的墓碑上找寻到迁川始祖的名字。立碑时间为乾隆十六年辛未(1751年)四月,这时为陈辉胤、陈时安兄弟启程迁川前一年的春天。由于其时他们的祖父、父亲早已去世,因此,立碑人实际就是迁始祖的陈辉胤、陈时安。由于墓主为他们的曾祖父,因此,他们在立碑时便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也镌刻在碑石之上。如此看来,这处墓葬实为迁川前夕由陈辉胤、陈时安兄弟修葺的一处曾祖父之墓。
(三)族谱
在原乡寻访的过程中,笔者共搜集到与该陈氏近世祖有关的族谱三种:一为永福的陈氏总谱,一为岭下村的陈氏分谱,一为贡川《陈氏宗谱》。
(1)永福镇种玉堂《蓝田陈氏族谱》(首卷)《蓝田陈氏族谱》由蓝田陈氏族谱编修委员会编印,主编陈士骥,16开胶印本,共203页。该谱历时4年(1996~2000年)付梓,收集汇编了历代各种版本的谱序,祭奠文献,全谱共分溯远源、世系表、志略3篇。其所汇集的世系,仅编就1~11代。正如前言所说:."年湮代久,社会屡有动荡战乱,世谱多有毁灭,房分户析,后裔分散,事极烦错,稽考甚难,工程浩大。故作十一世后分户分房头编修分卷之决定。"
由于该谱参考原有的旧谱,并加整理校订标点,颇具功力。谱中世系表与志略交相补充印证,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史料,对了解陈氏家族由贡川迁居永福的历史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遗憾的是,该谱未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整理至11世。
(2)岭下村《蓝田陈氏族谱》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手抄本光绪二十五年手抄本《蓝田陈氏族谱》,谱高、宽23.5厘米×23.5厘米,由修谱式列、谱序、世系3部分组成。(见下图)
其中,谱序收录了各种年代版本的序文若干篇,贡川祠堂的文献,世系篇收录了包括"正宗颍始祖"世系、 "贡川始祖"世系、"蓝田谱传历代行实记"等。原谱世系下限至22世止。由蓝田21世孙陈天德之子陈毓英用毛笔正楷抄录,谱首加盖有"毓英"、"并珍"两枚方印。(见下图)
该谱在记述至第22世处,载有由他的后人为他补写的一段文字:"陈毓英,号并珍,后又改名为如南,生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卒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这位族谱的抄录人,英年早逝,年仅36岁就离开人世。抄录族谱之时,只有28岁。从抄写的字迹看,字体端庄,结构严谨,笔力雄浑,颇具书法功力。在谱文的空白处,抄写者与收藏者还加盖了多达50余枚行草隶古篆铁线细刻的印章。看起来,他应该是大岭村一位不可多得的饱学之士,工于金石书法收藏的人才。陈毓英去世后,由其后人续写至25世,最迟笔录的时间至1983年10月,证明此谱一直是由岭下村陈毓英后裔一房人所珍藏和使用的。
由于该谱是以迁川始祖所生活的岭下村为背景,谱中所载的家族人口繁衍状况,都发生在岭下村,族谱持有人为该陈氏家族的近亲,因此,依据这些人口数据,结合其生活的环境,便可对迁川前该陈氏的生存状况作出复原与推测,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
(3)贡《陈氏宗谱》
迁川始祖陈时安的谱序中提到,该支陈氏的祖先是由贡来到永福的。为了追踪迁川陈氏的远世祖在贡川的踪迹,这些年来笔者还与福建永安市贡川的陈氏大宗祠建立联系,承三明市永害公-路分局陈济利先芒的支持,笔者还得到了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源长书册刻本的《陈氏宗谱耀影剞影印吁牛。(见上图)
该宗谱卷帙浩繁,据称有60多本,其中的卷7《行实录》,是研究福建三明陈氏源流最为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见右图)
(4)祖厝
四川刻本《陈氏族谱》在回顾福建祖先的世系时,经常提到一个词:"厝房"。如谱载:十世祖,生二子,分去"乌江厝房",等等。这些"厝房"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什么样式的建筑呢?今人郑振满在其著作中曾经写道:"所谓祖厝,是历代分家时留下的公房,主要用于奉祀族内各支派的支祖。在福建各地,保存祖厝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社会习俗,从而直接地反映了家祭活动的盛行。"但是,毕竟没有实感,印象也不深。
后来,在岭下村考察访问中,我们终于意外地发现了一处残存的祖厝。在大岭下村去后山的路旁,一个岩边的平台上,有一座年久失修刚刚倒塌了的院落,前面的大门、山墙犹存。据宗亲介绍,这是14世祖陈冲乾从永福来到岭下时定居的地方,14、15世祖都在此居住过。(见下图)
据《陈氏族谱》记载,14世祖名叫陈冲乾,葬在闽省永福里上雷石。妣傅孺人,葬在闽省岭下背井。他们的生卒年月不详。岭下村光绪《蓝田陈氏族谱》补充说:陈冲乾生于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傅氏生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这表明,陈冲乾落户与生活在岭下村的时代,当在明万历之世。如此,由14世祖陈冲乾居住使用的这座厝房,距今大约已有400年了。这应该就是陈氏家族保存下来的最后一处厝房了。(见下图)
历经400年风雨洗礼的祖厝,与周围仍在居住使用的住房一样,都是用当地的红土夯筑墙体的青瓦房,只是它的用料、做工更加考究。在风雨飘摇中保存完好的大门,以及两边的山墙,虽然是用泥沙、卵石夯筑,但表面却抹了一层灰浆,浆上还混有橘黄的色彩。在斑驳的黄色墙体上,至今还保留着原来就有的纹饰。山墙房檐边上,有明显的滚边图案,山墙中央做有装饰性的圆形花窗。在正门门框上方,还镌刻着"毓秀钟英"4个大字。由于该座房屋最早曾经由14世祖居住使用过,而这时下距18世陈时安兄弟迁川的时间仅仅4代人,约100余年,因此,这应该是目前在原乡所能见到的该家族最后的祖厝了。
一、寻访近世祖
"水有源,树有根。"要理清迁川陈氏的渊源关系,还必须对族谱所涉及的永福近世祖、贡川远世祖及其生活的地方作一番追踪。
四川刻本《陈氏族谱》所能追忆的祖先是:"始祖陈公讳五八,号云峰。"这位陈五八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他生活在什么时代、什么环境之中呢?
根据调查,现在福镇约有80%的居民姓陈。永福陈姓有3个系统,即:蓝田五八陈,石洪陈帮陈,下蓝田的程姓(因祸事避株连,以谐音改"陈"为"程",现有程姓初代祖坟刻明陈姓的墓碑为证)。陈五八郎生卒年月无考,其孙陈七八郎于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重修升龙堂石殿时,曾在础柱基石上镌刻有他本人生于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的文字,由此推断其祖父陈五八郎当为南宋理宗时代的人。
根据蓝田陈氏15世孙陈宗元于清康熙年间撰写的《蓝田始祖履历实据序录》一文考证:
五八公,号云峰,文音公之子,本延郡沙县华族人也。当南宋时人。宋鼎衰微,至理宗、度宗、恭宗、端宗之季,元兴蒙古,宋鼎将倾。我祖被元兵侵逼,寇宋避乱,与二三兄弟同避处于漳郡焉。先人记云:五四郎居忙恫洋,五八郎居永福,五七、五九郎居安仁、感化二里......
今人所作之《蓝田陈氏世系志略》,也对陈五八的事迹、迁居蓝田的时间作了这样的补充:"始祖原居剑州沙阳贡川,青年时随云峰旗驻进龙岩永福里,约当于南宋理宗末年迁居永福里蓝田社岭头坪,故称'蓝田陈'。"
依据清代以来陈氏后裔的这些追忆,可以知道,陈五八原本是南宋时代驻守永福里的士兵出身。永福镇的口碑资料也证实说,南宋末年在永福里的地方,驻扎着一支军队名叫云峰旗。云峰旗的军官名叫邓耿光,旗下共统领着30来个士兵。士兵主要由至今仍居住在永福镇的陈、李、吕、傅等姓的祖先所组成,其中有陈姓3人、李姓4人。
经查阅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一书,对照有关历史文献,可以判断南宋末年驻守蓝田的这支军队,应该是一支乡兵,即非正规的地方军。各种乡兵"选自户籍",其实是征兵;少数乡兵由土民应募,其实是募兵。乡兵的编制五花八门,或参照正规军的编制,或参照保甲法等编制。根据宋朝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乡兵制规定,"以三十人为一甲,置节级,五甲置都头,十甲置指挥使,五十甲置都指挥使"据此推测,南宋时仍为畲族活动区域的漳平县,可能就是采用的这种结队方法。
也就是说,从当地应募而来的陈、李、吕、傅等姓的30名士兵,是以乡兵这一最基层的组织形式聚合在一起的,那个统领官邓耿光,其正式官衔应该叫"节级"。所谓云峰旗,实际上就是这一甲乡兵的名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该甲服役的士兵对外都号云峰。据了解,不仅永福陈氏始祖陈五八郎号云峰,李庄上庄始祖李三三郎、下庄始祖李四四郎也号云峰。
陈五八的真正名讳可能失传了,但是,他们活动的遗迹与风俗,却可以从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升龙堂遗迹中寻找到蛛丝马迹。
升龙堂位于今永福圩的中街,面对步云桥的地方,俗名留田庵、庵内。i929年,朱德总司令率领红四军举行龙车暴动、永福总暴动,军部就设在升龙堂。1983年,升龙堂被漳平县公布为首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永福镇《蓝田陈氏族谱》记载说,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陈五八的孙子七八郎,为追荐他的亡妻吕三十娘,在一座名叫升龙堂的祠庙里,修建了一处石殿。这表明,该堂之始建,应该早于重砌之石殿。而祠庙的左殿,则为4世祖陈真锡、陈宗显为追荐3世祖妣吕氏十九娘所造。明万历四年(1576年),14世祖陈文超又出资全面重建升龙堂。700年间,陈氏族人一直参与升龙堂的修葺事务。现在,陈氏种玉堂董事会又在四处筹资,拟重建升龙堂。
新修《漳平县志》对升龙堂的建筑结构及其文物价值作了这样的考证和记述:
升龙堂,在永福镇圩内,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始建,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重建,清乾隆三年(1783年)续建。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坐东向西,单檐歇山顶抬梁穿斗土木结构,面阔5间,进深25米,正厅饰有藻井。明厅内保存有元代石台神龛、石墩盘柱础和明代建筑结构,门厅保存清乾隆年间的建筑。升龙堂是座元明清3代综合式结构的建筑物。
升龙堂目前正在修复准备中。门前空旷的草地上,叠放着若干年代久远的石条,在有的石条上,镌刻着精美的花纹图案。据介绍,这些柱石、石料都是从升龙堂大殿下挖起来的,推知可能是当年陈氏先祖七八郎等修建石殿留下的物证。
为什么古往今来的陈氏族人要出钱出力修建升龙堂?
经调查,位于永福中心地带的升龙堂,原是一座佛教寺庙,正殿中龛'供奉佛祖尊神,右龛供奉文昌菩萨神像,左龛供奉的就是云峰旗的统兵官邓耿光。据传邓耿光先居蓝田圩,后移鲍家山(官田豪山)。由于他三代后绝嗣,无人供奉,所以,原系云峰旗部下的永福陈、李两姓商定,世代奉邓耿光为"云峰旗军师"、"云峰旗先生"或"三代祖师公",在这座庙里享受祭祀,每年定期为他举行悼念仪式。
相传正月初四为邓耿光逝世的日子,正月初六为检阅部队的日子。为此,李氏后裔聚居的李庄,定于每年正月初四举行悼念,而永福的陈氏后裔则定在正月初六祭祀。永福原本逢三、逢八赶圩,正月初六不逢圩,但是为了纪念这位"三代祖师公",当地特别在一年之中的这一天,破例多开一次圩。自陈七八郎建升龙堂以来,每年正月初六这一天,永福里的陈姓子孙都要在升龙堂前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
祭祀活动名"迎红猪头",或称"红头猪佛"。也就是说,在祭祀当天,三代祖师邓耿光遗像被供奉在神座之上,祭品颇有讲究,不仅猪要用专门的血染红,而且数量也有区别:陈氏族人献红猪4头,李氏族人则只献红猪1头。被作为供品的红猪,除了染成红色外,嘴中还要含红橘,猪头上要插一种名叫"富贵春"的纸花。中国古代历来有"花开富贵,竹报平安"的吉祥图案,那是用牡丹、翠竹组合而成的,颇具民族特色,象征大吉大利、平平安安。
据说这种"富贵春"在永福乡间常被作为吉祥物而受到特别尊重,排设的用场十分广泛:大凡姑娘出嫁时,不仅头上要插一支"富贵春",同时还要在陪奁盒里,与梳、粉等化妆用品一起摆设一对"富贵春"。民间喜庆,亲戚依礼须送"发糕",发糕中央也要插上"富贵春"。婴儿出生"分花",少年16岁"脱关",须将"富贵春"与衣服、镜、尺等物摆在起。据了解,目前"富贵春"纸花工艺濒临失传,很难获见。笔者在第3次考察永福镇时,恰逢赶圩,经陈氏族宗指点,有幸在街边一个小摊上,从一位阿婆那里购得了这一罕见的"富贵春"样品,以作收藏纪念。
此外,仪式上还要请道士设醮,迎神祭祀。活动过程中,还要开展"抢猪出庵(升龙堂)"的群众性参与活动。据说,在清末民初,每到这一天,升龙堂前的广场上,摊贩集聚,多出售刀、枪、弓、箭之类的兵器及玩具,可见历史上习武之风的遗存。这种悼念仪式和风俗,一直保留到解放前夕。
这一活动历来由陈姓主持,参加祭祀活动的,也主要是陈姓本家。由于现今永福镇5万人口中,陈姓占3万人,因此,这一活动实际上主要是陈氏家族的活动,一般外姓不来参加。但是,有一个例外,陈氏家族每年要邀请李姓参加,这当然与陈、李两姓始祖同为云峰旗下战友,均有共同祭祀邓耿光的传统习俗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当地的畲族也会应邀前来参加聚会。
为什么陈氏还要邀请畲族前来参加祭祀活动?陈姓与畲族究竟是何种关系呢?
原来,当年云峰旗驻扎的漳平县境内,正是畲族集中生活的地域。福建学者谢重光认为,畲族是历史上闽越土著民与南迁武陵蛮及其他南方种族经过长期融合而成的一种少数民族。自从武陵蛮南迁到荆湘最南界即五岭北界以后,其中有一支折而向东迁移,其迁徙路线大致是顺着纵横的山脉,由湘南至赣中、赣南,再进至闽西、闽西南,最后达于粤东的西部山区。至迟在南宋中叶,在闽粤赣边的汀、漳、潮、梅、循、赣等州郡的山区,就活跃着一个新兴的民族--畲族。畲族居住在林箐深阻的溪峒,以耕种山田为主,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
关于福建西部的畲族,在清人杨澜的《临汀汇考》中,作了这样的考证:"唐时初置汀州,徙内地民居之,而本土之苗,仍杂处其间,汀人呼日畲客,漳平县有百家畲祠,据龙岩、安溪、南靖、龙溪、漳平五县之交,是闽地之蛮,皆称畲也。"今天的漳平县史志也对"漳平县有百家畲祠"的资料作了进一步的证实,指出漳平在历史上原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汉族南迁前,少数民族已散居全县各地。其中尤以永福里的百家畲洞为多。后因受民族歧视,被迫迁到山高水冷的山羊隔、龙门、尖洞等地架茅以居,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据传,有一支畲族,其祖先原是从漳州南部的漳浦迁来的两兄弟。他们先到漳平永福蓝田定居,与当地的汉族建立了友好的关系,并与汉族陈姓合建祖祠。后来由于备受阶级压迫和民族歧视,才被迫从永福蓝田迁到山羊隔的山里去。
南宋云峰旗驻守之地,不仅是畲族集中生活的区域,而且也是畲族配合南宋王朝的残余势力共同开展抗元斗争的战场。据史载,在元朝灭宋的过程中,活跃于闽西北的畲族首领许夫人所领导的畲军以及汀州、漳州的农民领袖陈吊眼所统率的起义畲军,就出没在广大的畲族溪峒之中。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朝降旨招降"闽地八十四畲寨未降者"。但在其后,还有若干畲族反抗势力存在,如:陈桂龙父子占据漳州山寨,陈桂龙在九层际畲寨,陈吊眼在漳浦峰山畲寨,陈三官在水篆畲寨,罗半天梅龙在长窖畲寨,陈大妇在客寮畲寨等等。
既然永福里在历史上是百家畲洞最集中的区域,又处于畲族抗元的最前线,作为南宋末期的一支乡兵,要在当地驻守并支撑下去,离开了当地畲族的支持,显然是难以立足的。由此推知,由邓耿光统领的这支云峰旗,与当地畲族的,关系应该是不错的。至于说畲族与陈姓"合建祖祠"的提法,这既可以理解为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亲缘关系,祠堂里有他们的共同祖先,可以理解为"祖祠"是由他们共同建的,里面供奉着与他们皆有关系的人物。这个人物是谁呢?当然只有与畲族有着良好关系的云峰旗头领,同时又被陈氏家族奉为"三代祖师公"的邓耿光。
由此可见,正因为陈氏家族在创建升龙堂的过程中,得到了当地畲族的鼎力支持,所以,在每年正月初六举行的祭祀活动中,畲族理所当然成为座上之客。
三、追溯远世祖
作为四川开基祖的陈时安,在追忆福建原乡始祖时,最远只上溯17代,到了南宋末年的陈五八。至于陈五八以上,也即南宋以前的世系,他就回忆不出来了。不过,在他撰写的谱序中,却为后人留下了一条可以继续向上追溯的线索,这就是:"吾族自闽省以来,未暇悉载,但即延平府贡川迁于龙岩州漳平县永福里蓝田乡。"
在贡川开发历史上,陈氏家族是其中最有贡献的家族之
一。在今贡川镇南郊的巫峡旁,有陈氏大宗祠一座,名"追远堂",始创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至今祠堂里一直崇祀着"人闽始祖唐中丞雍公"。这位名叫陈雍的人,曾经在唐朝担任过中丞职务,是这支入闽陈姓家族的始祖。
但是,在唐代的正史上,找不到有关陈雍这个人的只言片语。不过,在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贡川刊印的一部《陈氏宗谱》的卷首,却收录了由唐人陈昂撰写的一篇序文--《陈氏大宗序》。
据记载,陈昂在唐昭宗天复三年(903年),曾经担任过汀州学正。陈昂的这篇序文记述说,他予大顺二年(891年)奉命到汀州出掌学正时,曾经看过该支陈姓的家谱。由此知道,他的先祖与该支陈姓的祖先同出一脉,远祖都是肇基于颍川派始祖太丘长陈定。文章还说,这支陈姓人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陈雍的祖父,一个叫做陈谭的人,他曾经担任过漳州刺史。陈雍的父亲名陈摄,担任过汝南县令,后逝于闽,葬于泉州之隔村。正因为陈摄葬在福建的缘故,所以陈雍"始入闽焉"。
另据贡川《陈氏宗谱·行实录》提供的行状知道,陈雍人闽的时间在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741年),陈昂撰写这篇文章时,与之相距160多年,是最接近当事人时代的文字记录。他在这篇文章的末尾还特别郑重声明,经他鉴定,陈雍确系东汉颍川派始祖太丘长陈塞的第19代传人。他所见到的这个家谱,是为"信谱",并无假冒"远胄"的嫌疑。所以,"予亦不假名笔以为重也"。据此可以断定,这篇文章'所记载的人和事,应该是可信的。
关于陈雍其人,贡川陈氏大宗祠辑有《雍公传记》一篇。据该传记说,陈雍,字月铭,为汝南令摄公之子。生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世居吴兴郡长城县(今浙江长兴县)下若里,少好学,多才,辨博善文。年二十,郡守以贤良方正举于朝。永淳元年(682年)被推为中丞。陈雍一生经历过高宗、武后、中宗韦后、玄宗五朝执政者。及玄宗即位,复召赴内阙,命崇政殿赐坐,询以民政。开元二十九、
年(741年),携次子陈野,迁南剑州沙阳县固发冲(今福建永安市贡川镇新发冲村),时年80岁。
定居中原的颍川派陈姓向江南迁徙,始自于西晋永嘉之乱:由于位于江南太湖流域的吴兴地区,是西晋司马氏皇室迁于江左后所营建的新政治中心。一些与政治中心最有关系之集团,自然也随司马氏皇室移居新政治中心及其近旁之地。所以,在当时的太湖流域集结了许多南下的移民大姓,来自颍川派陈氏便是其中的一支。居住在这里,一方面可以在东晋政权的庇护下得到安全保障,另一方面也因为此流域土壤肥美,易于营生。陈雍世居吴兴,想必就是出自于由中原南迁后,聚居太湖的颍川派陈氏的后裔支系。及至唐代中叶,陈雍之所以携子陈野从吴兴南迁,也可能是出于躲避中原即将发生战乱的预感,也可能是出于追随祖父和父亲辈的足迹,以便在岭南这一远离朝廷的源安身立命。关于陈雍是如何从太湖流域进入闽西的,文献上没有直接记载,不过根据历史上的交通道路,不难作出推测。有学者这样来分析陈雍的迁徙路线,可能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是进入浙江,翻越仙霞岭进入闽地;一是溯赣江而上,翻越武夷山南脉站岭隘口进入闽地,而由长兴到达最后的目的地宁化石壁、固发冲定居。后者正是当时北民南迁走得最多、最经常的一条交通要道。
陈雍携次子陈野初人汀州时,贡川到处仍是"长山荒谷,绵亘错互",有待开垦。自从陈雍父子卜居南剑州沙阳县固发之后,该支陈姓一直在当地从事经济开发与文化传播。陈雍人闽时年80岁,12年后,于唐玄宗天宝十一年(752年)去世,享寿91岁。
自陈雍由吴兴迁居闽西,开基贡川以来,其创家声,绵延世族,使该支陈姓成为闽西一大望族,其世代后裔在科举上的成就,奠定了闽西人文鼎盛局面。其声名最著者,当数陈雍之8世孙陈世卿。陈世卿,字光远。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进士,授衡州推官,再调东川节度推官。不久,农民起义领袖李顺率军转战东西两川,围攻东川节度驻地梓州城(今四川三台县)甚急。陈世卿以解围退敌有功,后归朝为秘书郎,历官至秘书少监。其"安远"解围的事迹,"为时论所许",受到当时朝野的赞许,被载入《宋史》列传之中。
未曾想到的是,他当年建功立业之地--梓州,在770多年后,一支以陈时安为始祖的陈氏家族,竟然从福建远迁至此,安居乐业,繁衍后代。如果他们真有世系上的承袭关系的话,这种历史巧合,颇有点"无心插柳柳成荫"之慨。
根据《陈氏宗谱·行实》载,陈世卿的三哥陈世则,与他联袂登进士第,只不过,陈世则是以43岁考上三甲第20名,他的七弟陈世卿则是以33岁考上二甲第19名。由于陈世则的事迹太平凡,以致在《宋史》上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接着,陈世卿的长子陈俨、五子陈僻又分别在宋真宗时登进士第。此后,该支陈姓后裔还有若干人在北宋各朝高中进士,其中仁宗朝1人,英宗朝2人,神宗朝2人,哲宗朝2人,徽宗朝1人。至此,迁闽的陈氏家族在有宋一代,科甲蝉联,前后登进士第达10人之多,不愧为远近闻名的"士大夫世家"。
北宋时,同为南剑州之将乐人的杨时,登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进士第,高宗朝官至工部侍郎,他对本州出了这样一个科甲蝉联,青紫相属,文章勋业,称著一时的陈氏家族,赞赏有加,撰有联语一副云:"半壁宫花春宴罢;满床牙笏早朝归"。至今这副对联仍悬挂在贡川陈氏大宗祠的堂柱上。
浙江乐清人王十朋,在南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高中状元后,奉命人闽,路过沙县,曾经专程晋谒陈僻祠。他在一篇题记中说,他小的时候,就看见"陈氏之盛",十分倾慕陈傅的道德文章。为此,特意撰写七绝一首,并题写匾额以作纪念。该诗题为《陈公祠(名傅字君举)》,云:"九年地主百年祠,民自元丰结去思。善政在人宜有后,堂堂忠肃见公儿。"
宋代是汀州人文繁盛的阶段。作为闽西首府的汀州,城内书院多达十几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汀州文教的发达。自中原迁居闽西北的该支陈氏家族,身处在这一环境中,无论家族的声望、地位和影响,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其在当时文化上的贡献与地位可想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初陈时安迁川的时候,虽然他已经知道先祖是从福建中部贡川迁来的,但是,具体情况"未暇悉载",估计当时漳平县永福里的这支陈氏家族的世系,还没有与贡川陈氏家族的世系衔接起来。
根据现存历代谱引可以知道,截至陈时安迁川的乾隆年间,永福里陈氏大宗祠凡四次重修族谱,其时间分别为:明正统七年(1442年)、正德十五年(1510年)、万历十年(1582年)、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由于无缘证实这些族谱的存佚情况,故不知永福世系与贡川世系之间的衔接关系。但是不管怎样,经过这四次重修族谱,经过一代代叠层式的追忆,一个从贡川陈雍到永福陈五八之间的世系图终于被完整地描绘出来了。最后完成的时间,最晚可能在清光绪年间。因为,据笔者在贡川镇考察期间,从熟悉家族历史的陈祥川先生处了解到,现存贡川陈氏族谱的最早修谱年代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而笔者从永福镇岭下村带回的《陈氏族谱》抄本,也是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的抄本。在这两部原乡族谱中,贡川始祖与永福始祖之间的世系,已经成功地衔接完毕,完整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是如贡川陈氏大宗祠《陈氏历代世系总图》所记录的谱系:
陈雍有三子,次子为野;野传通;通有三子,长子为陈宴;宴有四子,长子为陈遂;遂有三子,长子为陈昶;昶有三子,长子为陈昂;昂有五子,其第五子为文余;文余有九子,其第七子为世卿;世卿有五子,其第五子为陈傅;傅有五子,其第三子为陈珏;珏有三子,长子为陈正寻;正寻有三子,次子为大礼;礼有二子:先、光;先传润昌;润昌有三子,次子为文音;文音传五八。
世系倒是衔接起来了,但是其中又出现一个问题。即在陈文音以上的16代家族成员中,人人皆有名讳,而传到了第17代,却突然抛弃了中原汉人按字辈取名的习惯,出现了一个不知名讳的"五八郎"作为传人。这种做法符合这样一个来自中原的"士大夫世家"的礼教传统和文化习俗吗?事实上,这种以郎名命名家族成员的现象,绝非只有"五八郎"一人。在前引"先人记云"中,与"五八郎"同时避难永福的,还有:"五四郎"居忙恫洋,"五七郎"、"五九郎"居安仁、感化二里。这里的五四郎、五七郎、五九郎,应该都是五八郎的同宗弟兄。
可是,我们无论在贡川追远堂还是在永福种玉堂陈氏宗祠所提供的族谱世系里,都没有发现陈五八郎的这些同宗弟兄。非但如此,我们反而发现,在五八郎之后,在他的几代后人中,还有继续使用"郎名"的情况,见下表:"郎名"。
(2)"郎名"的排行顺序为:十、百、千、万4个字辈。
(3)在使用"郎名"的成员中,最初几代人没有其他名讳,而随后的几代人中,既有"郎名",也有正名。
(4)与男子使用"郎名"同时,在前几代女性成员中,普遍使用"娘"的称谓,如吕氏三十娘、吕氏十九娘、许氏三娘、李氏七娘、五娘傅氏、易氏二娘等。
(5)该支陈氏家族至第8代起,"郎名"完全消失,时间大致在明永乐至宣德之世。
除此之外,从贡川《陈氏宗谱》卷10《系总谱》上,我们还看到,在陈雍以下的第15代传人润字辈的后裔中,有润筠这样一个支系。该支系从第16代起,不再使用传统的汉族姓氏符号,而是使用与之迥异的"郎名",见下表:
通过此表可以看出:
"郎名"排行顺序为:十、百、千、大、万、忠、亿7个字辈。
由于此支陈氏家族的世系不详,不知在使用"郎名"的同时,是否还有别的正名。
"郎名"消失的时间,也在贡川世系第23代,大致也在明永乐至宣德之世。
面对贡川陈氏家族第16~17代以来,连续6~7代人大量使用"郎名"的问题,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呢?
半个多世纪前,罗香林先生在他的《广东民族概论》中,最先揭示过广东韩江流域一带客家人的祖先使用"郎名"的现象,对此,他并作了如下的解释:
韩江一带的客家人,其祖先有第几千几百郎的名号(大抵仅有郎字,而罕正名),相传即土著畲民雷、蓝、毛、赖、盘各巨阀所给与的符号,这是客家人的祖先由闽西迁至粤境,欲求性命安全,不能不纳点贽礼给那些强有力的畲阀,畲阀得客人贽礼以后,乃依其入境次序给以几郎几郎的名号。
其后,福建学者蒋炳剑以畲族地区的调查资料、李默以梅州地区客家人的调查资料为依据,分别探讨了客家人先祖使用"郎名"的习俗和来源依据。综合他们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在畲族和来源于汀州府的客家人祖先中,确实存在过排郎名的习俗。
如在畲族一些姓氏中,祭祖时,不同姓氏的祠堂陈列的香炉有5只或6只之别,以显示各姓排行的不同。排行的目的在于序长幼,死后载人族谱。排行按同姓年龄的长幼,以村为单位,由族长或祠长排,每年排一次,一般在农历二月十五或八月十五祭祖后进行。男女都有排行,男称郎,女称娘。蓝姓以大、小、百、千、万、念6个字辈分,6代一循环。排行在历史上还起着辨认同族人的作用。因蓝、雷、钟的排行有6个字、5个字和4个字的不同。若问:"你的毛竹是几开?"答:"六开。"就表示蓝姓排行的大、小、百、千、万、念6个字辈。若问: "你的毛竹从上剖还是从下剖?"即问排行是头一轮的顺序,还是下一轮的顺序。若答"从上剖",表示答者的辈分就高,便会受到热情接待。
而根据梅州客家方言区的调查表明,客家人的族谱载其祖来自汀州宁化石壁村者,其祖先大多皆有"郎名",才有排名之俗。如丘氏在福建宁化石壁村居住时,历代均有"郎名",而如梅州之后,一样取有"郎名",其排序为"仲、伯、千、万、念"。又如嘉应州雷氏始祖念一郎、念七郎,原居福建漳州府漳平县居仁里,宋理宗时迁居程乡,为雷氏始祖。由此可见,排"郎名"的习俗,存在于闽粤赣边的畲族和客家人祖先中。"郎名"的命名是一种习俗,要举行一定的法事仪式来取得,此名要人死后才能使用。从客家人的族谱看,粤东地区的"郎名"有的在明初已经没有,大部分是在明代中叶以后消失的。
不过,在有的粤东迁川的客家族谱上,也留有类似的证据,只是由于在川后裔大多不明起源,不解其意,往往被认为荒诞而加以删除,由此在谱序上留下某种痕迹。例如,有一户原籍广东嘉应州长乐县的钟氏家族,在迁川后所撰修的《钟氏族谱》上,有这样的记载:"以上十世,系宋末元明之际,天下鼎沸,人民避难。或讳姓以郎称,或习术以法名。我祖之称郎称法者宜也。"
在同样"自粤迁蜀"的《万氏族谱》上,也对其远祖中出现"郎"号殊不可解:"(粤谱)记云太始祖号一郎,妣曾氏生三子。长千五郎,次千八郎,三千四郎。二世祖小九郎,妣陈氏,生三子,长辰郎,次一郎,三赵郎。又云三四五世皆遗失不可考,而即此可考者,亦觉荒唐难信。夫始祖一郎生三子,并无小九郎,何Ir9,-世又为小九郎?小九郎生三子,何以次子一郎又与始祖同号?必无是理。况仅称为郎并无名讳,愈见所传之谬。此以讹传讹者宜删云,不可列于谱中。"
源自闽西汀州府贡川的这支陈氏家族,在宋末元初迁居于漳平县永福里、居仁里这些当时的畲族聚居区后,开始在祖先中出现使用"郎名"排行,直至明代中期以前为止,这一现象正是上述畲族和客家人祖先中独特的"郎名"命名习俗在该地区流行的例证。
至于该支汉人家族迁入畲族聚居区后,为什么要改从当地习俗,使用"郎名"排序?可以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汉人"被迫遵从畲俗"说。运用罗香林先生在半个世纪前的旧说,即"欲求性命安全",不得不在郎名的排行顺序上遵从畲俗。至于是否向当地的畲族巨阀敬献贽礼,并不重要。结合当地流传的"陈姓与畲族共建一个祠堂"的传说,可以看出,这支来自于中原的汉族人,与当地畲族之间的关系十分不错。很有可能是,该支陈姓为了在当地长期生存,不得不与当地畲族建立良好的关系。当然也不排除互相通婚的关系。前文提到的陈姓与畲族共建祖祠堂的资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另一种是畲族"主动同化"说。随着经济文化开发活动逐步向畲族地区深入,一些向慕"汉化"的畲族,在被汉族同化的过程中,首先把自己祖先依托附会为闽西最著名的望族。于是,也不排除他们将自己的世系"粘附"在陈雍的某支后裔下面的可能,以证明自己来源于汉人血统,从而加入到了陈氏家族的行列中来。
总之,不管是主动说还是被动说,都只是一种推测,一种假设,是否成立,还需要大量资料来加以证明。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在陈氏家族的族谱上,发现如此多的祖先均有"郎名"的现象,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皆可证明,该支陈氏家族与畲族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现在,有不少的学者主张,客家民系的形成,与畲族关系十分密切。有学者还认为,现今的"客家人"、"客家、话",原为畲族人民对进入其生活天地的汉人、汉语的称呼。"客家"的名称之所以"粘附"在闽粤赣一带的新兴民系身上,正是因为"汉畲两族大量而且集中通婚的结果"。检视这些学说,我们面前的这支自宋末以来由贡川南迁至蓝田的陈氏家族,不就正好为这种主张提供了一个生动典型的例证吗?
当年这支陈氏家族所生活居住的永福里蓝田乡,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了畲族、闽西客家与闽南族群关系互动的演变轨迹:由最先处于畲族与客家的交汇地带,继而又处于客家移民东向与闽南移民共同开发的博平岭边缘地带,最后再被闽南话所同化。他们原本是来自于漳州府客家的渊薮之区,但是由于长期受闽南文化的影响,误以为自己讲的话与梅州、海陆的客家话不能相通,就是闽南话,久而久之,这里的人就通通讲闽南话了。这种情形与台湾的"漳州客"在客家语言上的失落过程是十分相近的。
事实上,在漳平这一地带的方言,虽然总体上属于闽语闽方言系统,但又明显受到客家方言的一些影响,具有闽南方言向客家方言过渡的特点。现在这些地方流行的方言,虽然具一种介乎于闽南与客家话之间的过渡性质,它基本上是闽南话,但却跟厦门话、漳州一带的闽南话不完全相同,这一点在陈氏家族所处的边缘地区永福,表现尤为突出。这种现象或许可以借用谢重光所提出的"畲族、客家、福佬族群长期互动关系和双向文化交流"的观点来加以解释。
第四章送亲人出闽西
在偏远闭塞的闽西地区,人们生活在崇山峻岭的包围、分割之中。在有限的生存空间里,山多田少,耕地原本不足。经过朱明王朝200多年的休养生息,客家后裔日繁,资力日充,然而耕种所获,难供其用。贫瘠的红土地日渐承受不了人口的重负,为谋生计,它不得不把自己的亲人送出闽西。当众多的儿郎告别这片深情的故土时,这才发现,在他们身边早已聚集着大批西进的人群,涌动着一股迁川的移民大潮。
一、大岭下的山村
在四川刻本《陈氏族谱》中,记载着这样一条史料:迁川始祖陈时安兄弟生长在"福建龙岩州漳平县永福里大岭下背塘坑"。在三台县柳林坝陈氏家族后裔陈世杰家的神龛上,至今仍供奉着陈时安的神主牌位,那上面也写明他的出生地在"福建龙岩州漳平县永福里大岭下肥塘坑"。
这表明,以陈五八为蓝田陈氏开基祖的陈氏宗族,已经开始从永福里向外迁出人口了。陈时安兄弟所生活的"大岭下背塘坑"或"大岭下肥塘坑",就是在宗族人口不断膨胀的压力下,不得不向山区转移的见证。
永福里就自然地理条件而论,是一个"四面皆山"的高空盆地。它犹如一座盆地高悬在半天之上,比起龙岩的海拔还要高出200多米。而作为盆地底部的圩镇,又被四周的群山环绕。因此,无论从哪个方向进出永福,都需翻越一座座高山。例如,向北走70里到漳平,需翻越三重岭;向东走60多里到华安,需翻越火烧岭;向西走70里到龙岩,需翻越马岩;向南走60里到南靖的水潮,需翻越朝天岭。
岭下村位于永福里西南,博平岭山脉的东坡。博平岭山脉是漳平南端最高的山系,东北一西南走向,沿龙岩与漳州两市交界处延伸广东境内。博平岭有两支主脉:东南向和北向。在漳平境内博平岭山脉标有山名的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12座,以海拔1666.2米的苦笋林尖为最高峰;岭下村所在的内佳山,又称笔尖山,海拔高度1440米,是该山系东向主脉的第四高峰,岭下村就在内佳山东侧的大西岭的半山上,海拔高度1350米。
(见下图)
今天,从永福镇出发,沿漳平至漳州的公路向南行,到岭下村去探访,需要翻越朝天岭。站在朝天岭上,举目向对面的内佳山远眺,只见群山连绵起伏,郁郁葱葱,山坡之上'隐隐约约可见星星点点的土墙建筑群,那里就是200多年前该支陈氏的迁川始发地--岭下村。
从朝天岭到岭下村,首先必须下到山底的元沙村,然后经过溪口上内佳山。所谓溪口,是指九龙江的一条支流--下折溪的出口。据记载,"永福里溪即下折溪,出西南朝天岭北"。此水即南靖县南溪(又名龙溪)的北源。又"西南流数十里",经和溪西南折,而入南靖县城西。可见,这里是龙岩州和漳平县通往漳州府与南靖县的水路出口要冲,是有名的"金槽出口"的地方。历史上漳平至漳州的古驿道,就是从溪口分路上山,翻过山梁,进入南靖和溪境内的。
与永福圩相比,岭下村的生存环境无疑要恶劣得多。大岭下的土地山林,几乎都在600~1000多米的山地上,土壤条件十分不好。相关知识告诉我们,土壤的发育是随海拔升降和水温的变化而异的。在当地,红壤一般分布在700~800,米以下的丘陵、低山和中山的下部。黄壤一般分布在7001100米低山上部和中下部。黄壤一般分布在900米以上的中山中部。根据笔者对最后的祖厝所筑之土墙以及四周土地的观察,大岭下的土壤当属黄红壤与黄壤之间。由于土性不同,再加之气候、水文的影响和人为的利用,导致土壤的结果因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大体说来,这种黄红壤与黄壤多酸性,如要变成可耕种的沙质良田,还须经过红壤一灰黄泥田一沙泥田一灰沙田一沙质田的改造过程。岭下村山虽高,但只适宜种水稻。岭下村现有的水田可以种植水稻,这应该是经历了许多代人辛勤耕耘的结果。
岭下村虽然坐落在半山之上,但并不缺水,山林植被很好,空气十分清新。在传统农业社会里,由于受"山高、地瘦、风大、交通不便"的限制,当地流传这样的民谣:"永福挂半空,只能种大冬,一年种一季(晚季水稻),吃了烤火笼。"因此,在解放前,当地人民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一直过着贫穷落后的生活,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据介绍,岭下村系永福镇下的一个行政村,下辖大岭下、坪仑、内佳山、四旺4个自然村、6个生产作业组,共有人口738人(2000年)、水田300多亩、山地800多亩。其中陈姓人口600多人,余为吕姓。全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除种水稻外,也兼种蔬菜,山林以山树、柑桔、毛竹为主,但很少种花卉,基本没有工业。居民住的仍是传统的红土墙青瓦房,没有一处水泥砖房。由于交通、通讯的制约,经济欠发展,生活还不富裕。
二、生活重压生活在永福里的陈氏家族,随着人口的增长,为了分散人口膨胀的压力,早在明代就不得不向资源条件较为恶劣的偏远山区转移。
据陈氏蓝田修谱委员会2000年统计,从陈员山所在的第10代算起,共收集到具有详简史略的祖先1100余人,其中,第10代有290人,第11代列表挂名近600人。由此可以推想到,在陈员山生活的那个时代,以陈五为始祖的永福陈氏后裔,起码已繁衍数千人口。据此推想,这上千后裔不可能集中居住在资源条件较好的永福圩及其附近。以下是四川刻本《陈氏族谱》所载永福陈氏第4代以来历代祖厝分析的情况(见下表):
这表明,13代以后,该支陈氏已经到了无房可以传给后代子孙的地步。在祖先留下的地产不足以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宗族中的一部分分支被迫转移到大岭下山区去发展。永福里陈氏向大岭下村转移,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中叶。大约在陈时安迁川200多年前,正值明嘉靖年间,在永福里陈氏宗族的一处祖厝前,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宗族争斗。有一伙强徒气势汹汹,手持棍棒锄头,企图侵占祖上留下的汶份公产.用官桌开作一个女持场.垒趵双而对;女伙强徒的猖狂气焰,族人皆敢怒而不敢言。这时,只见一位长者勇敢地站了出来,先是以好言劝阻,在劝阻仍不能制止的情况下,他随即当众拿出100多两银子作为赏金,号召大家齐心协力起来抵抗。这一招果然奏效,顿时有不少的族人加入到他的行列之中。由于族人团结一心,力挫其阴谋,最终使这份祖业得以保住。这伙强徒见势不妙,胆怯畏惧,只得狼狈逃窜了。这位敢作敢为的长者,就是永福陈氏第10代孙陈员山。
陈员山生于成化二十年(1484年),卒于嘉靖三十年(1551年),寿69岁。陈员山年高有德,除了"有功于宗族",尽力振兴家族门风外,他还轻财重义,具有慷慨助人、乐善好施的美德。当他看到他的弟弟陈乐饮财力不济,家业既少且薄,于是痛下决心,将大岭下一段可以收租7石的水田,无偿拨给其弟,以便作为他生前的"日用之资","死后为祭扫之供"。这表明,至迟在明代中叶,永福陈氏家族的后裔已开始在大岭下村拓展生存空间。田野调查表明,解放时当地水稻平均亩产仅200市斤。在明代中叶水稻亩产能达到200市斤,已属不易。按当地标准,一石折合黄谷100市斤,如以40%的收租率计算,产谷17.5石,即以亩产200斤计,陈员山赠送给弟弟的这份可以收7石租谷的地产,大约有近9亩水田。可见其耕地面积是相当有限的。
作为陈员山一脉的后人,陈氏从13代起,开始有陈梦鲲(号升潜)率长子学文(冲质)、次子学思(淑诸)、三子天恩(冲乾)到大岭下耕种。表明此时该支陈氏已经从坐收亩租的业主,转变为大岭下村的拓垦者。根据代代相传的口碑资料说,陈升潜率三子上大岭下村,各从其业,具体分工是:老大冲质种田,老二淑诸放羊,老三冲乾放鸭。据说老二、老三原来的分工并不是这样的,后来是两兄弟自愿对换的结果。在土地严重不足,加上山区耕地条件较差,农业收成不足以养家活口的情况下,为要解决全家的生计问题,只有通过佣工和发展副业来进行补助。老二放鸭,老三放羊,就是这种家庭背景下适合当地生存条件的必然选择。
漳平是闽西山羊的主产区。漳平的山羊属戴云山羊,具有早熟、多胎、多产、适应性强、善于攀登陡坡采食等特点。利用大岭下村高山坡上丰富的青草饲料,放养这种山羊,应该是适合本地特点的副业。这种羊每头体重公羊30~33公斤,母羊25~30公斤,每头母羊可年产2胎,每胎1~3头,因此,在这里发展养羊的经济效益也应该是可观的。
关于放鸭,这更有必要和可能。因为,其一是,山麻鸭原本是漳平蛋鸭的传统品种,产地主要分布在永福镇。而大岭下村又有若干溪流汇集溪,正好适合放养这种传统的山麻鸭品种。其二是,作为老三陈冲乾的后裔,陈时安一支成员由于在原乡有过以放鸭为业的经历,所以在迁川后,他们辗转搬了几处住地,全都是濒临江河的河滩地。这样的居住环境,正好有利于发挥他们祖上传下来的放鸭技术特长< p>
关于山麻鸭品种,新修《漳平县志》作了这样的详细记载:山麻鸭是漳平蛋鸭的传统品种,具有早熟,生长快,耐劳健走,行动灵活,耐粗饲,觅食性强等特点。母鸭95~120日龄开产,年产蛋250枚左右,高者可达300枚,蛋重55~65克。雌鸭喙扁长,淡黄色,眼大凸出有神,头稍小,颈细长,体态轻盈,腹大而柔软不触地,尾翘起,体躯呈圆三角形,羽色多为麻褐色,成年母鸭体重1-2~1.5公斤。雄鸭喙青黄色,头和颈的上部于背部羽色为孔雀绿,俗称"青头鸭",羽色有"三白":颈部有白环,主翼羽与臀部羽毛白色。成年公鸭体重0.7~1公斤。
此外,据旧版《漳平县志》记载,至明末,该县还善于养一种肉用填鸭,农民中"畜者甚多"。正因为肉鸭饲养普遍,所以与此相关又发展和兴起了一种名叫"土番"的腌鸭加土工艺,然后把它拿到市场上出售,称之为"风鸭"。这种工艺和习俗,历时300多年,"延续至今"。具体做法是:立冬后,大多数农家开始填鸭催肥,而后腌晒保存。至1990年漳平全县生产肉用鸭达40多万只。
正因为传统的养羊、养鸭业有其广阔的市场,所以,尽管陈家在大岭下只有9亩水田,但仍能通过农副业、佣工并举,十分勉强地维持全家生计。但是,全家的艰苦努力不仅没有换来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反而坠入贫困的深渊,生活压力愈益严重。这主要是由于家族人口增长失去控制,已经到了无法承受的程度。
岭下村《蓝田陈氏族谱》没有明载陈升潜何时率三子上大岭下村,仅知道他出生于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配偶邓氏,生三子:长子冲质;次子淑诸生年不详;三子冲乾,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则三子出生时,冲乾已经46岁。四川刻本《陈氏族谱》对于陈升潜的家庭状况作了这样的补充:
十三代陈公讳升潜,葬闽省上雷石,凤形。妣邓孺人,葬闽省和崆尾,犬棉形。生三子:长冲积(按:岭下村族谱作冲质),无后,次分去本地房,三冲乾。假设陈冲乾随父母及两个哥哥上山时,尚未成年,当时全家人口应该共有7人(父、母、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和陈冲乾本人)。9亩地如以每亩产谷200斤计,共可收谷1800斤。如以70%的出米率计算,可收米1200斤。如以每人全年口粮270公斤计,全家7口一年所需口粮共1890公斤。由此可知,当时要维持全家最低生活水平,尚有1290公斤口粮的缺口。
可是,到了老三陈冲乾结婚以后,情况又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陈升潜需要将其本地的住房分掉一份给其另外安家;另一方面,随着老三家人口的增长,全家生活需求又必须增加。生齿愈繁,收入无增反减,全家的生活水准必然下降。四川刻本《陈氏族谱》载,14代陈冲乾,葬在闽省永福里上雷石。妣傅氏,葬在闽省岭下背井。生三子:长清石,次仲懿,三如石。手抄本《蓝田陈氏族谱》补充说,冲乾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傅氏生于万历二十六年(1589年)。生三子:长蓝球,号清石;次蓝硅,号仲懿;三蓝瑜,号如石。
根据实地考察,到14代陈冲乾结婚生子时,这个家庭已经离开前文所记述的最后的祖厝,即大路边上的那个已经倒塌的院落,而独自迁徙到山坡底下--一个名叫"下背井"的地方生活。现在背井有"傅氏孺人墓",即前文所称"祖妈墓",证明当初陈冲乾住家就在这一地带。
另据四川谱载,出生地在"大岭下背塘坑"的后裔,计有迁川始祖、18代陈辉胤、陈时安,19代兆深、兆漾、兆涵、兆浩。这表明,这个"下背塘坑",曾经是14、15、16、17、18、19代一共5代人共同生长和聚居的地方。由此可以证明,随着家庭人口的增长,原有地方已满足不了全家生存的需要,所以不得不迁到同村下背塘坑佃耕为生。为了具体统计14代陈冲乾夫妇以下至18代迁川为止的各代人口的变化情况,现参考岭下村和四川的两个族谱,先将其世系表列于下:
上表中各家庭成员的出生年份,在大岭下和四川的族谱上基本都有记载,即使其中部分没有记载的,也可通过合理、的假设推算出来年平均增长率。经过计算,该支家族的人口在明万历以来120年间的人口(新丁)增长率为10.398827%,各时段的年平均增长率详见下表:
根据此表,还可以用更直观的方式,将该支家族人口(新丁)增长态势绘制为曲线图:
上表中从14代出生(1593年)起,到16代出生(1640年)为止,全在明朝。从16代于德出生,至18代时安出生为止,均在清康熙朝。由此可见,在陈时安出生和生长的清康熙朝,该支陈氏家族人口增长已经完全失控,人口膨胀已达极点。
三、走出岭下随着人口的猛增,必然引发新的矛盾--有限的土地资源与无限膨胀的人口之间的矛盾。
如以现代条件下大岭下村人口与土地的比例为参数,该村现有738人(2000年),水田300亩,山地800亩,人均占有1.5亩,这应该是这块土地上的最大人口容量。即使如此,岭下村目前的生活水平也属需要扶贫的村庄。可是,在三两百年前,聚居该村的主要居民陈氏家族的人口却以超速度递增,特别是在清初康熙朝时期,新生人口达17人之多。如将17代的5人加在一起,男丁人数共有22人之多。如果再把女性配偶算进去,则这阶段的家庭成员人数一共超出30人之多。而据调查,解放时全村的人口总数也不过80多人,陈姓成员的人数仅为40余人。也就是说,在清初,该家族成员人数便已接近解放时该村人口总数的38%,可以说已经达到人口饱和的地步。
与人口膨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限的土地资源所能产出的粮食却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需求。田野调查表明,解放时当地水稻平均亩产仅200市斤。龙岩县1953年亩产水稻约为260市斤,是传统农业或技术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解放前山上虽然也种旱地作物地瓜,但由于山猪很多,基本被糟蹋掉了,不能寄希望有多少收成。
根据罗尔纲先生的计算,清代南方农民要人均4亩耕地才能勉强维持最低生活。另据郭声波考证,在清代农业生产水平下, "2亩耕地是维持一个人生命和一般劳动最低数",全年每人最低需要口粮270公斤。按照一般标准,该陈氏在大岭下仅有9亩水田,每年最多能提供600公斤大米,仅可维持2~3个人的最低生活。
为了养活这个家庭,仅种这点田亩显然是不够的,已经采取的佣工、佃耕和发展副业等手段,仍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举。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转移人口,缓解耕地上的压力,家庭的负担仍得不到减轻。正是在现有土地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背景下,出于求生的本能,人们选择了向外迁移人口,于是,大举移民遂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而恰逢此时,天府之国的四川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地旷人稀的局面,清朝政府为了填补四川人口的空虚,正好作出了鼓励外省移民人川垦荒的空前之举。清初以来四川经济凋残待整的社会环境,以及一系列鼓励外省移民迁川开垦置业的优惠政策,对闽西移民的外迁行动产生的巨大吸引拉动作用,是闽西移民大举迁川的外部原因之所在。
事实上,在陈时安兄弟迁川之前,宗族中另一个支系早已率先行动起来。以下文字出自大岭下手抄本族谱,它以一种特有的笔法记录了17代大房后裔外迁的情况:
十七代文芝公,配李氏。男元孙(号开川,早亡),亚孙(号顺川,早亡),淑孙(幼少出嗣坎下四房),季孙(号绍川),党孙(号严川,早亡),科孙(号进川,往建宁),对孙(号庆邦)。
十八代开川公,文芝公之长子,名元孙,止。顺川公,文芝公之次子,名亚孙,止。绍川公,文芝公之三子,名季孙。严川公,党孙名,文芝公之四子,止。进川公,配吕氏,男:明使(号启东),明瞪(幼亡),暄使(号启炎),统使(过继),H亘使(号启晃)。文芝公之五子,名科孙,全家移往建宁府居住。
如果把上述引文中的"川"字理解为四川的话,那么,从"早亡"的"开川"、"顺川"、"严川",以及"绍川"、"进川"的称号上可以看出,以四川作为目的地的大房这一支系的迁川行动,进展得并不顺利,似乎带有悲剧性质,大有兄亡弟接,前赴后继的悲壮。三弟季孙虽名为"绍川",但却不知所终。真正能够实现"进川"梦想的,看来只有陈科孙一支。不过,他也未能完全如愿,而是在北进的途中,在福建北部的建宁府(今建瓯市)定居下来,最终被挡在武夷山内。因此,真正实现迁川夙愿,最终抵达目的地的,只有二房后裔陈辉胤、陈时安兄弟这一支族人。
根据刻本《陈氏族谱》的记载,该房第18代传人离开家乡的时间在乾隆十七年(1752年),同时上路的也是7个人。现将他们的姓名、年龄及身份关系改制如下表:
根据四川谱载,迁川前该二房传人的家庭背景如下:(1)其父陈璧书于乾隆五年(1740年)去世,终年61岁。(2)其母林温惠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告终,终年40岁。(3)在父母去世至迁川的5~12年间,家中陆续新添了陈时安夫妇的3个儿子。(4)陈母去世时年仅40岁,而其时陈时安夫妇的3个儿子分别才7岁、5岁、2岁,1年后,四子陈兆灏又出世了。(5)陈辉胤有妻李氏,后人补记云:"生与卒年原在福建"。由此可知,在迁川之前,其妻已经在福建原籍去世。
从这些具体细节中可以推知,人口的压力与自然条件的恶劣,有如两个沉重的包袱使这个家庭不堪重负。一方面是因劳累过度,两个女性成员:母亲年仅40岁就撒手人寰,大嫂李氏也过早去世;另一方面,新生人丁又不断地降临人世,嗷嗷待哺。为了自己的生存,同时也为了给一大家子新生人丁的未来寻找一个好的归宿,与其留居岭下村受穷,还不如举家外迁--这应该是合乎逻辑的选择。
随着人口的增加,家族成员内部的矛盾也日渐多了起来。这实际上正是由有限的土地资源与人口的无节制膨胀这一根本矛盾引发的,是人口膨胀下资源争夺在家族内部的反映。尽管在娶进门的10多个媳妇中,属于李姓的就有6人之多,另有吕姓3人、林姓2人,说不定她们原在娘家还有亲属关系,但是,过门到了陈氏以后,情况就会变得错综复杂起来。因为,在同是外迁的大房与二房间,人口比例就不平衡。二房从15代起至17代,一直是单传,18代也只有弟兄二人,人丁稀少,在家族中处于弱势地位。反之,大房人丁兴旺,人多势众,不可避免地在家族中处于强势地位。福建学者刘大可的研究成果指出,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是动物生存的天性,也是人类的本性,因而"大姓欺小姓,强房欺弱房"也就成为中国传统村落社区宗族关系的一种普遍特征。这种现象,尤其在闽西、闽南社会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前文引述第10代陈员山之世,有强徒侵入公产欲开作大坟场的事件,就是该宗族中强宗干预资源争夺的例证。在田野调查中还了解到,处于强势地位的大房,在家族中经常表现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姿态。据大岭下村同一祖先的幺房后裔提供的口碑资料说,二房祖先陈时安一家迁川的直接动因是,由于受到大房不堪忍受的欺侮,使之无法再在当地生活下去,这才被迫举家外迁。
广东学者刘正刚在分析移民迁川的原因时,注意到除了经济原因之外,还举出了"因为宗族间的冲突而人川"的实例。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在人多地狭这一根本矛盾的作用下,以宗族冲突为导火索而引发的闽粤移民迁川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具体表现是,强宗势力欺凌迫害弱宗势力,使之无法在当地立足,弱宗不得不忿而出走。
这里,我们还可以举出类似的两个个案实例:
其一是,原籍福建南靖县隐溪旺洋乡的陈文雍、陈文允兄弟,在父母均故、尚未殡葬之际,前往"台湾贸易十余年,赚积花边银钱数千"。待回到故里后,发现"有强横邻族,闻获大利,毒谋骗害",已将其父金堡公的棺骸"移匿别处",意在进行敲诈,声称"得银始行献出"。陈文雍、陈文允兄弟二人商议,认为"此地难处,不如迁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兄弟二人带着从台湾贸易积攒下来的银两,携带家眷,迁到四川成都府金堂县桂通铺(今成都青白江区祥福乡境)租田耕种。不料,过了5年,"恶族"陈三品等4人仍不放过陈文雍、陈文允兄弟,他们乘兄弟"来川",不在故里的机会,竟然将其6世祖妣黄太君的坟地,"挖棺焚骸,盗卖与刘玉养"。已经在川的陈文雍、陈文允兄弟得知这一消息后,"伤心誓任",专程于雍正七年(1729年)"回闽控告"。一系列"恶族"欺凌行为,居然前后持续了10年之久,即使弱者一方远避四川也未能得免,足见其势力之大。
其二是:广东兴宁人廖体用,"为人慷慨激昂,行方志大,虽贫困不随俗俯仰"。当时,粤东正遭荒旱,乡村中普遍都很困难,廖体用更是家徒四壁,空空荡荡。加之到了年终岁末,人人都感到年关难度。在这个关头,族中的"强横者"擅自把祖坟地拿来卖了。廖体用知道后,站出来加以反对。"强横者"想用金钱来堵他的口。廖体用把钱扔在地上,斥责他们说:"吾虽贫不忍与亡此血食也。"到了除夕祭祀祖先的时候,廖体用又当着祖先的牌位责骂出卖祖坟的行径,结果被"强横者"听到了,这伙人先是把他打了一顿,接着还商议如何把他拉到河中去淹死。廖体用得知这一阴谋后,"知强悍者不可与居也。遂于元旦率妻携子,辞祖竟去。时雍正四年,丙午春也"。
最后,在原乡调查中,还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据称是风水先生说的,按照当地习俗,在一个家庭中,如果有几个儿子共处一室,最少得有一个儿子外出谋生,这样全家才能讨得吉利。由于没有得到相关依据证实,不好立论予以支持。不过,如果真有这样一种风俗,我分析,恐怕这也只能是缓解山区人口压力的一种借口。事情的逻辑关系很可能是这样的:为了缓解山区人口的压力,人们最先约定俗成,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而形成为这样一种风尚、习俗。然后,又将这种风俗世代传承下去,进而演变为一种社会规范,最终影响和支配人们的行动。
以上我们主要是从迁出地的生存环境和家族内部的角度,具体剖析了陈时安兄弟迁川的内在缘由,并未涉及大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自然等因素。如果把这些因素也综合进去,应该说生长在大岭下村的这个家庭,之所以产生外迁的举动,绝不是偶然的。
四、先行者·同路人
陈时安一家7口离家上路的时间是清乾隆十七年(1752年),当时正值岭南各地迁的高潮,在此前后,在由闽西通往四川的道路上,应该说到处都可以找到先行者、同路人。根据《中国移民史》的统计,在"湖广填四川"中,共有大约20万的闽籍移民迁往四川。这些移民绝大多数属于客家。
对于大量闽籍移民迁川的问题,以往研究不够,近年来开始引起广东、福建学者的关注,撰写了不少论著。在此基础之上,本节拟采用定量统计的方法,再对闽西地区人口大举迁川的趋势作一些补充分析。
清初以来,在"湖广填四川"中,大量闽籍移民迁往四川,分布在巴山蜀水各个角落。以下仅从几方面的个案资料,来展现这一时期闽籍移民大举迁川的盛况。
(1)来自简州的统计资料
简州(今简阳市)在清代隶属于成都府,西临成都平原,东控巴峡,"密迩川府,山峙而不险,水流而不平"q)。是川西平原连接川中、川东地区的重要通道。当清初外省移民自川东人蜀后,在辗转向川西平原进发的途中,简州是最重要的中转站和落脚地。
今天成都东郊的客家方言区,其核心区域龙泉驿区,当年就隶属于简州管辖。正因为简州在清初移民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这里的移民人口及其原籍地统计资料格外受到人们的关注。刘正刚在其《闽粤客家人在四川》的著作中,依据民国《简阳县志》对简阳境内闽籍移民人口及其原籍地作了如下统计:
表中数字为迁简移民家族的支数,共列有从福建迁至简阳县的32支移民家族原籍地的分布情况,但却省略了具体的姓氏及迁川时间。为全面了解这些家族人口的迁移情况,有必要重新翻检县志,作进一步的核实统计。详见下表:
(2)来自全川各地的统计资料
根据一些四川地方志、族谱资料表明,清初以来闽籍移民除迁入简州之外,还分布在全川其他许多州县。刘正刚对此作了详细统计,现转引如下,表中省略了原始出处:
(4)来自一个迁川家族支派的统计资料
据金堂《陈氏族谱》记载,以陈沈滨为始祖的南山派陈氏,于明初自龙岩上坪之古楼迁移至小池南山(今龙岩市新罗区)定居。下传至第9世时,时年28岁的陈源溪,于康熙五十二年(1730年),奉母携弟陈润周,由龙岩迁家于蜀之资州(-V资中市),继迁中江县回水铺,又迁简州十里坝。该谱在细述南山派其他支系祖先时,特别注明其人川后裔在截至民国20年(1931年)修谱时居地分布的情况。详见下表:
上表所列自龙岩迁川的南山派陈氏家族,如按照民国《简阳县志》以其先祖作为家族支数的体例统计,应该有13支家族。但由于在其后裔居住的时代中,仅明确标注有迁川时间的为3例,因此,本文只采用3例。如此,以上各表总计闽籍移民迁川家族共有87支。
对于有20万移民数量的闽籍移民来说,这87支肯定是挂一漏万、微不足道的。但是,鉴于这些统计表中的迁川移民有确切的姓名、明确的迁时间和具体的原籍迁出地,加之这些资料来自于全川各地,使用不同统计口径,出处既有地方志又有族谱,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没有更详尽可靠的统计数据之前,我们只能就这些资料来作一番分析。
在这87支迁家族实例中,一共涉及18个迁出地。详见下表:
这18个迁出地,涉及省、府、州、县四级地名。其中,福建3例,表示具体籍里不详。东林县1例,查福建省无此县,恐记载有误。除此之外,还余16个府、州、县迁出地。本文在定量分析时,剔除以上不确切和误载的4例,最后进入迁出地分布统计口径的,共计83例。今对照清代建置,将这83例分别归并到相应的府、州、县去。其分布状况及比例详见下表:
从这个统计表可知,在闽籍迁川移民中,列在第一位的是汀州府,计40支,占总数的48.2%。列在第二位的是龙岩州,计24支,占28.9%。列在第三位的是漳州府,计14支,约占16.8%。列在第四位的是兴化府、永春州,计2支,约占2.4%。按照传统地理区位,闽西地区包括汀州府和龙岩州,二者合计共64支,约占77.1%。
上表对87支迁川家族的迁入时间都有明确记载,据此,又可将闽籍移民的迁川时间改制为下表:
表中的"不详",指迁川时间不确定,共15支。迁川时间为嘉庆、道光的共3支,明显不在清初统计口径内。其余清初、顺、康、雍、乾时期,正值"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时期,可以归并统计。如此,在87支家族中,迁川时间为清前期的,计有69支,约占总数的80%。
以上统计资料表明,在清初闽籍移民迁川潮流中,约有77.1%的移民迁出地为闽西地区。在闽籍移民迁川家族中,约有80%是在清前期迁入四川的。其中,明确记载迁川时间为康雍时期的,有51支,约占整个闽籍迁川移民家族数的58.6%以上。这表明,半数以上的闽籍移民是在康雍时期迁川的。检视清廷在四川推行的招民政策的演变进程,这个时期正好是外省移民迁川的高峰期。
五、内因剖析
以上统计资料只勾画了一个趋势,显得有些枯燥。这里不妨再举出一些闽籍移民迁川的具体实例加以补充,以见当时迁川潮流之一斑。
世居漳州府南靖县隐溪的陈氏,与大岭下的陈时安相距不远,山水相连。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后,隐溪陈氏举族200余家,计2000余口,由闽迁蜀,落籍金堂。陈氏来金堂后,主要聚居在城厢镇及祥福、大同、玉虹和绣水各乡,赵镇及官仓、栖贤、三星等地次之。
世居龙岩州小池社(今龙岩市新罗区)的吴见其,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留子在龙岩"永承宗祀",挈妻及5个儿子由闽人蜀,其中:3子迁居叙州府富顺县下南路尹市坝置业;子迁居昭化、广元及双流;子名吴中旌者,定居于潼川府三台县观音场(今三台县西平镇),"独创鸿基","子孙繁盛振振焉"。
世居龙岩州大池村(今龙岩市新罗区)的陈儒玉兄弟,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挈眷入川,定居于今重庆市璧山县。在分析该支陈氏迁川缘由时,文章作者特别记述说:"方是时,公昆弟四人,从昆弟二人,皆同爨,内外数十口,田庐不能赡。闻蜀土广人稀,乃谋挈家迁焉。"
世居南靖县梅林村的魏氏,自乾隆朝开始100年间,共有23个支系入川,分住于四川的9个州县,其后该族后裔又有人迁往彭县、郫县两地落户,总计分布在的11个州县。原籍南靖大溪之南的张氏家族,清初"来蜀数百家,州祠凡三",以至在四川形成一个"溪南"派,"言溪南,所以自别也"。
以上这些迁移行动,均发生在陈时安兄弟迁川之前。其所举的龙岩州、南靖县,与陈时安所居住的大岭下村近在咫尺。由于这些外迁行动,动辄举族、举家由闽迁蜀,无论其规模、声势、影响,都称得上是一次壮举,相信在当地一定曾掀起过不大不小的波澜,因此,它对于其后陈时安的壬抉择必然也会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就在陈时安兄弟迁川的同时,在由闽至蜀的路上,可能还有与之同行的家乡人。根据今重庆市大足县徐顺天提供的福建漳州《徐氏族谱》记载,原居于漳州府龙岩州溪口县万安里徐氏家族二房的徐美周,时年40岁,偕同28岁的妻子韩氏,携带长子,用箩兜挑着一儿(6岁)一女(半岁),与三房的徐美昌,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九月初四日起身移居四川。此行6人,后落业大足、安岳等地。
这里的溪口县即今溪口圩,地处今龙岩市的方,是万安乡政府的驻地。该地与陈时安兄弟居住的岭下村,同属于清代龙岩州管辖,徐氏与陈氏应该算得上是"小同乡"。二者迁的情况颇有些相似:徐氏上路为6人,陈氏为7人;迁年代,同在乾隆十七年(1752年)。如果陈氏迁的时间也在九月的话,说不定这两姓人还会成为赴川道路上的同路人。
上述实例告诉我们,在当时全国各省区移民迁川浪潮中,福建省闽西地区,尤其是陈时安所在的龙岩州,是当时最为集中的人口输出地之一。
为什么闽西地区会成为清初以来福建移民的主要外迁地?在闽西地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家族,有如岭下村的陈氏那样,辞别故里,跟随这一潮流移居四川呢?
我们知道,任何一次大规模的移民外迁活动的形成,总是内部的推力与外部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清初以来闽西人口之所以大量外迁,从内在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闽西人口的剧增与耕地不足、生存空间日窄的矛盾所引发的。
众所周知,福建地形的特点是山丘多,平原少。中山(海拔800米)和低山(海拔500~800米)约占全省面积的75%。高丘陵(海拔250~500米)和丘陵(海拔50~250米)约占15%。平原仅占10%。因而全省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
就地形而论,闽西北山地包括武夷山北段和杉岭;闽西南山地包括武夷山南段。由武夷山山脉派生的许多高山,作北东一西南走向,遍布在闽西境内。以上闽籍人移民的迁出地,几乎都在中山地区,境内高峰海拔多在1000米以上。详见下表:
张光宇:《闽客方言史稿》,第91页,南天书局1996年版,台北。
闽西地区由于山岭重叠,耕地较少,土壤贫瘠,生存空间十分有限。这点,在清代以来闽西地区的一些地方志中多有论述。如称:汀州府有"汀独在万山中"之说,府属地区"重岭叠冈,云雾萦绕,土壤硗薄"。其中,宁化县"叠嶂驶流,控带雄远......山延袤百里,而高二十里";长汀县"叠岭崇冈,山多于地,田瘠而艰水";连城县"复叠万山之冲,舟车四塞之地";上杭县也是"岭嶂重叠"。漳州府属地区,依山傍海,山多田少,"地土瘠薄,堪种禾稻仅十之四五,其余仅属沙碛,止堪种植杂粮地瓜而已。即晴雨应时,十分收成,亦不敷本地半年之食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马先富教授依据闽西地区地方志资料,对清初以来闽西地区的人口数量和平均密度作了具体的统计,较为直观,与上引地方志的文字结合起来阅读,对了解移民迁出前的生存环境颇有参考价值。兹按照以上闽西地区统计口径转引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闽西地区山多土少,人口密度并不能反映人均耕地的占有实际。就以龙岩州所辖漳平县和龙岩县为例来作一个具体分析吧。
上表所列清初漳平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36人,低于表中所列闽西各县,是否可以得出该县耕地与人口之间、的矛盾不尖锐的结论呢?
事实恰恰相反。据新编《漳平县志》记载,漳平的地貌属低山、丘陵类型。全县有千米以上的山峰400座,其中标有山名者217座。按自然状态和使用情况,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83.5%,耕地仅占4%。依据历史资料所提供的记录看,明正德七年(1512年)全县居民4951户,32583人,耕地94277.53亩,人均占有耕地2.9亩。嘉靖十五年(1536年),由于行政区划的变动,全县实存3439户,33432人,耕地66220.78亩,人均占有耕地1.98亩。到了清代,随着人口的剧增,在从雍正十二年至道光十四年(1734~1834年)的100年间,该县人口由12180人猛增至137181人,以一繁十。在这种人口增长而耕地维持不变的背景下,人均耕地占有面积则只有0.48亩。
龙岩县的人均土地占有情况,手中虽然没有清初的现成资料,但孔永松教授在一篇论文中却举了20世纪20年代的数据。这些数据虽然出自20世纪20年代,但它却是清代以来闽西人口与土地矛盾持续尖锐的结果。该文指出,"闽西是个地少人多的山区"。以龙岩县为例,可耕地只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0.54%,可耕地中用于耕种的只占83.34%,共计282989亩。按农业人口平均,每户只能摊得9.46亩,每人仅2.1亩。详见下表:
除了地狭人稠这一根本因素之外,频发的自然灾害也是迫使闽人远徙四川的重要原因。据研究,明清之际我国开始进入第4个灾害宇宙期。随着人口的大幅度增加,灾害也日渐频繁。福建本来就地处热带、亚热带地区,气候炎热,时常爆发大规模的流行性疾病甚至传染病,亦是瘟疫常发之地。清初以来,在福建境内多次发生瘟疫(详见下表)。
于鬼神。为了躲避瘟疫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原本为生活所迫的闽人,只得远走高飞,于是,包括遥远的四川在内,一时间皆成为他们向外迁徙的目的地。
诗人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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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6 17:13:56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篇迁移篇

第一章长途迁移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作为一支长途迁移大军,无论是单兵行动,还是团队推进,在出发前都必须做好周密的策划,充分的物质准备和精神准备,包括心理准备、探路准备、证照准备以及盘费准备。
一、心理准备埋准酋在中国封建社会,农民依附于土地之上,一辈子不愿离开故土,从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安土重迁"的传统习惯。但当人口与土地资源失去平衡,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又不'得不到别的地方去开发新的资源以维持生计时,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会挣脱这一传统习惯的束缚,而把外迁作为首要的选择。
有一位国外学者曾经说过:"一个迁移过一次的人,要比从未迁移过的人更容易再迁移,因为他有了经验,战胜过中间障碍,也取得过迁移成功的快乐。"从闽西外迁到四川,需要跨越多个省区,这就要求迁移的人群,必须具备必要的长距离流迁的心理素质和经验积累。一般说来,一个移民家庭如果没有这样的心理素质与经验积累,他们往往是不会贸然把迁川计划付诸实施的。
有研究成果表明,福建从明代开始,就出现人口频繁流动的现象。明万历年间的谢肇涮在《五杂俎》中,就描述了福建人迫于耕地日减而外出谋生,流寓广东、广西、江西等地,从事各种开发活动的情况。他说:"(闽人)地狭则无田以自食,而人口则射利之途愈广;什五游食在外。"这种颇具规模的人口流动,体现了福建人民向外省迁徙的明显趋势。
刘正刚指出,居住在闽粤的客家人,最富有这种远程迁徙的传统。他认为这是与他们的祖先从中原南迁至闽粤赣地区所具有的迁徙经历和百折不挠的迁徙精神分不开的。他在著作中,还以明清之际的江西、湖南为出发点,考察了居住在闽粤地区的客家人,在明清之际,为了趋利,也为了生计,时常远迁到江西、湖南等地定居或作"候鸟式"的流动,从而得出结论说: "这种习惯性跨省际长距离流迁","为他们日后的远迁四川成家立业作了心理上、思想上的准备"。
由于他的考察只限于在闽粤一江西、湖南一闽粤之间的"候鸟式"的流动,没有把它与以为外迁目的地的迁徙活动连接起来,因此,还不好说这种"候鸟式"的流动,就必然会孕育日后的迁川举动。不过,深究迁川的移民家族的历史,往往可以发现,在他们的祖先履历中,几乎都有过跨省外迁的记录。
为了方便统计起见,我们就以现成的族谱资料作为对象。由四川客家研究中心整理、出版的《成都东山客家氏族志》,一共搜集了最终定居四川的客家人族谱34例。在这34个家族中,有关其先辈跨省际远程迁徙、居留的情形,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迁川的移民家族,在从粤东、粤北直接迁往口之前,其先辈有过从闽西迁居粤东、粤北的经历。(见下表)

三是没有提到家族有外迁历史的,共9例。在这9例中,也许有的家族先辈不存在长途外迁经历,至清初其家族直接奔赴四川的;也许有的家族因为家世渊源不清,对祖先迁徙历程缺乏文字记载。
如果把34例的三种情形作一归纳,可以看出,迁移民家族中有过外迁记录的,竟占了25户,为总数的73.5%。详见下表:

上述统计虽然不一定全面,也不一定有代表性,但是,仅就这些客家族谱(主要是征集于成都近郊的客家人)的统计可以看出,在这些迁川家族中,有过长途外迁历史背景记录的,即高达73.5%。
这表明,迁川活动之所以集中发生在这些家族中,可能与他们家族长期从事长途迁移,由此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外迁经验,做好了胜任远途迁移的充分心理准备不无关系。
二、摸底准备
传统社会中的下层百姓,尤其是地处偏远山区的农民,处事大多严谨,不肯轻信传言,一般坚持眼见为实的态度。在作出迁川重大抉择前,往往还要亲自入蜀作一番考察。因此,摸底问路、搜集相关信息,就成为迁川准备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事实上,省移民大规模的迁川活动,从元末明初就已经开始,并且一直没有间断过。随着区域之间的经济开发与人口流动,四川地区早就成为外来人口的聚居地。一些来自湖广、长江中游以及岭南地区的人民,出于经商、仕宦、从军或逃荒等性质,先后都有过在川居住或游览的经历。因此,到了清初,当人们为寻求到外省去开拓生存和发展空间时,先辈们在川的经历既为他们的#1-迁活动积累了经验,更为他们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来源和抉择依据。
例如,民国成都《周氏族谱》在追忆先世人蜀过程时提到,周氏家族世居广东长乐,由于其12世祖遵公曾经在明万历年间在四川大竹县做过知县,所以对于四川"土沃财丰"的情况了如指掌。卸任回到家乡后,他大事宣传四川的肥美,"面传佳话于梓里"。受这一信息的影响,本族人无不"闻而羡慕之"。这样,到了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居粤的周氏家族28派成员,先后徙蜀,分别定居四川 27个府州县。
另一位广东长乐人张端贤,年方少壮,吃粮当兵,清初曾随大帅丁葆祯到过四川,看见那里"山川秀丽,田地丰美,有意上川"。40岁辞粮归乡,成家立业。后来,到老的时候,仍"不忘上川",因而嘱告后人说:"三代遭劫,脉留一线。蜀地甚好,胡不往归!"于是,他的儿子们便根据这一信息,秉承父命,由粤上川,至新都马家场落业。
但是,无论是来自先辈的训示启发,或者是来自别的渠道的舆论鼓动,都只不过是间接的信息传播,还不是亲身的感受。因此,当某些家庭在作出迁川抉择之后,为谨慎起见,往往还会派人进一步前往四川考察,以便减少移民过程中的盲目性,为随后的迁行动铺平道路。
福建龙岩州龙门人廖可群,早就听说四川"山水清秀",兵燹之后"土广人稀",最适合"繁育其子孙"。为了验证这一说法,他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专程到四川游历考察。"既归,遂谋迁徙。"后于五十三年(1714年)正月十五日率同六房兄弟叔侄迁,落业于汉安(今四川内江)。这个例子记录了一个移民家庭,在迁川前亲自派人赴川考察的前因后果,具有相当的说服力。遗憾的是,它只提到了移民赴川考察其事,但是却没有把考察的情况和心理感受记录下来。不过,另一个福建人的经历则把这一遗憾填补起来了。
福建人魏成美,"年方髫龄",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就在康熙年间携弱弟由闽来川。他遍游了西平原上富饶的温江、新繁、什邡诸邑,看见那里"田肥美、民殷富",而"心志不觉大悦"。接着他又来到内江县的治地汉安(今内江市西),参观了当地的各种手工作坊300多个,使他的"心志尤觉怦怦有动"。于是,"遂不惮艰险,仍与弟回闽,携家来川,居(内江)丛林、高坝等处"。
这个实例不仅记载了魏成美弟兄赴川西平原实地考察的经过,而且还把他的"心志"由"大悦"到"怦怦有动"的过程细致人微地勾画出来。这也代表了当时许多移民家庭先期派员赴考察的感受。许多移民家族后来之所以如此坚决地携家奔赴四川,正与他们前期的考察经历和先人为主的良好感受是分不开的。
在"湖广填四川"移民潮流中,许多家庭大多采取分阶段迁徙的方式,先期派一部分家庭成员人川创业,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留居原乡的其余人员是否继续跟进四川。这样,先期入川的家庭成员所提供的的信息,就为留乡成员摸底问路、了解四川提供了重要依据。
原籍广东长乐人朱大进,"孤身人,至简州营业,积有资财"。因见四川"土地肥美,可以兴家立业",乃返回原籍携妻与子同来四川定居。福建汀州府武平县人邱奇玉乾隆初"独身来"。乾隆十七年(1752年),其弟奇才"来川寻兄。归禀其母"。其母听后, "遂兴乐土之想"。次年(1753年)"挈家人"。显然,这些继续跟进入川的家庭,正是借鉴了先行者的经验,并且沿着他们的足迹进四川的。通过书信的方式,与在川的亲人取得联系,以听取他们的见闻感受,获取可靠的信息,再考虑是否进川,这也不失为一种稳妥的抉择方式。这里又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先行人川的家庭成员,主动与原籍亲人联系,催促其尽快迁移。
例如,广东兴宁县人廖进谷,于雍正二年(1724年)作为先导,来到四川,稍有结余,然后从四川写信给其父廖体用,"备述蜀中丰乐",催促他尽快抉择:"不如弃旧乡而迁乐土。"两年后,廖体用终于如愿来到四川。
二是身处原籍的家庭成员,主动与在川的亲人联系,催促其尽快将家人接进,实现全家团聚。
例如,湖广永州府零陵县龚选祖,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命次子龚铠"一人往川,踩踏四地",继后举家前往,居于营山县文家沟。1年后,龚选祖想到湖广老家还有一兄三弟,"口体尚难保养",加之父母年迈,"其不忍"。于是,写信到楚,"召兄弟陪父母一路来川"。孰料父母双亡,犹未安葬。在家的兄弟得信后,才将祖业出售,以葬父母,同时"将业价以作到川盘费"。后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初七日起身,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始到营山县文家沟,"弟兄得以团圆"。
与龚选祖的经历相类似,李氏同样是哥哥先人蜀,然后召弟弟来川相聚。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哥哥在收到弟弟从家乡的来信后,才立马返回湖广,将弟弟接进四川的。弟弟写来的这封家书不是普通的信函,而是一首打油诗。
原籍湖广的李永祚兄弟四人,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奉旨人川",安插于四川新宁县(今开江县)永安乡(今沙坝场)福寿丰年里蒙子桥。3年后,以"小布换买汪家湾"而家焉。又5年,仍在原籍的堂弟等得不耐烦了,于是便写了一封家书寄来。这封家书共28个字,乃是一首不折不扣的顺口溜式的打油诗:
弟在湖广兄在川,提笔未写泪涟涟,若要兄弟同相会,花再重开月再圆。李永祚读罢来信,明白堂弟在催促自己履行诺言,于是赓即折回湖广,将两个堂弟接来四川,从此兄弟团聚。
三是原乡亲属给先期人的家庭成员写信,询问四川真实情况,以便决定是否应该随后搬家入川。
据温涛《筠连县客家扫描》一文介绍,乾隆十六年(1741年),原居于广东嘉应州长乐县琴江都玉磨里的温元扬三兄弟,同其母张氏及子辈7人上川,后定居于川南一带。15年后,温元扬的叔叔紫彩从广东托人带来了一封"广东长乐温氏致四川宜宾张氏大嫂"的书信。其原文如下:
大嫂张老夫人尊前:
嫂自辛酉年(乾隆六年,1741年)母子四人在家起身往川,倥匆一十五载矣。嫂居西蜀,弟在梓里,暌违两地,天各一方。奈云山缥渺,关山难越,音问难、通。又不得同堂面晤,无时不致念也。自初年间,幸接音信一纸,始知所寓有方,虽未获亲临致询,殊可以稍慰也。
再侄长成,自甲子(乾隆九年,1744年)年起身进川,至今一十余载矣,怠后来有音信。虽未知嫂合家老幼,指日增荣。京在中,福祉亨嘉不卜可知。叔侄朝夕倦会,无日不置于怀也。
再者侄今在川,若果是仁里之邦,俗厚风淳;肥沃之地,衣食丰足,千祈修音回来,待叔侄兄弟商议裁叠,一同搬家进川,得以聚首同堂,笑言相接,克成乐事也。如川中不过暂时安身,非久计之所,亦望侄顺寄一音回来,庶免在原乡者,思川之念也。
若问叔在家中之事,人口托天,眷顾均叨,安宁之庆,家业如常,无烦侄远虑也。再者家乡连年饥馑,谷价腾高,人人困苦,度活难周。老者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不胜数矣。现今目下谷价每石价钱八百余。
今因标奇舅爷(按:指温姓表亲邹标奇)进川,特修一音顺寄,见字如面晤也。笔不尽宣。再长兄并嫂坟墓历祭祀,无烦挂虑。
肃此上大嫂张老夫人尊前暨列侄均览
夫弟 温紫彩字侄 温初顺温初升 同禀乾隆二十一年在这封信里,远在广东的温紫彩一家,希望先期人蜀的大嫂及其家人,一定要在回信中明确告知:四川是否"仁里之邦,俗厚风淳;肥沃之地,衣食丰足",宜于定居之地?如果消息确凿,以便家乡亲人"商议裁叠"后,"一同搬家进川";如果不是传言中所说的那样,"川中不过暂时安身,非久计之所",也务必请"顺寄一音回来,庶免在原乡者,思之念",以便断绝来的念头和打算。
原乡亲属打探信息还有一条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向回乡探亲的人当面了解情况。广东巡抚杨永斌说:"因惠州地方先年多有人川置产安业之人,时有信息往来"。由于经常有人从四川回原籍探亲或接取亲属赴川完聚,这些人大多亲身经历过迁历程,并且在川置产安业,因此,当面向他们询问四川的情况,显得更为便利简捷。
光绪简阳《钟氏族谱》里,收录有一篇重要的民间文献--《宏予公人履历》,其中有一段文字,生动记录了原籍广东的客家人钟宏予,在迁居四川简州四五年后,再返家乡,与母亲团聚,合族俱来问候的热闹场面:
(钟宏予)抵门拜谒父母,母见公心广体胖,公见母身体强壮,不胜欢喜。三弟及合族俱来问候。母曰:"儿似富厚还乡,快说来我听,以宽母心。"公一一说明,共积钱六百余串。母曰:"才四五年,如何便有此数?"公将癸卯冬入川,一切行止,细说一遍。母极快。叙毕,伯叔兄弟告退,母子同席谈论不休。
像钟宏予这样,一人返乡,引来合族以及邻里俱来关问,其影响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从他那"心广体胖"的外貌、"似富厚还乡"的举止以及"积钱六百余串"的信息中,原乡的亲戚邻友自然可以获取许多有益的信息!正如刘正刚指出:"每年从四川回广东原籍探亲访友和搬眷之人对四川易富的大肆渲染,无形中又当了宣传队,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窗口,向家乡的父老预示着:四川有一个精彩的世界!"
移民们对在原乡所获得的信息,最感兴趣的,除了有关四川"地广人稀",较易获得土地,有利于长远发展之外,还听说那里百物俱贱,便于觅食,生活实惠,容易解决现实的生计问题。例如,有一位以教书为业的"范先生",在粤东的荒歉面前急于迁川,就曾经"爨火之不举者七日"。对于这位一连7天揭不开锅的教书先生及其家庭说来,一个物价便宜的四川,自然是其理想的去处。
雍正六年(1728年)二月,雍正帝在一封上谕中说:"上年闻湖广、广东、江西等省之民,因本地歉收米贵,相率而迁移四川者不下数万人"。这些省份并非歉收,何以"居民轻去其乡者如此之众"?广州将军署理巡抚石礼哈奏称:"细推其故,只缘省浮于地,粤省浮于人。川省米肉、多贱于粤。"据他查访,在广东,有人到处散布信息说,"川省米肉平贱,一去落业立可富饶";也有人称"川米三钱一石,肉七钱一斤"。另据雍正年间地方官向朝廷的报告称,湖南境内有众多广东入川人民,在回答何以迁川的缘由时说,惠州府因遭灾,米价涨至"三钱一斗","贫民难以资生,是以前往四川觅食佣工种地"。前引长乐人温紫彩写给其嫂张氏的信中也证实,在乾隆年间,广东当地"连年饥馑,谷价腾高,人人困苦,度活难周","现今目下谷价每石价钱八百余"。
虽然官方极力解释,四川物价低廉,在于地广人稀,消费者少,如果消费人数增加,物价自然会上涨,但是,他们所讲的这套大道理,老百姓是不爱听的,同时也不是这样想的。因为,老百姓算的是另一本账:四川米价每石3钱,较之于雍正年间惠州"三钱一斗",二者价差是100倍;较之于乾隆年间长乐每石800余钱,二者价差将近300倍。在这样巨大的反差面前,外省移民从切身利益出发,很少有人不为之动心。既然原乡地狭人多,土瘠民贫,而四川人少地多,物产丰饶,"每亩种一石可收百余石";既然原乡谷价腾高,而四川百物俱贱,米价仅及广东的百分之一至三百分之一;人们自然是会被这个四川所吸引的。
总之,通过民间传播的移民信息,具有感性化、生活化,实用性强,易于为人所接受的特点。正如有的论者所勾画的,其内容可能是迁移路线的详细介绍,迁移途中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有趣的事情,定居地的自然、人文环境,自己如何适应异乡的气候、习俗、语言、生活条件,创业获得了怎样的成效,迁入地的发展前景等。这些信息从信中或移民本人口中聊天式地娓娓道来,是那样生动、具体、丰富多彩,对那些急切希望通过迁移改变生活境遇的信息接受者来讲,更加具有诱惑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初历史条件下的外省移民迁川活动中,活跃着一种专门以游说移民入川为职业的人--"包揽棍徒"。这种"包揽棍徒"通过如簧之舌,极力鼓吹"省易于度,一去人籍,便可富饶"。他们就是看准了身处偏远山区的农民,不谙外部世界情况,急于外迁求富的。理,不惜采取散播蛊惑性信息,进行讹言煽动。一当这些农民在他们的游说下,决意辞家远徙,他们又充当中转站的业务,包揽引路,送其人川,以达到捞取"包银"的目的。正是由于有这种职业游说人无孔不入的介入,才使得那些诱导移民迁川的信息,传遍了原乡的每一个角落。
三、精神准备
探路摸底,搜集了解信息,是为了作出是否迁川抉择的精神准备。尽管清初以来外省迁川活动已成一股不可遏阻的浪潮,但具体到一个家庭说来,作出挈家离乡的抉择,绝非轻率之举。除了那些因为某种冲动,盲目跟随迁大流者外,一般说来,一个移民家庭在举家外迁前,大都还经过了一个慎重的商议决策。
例如,有《王氏族谱》记载,原居湖广的王氏兄弟4人,仅有恒产8亩,不足以养活8口之家。"父母兄弟一堂相商",决定留下两个兄弟"在楚守旧,以事父母",另外两个兄弟"迁蜀谋新,以求生活"。如果在川一切顺利,"倘得佳境",再接父母入川,"父子重逢,后会有期"。这样,决定先行的两兄弟,择定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启行人川,后来,在简州定居落业。
从这个实例中可见,在一个家庭内部,在作出重大的迁川决策之前,往往需要"父母兄弟一堂相商"。商议的内容包括:是否需要迁川?派哪些成员迁川?哪些成员留守?约定迁川成员在何种情况下再接留守的成员陆续跟进四川,何时与家人团聚等等。商议的目的是取得认识上的一致,以做好迁川前的精神准备。
如果在家庭内部商议的时候,出现不同意见,一时无法作出决断,在这种情况下,扩大商议范围,征求同族人意见也是免不了的。
光绪《陈氏族谱》记载,原籍广东长乐县油田约高车堂人陈宏典,于乾隆乙亥(二十年,1755年)偕妻朱氏,携6子3媳,共11口人,告别原乡,启程到川,在简阳县鸭子堰定居创业。他在迁川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决策过程十分完整清晰,具有普遍的代表意义。其过程大致如下:
(1)打听消息,产生迁川意向。陈宏典在广东虽有祖业,但"虑其偏窄,恐无以为子孙久远计"。一天,听说有人自西蜀回老家,于是专门前去拜访。通过访问得知,"西蜀田地肥美,风俗淳厚,遂欣然有迁蜀之意。"
(2)商之家庭,谋之族众。在产生了迁川意向后,陈宏典首先是进行"父子商议",接着又"谋之族众",以便听取同宗族人的意见。其中有一个名叫陈泮若的"胞叔"说道:你若往蜀,须将自己名下所分的田地出售,以便作为盘费方可。陈宏典回答说:我自己名下的田产不多,愿存在兄弟等人名下,"永作清明祭扫之需"。陈泮若又说:"侄有此孝心,入蜀自然发达。"
(3)最后决定,求之神明。接下来,陈宏典又来到庙里,"谋之神,求得签云:'铁船过海难为保,滥桨轻摇遇顺风'之句"。他于是与妻并6子3媳,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告别故里,启程到川,在简阳县鸭子堰定居创业。
有意思的是,这里提到了外省移民在迁川前,还要"谋之神明"的情况。陈宏典在同家人、族众商议之后,尽管得到的都是一片赞同之声,但是,他还是对迁川的前程有几分担心,尤其是对此行的吉凶祸福未可卜知。为了从精神上获得更大的支持,他想到了向神明求助。于是,他按照传统习俗,来到庙里烧香拜神,求签占卜。结果,得到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谶语:"铁船过海难为保,滥桨轻摇遇顺风。"显然,这是所有谶语所蕴含的共同特点:灵活多解。从字面上既可理解为"前程艰险,困难重重",也可理解为通过努力,得到化解,终于"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这一切全在求签人心领神会,解谶人随机应变。
本来,陈宏典的迁川意愿强烈,事前商议充分,准备周全,得到谶语的心理暗示后,对长途迁徙更加充满信心,坚定意志,因此,其结果自然是较为理想的。但是,事后有人对他的这句谶语作了宿命的考释,称他的迁川之举之所以能 够平安顺利,定居四川后事业之所以一帆风顺,全在于得到了祖宗的保护、神明的庇佑:"且考之签云:'铁船,虽难过海,而'桨'遇顺风可卜,利有攸往。公之感孚何其诚也。此不独祖宗保之,即神亦佑之矣!"此说把所有的主观努力仅仅归结于心诚,把家业发达归结于感动了祖宗神明的结果,岂不显得有点牵强附会、故弄玄虚了么?
又如,还有一个名叫张巫氏的客家妇女,原籍广东惠州府龙县兴乐图了结约仁里围居住,生有3个儿子。雍正三年(1725年)丈夫张习英刚刚去世,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一天,她在圩市上遇到一个星士。该算命先生对她说:我看过许多人的相,"如贤太婆之命,富贵大发之命也"。巫氏疑惑地回答道:"衣食维艰",从何处去发祥?接着,星士给她指点说:"今岁贼蹂躏四川,空虚无人",你何不迁到那里去,以兑现我许给你的"发祥之言"?巫氏"慨然允之",断然决定迁川,遂"偕子携孙,始迁川东,继迁绵竹,终迁德阳蕉芭滩,遂家焉"。到巫氏去世时,"家仅中产,尚未达到目的",但后来,到了民国年间,该家果然"大发祥"。于是,有人又借机渲染迷信,宣称"昔年星士之言于今有验矣"。后人对她的作为称赞说:
凡人生于斯,长于斯,聚族于斯,未有不恋恋故乡,不忍轻弃者。而太君因星士一言而辞粤,何其智也。服阙后始入蜀,何其礼也。偕子孙而迁之,何其仁也。择良地而居之,何其义也。四端克备,有成而有终,亦闺阃中不可多得者。
正因为移民在摸底决策的过程中,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所以,在迁川之前和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外省移民在追随时代潮流中,上演了一场壮志辞故里的激情活剧。
例如,原籍广东长乐县、以教书为业的范端雅先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根据《范氏族谱》记载,面对清雍正年间粤东大荒,迄至乾隆之初,仍然"凋敝未复"的窘困局面,这位执教原乡的私塾先生,奋然而起,兴致勃勃地说道:"丈夫志四方,奚必株守桑梓。吾闻西蜀天府之国也,沃野千里,人民殷富,天将启吾以行乎。"在他看来,既然听说西蜀"沃野千里,人民殷富",是天府之国,等待人们去开发。我又何必守株待兔,呆在家乡!这难道不是天意在催促我启程么!于是,他当即率子5人相随入蜀,乔居永宁。越3年,又偕妣廖孺人,挈家属俱徙叙永。
居住在今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万福村的李氏家族后裔回忆说,其人川始祖在原籍粤东时,也是听到"西蜀地广民寡"的传言后,当即奋然而起日:"鹤不发顶则难宏其声,蟹不脱壳则难大其腔。与其故乡之恋,曷若迁地以为良。"这里使用南方民间的通俗比喻:白鹤突顶发声,螃蟹脱壳扩腔,来发抒自己的宏大抱负,如果不能挣脱故里的羁绊,也是难以有大的发展的。因此,与其沉湎于故乡之恋,还不如向外迁徙是为良策!于是,他毅然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率其子暨孙,"由广东入西蜀成都府华阳县东门外凉风顶,佃土居焉"。
年过五旬的广东连平州人谢子越,在经过一番"探知"之后,听说经过张献忠乱,自明末迄清康熙之季,四川仍然"土旷人稀",认为这正是"豪杰可乘之机会",于是毅然决定"挈眷西迁",最终落籍成都华阳。显然,当时其他迁川移民,也如同谢子越一样,在出发前必定充满了一腔豪情壮志,无不认为这是一个豪杰竞出的大好时机,错过这样的机会,那将是一个终生的遗憾。
对此,《严氏族谱·序》作了这样的归纳总结:"夫西蜀古称天府,扬子云、诸葛武侯之所居也。凡吾子姓往川者,俱意气勃勃,莫不争先而恐后。于是或居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者,处处大有其人在也。"好一个"俱意气勃勃,莫不争先而恐后"!好一个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各地,"大有其人"!这席话不仅代表了成都的严氏家族,同时也道出了当时外省移民迁川前的普遍心声,表现出一种意气风发、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四、路票准备
"路引"又称"路牌",俗称"路票"、 "路照",或称"印照"、"照票",相当于居民的通行证或身份证。清承明制,限制居民行动,普遍实行路引制度。
我国古代早就有限制居民行动的"传"、"过所"、"公凭"之类的管理制度。朱元璋发展了这一制度,并为此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条文。明代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同时还规定了各种处刑等级,如:凡无文引私渡关津者杖八十;若不经由规定的关门渡口而穿越者杖九十等等。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出具文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显然,朱元璋推行这一制度,就是要把军、民的行动范围限制在百里之内。因此,凡军、民人等要出远门,行动超出百里范围之外的,必须要向地方官请领路引,若请不到,行动便不能出百里之外。
清初四川兵祸天灾叠乘,惨遭破坏,官府不得不采取招徕人口和轻赋政策。但是,直至康熙中期,外省移民入川数量有限,与川省招民的希望值相距甚远。当时唯恐外省之民招之不来,自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凭路引入川的管理制度。
凭路引入制度的施行,最早可以追溯到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它原本是针对湖广人制定的。
在康熙五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的上谕中,明文写道:"湖,广民往四川垦地者甚多,伊去时将原籍房产地亩悉行变卖。往四川垦地,至满五年起征之时,复回湖广,将原卖房产地 亩争告者甚多。"有鉴于此,巡抚潘宗洛上折启奏:"嗣后湖广民人有往四川种地者,该抚将往种地民人年貌、名姓、籍贯查明造册,移送四川巡抚,令其查明;其自四川复回湖广者,四川巡抚亦照此造册,移送湖广巡抚。两相照应查验,则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而事亦得清厘,争讼可以止息。"康熙皇帝照准此议。
这里,既然明确提到嗣后前往四川耕地的湖广人,必须查验文引,不得再像以前那样"任意往返"。由此反证出,在此之前,湖广人原本可以自由往来,进出四川并不存在路照一说。但是,自从康熙皇帝颁布这道上谕后,一个针对湖广人的凭文引(以下简称"凭照")人川制度的雏形就此形成了。
后来,随着外省移民大量涌人四川,为了加强地方治安管理,清廷又把原来针对湖广人的凭照入川政策加以进一步延伸,规定为一种其他各省移民人川都需查验路引的管理办法。其后又进一步规定,外省移民入川后,必须与土著一样入籍,编人保甲。这一变化始于雍正四年(1726年)。是年,户部复准:贫民人川垦地,"该督抚将姓名、籍贯开造移询各原籍,限文到三月内,各造清册回复川省,核实稽查......仍与土著同编入保甲,互相觉察一。后来,四川省又规定:"凡人川落业穷民,令各该地方官给以印照,到日即缴四川地方官衙门,安插入甲。"至乾隆五年(1740年),更明令"外省人川民人同土著一体编入保甲"。
正是在这一系列政策演变的过程中,路引、照票对于外省迁川移民说来,愈显出其重要的功能与作用。可以说,它不仅是迁移过程中通过沿途关津查验的通行证,而且更是入川后在当地落户、编入保甲管理的准人证。此后,向官府申请办理照票,便成为移民入的必备手续。
这一制度规定,凡欲入川的外省之民,须先向原籍地方官府请领路照,在得到批准后,发给文引,供沿途关隘查验放行;到川后缴送落业地的地方官府,"以便稽查"。凡久住川省之人,欲回原籍探亲或原籍之人欲往川省探亲者,"俱令禀明该地方官给照前往"。返回时取所住地之地方官"回文销照",如无印照,"地方官即行驱逐"。
按照这一规定,假如一个外省移民以有亲属在川为由,提出入川"依傍"的申请,办理照票的程序应该是:首先向原籍地的官府"请照",提供在川亲属的有关情况,包括:"亲属何人"、"田产坐落何处"等。然后,由当地官府行文"移咨"四川官府进行核实,等得到"确查"后,该省地方官府即依照"定例",发给印照。
假如一个先期入川的家庭成员,欲以回原籍探亲的名义,将在原籍的亲属带进四川,必须提出回籍"搬眷"的申请,经四川地方官府核准后,发给印照。此类照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送回原乡;若本人一时回不了籍,也可委托他人带给家人。不管以何种方式、理由申请办理印照,照票上面的基本内容均包括:迁川人的年龄、相貌、姓名、籍贯等。最后,印照上还必须有地方巡抚的签署和关防印鉴。
在清代巴县档案中收藏有乾隆四十四年二月十日巴县发给的"路牌"一件,现照录原文如下,以见格式之一斑:
特授四川重庆府巴县分县、军功加三级、记(禄)六次张为禀给路牌/以免盘阻事。本月初八日银宿山禀:系湖南宝(庆)府武冈州民,籍于三/十八年,来治城朝天厢生理。四十一年,凭媒袁步荣说合,周智文之女为/婚。同年岁歉,又有父母在家,欲搬眷回籍。恐关津阻碍,羁迟难归,银宿/山同媒袁步荣,并邻右张万一,俱结禀请
路牌,欲免盘阻。查得银/宿山并无独带等情。为此,准给路牌。倘沿途阻隘,执牌照实放行。
右牌通知乾隆四十四年二月日给这件文书,是一件湖广移民从四川搬眷回原籍的路引。从文字记载可见,申请路牌的人银宿山,原籍系湖南宝(庆)府武冈州人,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落户于四川重庆府巴县治城朝天厢。按今重庆市朝天东水门尚保存大型湖广会馆建筑群,实为当年湖广商人聚居之区。该银宿山既然在朝天厢一带落户"生理",证明其身份实为不折不扣的湖广商人。银宿山落户巴县两年后,于乾隆四十一年(1702年)凭媒袁步荣说合,娶周智文之女为妻。因为当年湖广原乡遭灾歉收,父母在家需要照顾,因此,他特提出"搬眷回籍",将妻周氏带回湖南老家的申请。
根据路牌文字可以知道,此项"搬眷回籍"申请的办照过程如下:第一步,需要本人与相关证人(媒人和邻居)联合俱结,向当地官府"禀请路牌",即提出请照的申请;第二步,官府接到禀呈后,需要经过进一步核查;第三步,核实结果,情况属实,方才由官府发给路牌。
这件路照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提出申请算起,到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二月发给路牌为止,前后用去了3年时间,当时地方官府控制之严、办事效率之低由此可想而知。尽管颁照的乾隆四十四年"湖广填四川"大移民运动已告结束,但作为沿途通行凭证的印照,其申请手续、功效以及基本格式,应该说是一脉相承的。
大体说来,在雍、乾时期,尤其是在乾隆朝时期,由于外省移民涌人四川数量过大,官府从有利社会稳定出发,为了控制人口流量,对于人川移民照票的审批发放与查验,逐渐趋于严格。例如,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前任四川巡抚马会伯上疏说:"楚民人川落业者,定例令地方官给与印照验放。近有自湖广、福建、江西、广东来川者,竟无执照可验......伏乞敕各省督臣:凡人川穷民,务令各该地方官给以印照,到日,验明安插。"七年(1729年)三月,户部议定:"令各省将实在无业穷民,愿往川省开垦者,给与印照,与先经查验覆到之各户,一体安插。如无照之人,除在川各有生业准其编人保甲外,所有游手之民,著即查明,令回原籍。"乾隆八年(1743年)十月四川巡抚纪山上疏:"除有亲族可依,来川帮工为活者,令各省地方官给以印照,使彼均有稽查。其无本籍印照者,各该管关隘沿途阻回,毋使积聚多人滋事。"十年(1745年),川陕总督奏称:"凡赴川之人,本省给照;无照,阻回。"
今天在一些族谱上,仍可见到当年许多外省移民家庭围绕入川照票所发生的若干趣事:
例如,在四川泸州,有一个叫李文兴的移民,原居于广东长乐,雍正五年(1727年)同三弟李文光一道人川。在泸州定居10多年,于乾隆初年回粤探亲,为了把在家乡的五弟李文元带回四川,专门向川省地方官府申请办理了手续,"开路票与弟"。后来,由于广东连年发生旱灾,未能及时成行,于是,李文元只好把路票交给父亲李君旺使用。最后,父子商议,凭着这张路票,一起迁到了四川。明明是开给弟弟使用的照票,最后竟然由父亲拿着它进了四川。虽然有人票不符的嫌疑,但是仍然成功地抵达目的地。
雍正五年(1727年),从福建永定上路的66名客家人,准备取道湖南,前往四川,投靠早已在那里落业的亲属。在路过衡阳县时,被当地官府关卡留下盘问。结果,当这批人拿出各自持有的证明文书,包括"原籍门牌"、"川省粮票"以及"亲属书信",交呈查验后,予以放行。
这里所说的三件证明文书,"原籍门牌"是人川耕种人在原居地的户籍身份证明;"川省粮票"即亲属在四川纳粮完税的证明,是判断人川耕种人是否有地可耕的凭证;"亲属书信"即在川亲属的邀请信,是判断当地是否需要劳动力的凭证。三者至关重要,不可忽略。
这里没有提到当地官府发给的路票,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一是,人川人除了持有路票外,还需另外呈报这三样证明文书,只有证照齐全,方才可以通过沿途关卡;其二是,没有入川路票,单凭这三种证明文书,似乎也可以过关。
按照常规,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了人川路票,所过州县关隘就应予放行,不得阻拦。但是,由于在清前期迁川民人批次、人数太多,有些地方官府在一个时段内,为了控制人口大量外流,对即使持有路票的民人,也硬性给予劝阻。例如,雍正十一年(1733年)来自广东龙川县的客家人结队赴川,途中受到当地官府的阻拦。迫于无奈,他们只得公开张贴"告贴"进行抗争。该《赴川民人告贴》称:、 字告各位得知:我等前去四川耕种纳粮,都想成立家业,发迹兴旺,各带盘费,携带妻子弟兄安分前行,实非匪类,并无生事之处......近来不知何故,官府要阻绝我等生路,不许前去。目下龙川县地方处处拦绝,不容我等行走。思得我等若人少,他们必不肯放我们,亦不敢同他们争执。但是我等进生退死,一出家门,一心只在四川。阻拦得我们的身,阻拦不得我们的心肠......我等各自谋生都在朝廷王土,并不是走往外国,何用阻拦?......总之,我等众人都是一样心肠,进得退不得。
"告贴"中提到,他们是"前去四川耕种纳粮"的,表明他们申请入川的理由充足,符合"依傍"请照的条件;但却在迁川途中遭到"处处拦绝"。在这里,奇怪的是,竟然没有提到这批人是否拥有人川路票。不过,从他们敢于以"告贴"的方式与官府理论的举动中推知,他们之所以如此理直气壮,可能正因为怀中揣有官方发给的路票。
何况,在当时广东地方普遍存在"滥给照票"的情况下,像他们这种"进生退死,一出家门,一心只在四川"的人,要搞到一纸照票是不困难的。因为,乾隆时期有的官员上疏指出:在当时广东移民人口集中输出地的惠、潮二府及嘉应州的属民,就存在着"挈眷人川过多"的情况。正因为当地"滥给照票"现象普遍,所以他并要求饬令各州县,今后"不得滥给照票"。
那么,是否没有路票就一律不准迁川了呢?
其实,也并非如此。例如,在雍正五年(1727年)政府设置关隘、严令阻拦民人人川之时,闽粤绝大多数移民入川,并没有领取路照。正如有官员奏称说,真正"请领照票者不过百分中之一二"。加之定了规定,许多基层地方官员并没有严格认真执行。鉴于南方人川的民人过境人数与日俱增,有的省的地方官生怕严格执行规定,会引发移民闹事,反而不利于当地治安皔稳定。如有官员奏折称,如果硬性执行政策规定,对途经贵州,无票入川的福建、广东和江西等省民人,凡未持有照票者,"一概遵例勒令回籍",只怕稍加阻拦,"数日之内即至盈千累百"。雍正年间,长乐知县在一封奏折中,也对一起入川事件的处理情形作了这样的呈述:近有人川民人一起,300余人结伙同行。该县亲往劝谕,"各众啼哭叫号,并称皆有祖父兄弟在川,前往团聚,俱不肯回"。虽然尽力劝阻,发给路费、船只,但是俱不肯受领。后来,该县"以彼等非同罪犯"为由,听其前往,结果好说歹说,只劝回11人。
由此可见,在当时迁川移民浪潮面前,沿途官府大多网开一面,即便是无照者,也准其上路。后来两广总督看到其势不可阻挡,又奏请"无业贫民,携眷入川,不必强禁",以至到了乾隆中期,四川总督阿尔泰鉴于川省荒地认垦无余,奏请朝廷禁止各省贫民继续人川,要求严饬"沿途关津,查无照票者,即行阻回"。但是,得到的答复是:"此等无业贫民,转徙往来,不过以川省地广粮多,为求口食之计,使该省果无余田可耕,难以自赡,势将禁而不止。"结果,阿尔泰的奏请未被采纳。当朝皇帝既然持这种放纵态度,沿途官府也乐得顺水推舟,大开绿灯。于是,外省移民人川的大门从此被彻底打开了。随着乾隆中期以后外省移民迁川的失控,凭照入川的制度流于形式,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功效与作用。
五、盘费准备
由于移民从外省迁往四川的起点和具体目的地各不相同,外省移民人川时的具体情况有别,诸如途程、经历、所费时间及开支标准等并非整齐划,因此,具体到各自在途中需要开销多少盘费,肯定是大不一样的。不过,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若干实例推测,当时一般从岭南等南方地区出发的移民,在正常情况下,其迁川途中所需的盘费,大约在数十两至一二百两白银之间。
例如,广东兴宁县人廖体用在遭到家族强横者迫害的情况下,于雍正四年(1726年)春,辞乡投奔先期在蜀的长子廖凤绚。他出门时,只带了"钱四百",即400文钱,显然捉襟见肘,不够路上开销。因此,"濡滞辗转",到了年底才抵达湖北。后来,他写信给廖风绚,令其前来迎接。结果,到了次年,父子俩才相会于荆门。廖体用在川5年之后,通过辛勤劳动,积攒了"百余金",也就是有了100多两银子的积蓄之后,又"以祠墓在粤"为由,产生了"携眷东归"的念头,准备从四川返回广东。
由此可见,以400文钱上路的廖体用,深知川粤旅途遥远,跋涉艰苦,没有100多两银子的盘资,休想东归。因此,100多两银子,应该是最起码的参数标准。
广东平远县人李能长,于雍正五年(1727年)迁,定居罗江县。10多年后,召集族人后裔36人"捐资集会","集腋成裘",总共积攒了数十两银子。又过了几年,竟然"积蓄数百金之多"。有了这笔公积金之后,他们就开始委托人回广东将父亲的尸骸运来四川。结果,"费银数十两"。由于"所托非人,莫终其事"。可见,委托人回一趟广东,需要花费数十两银子。
以上实例均是从四川回广东原乡的路费开支标准,以此反推,由广东原乡迁至四川的盘资似乎与这个数目应大体相当。不过,事实上,二者是有较大差别的。这是因为:从四川回故乡,是取水路出川,顺流而下,费用较低;比较起来,溯江而上,从广东到四川的盘费花销肯定要高一些。再则,人川时路径不熟,且行装累赘,路费开支肯定要比出川时高得多。
下面就来看一下由广东到四川的盘费开支标准。
据《廖氏族谱》记载,原籍广东兴宁县石涯头的廖奕珍,于雍正丙午(四年,1726年),"将田业房屋扫卖,借出债账纸约尽焚","自带盘费二百余两来川"。上路时,"尚剩余银八十余两"来不及收齐,临行时尽付内兄彭某代理,指望他收齐款项后尽快带来四川。廖奕珍携带妻子彭氏和年龄分别为16岁、12岁和8岁的3个儿子随行。一家5口历经千辛万苦来到荣昌县西街歇息时,自带的200两盘费已经耗尽,而出卖家产的那笔80两银子,由于"彭某竟负所托",以致全家人"在川悬望不至"。后来听说彭某竟将银两耗散,"不敢来矣"。于是,抵达荣昌的廖氏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所谓"斯时也,盘费既尽,家无斗筲,举目无亲,借贷无门,拮据瘁瘩,固所难言",就是其真实写照。(见下图)
原籍同为广东兴宁的张美升,于雍正三年(1725年)"自粤随母(张巫氏)携弟来川,肩负行李",抵达川东时,"仅有二十余金"。这个例子没有说出发时带了多少银子,如果按照廖奕珍的开支标准,推测张美升上路时,携带的盘费至少也不下200两,否则,他不可能抵达川东时,身上还余20多两银子。
由此可见,一户从广东兴宁出发的移民家庭,前往四川途中的盘费开支,大体在一二百两银子之间。而一二百两银子,对于一个移民家庭说来,绝对不是一笔数目。
按照前引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广东长乐人温紫彩写给先期来四川定居的嫂嫂张夫人的信中所述:"家乡连年饥馑,谷价腾高,人人困苦,度活难周。老者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不胜数矣。现今目下谷价每石价钱八百余。"若以每石谷800文钱计算,在粤东地区百两银子可购120石谷。一二百两银子的数目意味着,即将离开原乡的人们,必须罄其所有家产,才可能筹足这笔上路的盘资。
从岭下村走出来的陈氏兄弟,在迁川之前所做的准备,没有提到筹集了多少银子,但是在族谱上却留下了这样8个大字:"荡析里居,由闽迁蜀。"这里, "荡析里居"寥寥四字,已饱含了为筹措盘资尽卖田产房屋,以作为上路所付出的代价!
今天,在一些四川移民族谱上,当然也可以见到个别富裕家庭,携带重金人蜀的记录。例如,福建上杭县的蓝仲荣,于康熙六十年(1721年)"携千余金",即带着千多两银子人川,"遍寻吉地",最后在隆昌县南乡老君坝,从李姓手中购得"良田千亩,价金三千有余"。
但是,随处可见的却是众多家族的迁川始祖,为了筹措盘费,变卖原乡家产的记载。
例如,广东梅县人卢仁彦,"因见先业式微,难为长久之计",在听说"西蜀膏腴",看见"乡里多迁之者"的情况下,毅然"将田园、庐舍遂以出售,作为盘费之资"。出发时,只带着随身行李、囊橐上路。还有一个原籍广东长乐的杨喜,在先携13口来了一趟四川,亲身感受"蜀世界重新,风俗咸美"之后,又赶回粤东,"变业措银数百"。看来,这个杨氏家族还算有一定家业,居然在二度人川时,还能筹银数百两。而原居于贵州的舒永才与妻子铁氏,因不堪忍受继母的咒骂杖责,决意外逃四川。临行前,将铁氏出嫁时的"妆奁卖尽,换得铜钱三千",另由其父舒琏"赐给铜钱四百,作儿媳外逃路资,及到时安家用费"。
那么,是否不具备这一条件,即没有凑够必要盘费的人,就一概不能上路了呢?也不全是这样。
最典型的例子是,兴宁人廖体用,"自粤来蜀,不挟一钱",后来依靠"昆季力作,暮年置产数千亩"。说的是廖氏虽然没有一文钱,但却依靠出卖苦力,不仅顺利抵达四川,而且后来还发家致富。
在"湖广填四川"移民浪潮中,许多外省移民由于家境状况不允许,或者是因为行期紧迫,来不及凑齐盘费,便跟随移民大军匆匆忙忙上路了。于是,对于他们说来,就有一个边赶路,边在途中挣钱筹集盘费的问题。以下这些实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部分人是如何在途中生活的:
最典型的例子是,广东长乐人钟宏予听从母命,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携3个儿子,从堂兄弟一行15人,启程上川。长子钟堤禀日:"盘费不足,奈何?"钟宏予说:"此地饿殍塞道,无从出备......走在丰熟地方,自可积钱。"于是,他们在路费不足的情况下,开始上路,准备在出产丰熟的地方,再设法积攒钱财,筹措进川的盘费。一行人行至湖南浏阳时,钟宏予行囊果然一空。众人欲停下来等其筹款,钟宏予劝阻说"切勿切勿",我"自有主意,可积钱。上川不过迟来三四年耳!各位前行,不必为我忧"。后来,他没有跟随大队伍前行,而是携带全家留居浏阳,以卖柴为生。经过在浏阳"奋力斩棘披莉,樵采三年,珠积寸累",终于积攒了100多两银子,凑够了途中所需的盘费,他才于雍正元年(1723年),自浏阳西行,经过40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在简阳县踏水桥安家落户。
当时这种依靠一边行路,一边为人佣工的办法来筹集路费的人,绝不在少数。例如,广东兴宁县南厢毛公堡鲤子塘的黎连兴,年15岁时,寡母李氏去世,孤独一人,"家徒四壁"。乾隆二十年(1755年),逢至亲王姓迁蜀,黎连兴遂与他同行,及抵达四川简阳时,"已身无寸积"。那么,他在途中是怎样生活的?据族谱记载,黎连兴也是在旅途中,"为之担囊,为之营工"。又如,今双流县柑树乡的欧阳克武老人(81岁)至今还回忆说,人川启祖欧阳玉,系江西景德镇人。乾隆年间,靠一路卖劳力来川,落业于邛崃县高河乡,世代经营金箔为业,至今已传10代。
这些例子告诉我们,对于没有特殊技能,仅靠一身气力过日子的普通农民说来,通过在路途中帮人肩挑背驮,为他人打工干活,是维持途中生计,挣取必要的旅费的唯一途径。
除此之外,中途盘费不够,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变卖随身值钱的东西以补不足,这也是迁川途中常见的现象。最典型的例子是,广东人曾廷槐"自粤东偕诸弟来川",可能出发时携带的盘费不够,"途次赀罄",半路上就把银子花光了。当时,他身边的六弟、七弟尚幼,二弟主张把两个幼弟拿去卖了,充作路费。曾廷槐坚决不同意这样做,他说:"兄弟同气也,忍割同气以自生乎?亲灵必难相容也"于是,乃将自己穿的衣服以及妻子陈氏的首饰"悉售,以资前行"。后至金堂,寄寓族家,再转至简阳,佃耕谋生。原籍福建龙岩的傅荣沐,于雍正年间奉母携7子及孙10余人上川,途经江西瑞金,再转至湖南湘潭时,"旅费不足",不得不变卖随身值钱的东西,以至于到了"鬻冠缨"的地步,即把帽顶子上值钱的装饰品也拿去卖了,换取路费,最终到了金堂,后居成都。
利用个人的一技之长,通过沿途行医、贩卖或者教书来筹措盘费,也不失为一举两得的事。
最典型的实例是,著名作家李劫人,祖籍湖北黄陂县。其8世组李述明于清初入蜀,在从湖北迁川时,沿途贩卖布匹兼行中医,后来在成都府华阳县定居。李劫人的三曾祖父李正康以教私塾、行医为业,开中药铺,专门出售湖北祖传的"朱砂保赤丸",李劫人的父亲李传芳也靠此秘方行医兼教私塾,连李劫人的妻子也会制作此丸。又如,江西赣州府安远县的李氏夫人,于雍正四年(1726年)率男孙4人上川,"由湖广,盘费缺乏,住富翁王姓家设教"。这户移民家庭上路后,虽然缺乏盘费,但由于其子张为典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因此,通过在途中充当家庭教师,既可维持生计,也能获得筹集旅费的机会。
而最令人不忍睹的是,在迁川途中,有的移民因为路费用完了,没有办法维持生计和筹集旅资,而不得不采取"出嗣"的方式,把子弟抱给人家当儿子。例如,原籍广东兴宁的余汝彰,于雍正四年(1726年)与3个弟弟一同人川,行至重庆府永川县时,"行囊告罄",无以为继。根据同行宗亲的主意,决定将幼弟汝常"出嗣"给同姓,由此"获银数十两"。后来,余汝彰凭借这几十两银子,勉强走到了荣昌县城附近的峰高铺。当时,盘费又已用尽,腰无分文。不得已他又把随身携带的一把破伞拿去卖了,"售获十八文",抵达隆昌县时,他身上只剩得汗衣一件。

第二章吃住行用难题

长途迁移险阻重重,难题多多。对一支流动的平民大军说来,难度最大的是,如何解决长达几个月的旅途生活中的吃住行用问题。有着丰富生活阅历和实践经验的移民,自有一套从容应对的办法。看一看他们的行囊,装在其中的,看似一件件简单实用、朴实无华的日常物品,那里面却是充满了精明与智慧的法宝。
一、干粮、盐蛋与岩洞
就一般情况而言,从岭南出发的移民,在向四川作长途迁移时,需要首先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如何解决在长达数千里行程,历时至少3个多月旅途中的吃住行等生活需用问题?
清代嘉、道年间,有一个名叫严如煜(音"异")的湖南人,在陕西汉中府任知府和陕西兵备道期间,经常到川、陕、湘、鄂诸边地,深入深山老林中踏访,对当地民间生活多有体察。后来,他根据自己亲履这些地方的所见所闻,写了一部颇有影响的书--《三省边防备览》。由于川、陕、湘、鄂诸边地是当年南方移民迁川的必经之道,他在那里不仅可以听到许多关于移民在迁徙途中的生活经历,而且还在当地体验过流民的生存状况。因此,该书所提供的资料,有助于了解当年移民在迁徙过程中的生活情况,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见下图)
《三省边防备览》对清代移民如何解决途中的行路、吃饭、住宿等问题,作过这样概括性的描述:
"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
屋或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遇有乡贯,便寄住。写地开垦,伐木支椽,上覆茅草,仅蔽风雨......"
在这里,严如煜从川、陕、鄂边的角度,简略提到了移民人川的路线,以及移民在迁徙途中的行路、吃饭、住宿等具体生计问题。他说,移民不走"大路",专走小路;不住客栈,只借宿"祠庙"、"岩屋",或在"密林中"过夜;饮食极为简单,仅"取石支锅,拾柴做饭"而已。
虽然此处不是专门谈四川内地移民问题,但文中所述移民在迁移途中吃饭、过夜等细节却是大同小异的;例如,彭邦炯的文章证实,原籍湖南永州府的移民彭氏一家人,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由楚迁川,沿途就是"夜宿祠庙、岩屋、山洞,取石支锅,拾柴做饭",历经千辛万苦,始达南充县东境万家沟的。
下面,我们就以迁川移民具体解决途中吃住行问题的实例,来推想当年移民们在上路前,是如何准备相关的生活用品的。
首先是吃饭的问题。
据《熊氏族谱》记载,原籍湖南永州府祁阳县的熊国珍,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携家室,负糇粮,跋山涉水,以至于蜀"。此处的"糇粮",就是干粮。当年移民在行囊中,究竟为途中的生活准备了一些什么干粮?
重庆市璧山县《郑氏家谱》根据世代口碑而记载的歌谣,生动地描述了郑氏先祖迁川的历程及其依靠"半袋干粮半袋糠"度日的具体情景:
吾祖挈家西徙去,途经孝感又汉江。辗转跋涉三千里,插占为业垦大荒。被薄衣单盐一两,半袋干粮半袋糠。汗湿黄土十年后,鸡鸣犬吠谷满仓。这个实例提及从湖北麻城孝感乡出发的移民,在"上川"途中必备三件宝:一两盐、半袋干粮和半袋糠。可见,在迁川途中,除了盐是不可缺少的外,途中饮食则主要是靠"干粮"和"糠"来对付的。至于这里的"干粮"为何物,以及这些"干粮"是怎样制作的等问题,则不得其详。
美籍华人陈香梅女士在其《陈香梅自传》中,有一段关于何香凝在抗战中,教家人如何做"米饼"的文字,弥足珍贵,可补此缺。她回忆说:
何香凝叔婆对于吃的问题非常重视。有一次她要所有的晚辈到她房里去做米饼,说是以备香港发生战事时不致缺粮。这种米饼,广东人都知道是什么东西,那是出远门的人所带的一种干粮,是用米磨成粉,再加糖的一种混合物,在太阳或炉火中烤干后可以储藏甚久。吃时既干且硬,以温水合之,可以当作米糊充饥,是抗战时避难者必备的干粮。当时我们年幼无知,对于这种总动员筹备干粮之举感到有点小题大作。但后来珍珠港事变,香港被日军侵袭,我们对于筹备干粮之意乃有所了解。
陈香梅的父亲与廖承志是表兄弟关系,故她称廖承志为舅父,称廖承志的母亲何香凝为叔婆。众所周知,廖承志是出生于广东惠阳的客家人,文中所述的米饼,当是客家人出远门必备的一种干粮。由于这种干粮是"用米磨成粉,再加糖的一种混合物",虽然"既干且硬",但却具有易携带,易储藏,就食方便等优点, "以温水合之,可以当作米糊充饥"。正因为这种干粮可备出远门和躲避战乱充饥之需,所以客家人才把它当作传家宝,一代代传了下来,以致到了战祸危及香港时,作为客家人家庭一员的何香凝,仍不忘以这种传统的办法来"筹备干粮"。
与这种米饼相类的,还有黄叛(又称黄糕)。光绪《钟氏族谱·予公入川履历》记载,广东嘉应州长乐县客家移民钟宏予,自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携3个儿子因为筹集盘费,暂居于湖南浏阳长达3年之久。雍正元年(1723年)自浏阳西行,经过40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旧历除夕前,在简阳县踏水桥安家落户。钟宏予回想起3年旅途生活的艰辛,心中很不平静。为了庆贺在新居地过上新年,特地"蒸黄糕一笼,学学过年"。除夕这一天,他不仅"将完婚时父所置衣帽穿整祀祖",而且,大年初一,还备上贺礼和"黄糕",前往东家方老先生处贺岁。这位方老先生是湖广人,"见黄糕不知何物",并问"应如何调饪?"方老先生后来按照钟宏予的讲解,当场"尝之,大喜。
这种在四川称之为"黄糕"的食品,在广东叫做"黄板",其做法与江西赣州地区"黄元米果"相似:用本地一种糯性很强的稻米,蒸熟后置于石臼中用木杵锤砸,同时用槐花和草木灰泡水淋浇,待粘结成团后即做成圆饼存放。这种小吃,色泽黄艳,食用时切成薄片,以煮为主,也可炒食,人口糯韧粘软,这是客家地区流行的一种特有的食品,多在春节前后食用。
考虑到钟宏予作为广东移民,除夕前刚到简州,人生地疏,一时不可能具备制作这种"黄板"的工具,因此我推想,这批黄糕原本就是可以存放的干粮,带在身上,供路上食用。未曾料到,他很快就在简州找到定居之地,因此,这批未曾耗尽的干粮,正好就成为过节时享用的食品。
然而,干粮毕竟是有限的,人也不可能天天顿顿吃干粮,因此,少不了要架锅烧水煮饭。严如煜在《三省边防备览》中所记载的"取石支锅,拾柴做饭",就是当时移民因陋就简解决热饮问题的真实写照。沿途烧水煮饭,三个石头支一口锅,就地拾柴,便可解决问题。沿途不愁没有燃料,唯有铁锅、"釜"、"罐"之类的炊具得事先预备。
在现存的一些移民族谱与地方文献上,留下了不少清初移民们在路途中架锅烧水煮饭的资料。例如,广东兴宁人廖体用决意来川,途经湖广,辗转到了湖北荆门,被先期在蜀佣工的儿子迎至四川。在抵达四川什邡后,就是由郑姓主人"借一破釜为炊具",才得以吃上热饭的。这里的"破釜",可能就是一只破铁锅、破瓦罐之类的炊具。
在今成都市双流县境内有一个名叫煎茶的地方,位于龙泉山脉尾部,是川东至成都的交通要道上行人必经之地。据记载,清顺治十年(1653年)有"两道人"路过此地,在小溪内取水用砂锅煎茶水解渴,"煎茶"这个地名就是由此得来的。这里的"两道人"虽然不明其身份,但显然不是本地人,他们仅仅是因为路过此地,从小溪内取水,用砂锅煎茶水解渴,因此,这个地名才得以产生。可见,用砂锅煎茶烧水以解饥渴,乃是民间过路人常用之法。
在实地调查中,用来煮饭的炊具,在文献上称之为"釜",而在民间实际上就是泥烧的罐和铁铸的鼎锅。福建龙岩迁的陈氏家族,在定居大足后,经常到重庆去做生意,途中就是用这种瓦罐来煮饭。据传,该家族"男的挑米下重庆,一根胭脂萝卜吃着去还要吃着回来。就是说挑上一担米,带上一个煨饭的瓦罐,拿上一根红皮泡咸萝卜。途中休息时捡柴禾煨饭,用咸萝当菜"。
另据孙和平副教授调查,有湖南宝庆府祁阳县蒋姓移民,于嘉庆年间移居达县,沿途携带一种被当地称为"泥模子鼎罐"的炊具来川,该鼎罐为铁水浇模铸造,做工精美,用它所煮之饭特别香软。该鼎罐代代相传,原藏于开江县严家乡箭口坝村二社蒋玉科家,完好无损。据测量,该鼎罐高18厘米,圆口直径20厘米,罐的下部呈半球形。
在迁川移民必备的三件宝中,除了干粮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食盐。为了补充长途跋涉、大量流汗所消耗的盐分,随身携带"一两盐"以备急用,不失为明智之举。不过,"一两盐"毕竟是不够用的,而带上普通农家常备的盐蛋,是最方便不过的了。
成都东山客家研究的先行者钟禄元(1913~1988年)在1941年发表《蜀北客族风光》一文,最先向外界报道四客家风俗习惯,其中介绍客家人人川经过说:
据蜀北客人的传说言,他们入川的始祖,极其俭约。如刁姓人说,他们的祖先只带了一个咸蛋,就要吃到四川。张姓人说,他们的祖先只带了一袋白米,也要走到四川。从这些传说看来,虽不见得就可靠,但他们的刻苦、勇敢和冒险精神,这确是事实。
四川著名作家艾芜在自传性小说《我的幼年时代》中说,他的先祖在上川路上,"沿途没有什么好东西吃,同时也缺乏盐,一块泡得很久业已黄白不分的盐蛋,每顿饭取出来,拿筷子尖沾点咸味尝尝,就这么样一块盐蛋在路上吃了一个多月"。在田野调查中了解到,现居新都区泰兴乡的客家人宋明钰也说:"祖上传下,宋氏先祖是带着一个盐蛋到四川的。"
其实,关于"盐蛋的传说"(艾芜语),在民间广为流传,可能是目前有关反映四川人祖先在上川路上生活情景的最为普及的版本。近人卢杨村曾经以学术散文的优美笔调,记载了这个吃盐蛋上四川的故事:
论籍贯,我是上川北的中江人。这里清代属潼川府。小的时候,听婆婆摆龙门阵,说我家的祖先也是从麻城县孝感乡来到四川的,在少得可怜的行李包中,也有一块小小的盐蛋,而且也是那么一丁点一丁点地从麻城一路吃进了四川。他们都是移民,姓氏不同,但地域来源完全一样;分布的州县不同,但流传的故事完全一样。情节虽然简单,人物的性格却非常鲜明,特别是那块盐蛋的吃法,让后世儿孙们回想起来,更叫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来自不同地域的移民,在上路上,都带有一个盐蛋,其吃法也都是拿筷子"一丁点一丁点地"吃,一路吃进四川。这个故事表明,移民们为应对长途迁徙的经验与方法,都是如出一辙的。
其次是住宿的问题。
对于一般携家带口长途跋涉的移民家庭,为了付沿途的住宿问题,可以用"风餐露宿"、"栉风沐雨"八个字来加以形容。严如煜在《三省边防备览》中提到,移民们沿途一般不住客栈,而是通过四种途径:借宿"祠庙"、"岩屋"、"密林"与同乡之家,以解决住宿之需的。
祠庙是移民途中首选的借宿之地。由于祠庙一般屋宇宽广,'有多余的房屋可供临时借住。加之,宗教信条慈悲为怀,当地善男信女富有同情之心,使过往的移民不难找到遮风避雨之所。
艾芜在《我的幼年时代》中提到,他的人蜀祖先,为了解决途中的"露宿"问题,曾经在"破庙的屋檐下躲过许多风霜,大树底下度过不少凄凉的夜晚"。大足《杨氏族谱》也记载了其先祖在进川路上,如何利用暂借寺庙栖身的事迹。大足龙水镇杨氏家族的先祖,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举家由湖南会同县迁川,74岁的高祖杨修富,"负病衰颜,以寺养疾",后来病逝在庙里;前来寻找他的次子杨再有等一家人,也是依靠"寺旁暂居"的。
至于找一个遮风挡雨的房檐屋下勉强借歇的实例,更是俯拾皆是。例如,原籍潮州府嘉应州兴宁县南厢水洋堡上村的刘秀标,年14岁,奉母命"辞亲人川",只身来到重庆江津县思里油溪镇谋生。第一天晚上,就在一家"鸾脚楼下",即川东民居吊脚楼下"苦宿一夜"。原籍广东长乐的钟宏予,在从湖南浏阳行走40多天,抵达简阳会龙桥当晚,在人生地疏的情况下,就是在一户人家的屋左碾房石墩上借歇到天亮的。广东兴宁人廖体用,在通过川西北的绵竹县进至什邡县新市镇时,也是"日就晡露宿郑姓墙下"。后来,他就是在郑姓主人提供的"碾舍"中安家落足的。
总之,屋檐下、石墩上、墙边下、密林中,都是移民途中暂时栖身之所。(见下图)
当然,也不排除有特殊情况的移民临时暂住客店的情况。例如,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47岁的广东长乐移民张大梁,携弟及子侄多人迁蜀,至三月,途经贵州时,其妻兰氏栖身于野猪冲旅店,最后死在这里,死后还由店主人提供空余土地暂时安厝。不过,正如《三省边防备览》的作者所说,在一般情况下,外省入川流民"多寄宿林岩","均不在客店安歇。所谓客店,不过贸易之小贩而已。"
再次是行路问题。
移民迁行路,首先面临的是走大路还是行小路、走陆路或行水路的选择,同时还需要考虑是白天行路还是晚间行路的问题。按理说,白天行路最为方便,但因为怕官府出面阻拦,只好选择夜晚行路。而夜晚行路就有一个准备照明工具的问题。据今广东乳源梅花镇人陈泰华讲述,当地世代相传,其先祖在康熙年间人川,大都是夜间上路的。他说:"因为怕官府阻拦,陈氏先祖'往川'是在夜深人静时悄悄离家出走的。摸黑走了相当远一段路程后,估计没有危险,才敢将事前准备好的松节油点燃照明。"又指着路说:"看,那条路是南通乳源的大路,另一条是北通湖南的小路。当年往的小路,每到晚上,就灯火通明,天天晚上都像过火把节一样。"看来,就地取材,采用松枝做成火把,应该是当时移民们解决夜间行路照明的最佳办法。
在当时数千里的漫漫旅途上,最理想便捷的交通工具,当然是乘车骑马。广东平远吴敬轩撰写的《二亲六一双寿恭述》说:"清初他省移民人蜀,向望于道。吾族健者,亦多驱车人蜀。"这里的"健者",可能是指族中饶于资财的富者。这里所说的"驱车",指的就是驾乘畜力车,以供代步并兼载行装。而在南方,指的就是马拉车。
对于有条件的赶路人,骑马是必不可少的。骑马不仅可以在崎岖的山路上跑得快,节省体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抢时间,赶在其他移民抵达四川之前,寻找到更为理想的生存空间。2003年8月,笔者在仪陇县周河镇方坝村调查时,听到当地大姓--许氏家族后裔追述当年其先祖从广东韶州府人川时的情形。据传,清初入川始祖是两夫妻,陪在他们身边的,还有一个牵马的仆人。该许氏先定居仪陇县后,这个马夫一直住在许氏的偏房内。因为马夫是个绝房户,他死后就埋在祠堂附近,现在有个地名叫"绝房嘴",就是由此得名的。既然许家先祖身边有一马夫随身侍候,推知当年该许氏就是属于那种骑马入川的"健者"。
另据记载,在四川省中部的移民人口大县--三台县的东南部,有一个中新乡,该乡原青林大队的驻地叫做"安家沟",原本是"鞍家沟"。据传这个地名就是因为清初"卿氏一家从湖广迁来四川时,用一匹马鞍换来这条沟的土地"而得名的。既然有马鞍存在,推测当初该卿氏也是属于骑马进川的人。
而对于大多没有马匹的移民群体,要想徒步将家庭成员中的老弱病残以及襁褓中的婴儿携带进川,就只有靠肩挑背驮了。因此,农家常用的翘扁担以及竹箩筐、竹椅子,就成为他们上川途中不可须臾或缺的运载工具。
对于携带幼子入川的移民说来,为了解决年幼孩子的随行问题,他们大多是"用箩兜挑着"走完全程的。例如,福建龙岩籍人徐美周,带着6岁的次子和年仅半岁的女儿上路,就是靠箩兜解决携子行路问题的。据重庆大足《徐氏族谱》记载,原籍福建龙岩州溪口万安里的徐美周(时年40岁),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九月初四日,与妻韩氏(28岁),携带长子良彪,用箩兜挑着次子良凤(6岁)、女儿(半岁),与三房兄弟美昌,起身移居四川。
这种用箩兜挑着幼子上四川的情况,在迁川路上经常可见。于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经常可以看见移民们肩挑一对箩兜,一头挑儿一头挑女的生动景象,移民们戏称之为肩挑"日月"。如广东长乐县移民李文元与妻张氏,奉双亲,并携两个幼子上川,"行路维艰"。两个幼子由张氏的胞兄挑着走,"张君重肩挑二子,于路戏日:'我肩日月矣。"'当然,在这群拖家带口、扶老携幼的移民大军中,也不乏年岁稍大的哥哥,肩挑或背负年幼的弟妹上路的实例。如长乐移民钟宏予携妻及3个儿子迁川,长子钟堤,时年15岁,也是"辄肩两季"上路的,即肩挑着两个兄弟,就道于湖南浏阳县。
祖籍湖南安化的谌氏家族,于清初入川,定居于三台县南景福镇。据《谌氏族谱》记载,长兄谌安仕人蜀时,一路上肩挑两个年幼的弟弟安忠、安位人川。20年后,两个弟弟置业安家。谌安忠后裔为彰显先辈笃弟之情,特地在景福镇建"笃祜祠"以表纪念。祠中有对联一副,联文日:
友爱笃前人,三千里外双肩弟;贤劳感后辈,二十年来一报功。幼子可以用肩挑着走,背负着走,而那些年迈之人又如何行路呢?只好用竹椅子抬着走。例如,有一个叫余汝彰的广东兴宁人,于雍正四年(1726年)迁往四川隆昌落业。为了把他的母亲钟氏夫人接来同住,又返回原籍,"迎钟太孺人,以竹几作舆,徒步数千里,安抵隆昌"。这里的"竹几作舆",就是以竹椅子当作轿舆,相当于四川的滑竿。显然土办法也能解决老人行路难的大问题。
在所有行装中,扁担的功劳是最大的。它的功效除了挑运幼子之外,主要还用它来挑运随身行李。原籍湖南宝庆府武冈州九管乡人贺才柯,雍正二年(1724年)自楚迁蜀,年仅14岁。赤贫,仅靠"佣工食力",不仅顺利抵达四川,而且还在金堂县立足,后购产于武凤溪陈家沟。后来,"回楚接二老之蜀中,二老携弱弟从行"。随身所带的"行李二肩",即两担行李,"皆公一人往负矣"。看来,他凭借当年迁川以及在川出卖苦力所练就的这副铁肩膀,硬是不辞"万里之劳",终于完成了"负兼人之任"。
那么,一根扁担在旅途中究竟有多少斤负荷呢?据来自成都近郊龙王乡的调查表明,原籍广东长乐县的戴氏家族成员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入川,路上走了整整两个月,其人川始祖戴焕祥,"行年20岁,每日肩挑80余斤行李至川"。一个20岁的小伙子,每天需要肩挑80斤行李赶路,其艰辛之状是不言而喻的。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以至在迁川路上,经常可以见到"栉风沐雨,数千里不畏艰险,负担奔走"的人群。
英籍华人女作家韩素音,原名周月宾,按族谱上的字辈,又名周光瑚。祖辈世居广东长乐(今五华市),康熙中,其先祖迁徙入川,定居郫县。1991年,74岁的她出版《韩素音自传》(5卷本),在其第三部《残树》中,就对其先祖迁川过程中,如何用"一根担挑上两头的篮子,一走一晃就去了四川"的情景作了生动的描述。
翘扁担、竹箩筐、竹椅子等工具,不仅在运送移民入川上功不可没,而且对于保存与发扬移民艰苦创业精神作用显著。许多移民家庭在川定居下来后,为了保存这段难忘的记忆,让后代儿孙分享前辈的成就,同时,更重要的是,教育后代不忘创业的艰辛,他们往往把先辈当年在迁川创业过程中使用过的劳动、生活工具当作传家宝珍藏起来,并一代代地传承下去,以便用它作为教育后代子孙的教材。
例如,原籍广东长乐的钟氏家族,在简阳寨子沟落业以后,最初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在寨子山南自建祠宇一座,继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增修两庑,建成了一所三重堂左右两个大天井的四合院,约有1340平方米,内有三合土大坝。为了让后辈子孙不忘祖先迁徙之苦,特意在祠内正厅的一间小屋内,陈列入蜀始祖钟宏予(事迹详后)入蜀时一路谋生使用过的劳动工具--扁担、箩筐,以及创业时背盐巴使用的木杵。这些工具一直是钟家的传家宝,后来被供奉在祠堂香火的最上方,直至"文革"中才被当作"四旧"毁掉。
另据调查,在三台县西平镇吴氏宗祠的房梁上,过去一直放有一根扁担,据传这是入川始祖吴氏兄弟,康熙末年从福建龙岩迁川路上做生意挑担货物时使用过的。在川南宜宾地区,"解放前多数人家供家神,有的摆放有锄头、镰刀、扁担搭钩,据说这就是祖先入川创业留下的遗物,置于'家神'供桌上,以示教育后辈儿孙不忘昔日艰难"。
二、族谱、祖骸与画像
由于清初南方各省移民大军向四川的迁移,不是"候鸟式",而是定居式的迁移,这就意味着,一当踏上人川之路,很可能终生与他们的父母亲人以及祖先诀别。因此,在移民辞家远徙之时,他们必然会考虑到,如果再也没有机会返回故里,自己在异乡如何保持与祖先、与家族的联系等问题。于是,他们在收束行装时,肯定会在行囊中留出一定的空间,以便装进一些相关的特殊物品。
这里的"特殊物品",不是上文所说的生活实用物品,通常是与家族、宗族相关联的东西,主要是族谱和祖骸。这是专门用来满足日后在四川定居的精神需求的,其功效主要是用来化解在异乡的乡愁,寄托对祖先的依恋之情,并用以作为加强与原乡联系的纽带。
族谱家乘之类的家族文献,是考证祖先宗支绪统、辨别家族世系的依据。有了它,可以使远在千里之外的子孙后裔,依然保持与故乡宗族之间的血缘联系,以示其永远不忘自己的根脉之所系。而如果失去了族谱,就等于割断了与家乡宗族之间联系的纽带。因此,当移民辞家远迁时,许多人的行囊中往往都有族谱家乘之类的东西。
例如,原居于广东韶州府乳源县的郑弘士,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携妻刘氏,迁川落业于顺庆府仪陇县南阳里(今仪陇县乐兴乡),来川时,"携有族谱一本。木本水源,记载甚详"。原居于广东韶州府乳源县的饶明达、明》远兄弟叔侄8人,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弃粤来蜀",后定居于仪陇县白果坝(今马鞍区石佛乡)。来川时,同样"携有谱",只是由于后来"兵燹屡经,不无残缺,~。这两个例子说明,移民深知族谱的重要,上路时做好了充分准备,这才把族谱带进了。
而下面的例子,则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把族谱带进四川,以至留下终身遗憾,当他们在四川定居下来后,才深刻认识到族谱的重要性以及"失谱"的教训:
原居于广东兴宁的黄玉标,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举家自江西南康县迁移至新都县定居。黄玉标于时,深知谱牒之为要。上可详世系,下可别宗支"。但是,由于上路匆忙,来不及带谱。及至在四川定居以后,每"以未曾携得族谱来川为憾"。后来,有同宗兄弟黄玉兰继到四川,"携得谱本一册"。不意在乾隆甲子年(九年,1744年)沱江河水暴涨时,"人被水灾,其谱于是失去"。从此,谱牒"只字无存",后辈只得再次"望洋而叹也"。有着两次失谱之憾的黄氏后人,深刻认识到,"族谱者,载前人之功德,序后人之排行,而不可无者也"。于是,下决心重新修谱。自粤来川的万氏家族,也因为人川始祖"自粤迁蜀时未携得族谱来",以致仅凭记忆追溯祖先。然而记忆毕竟有限,最远只能上溯至高曾祖,由此造成了该迁川家族"先代之本源遂茫然失矣"。后来,有族人自粤中来,"携得(族谱)一帙",但是,也仅能从近世祖之后记起,至于近世祖以前,"只记其所迁之地",远世祖在某地"不知几传",其下世系分派"半属支离",有的"遗失不可考",有的"荒唐难信"。所有这些,都给后世修谱增加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不从头搜集资料、考证史实,而要把自己祖先迁川源流及其与原乡宗族的血肉联系弄清楚,都需要花费很大功夫。
祖宗遗骸是祖先血肉精气之所在。对于那些父母已逝,而家乡又没有亲属留守祖宗坟茔的移民来说,迁川以后就意味着与自己祖宗的永远舍割。因此,凡是有条件的迁川移民,都会想尽办法,随身背负祖宗遗骸一同上路。
英籍作家韩素音在自己的书中,生动描述了客家人迁移路上如何背负祖宗遗骸的具体情形。她写道:客家人每"移至新的定居点时,一定要带老人的骨骸,放在瓮里随身背着。过去在移住的时候,每家都到郊野发掘其先父的葬地,把他的骨骼盛在一个所谓金缸里,由家中的男人携带,妇女则肩挑其他一切用品"。
在一本专门叙述成都附近的东山客家人历史与现状的书中,也对来自广东的客家人如何携带祖先遗骸人的事迹,作了这样的记述;
客家人的先民在逃难或迁徙时......是否将祖先的遗骨携往迁葬,这尚无文献的证实,但客家人入蜀时确实有将祖骨迁葬的。他们这样做是由不忘根本的观念而形成的一种习俗。他们称祖骨为"金骸",迁葬后便于年年祭扫。龙潭乡威灵村叶明盛老人告诉我们,此支叶氏入蜀始祖是廷祜公和祖婆张氏,背负着祖先三颗如鸡蛋大的金骨上的,安葬在老宅旁......洪河乡柳树湾冯氏入蜀始祖其焕公同妻子张氏,背负父亲金骸,从广东嘉应州长乐县砖牛寨上川,在柳树湾落业后,安葬祖骨。
今天,在在一些闽粤客家人的族谱上,依然可以见到许多客家移民身背祖骨入川的实例。
例如,广东长乐县的郑奇达弟兄七人,于康熙末年一道、迁川,同时将其父母的骨骸背负入川,最终葬于定居的隆昌县境内。福建漳州龙溪县的游程活弟兄三人,于乾隆十七年 (1752年)举家迁川,并将父母骸骨"由闽省负川"。原居广东省嘉应州长乐县东门幸门田桂花树下,以"舌耕力田"为业的曾顺裔,于乾隆十八年癸酉岁(1753年),携妻与3个儿子,"负其祖妣朱氏骨骸",举家徙四川省资州西乡金李井,地名陈心沟,佃厥攸居。即葬朱祖妣于附近,地名禁药碑,猴子搏禾形。
而对于匆忙上路、来不及或暂时没有条件负亲骸的人说来,待他们在四川定居下来之后,每以入川前"未及负亲骸,时引为憾"。如来自广东兴宁县的黄玉标,孤身一人来川,因急于"人川以图后业",加之"路途艰险",空手而至。结果定居四川后,每年清明祭祖时,以"未曾携得(其父)文选公金骸",而倍感孤独,"悼哉孤茔,莫知所向","欲行孝思,苦于无由"。后来经与各房商议,"每年清明祭祖时,预设文选公彭祖妣牌位,备祭仪,统少长,面东而遥祭之,此定例也。"
在先期人川未能亲负祖骸的移民中,唯一可憾的机会就是,让随后迁川的家庭成员,继续完成负亲骸来川的重任。如来自广东长乐的林氏家族,在长兄于雍正五年(1727年)迁来四川后,为了弥补自己匆匆上路,来不及背负祖骸的遗憾,又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令其弟林汉电"携长子并父母金骸,由粤上川"。至于人川后委托他人回广东将祖宗的尸骸运来四川的,也不失为一种了却心愿的补偿方式。
有一位名叫白昆生的客家老人,近年来受家族的委托,专门住在成都主持新修族谱。该白氏先祖最早是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从广东和平县迁来四川的。由于走的时候来不及携带祖宗遗骨,在川定居下来后,派后裔回乡索取。白昆生先生根据搜集的口碑资料,为我们讲述了围绕回乡索取祖骸所发生的趣事:
据四川方面白氏后裔逐代相传的口碑资料称,回乡的四川宗亲在原籍宗亲的同意下,把老祖宗的遗骨分为三份,一份让四川宗亲带走,另两份留在老家安葬。这次重修族谱,才得知此中情况还有另外的说法。1999年广东和平县白氏宗亲来川寻亲时,转述老家长房子孙的口碑史料是:老祖宗白日康公的墓在和平,当四川派人来索取时,本地宗亲坚决不同意迁走部分遗骸。反复协商无果后,四川宗亲便采取了"偷"的方式,选择一个深夜把墓穴挖了一个小洞,当伸手去取时,外界似有响动,为了不被发现,匆匆抓了一个人头骨及一段臂骨,连忙"逃"走。次日发现坟墓被盗时,却有一信留在墓中,信中表示歉意与无奈,祈求宗亲鉴谅等语。后来,在1994年,葬在四川金堂县三星镇的白日康公墓有一次被掘了一个洞,洞内确有上述头骨及臂骨,子矛遂仍将其放人墓穴中掩埋。事实证明了广东口碑资料的可靠性。
以上实例表明,客家人确实是汉民族中极重"根"的一个民系。当他们不辞艰辛向西部边远的四川盆地作长途迁徙时,仍念念不忘把祖先的遗骸随身带走。即使因故来不及带走祖宗遗骸,事后也要千方百计派人回去索取。索取不成,甚至不惜去"偷"。
客家人这种习俗,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与客家民系自身艰难而独特的迁徙历史紧密相连。正是由于客家民系艰难的心路历程造就了一种无所不在的危机意识,使得客家人每当背井离乡经历迁徙漂泊生涯时,都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与祖先同在的做法,随时把祖先的骨骸装进自己的行囊之中。这样做,既是危机意识的流露,更是寻求迁徙途中的精神支柱、方便日后定居祭祀的需要。
对此,有论者作了如下精辟的阐述:
在(客家)先民第一次背井离乡的时候,由家族中的长子或其他男子掘开祖先的坟墓,拾起残留的骸骨,装在随身携带的陶罐里,担挑肩背而行,因为他们清晰地认识到此一去不知何日是归期,为了与祖先永远在一起,为了便于日后的祭祀,更是为了让祖先在迁移过程中能给他们生存以鼓励与力量、给他们精神上的支柱,他们掘祖先墓的勇气战胜了礼制不能掘墓的传统思想,以另一种形式诠释着"......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孝道。此外,在漫长而毫无结果的艰苦跋涉中,客家先民披荆斩棘、风餐露宿,尽管团结奋斗、自强不息,仍不可避免地会有老弱病残者往往倒毙于迁徙途中。对于无家可归的南迁之民来说,迁徙的特点导致生者安无定所,死者亦无葬身之地,于是第一次埋葬草率而匆忙,这在他们看来是对祖先的极度不尊重。所以,等到安定下来之后再寻找途中亲人的骸骨,带到新居地进行隆重的二次葬......
以上议论,虽然是针对客家先民而发的,但对于客家民系形成以后,当他们再次离开家园远徙四川时,虽然机遇有所不同,但在面对漫漫旅途的心路历程却是大同异的。
在移民的行囊中,除了捡束有族谱、祖骸等物品外,有的还将自己祖宗的画像、神主牌位以及香炉携带入川。
例如,原籍广东长乐县黄浦村人张衍祯,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携妻及3个儿子,随亲戚10余家,男女50余人从广东出发,踏上迁川之路。在随身物品中,还携带有其先祖、明代赣州参将张道聪的画像一张。该画像原为家族供祀之物,人蜀后一直保存下来,现仍完好地珍藏在其后裔、重庆市隆昌县大建村张仕同的家中。据记载,这张画"虽纸质有些脆朽,但经过装裱,仍然十分清晰。主人时不时还要挂出来,让人观赏,以表示客家人那种敬宗尊祖的传统美德"。(见第227页图)
笔者在赴荣昌县考察时,在张仕同家堂屋的白墙上,亲眼见到了这幅祖宗画像,画像质地脆朽,有的地方几乎是将一块块碎片粘贴在红布上。根据图中人物形象和衣帽穿戴推测,主人公所处时代可能为元末明初。细研张仕同家保存的《清河族谱》,发现其中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国学张碹撰写的一篇介绍张道聪行述事迹的文章。从这篇文章的记述可知,原来张道聪不仅是张氏家族的显祖,而且还是南方地区有名的矿山保护神。由于张道聪自幼武艺超群,力大无比,善用一条钩镰,但却在矿山遭到诬陷,身陷囹圄。后来由于当地官府不能弹压私开矿山的"贼王",便将张道聪从监狱中解出,让他前去平定。张道聪出狱后,因为带兵平"贼",有功于朝,被授为赣州府参将。从明至清,"(张氏)同宗孙侄辈多图其像以祀之,至今不衰"。不仅如此,"即在东、西两广,凡矿山无不以矿神祀公"。"乾隆初年,川南嘉定一带的铜厂亦曾有人立公神祠",俗呼"张爷祠"。可见,他实际上成为了从事矿业开采的南方移民的共同崇拜对象。又如,原籍湖南永州零陵的彭三遵及妻高氏,在"湖广填四川"中,携长子承举、次子成章及其妻室,离别彭氏家族,与其他人蜀民众结伴而行。离湖广时,全家还背着"彭氏门宗圣公大郎、二郎、都督三郎"三尊神像。行至途中,彭三遵不幸染病去世,高氏及子、媳在河边将其火化,收骨灰于瓦罐肩背而行。不料,在过江时一不小心,把"都督三郎"神像掉入江中,剩下大郎、二郎神像由长子承举背着,父三遵骨灰由次子成章背着继续前行。他们夜宿祠庙、岩屋、山洞,取石支锅,拾柴做饭,沿途历经艰辛,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始达南充县东境万家沟。据彭氏后裔、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彭邦炯撰文介绍,该彭氏在南充万家沟定居下来后,高氏及子还将途中带来的这两尊祖先神像及彭三遵骨灰,暂放在沟边小河东山上的一座名叫金田寺的小庙中供奉,一直到土改时拆庙前神像都还在此。
再如,在今成都市龙泉驿区长安乡石碾村罗家新祠,至今供奉着一个香炉,据说"此香炉为祖婆上川从广东原籍带来,供奉至今"。该罗氏人川始祖为罗玉钦,迁川时间在乾隆十九年(1754年)。如此,这个香炉距今至少保存了250年。
三、土地老爷与狮子龙灯
对于离开原乡的移民说来,最不易割舍的东西,除了祖先亲人之外,就要数土地了。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祖祖辈辈生活在农业社会的人们,对于土地怀有特别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是那么根深蒂固,乃至将土地化为一种神祗,虔诚地对其祭祀崇拜。而一当这种信仰习俗形成以后,它又是那么顽强地保留在人们的头脑中,无时无刻不在支配着人们的行动。
清朝初年,当无数农民随着"湖广填四川"移民浪潮涌进四川之时,他们虽然离开了原乡故土,但头脑中对于土地神的崇拜信仰却丝毫没有减弱。怀着在巴蜀创业发迹的梦想,他们对于土地的期望更加强烈,因而,在原乡信仰习俗的支配下,他们随之也把土地神搬进了四川。
在我国古代,土地神原本是管"田社"的神祗。"社"原本是我国古代农村的基层单位,古人有所谓"以乡为社"的传统,它起源于古之"国社"、"里社"。关于"社"的疆域范围有多大,各个时代有不同的记载。有说"方六里"为"社"者,也有以"二十五家为一社"者,更有称"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者。
古代的人们出于对土地的崇拜,把祭祀的对象--土地神祗称为"社公",或称为"社"。祭祀社神的日子,称为"社日"。古时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分为春、秋两次,一般在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举行,大致在春分或秋分前后。社日的活动,主要是乡邻共祭社神,然后在野外用祭品聚餐。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春祈秋报",即春天祈求当年农业丰收,秋天以收获物报答酬谢神明。根据文献记载,客家地区也有"社日"之俗。客俗社日活动多保留古代中原遗风。特别是在春社日,即在春耕即将来I临之际,人们借娱神之机,聚饮作乐,以交流感情,松弛神经,做好投入春耕大忙的精神准备。
在四川各地,民间普遍流行祭祀土地的习俗。一般以农历二月二日为春社日。有的地方,在春社当天,"街乡遍立小祠","祀而饮,或演傀儡,有至累日者。"有的地方以七月七日为"土地生日","家家设酒馔,纸钱祀之。"据县志记载,在客家人聚居之区的简阳县,民间普遍奉祀土地神。土地神的种类很多,"在家者日家神土地,又日长生土地,即古中雷;在山者,日山神土地,又日七郎土地;在田间者,日秧苗土地;在垭口者,日垭颈土地......乡民祀以七月七日或二月二日,犹是春祈秋报之遗,时俗循之"。
遍布四川城乡的这种祭祀土地神的习俗是怎样来的呢?当然是肥沃的农业土壤产生的,但它的来源却可以追溯到清初移民迁川时代。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在客家移民中,有一种崇拜"三山国王"和笃信土地公的信仰。随着客家人的迁徙,"三山国王"和土地公的神祗也随客家人的定居出现。据了解,"三山国王"只在沿海一带和台湾移民迁徙中出现,在四川则没有这样的先例。不过,土地公的神祗却随客家人的迁徙搬进了巴蜀大地。
这里,可以举出一个由客家人把土地神搬进四川的典型实例来加以解剖。
在今成都龙泉驿区洛带镇西北4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宝胜村(原系简阳县宝胜寺辖境),总人口1539人(2000年),村子里的刘姓为第一大姓,其祖先来源分两个支系:一支来自江西,另一支来自粤东。据《刘氏族谱》记载,原籍江西赣南定远县南水乡太平堡下河西的刘立琼、刘立璋兄弟携带妻小,于雍正年间随着"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潮,"步行数旬",从江西迁入简州宝胜寺。定居多年后,两次返回赣南,把父母、祖、曾祖三代祖骸迁葬此地,同时把祖传的"江西龙灯"以及"社公"搬进四川。(见下图)
该刘氏家族入川的时候,还携带有祖传的舞龙技术和 平时,刘家龙都供奉在刘氏宗祠。节庆吉日"出龙"前,首先祭祖,请求出龙;再拜"萨官";最后拜水。同时,还要杀鸡祭献,用纯色雄鸡的血点染龙头、龙角、龙目、龙口、龙珠等。由于经过300多年的风雨洗刷,以至当地的人们长期不明"萨官老爷"是何方神明。
其实,客家话"社"字的方音(sO),直音就读为"萨"。在闽粤赣客家地区,土地神就称为"社公"老爷,也有呼作"社官"老爷的。由于客家话"社官"的方音就是"萨官",所以久而久之,在宝胜村,刘氏客家后裔至今所习称的"萨官老爷",究其来源就是原乡的土地神。
至今,在宝胜村刘家祠旁仍有一座"萨官老爷"小庙(见下图)。
庙内供奉的是一块镌刻有"福主老爷神位"字样的圆形石碑,四周刻有几句隐语似的诗句:"金其里,银其里,金银还在七七里。谁能识得破,要(得)一千石(米)。"
此处的"福主老爷"就是"福德爷"即土地老爷。福德爷一名来自于土地公的正式名号--"福德正神"。在四川民间,许多人家往往在堂屋神龛的下方,就供有家神土地--"福德正神之位"。在台湾南部,旧时奉祀土地公的会社,如果不称"土地公会",就称为"福德爷会"。至于宝胜村"福主老爷神位"字样的圆形石碑上的隐语,不解其意,动辄以千石米作为破解隐语的奖励,显然是农业社会的产物。
有意思的是,这座客家土地庙的建筑风格,与客家移民从大陆迁入台湾后,在当地修建的土地庙有某种相似之处。据台湾《客家》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介绍,在台湾嘉义市番路乡民和村,原有一座义兴宫,拆除的旧土地公原件就放在新建的庙址旁。屋脊另加一翘尾屋宇,建材全部以石头打造,其中包括"福德正神"长形石块以及正方形两块大小祭台等,所有建筑风格,都完全是客家土地公庙的模式。其特点是,没有土地公神像,只有以长形石块雕刻"福德正神"4字,再上红漆,放置于石庙之内。由此证明,客家人从有开拓史以来,在全国各地都存在着笃信土地的信仰,连建筑恪都是一样的。
根据田野调查表明,在旧时台南,绝大多数庙宇都是从别处的祀神社分出来的,这些祀神社大部分散布在居民祖籍是大陆漳州、泉州二府的一些小地方,只有少数庙宇是源于台南本地的祀神社的。由此可以证明,盛行于台湾的土地祀神社,也是随着大陆移民渡海从原籍搬到海峡对岸去的。无独有偶。这种随着客家移民迁徙,而把原乡的与土地相关的神祗也带到新的定居地的习俗,不仅在台湾出现,在同时期迁往内陆四川的客家移民中也有所表现。宝胜村的"社公老爷"被搬进四川的例子,就是最好的明证。与此相类似的,还有从广东搬过来的"三都司"老爷神祗。
根据田野调查表明,在今成都市新都区三河镇,有一个名叫"三都村"的村落。居民至今说一口流利的客家话,村民分属杨、李、张、赵等姓氏,其祖先大多来自于广东长乐县。追寻其村得名的缘由,众口一词地说,这与祖先迁川时背负"三都司神明"的经历有关。
李全中在《三河场的三都司庙》一文中考证说:
清朝初年,广东长乐客家人慕西蜀沃野千里,谋生而来。长乐某地客家人历来崇拜明朝在当地掌管地方军' 政、民政、刑狱的张姓毛姓李姓三位都指挥使司。大约是三位都司曾有善举惠及地方的缘故,乡民将他们奉若神明,供奉拜祭。今要离开故园远去他乡,人们舍不得就此与祖辈几代人崇信的三都司神明诀别,便有请神上路护神入川的动议。于是,当地杨氏韶叔公一家将三都司神牌背负随行,踏上迁川之途。一路千辛万苦,数月艰难历程,有都司神明庇佑,又有地方公差护送,杨氏等一行乡人终于平安到达西蜀地面,立脚成都府北新都三星店、螺丝坝一带。今他们已繁衍后人十几代,杨氏韶叔公后裔中年长者名叫杨延财。三位都司神明就这样被广东长乐迁川客家人请到了四川。艰苦创业新建家园,人们也为三位都司神明营建了新的"官邸",一座三开间通体石结构的庙宇于乾隆六年(1741年)建成。又为三位都司錾石成像,石刻像高四尺左右,三位都司穿戴明朝礼服官帽,并列供奉于庙堂之中。
这座供奉着"张都司毛都司李都司神位"的三都司庙,是移民迁移历史的文物见证。三都司被当地移民后裔奉为保护神后,一直享受着顶礼祭拜的宠遇。自从三都司庙在异乡建成以后,香火一直旺盛。延至民国初年,三都司庙由一座小庙扩建为有十多开间的建筑,庙内增设了钟、鼓等祭祀设施,最盛时还有七八个看司照管庙务。扩大了规模的三都司庙在周围百里内名气大增,当地的基层行政区划因此一度被命名为"三都保"。随着庙宇的扩大,当地的乡民又在庙中增塑了观音、牛王、张飞等坐像。三都司庙既是当地乡民缅怀先祖、朝拜神明的殿堂,同时也是人们开展娱乐活动的场所。与农事有关的节庆活动,如广泛流传于川西各地的秧苗会、牛王会,以及春节迎春活动,在这里都与三都司庙会活动结合在一起了。每年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十五,三都司庙前彩龙翻滚,大戏连台,热闹非常,成为客家民间文化活动的一大亮点。
1949年以后,一所小学办在三都司庙内。"文革"期间,三都司庙遭到拆毁,神像不复存在。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当地的客家人萌生了集资重修三都司庙的念头。于是,
在距原庙50~60米处的一片竹林里,我们见到了一座仅有八九平方米的简陋的三都司庙,庙内供奉着观音瓷器坐像和佛祖画像,同时还有一幅写着张、毛、李三位"都司老爷"神位的神榜。供桌上摆有塑a4鲜花和贡品,四周挂满了红布等祭幛品,显系近年来村民所献。庙里原来留下的遗物,只有一块残缺的石刻屋脊。经辨认,这可能是乾隆年间始建的那座三都司小庙的屋脊的一角,作为当年移民迁移文物的遗迹保存至今,弥足珍贵。(见下图)
类似于"三都司"这样的原乡神祗在清初被移民背负人川异地供奉的实例,决不只有这一起,在全川各地比比皆是。
例如,在川东北,有湖广蒋、陈、许三姓移民,迁川时各自身背一尊雕像上路,入蜀后定居仪陇县,合伙修建了一所祠庙,名"神仙观",轮流派人看守,管理祠庙。每逢三神寿期和清明节,三姓族长各带族人到祠庙祭祀。
在川西地区,今成都市龙泉驿区所辖大兴场,是由清初移民谢、毛两大姓在此兴建起来的。在原大兴公社的共和大队,有一座五显庙,就是"毛姓在清朝从湖广人川将旧地五显菩萨及祖神前香灰带到此地"建的庙。后来由于"庙已毁",使该地成为一个地名保存下来了。
在龙泉驿区西河镇原跃进大队有处地名叫大将庙,据传该地名源自于清代:有三姓人人川,在危难途中得一木牌"刘公大将爷"后转危为安,因此立庙,故名。
在新津县太平乡有一座文昌宫,又是鲁氏家庙。据传鲁氏祖先于清初由湖北麻城身背一文昌神人蜀,定居新津后,遂修庙以祀,成为鲁姓家庙。
出现在这些实例中的神明,除人所共知的文昌菩萨、土地老爷外,其余三都司、三菩萨、五显菩萨、刘公大将爷等等,不知是何方神圣,有待进一步考订。但从移民们之所以不辞长途跋涉的艰辛,大老远地把他们背到四川来的现象中透露出,移民头脑中的神灵信仰是根深蒂固的。他们或许相信,能够保佑其在原乡或在途中平安顺畅的各路神祗,一定也可以使他们日后在匹逢凶化吉、荣华富贵。因此,随着移民大举入川,许多外来神明也开始在这时跨进蜀门,安享起异乡的人间香火。
值得注意的是,在移民携带的物品中,还有一种既是祈雨的神器,又是供人娱乐的狮子龙灯。
据三台县文化馆赵长松先生提供的调查访问资料表明,在三台县狮王乡烂泥沟村,居住着从湖南安化迁来的谌氏家族。据《谌氏益智公支谱·大事记》记载:始祖益智公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自安化入蜀合川,6年后入三台观音场烂泥沟(今狮王乡新庙村)。抵达定居地时,用背篓将原供在湖南老家的龙灯等神器背来,"安放在宅前所建之龙王庙内,谌氏子孙每年阴历正月初二至初五,按老家习俗,组成龙灯会挨户祝贺新年,盛况空前,延续至今已300余年"。据传,庙里的龙王是一座1.2尺高的木刻雕像;而供耍龙灯用的"宝",则是用红绸所扎的一个圆球。龙王供奉在龙王庙内,龙灯和"宝"则一直架在房梁之上作为纪念。
另据赵长松《吴家狮灯考察记》一文记载,同在三台县观音场烂泥沟,还活跃着一支"吴家狮灯班"。据传是清初"彭氏太婆长年(长)用背篼把狮子背来的"。从当地保留的乾隆四十三年八月初二日所立的"吴母彭老太君墓"的碑文可知,彭氏太婆"原籍广西庆远府天河县(今宜山市罗城县西天河镇)北乡古黎里毛洞村生长人士。生于康熙二十三年甲子时",长适吴氏,"于康熙壬寅春挈家来川,创业于三台西路中五里烂泥沟......于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巳时寿终。"据考,大约雍正中期,吴氏开始在族内组织狮灯活动,子孙以耍掌教和尚和武功著称。该班狮具代代翻新,技艺代有传人,常玩常新,从未间断,至今狮头上,仍有当年进狮具的三根竹篾。其活动历史长达282年。狮灯讲究破阵,以武阵"天鹅包蛋"、"双夺印",文阵"麟麟送子"、"喂肥猪"等著称。至今享誉狮王、龙井、西平、八洞、乐安、通辑、回龙等三台、中江县各地,深受广大群众欢迎。(见第242页图)

第三章择吉辞行上路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安土重迁"的观念和"父母在不远行"的家规,是束缚人们长途迁移的两条精神锁链。敢于在大移民运动中弄潮的人们,当之无愧地成为挣脱精神锁链的勇者。然而,长途迁徙毕竟意味着生离死别。于是,选择良辰吉日,告别族朋邻里,通过举行隆重的仪式,来彰显他们敢作敢为的外迁壮举,既是对这些弄潮者的褒誉与鼓励,同时也为即将上路的人们助威壮行。
一、择吉启程有讲究
当移民做好各项具体准备之后,在上路出发之前,还有一些"礼仪"需要讲究。这主要是:选择吉日,作为出发日期;祷告祖宗,告别族亲邻里。
旧时行事,讲究"择吉"。举凡婚丧嫁娶、出门办事,无不选择黄道吉日。所谓"黄道",原本是天文学上的名词,它指的是地球每年绕太阳公转一周,人们在地球上看到的太阳在天体恒星中经过的一个360。圆圈的路线轨迹。据星宿家观察,黄道上有六大吉星在运行,而它们又有一定的间隔距离。这六大星的名称为:青龙、明堂、金匮、天德、玉堂、司命。以这六大星辰运行为基础,旧黄历按起首日的推算顺序,把"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12个字注在一年中每个日期之下。凡与"除、危、定、执、成、开"6个字相对应的日子就称为黄道吉日,认为在此日做事,必定大发大顺;反之,凡与"建、满、平、破、收、闭"6个字相对应的日子称为黑道凶日,认为此日行事或败或预告不善。
在今天看来,这些讲究纯属迷信,是毫无科学根据的。不过,就是在科学昌明的今天,在民间流行的一些日历上,虽然不明写"吉日"、"凶日",但依旧变着花样,把"忌"、"宜"二字相对应地注在一年之中的每个日期之下,足见传统习俗影响之深远。在二三百年前的清代,对于移民家族说来,携家带口,远赴四川的行动,够称得上是人生的一桩重大事情,因此,启程前选择个宜于出门的日子,应该是十分自然的了。
江西谢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携带全家启程赴川的完整案例:
出生在江西赣南的谢梦林,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只身赴蜀考察。返家后,对蜀地美过家乡赞不绝口。于是,谢梦林叔侄动念,聚众商议,先禀老祖母朱氏同意,后禀父母同意,最后取得一致意见,于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二月初二,焚香宰牲,上祈先祖妣,下别房族邻朋。在进行完这些仪式后,谢梦林终于同父母兄弟幼女从江西赣州府长宁县鸭子墓前登程,由楚而黔,由黔而蜀,后定居于隆昌县金盆屋基(今石燕桥镇竹林村)。
在这个实例中,"焚香宰牲,上祈先祖妣,下别房族邻朋",是礼仪上的程式,而启程前的仪所以定在"十二月初二"那一天来进行,则是经过精心选择才确定下来的。罗香林在撰写名著《客家研究导论》时,曾经引用过一个四川客家族谱资料--新都《陈氏族谱》。该族谱记载了原居于广东兴宁的陈氏,在清康熙至雍正年间,4个成员分批带着家眷移往四川定居的情况:
陈开扬二子俊元,"带家眷,于康熙六十年辛丑岁正月二十六,在老余窝屋起程,移居,上川住";
陈殿扬二子俊兴,"于(雍正)丙午年正月十五日,在榕树塘屋,带家眷移在此(按:指新都、广汉)居住";陈殿扬三子俊垣,"于雍正四年丙午岁正月二十八日,
带家眷在榕树塘屋起程,移居四川";
陈殿扬四子俊巍,"于康熙六十年辛丑岁正月十八日,在榕树塘屋起程,带家眷移居上川"。
在这里,陈氏家族的4位成员,在不同年份上,都把启程时间选定在正月,与前一个实例中把启程时间选定在十二月,二者间仅仅相差一个月。我们知道,在岭南地区,十二月和一月都属于冬春季节。他们之所以在这个时间启程,固然与择吉的心理有关,但都把出行时间选定在当地的冬春季节来进行,却是有一定道理和讲究的。
下面,我们就把观察的视野扩大到更为众多的移民家庭、家族,看一看他们各自的启程时间及其内在的规律。详见下表:

以上40例中,迁移民原籍地的主要省份为: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既有客家人,也有非客家人。他们在四川的最初落足地,分布在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这些实例中所反映出来的移民迁川的出发月份,可以归纳如下表:

通过此表可见:
(1)移民迁的出发时间主要集中在十二月至三月之间的4个月内,总共有25例,占总数的62.5%。
(2)其中,以集中在正月间出发的比例最高,共18例,占总数的45%。
(3)在农历四、五、六月间,没有迁川移民出发。
(4)在七至十一月5个月内,出发的有15例,占总数的37.5%。
对于迁川移民出发季节中的内在规律问题,雍正年间广东肇罗道杨锡绂在一封奏折中,曾经作过如下报告:
至于各县有亲属产业在,而今春并未起身前去人民,一并彻底查明,分别伴送。盖人民入川多在正月、二月,若过此两月,一则到彼不及耕种;Z-则山坑水涨,道路有阻。是以三月以来,各属报拦回者遂已稀少。此等之人,今春既无去志......俟今冬明春再往。在这里,广东官员根据调查发现,移民迁川主要集中在农历正、二两月,分析原因,主要与迁入地四川农忙季节以及迁出地的气候、道路状况有关。
下面,仅对此作一些补充解释和说明。
首先,从气候上看,由于岭南与中原不同,一般比江南来得早,因此,四季的划分以及节气皆与内地不一样。吴绮在《岭南风物记》中记载说:"岭南天气,常如三四月时,夏多雨,则不热。秋无雨,则甚热。东坡云:'四时皆似夏,一雨便成秋。'《许丁卯集》云:'江南带日秋偏热,海雨随风夏亦寒。'皆实录也。"由此推知,在岭南地区,实际只有三季,即一至三月为春季。"四五六七月,天气尤湿,易生鼠疫,稍不谨慎,辄被传染,蔓延的迅速,有类上海、广州等地的虎列拉流行病"。由于夏季时间特别长,所以"四时皆似夏"。尤其是在粤东地区,五月"炎蒸逼人"。月大暑,"大雨如注"。七月、八月"暑气尤烈"。九月"或见微霜"。十一月"北风大发"。所以,移民迁川出发时间,大多选择在气候较佳的季节一、二、三月,显然是遵循当地气候特点行事的。三月以后夏季开始,由于气候关系,则基本没有人选择在四、五、六月启程的。
其次,从以上这些地区迁家族的居住环境看,其地大多群山盘亘,许多不大不小的河流都在这里发源。如直破江西的赣江、福建的九龙江、广东的韩江等等,都发源于群山之间。此类河流,实际上皆为各主水的上源,河身狭小,急浅多滩,水路往来,昔日皆用"七篷船",行驶迟缓。如遇夏季雨水多发季节,暴雨一来,河水陡涨,山洪暴发,江河横溢,这些都会给沿江外出移徙,依靠江河顺流而行的人们制造障碍,且容易引发疾病。顾炎武对于岭南,尤其是广东"乍暖乍寒"易生疾病的风土特点,作了如此深刻的论述:"粤中之乍暖乍寒,以土薄水浅,阳气尽泄,故倾时晴雨叠更,裘葛两用。兼之林木荟蔚,虺她嘘吸,烟雾纵横,中之者谓之瘴癯宜也。"
在上述40例之外,我们发现了一个选择在恶劣的季节之中仓促上路的实例:有一个叫做刘子进的移民,原籍广东兴宁,因羡慕四川富庶,于雍正丙午(四年,1726年)七月十四日,携带妻子和子女,随同伴多人,"仓卒来川"。既然是仓促出行,不等秋凉,就急忙选择在粤东地区中元节那 天上路。当时,必然是冒着高温酷暑赶路,结果,不仅没有准备好盘费,致使沿途缺少银两,更为严重的是,刘子进的妻子谢氏,年仅22岁,"行至途中,身患麻疹身亡"。由此可见,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紧急,迁川移民一般是不会冒着风险,选择这个恶劣的季节上路的。
再次,从移民赶赴四川参加农事活动的需要看,杨锡绂的奏折说,粤民启程人川,大多均在"今冬明春"。因为,选择这个时间启程,在一般情况下,经过3个月的途程后,入川时正好赶上川省的春耕生产。若错过这个时节,"到彼不及耕种",就失去了入川助耕的意义。
按川省的春耕农事活动,一般从四月的"立夏"、"小满"而开始逐渐忙碌起来。谚语云: "立夏不下,农家莫耙","立夏不下,莫水洗耙";"小满不满,芒种不管。此后,刈二麦,种木棉。"正因为如此,所以,有的地方官府,例如川西地区的灌县(今都江堰市)甚至规定,从四月一日开始,以"农事甚忙",公开悬挂"停讼牌",停止审理诉讼案件。
在川东地区的大竹县,因为"地近三巴",农事活动来得更早一些。在民间广为传唱的"儿童之谣"、"樵牧之唱"与"田夫野老之讴吟"中,就有一首《四月天》,专门描述了当地田家四月的农忙景象:
四月天气清,胡豆、碗豆熟。
菜花黄,秧草绿,年年新麦接陈谷。
雨望天晴晴望雨,时闻斑鸠呼祝祝。
荒月十室九室空,只有田家有酒还有肉。
人道田家苦,那知田家福。
显然,如果选择在夏秋季节才开始从南方上路,经过路途的耽搁,赶到四川时,已是秋收农闲季节,错过了当地劳动力的需求高峰,这对于安置移民生计也是诸多不利的。如此看来,南方移民入川大多集中在正月启程,确是一个普遍的带规律性的现象。之所以作这样的安排,其中是蕴含着一定的科学道理的。
一i、禀告祖先有规矩
上文提到,江西移民谢梦林在启程前,曾经有过这样一个辞别故里的动人场面:"焚香宰牲,上祈先祖妣,下别房族邻朋"。从传统礼仪上讲,这里包含了两个步骤:一是禀告祖宗,二是辞别亲朋。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在一个建有家祠的家庭中,按照传统礼仪,每天早晨,主人,即是作为家长的男子,必须向祖宗"晨谒"。其礼节是:他应该身穿礼服,在家祠的香案前焚香,两拜,就像儿女每天早晨须去向父母请安一样。这是指的主人平时在家的礼仪,是每天必须完成的"功课"。如果家中男女成员要离开家庭,则必须坚持"出入必告"的规矩。就是说,凡是出门、回家,都必须去家祠向祖先禀告。如果仅仅是到附近走走,出入时只需"瞻礼而行",即男子唱喏,妇女立拜。如果要在外过夜后才回家,则须行与"晨谒"相同之礼。如果主人要远出10天以上,则要开家祠中门,于焚香再拜后禀告祖先。其禀告词一般是:"孝孙将远出,敢告。"在回家时,要行相同之礼,并禀告:"某今日归自,敢见。"这种情景,也与父、母尊长在世时子弟外出应该禀告一样。
根据传统社会一般家庭礼仪的规矩,在一般情况下,移民迁川辞别故里时,首先应该举行家祭,禀告祖先。
上文提到"焚香宰牲,上祈先祖妣",这应该是典型的家祭场面。因为依据传统礼仪,一般家庭中凡有冠、婚等各种大事,都应到家祠中去禀告祖先,这就叫"有事则告"。当一个家庭部分或全体成员要远离家乡,到四川去定居,这当然属于应当向祖先禀告的大事、要事。按传统礼仪规定,"有事则告"的礼节与正朔参拜时基本一致,即与每逢初一十五参拜家祠的礼节是一样的。
其过程是:事先设立好香案,参拜人盥洗之后,面向祖先下跪,焚香禀告。由于上文明确提到"宰牲",可以分析出这是采取了"酹酒侑食"的隆重礼仪来祭祀祖先。即焚香时还须斟酒,在祖先神位面前不仅摆设有蔬菜、鲜果之类的供品,而且还应该"献牲"。所谓"献牲",就是祭祀时要宰杀牲畜作为供品。古人"献牲"有许多讲究,按照等级地位的不同,牲畜不仅有牛、羊、猪之分,而且,连牲的部位与分割方式,都有严格的区别。一般老百姓向祖先所献之馔食,多为炙肉,即烤熟的猪肉。
在向祖先禀告时,主人、主妇还要殷勤地劝食,即将酒杯斟满酒,在饭碗中插上筷子、匙羹。然后,主人退下,造成一种气氛,仿佛祖先们的亡灵正在宁静的环境中不受干扰地享用祭馔。最后,祭祀快结束时,才把禀告祖先的祝文焚化。
其次,宣读祝文。
在祭拜祖先的过程中,主人还应在香案前跪读祝文。有些大户人家还专门聘请或指定专人作为司祝,担任在祭祀时沟通阴阳两界的角色。由于家庭中有成员要远离家门,到数千里之外的四川去发展,因此,祝文中自然少不了以下内容:对即将上路之人进行祝福和祷告,希望祖先在天之灵能够保佑他们一路平安顺畅,家族在四川兴旺发达。
以下就是从相关的文献中节录出来的、与迁川内容有关的类似于祝文的两则文字:
一则是语言学家董同觫先生(1910~1963)1946年在对华阳县凉水井(今成都龙泉驿区十陵镇双林村)的客家话作方言记音时,通过他的记音调查对象--发音人卢光泉,记录了卢氏祭祖时的一段祝词,原文如下:
高祖公,高祖妣,曾祖公,曾祖妣,祖公,祖妣:
一来领受清香蜡烛,二来领受刀头案上,三来领受猪头猪尾。
太公国刚老大人,太婆邱老大人,父亲老大人,母亲林老大人,本宅长生土地:打开财簿来领受,酒冷无气,
肉冷无味,黄黄米果,珍珠鸭蛋,立在堂前,含笑喜欢,大份杠车来领受。
根据田野调查表明,该记音调查对象--发音人卢光泉,出自于凉水井的卢氏家族。光绪《卢氏族谱》记述其家族迁川源流说,卢氏原籍广东嘉应州,人蜀始祖为卢仁彦,于乾隆二十三年戊寅(1758年)正月吉日,携3个儿子往西蜀前行,经过3个月,始抵达成都华阳县北门外龙兴场(今龙潭寺),后创业于凉水井。
由此可见,今天我们通过《华阳县凉水井客家话记音》一书所见到的这段祝词,实际上乃是一个迁川的客家移民后裔,把他家族平常祭祖时所习诵的祝文,用客家话朗诵给董同稣听,然后再由董同觫将其整理为文字。文中所念诵的列祖列宗,显然是以卢光泉的称谓为准的;但祝文的基本内容与格式,一定是从祖上一代代地传下来的。据此推测,当年卢仁彦在启程迁川之前,在告别祖先,举行家祠祭祀仪式时,其所诵读的祝词,也不过如此。当然,文中的称谓也会随之而改变。
第二则是江氏家族缅怀祖德的序文。
原籍广东惠州府永安县的江海清、江玉清、江盈清兄弟,于康熙年间入蜀,在金堂县佃耕落业。后人在谱中的一段序文中,追溯祖德,包含了对迁川支系后裔的祝福与期盼:
尝闻惟天有地而生万物,所以木有根而枝荣茂,泉水有源而流不息,人有祖宗而妣裔昌。其后未尝不知祖德之深,而且厚乎!窃思祖,源流之远,一日尊祖,二日敬宗。然尊祖敬宗,莫大祭祀......喜见叔侄兄弟一堂济济,莫不各有其志乎!是以欣然抵蜀,立业裕后。异日丁兴业盛,兰孙郁郁,桂枝森森,出类拔萃,福寿无疆,又为西蜀之始。合之山木有根,泉水有源,堪为宗祖咏矣。
文中所说"异日丁兴业盛,兰孙郁郁,桂枝森森,出类拔萃,福寿无疆,又为西蜀之始",明显带有祝祷之意,如果把它作为当年辞家祝文中禀告祖先时的祷告用语,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再次是告别祖墓。
上文提到,谢梦林在禀告祖先之后,从江西赣州府长宁县鸭子墓前登程上路。这里的鸭子墓,如果不是一个具体地名的话,显然指的就是他的祖墓,因为其墓形颇似鸭子形,故名。因为,这种以动物形状来命名祖墓的事例,屡见不鲜。谢梦林一家人既然是从祖墓前出发,当然就含有祭墓之意。据说,"墓祭"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无考",就是在朱熹的《家礼》中也说"墓祭非礼"。但是一般老百姓却坚持在每年清明之前后及冬至之后,备上牲仪、酒醴,到历代先人的墓地去祭祀,谓之"挂坟"。相沿甚久,含有"追远之义","故礼从其俗"。
如果说临行之前,在家祠中隆重祭祀祖先,在神位前禀告,是面对已逝父母及历代祖先灵魂,表达出一种视死如生的孝顺,那么,在祖墓前辞别,则是面对已故亲人的骨肉,表达出一种生离死别的依恋。尤其是对于有着"捡金"习俗的客家人说来,当他们即将携家远徙,而又不能将他们父母的骨骸一道背负上路时,他们一定会在祖墓之前,信誓旦旦地立下壮志,如果在四川干不出一番事业,是决不再踏上故土的!因此,这种临别前祭扫祖墓,实际上含有一种誓墓之情,对于即将迁徙的人们定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激励作用。最后,辞别亲朋。
一般说来,在移民上路前,免不了有许多亲朋前来送行,场面热烈感人。亲人离乡背井,千里迢迢远赴四川,彼此间免不了要抱头痛哭,依依惜别。这也是人之常情,是族亲邻里之间最真挚、最淳朴,也是最感情化的一种表达方式。在有的移民家族的族谱上,对于这种惜别的场景,也不乏i已述。
据光绪简阳《钟氏族谱》记载,原籍广东嘉应州的钟宏予,在迁川途中因盘费不济,不得不在湖南浏阳停留下来,依靠砍柴为生,并继续筹集旅费。其间,他曾从浏阳回过一次广东,在第二次离家返回湖南浏阳,准备前往四川时,其母杨太孺人扶杖"送至十里亭",钟宏予徘徊不忍去。这时,有叔祖钟达上公者,上前将其母扶归。并随即口占七绝一首为公送别,其文日:
"归时容易别时难,母子依依泪不干。
只要远行重觅桔,他年尚可策归鞍。"
咏毕,钟宏予"乃挥泪而去"。
另据綦江县《周氏族谱》记载,时年42岁的湖南省永州府零陵县樟树村人周富通,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携弟弟富还、侄儿正相、正鹏等,由家乡出发,迁往四川,择地于金堂县高板桥等处安插。当时,周富通犹留下另一个弟弟周富选"独守故土"。周富通迁川上路时,周富选临别写下一首《人蜀诗》为众人送行,其诗云:
轻装检点送行人,湘水河边一问津。为别南湖亲祖饯,自从西蜀受风尘。蛇村美地凭君辈,樟树故丘自我身。此隔川中千万里,天涯盼断泪满山(衫)。

第四章迁川方式剖析

从原乡出发的各路移民大军,一路上浩浩荡荡,向着同一个目的地--四川进发。把他们连接在一起的,不是民间传说中的绳索捆绑,而是特殊的血缘与地缘关系。一场大规模的自发性移民运动,其基本迁徙方式只可能是结伴而行。民间传说中有关"解手"的故事,是明初强制移民政策的产物,把它移植到清初四川大移民中,带有明显的附会历史的倾向。
结伴而行在中国古代,由于交通不畅、信息阻塞,地处偏远地区的人们欲作长途迁移十分不易,非依赖团队的智慧与力量,不足以克服途中重重的障碍。于是,招亲聚戚、呼朋唤辈,结伴而行,以结为同一地域的自卫力量,便成为民间上路远行的普遍方式。尤其是从东部沿海地区迁往西部偏远省区四川,必须面对跨省际的长时间、远距离的跋涉,更需要互相依赖,彼此照应,结伴而行。
对此,从广东龙川出发的客家移民,在他们所发布的《往川人民告帖》中,作了最好的自白:
思得我等祖父因康熙三十年间,广东饥荒逃奔他省,走至四川,见有空闲土地,就在四川辛苦耕种,置有家业。从此回家携带家口,随着亲戚结伴同去,往来贸易,见四川田土易耕,遂各置家业。从此我等来去四川,至今四十余年......
这里,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结伴同去"是"湖广填四川"期间的基本迁移方式。随同上路的,除了往来贸易、在川耕种的人员及其家口之外,还有亲戚、邻里和朋友。显然,这样的迁移群体,是以同一血缘关系的同宗亲戚,以及同一地域的邻里同乡组合而成的。"结伴而行"的迁移方式,就是以这样的移民群体作为基本迁移单位的。
为什么在清初历史上,在"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过程中会产生这种迁移方式寸为什么清初人川移民的基本方式是"结伴而行",而不是像明初那样推行的强制移民政策?
这需要从全国形势的变化,从明、清政府为解决四川地区人少地广的矛盾所推行的不同政策及其演变中来加以说明。
众所周知,在元末明初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在中国大地的移民活动,遍及中原大地、长江南北。其中以华北、江淮和四川 3个地区为主要移民输入地。这3个地区之所以成为明初大规模的移民主要迁入区域,与它们在宋元之际及元明之际的社会动乱中,遭遇战争和瘟疫所带来的巨大破坏,使得这些区域的人口损失甚多直接相关。因此,到了明初,朱元璋把四川和华北、江淮地区一道列为全国重点的人口迁入地区。而明初向外输出人口的主要地区,则是与这3个地区相邻近的较少遭受战乱影响的人口富裕地区,它们是山西(主要是平阳府洪洞县)、.江西(主要是吉安、南昌)和湖北(主要是黄州府、麻城县)地区。根据史料和调查表明,山西省的移民主要外迁至河北、山东、河南地区,江西移民主要外迁至湖广地区,湖北移民主要外迁至四川。由于在这次移民浪潮中,移民主要来自湖广地区,因此,四川民间称之为"湖广填四川"运动。
历史演进到了清朝初年,由于新旧王朝更替所带来的战争破坏,许多地区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人少地荒,劳动人口亟需从"宽乡"向"窄乡"转移。不过,从全国范围看,清初各地区间的移民虽然不断,但规模不大,持续时间不长;而全国需要输入人口的重点地区,并由此掀起大规模的省际移民高潮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四川盆地,一是东北地区。这就意味着,在以四川地区为迁入地的移民潮流中,有着比明初更多的富裕人口来源可供选择。
随着明末清初全国人口,尤其是东部地区人口的消长演变,这时除了湖北地区以外,长江中下游的湖南、江西,以及岭南地区的广东、福建等省,也加入到向四川输送人口的行列。就决定了,类似明初政府那样强迫某一地区向四川地区迁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换言之,四川地区在接受移民的来源上,已不像明初那样,仅仅依赖毗邻地区湖北黄州、麻城一途。
再从清朝政府在四川地区推行的移民政策看,强迫某部分民人来填四川是行不通的。诚然,在康熙初年,曾有四川官员上疏朝廷,多次要求各省采取行政手段,给借故滞留外省的四川士绅下达催促回川的命令,但成效甚微。正因为强制移民政策行不通,难收成效,所以,到了康熙朝,清廷首开鼓励外省移民人川开垦的先河,为移民的大规模人川创造了条件。(详第三篇)
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类似于广东龙川《往川人民告帖》所揭示的现象发生了:由于有清政府招民"实川"政策的提倡、鼓励和支持,因此,一些先期入蜀的人员便利用这一大好机会,在川耕种置业;而为了进一步发展在四川的家业,必须引进更多的劳动人手,于是,招亲聚戚、呼朋唤辈,使移民群体逐步扩大成为可能。
那么,通过这种方式聚集起来的移民群体,具有什么特点呢?
首先是人员组合自由,带有很大的松散性。
清初迁川移民群体,如同古代历史上的移民队伍一样,他们不外乎是通过两条纽带连接起来的:
其一是以血缘关系为中心组合而成。由于在迁移过程中的分工与批次不同,他们中既有担负先导、入蜀考察的人员;也有带着入定居、致富发达梦想,分批次携带妻室儿女上路的家庭。例如,在熙熙攘攘的迁人流中,来自岭下、村的陈时安一行7人,与许多迁川家庭一样,就是随着移民迁徙潮流,一次性地携带家庭成员全部加入到结伴而行的队伍中去的。广东长乐县钟宏予上路时,除自身携带的6口人外,另有"堂弟光上、衍上十余人,俱约同行",同行的均为钟姓。
其二是以地缘关系结合而成。由于移民浪潮在原乡往往是一个村落一个村落地席卷进去,因此,同行的人多为乡邻。例如,廖进谷上川时的情形是,"邻人有人蜀者,公毅然偕行"。原籍广东长乐县黄浦村人的张衍祯夫妇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率妻、儿共5人离别故土,随亲戚10余家,男女50余人,从广东出发,结伴同行,途中又加入移民四川的大队伍二三百人。同行的这二三百人,显然是因为同路而临时组合起来的,事先不存在着一个统一的编制。
参加到这个移民群体中的成员,既有同一个姓氏的家族、宗族后裔,也有不同姓氏的乡邻。他们都是集合在同一个目标--四川大旗下的具有自由身份的移民。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刘氏家族祠堂旁边的墓葬群中,有一座奇特的坟墓,墓碑上镌刻着一行大字:"故赣南祠前辈老人七位之墓"。据口碑传说,原籍赣南的刘希载、黄茂德、许元魁、刘秀成、李维兴、陈三才、宋成进七人原属于异姓同乡,他们一同上路,一道入川,最后又一起定居在同一个地区,并且都没有结婚。他们死后把遗产全部给了刘家,据说其中还有一处房产在镇子场(今洛带镇街上),但因为房契遗失,产权一直无法落实。刘氏家族为表感激之情,将几位老人"捡金"合葬,立碑以记。于是,这块碑被当地刘氏后裔尊称为"七老爷碑",碑上镌刻着七位前辈老人的姓名,两边的对联写道:
"一堆净土埋白骨;七位真魂乐黄泉。"其文词情意深厚,十分感人。这块碑也就成为清初移民迁川方式--结伴而行的有力物证。
另据乾隆荣昌《李氏族谱》记载,原籍江西赣州府安远县的李士宦,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由安远县迁至南康县。5年后,又迁湖广酃县(今湖南炎陵县)遐阳乡居住。这时康熙颁诏天下,招民入川开垦。时逢亲朋郭、柯二人自蜀回乡迎接家眷,劝李士宦同行,李欣然应诺,遂携长子赴探听虚实。康熙五十四年(1751年)冬月十二日,李士宦与亲朋共10户人从酃县登程迁。其余九户分别是:郭军思,湖广茶州人;柯瑞麟,广东海阳人;姚文祥、朱军龙、都明山,三人为江西吉安府永兴县人;陈士达、叶明三、叶五玉、邹家凌,四人为广东龙川人。这10户人虽非同一姓、同一地,却因"亲朋"而"患难紧急,情同一体",而结伴前往四川。这10户人"同路至次年丙申岁(1716年)三月,抵四川省重庆府荣昌县"。后来,除李士宦定居于荣昌外,其余9户"俱往川南立业"。
以上这个实例,把"湖广填四川"期间,移民群体自由组合、结伴而行的基本移民方式与基本移民单位,表述得十分清楚。在这次迁行程中,10户人家的地域范围,分属于3个不同的省籍(湖广、江西、广东),分属于9个不同的姓氏(李、郭、柯、姚、朱、都、陈、叶、邹)来源。又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有湖北蒲圻迁往四川云阳的涂氏家族传人涂开盛,在返回原籍娶妻后,再次人云阳时,与他"同舟人川者",有与涂氏"世为甥舅"的芮正朋,还有同乡周、王数人。他们一道定居云阳,后联姻成党。他们之所以走到一起,结成一个"患难紧急,情同一体"的特殊移民群体,纯粹是由于共同利益的驱动,并通过血缘与地缘纽带连接而成的。
不同姓氏的移民群体,在漫长的迁徙过程中,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加深了彼此之间的感情与融合,结下了"情同一体"的深厚友谊,以至可能发展到不是一家胜似一家人的地步。例如,当其中某一个姓氏人家后嗣中断,出现香火无人为继的情况,另一姓氏家人可能会义不容辞地把自己的后裔过继给对方,甚而至于干脆把对方的姓氏冠在自己后裔头上。于是,久而久之,便会在这些人家中形成"一族二姓者",或者隔代同姓的奇特现象。
例如,据记载:"大邑县舒家场郭桥楼子附近,有一族在此聚居300余年,其族人一代姓郭,一代姓李,极为罕见,在全国也很罕见。"这里的郭、李同姓,在大邑聚居了300余年,当然是从清初以来开始的。这种一族二姓,又叫隔代同姓的现象,在四川不只在大邑县存在,在乐山市也有发现。据记载,那里就有"张、吴隔代同姓"。无独有偶,在笔者服务的单位--四川省社科院内,有一个后勤服务中心文印室,因为业务关系,经常接触一位名叫李宁的电脑工作人员。据了解,他家住青神县汉阳镇光芒村,他家里就是李、王隔代姓。他亲口告诉我,他的爷爷姓李,父亲姓王,他姓李,按规矩,他的儿子辈又该姓王。
为什么会有这种姓氏现象发生?可能与当年长途迁徙中结伴而行、人员自由组合的移民方式有关。据记载,这种现象可以追溯到明初湖广移民填川的过程中: "明洪武二年(1369年),吴万一与妻张秀英、妻弟张某某从湖北麻城县一同人蜀。途中,妻弟不幸病故。夫妻二人决定子孙一代姓吴,一代姓张,为张家'接上香火'。至今,犍为县罗城、定文、寿保等乡镇,仍有个别吴家后人保持了这一习俗:父姓吴、子姓张。"
由此可以推知,出现在各地如此多的隔代同姓实例,大概正是由于四川是一个移民大省,明清以来以血缘或地缘关系自由结合而成的移民群体,因为在长途迁移过程中结下的深厚渊源关系,原本不同姓氏的两家人因此而结下不解之缘,出自某种需要,为使一家不致断了香火,双方达成约定,一个姓氏使用一代人,到下一代即轮换为另一个姓氏。显然,这种隔代同姓的现象,正是长途迁川途中人们按血缘与地缘自由组合的产物,是移民史在姓氏文化上烙下的生动印记。
其次是,组织规模大小不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由于移民群体是临时聚合在一起的,因此,每个移民群体的规模大小不一,人数多少不等,有小至一个家庭者,也有大至合族数十人、数百人的。
例如,广东和平县白氏,在清初大规模移民迁徙中,不是以一家或几家为单位,而是阖族五大房以"集体(团)"的方式进行的,迁留的人数是"仍居广东者半,移民省者半,今此谱所叙,俱系来川人祠者"。其总户数有157户,近400人。世居福建龙岩州的陈振万,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已届75岁高龄,偕侄陈儒玉,"携昆季,不避艰险跋涉,挈家男女四十余人来川",定居于璧山县。在他的影响下,其后又有"同乡三十七姓、五十四家"入川。再次是,行动自如,带有很大的机动性。
在结伴而行、长途迁徙途中,每个移民群体以及群体中的人员,行止自如,行程自由掌握,行进路线以及行期,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不受群体和他人约束。
例如,广东长乐县钟宏予一行10余人,结伴同行至湖南浏阳,钟宏予因为盘费不继,全家6人留居浏阳3年,其余人员则继续赶路。原籍福建龙岩的傅荣沐,于雍正年间奉母携7子及孙10余人,途经江西瑞金,再转至湖南湘潭时,"旅费不足",不得不调整迁川进程。为了不耽误人川路程,决定全家兵分两路,留下幼子2人、孙2人在当地侍候其母,他本人则率壮子先行,等等。
最后是,具体目标自定,带有很大的分散性。
结伴同行的移民,虽然大方向基本一致,可是,抵达四川后,各个移民群体却又按照各自确定的具体目标,选择适合的地点立足落业。由于迁川移民往往是一个个同一血缘与地缘组合而成的群体,而每一个移民群体入川后,大都与先期迁入四川某一地区的家族成员或亲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跟进而至的这个移民群体,必然在入川路线与落脚点的选择上,出现很大的分散性:某个移民群体目标指向基本一致,而与另外的移民群体相区别。
于是,当一个个这样的移民群体在川定居下来以后,就会在全川移民定居格局上,呈现多样化趋势:按移民原籍相对集中于四川某一地域,即使同一省籍的移民,因为分属的州县不同,人川后,他们在定居格局上也表现出多样化的地域分布特点。
例如,同是来自广东的客家移民,由于原籍地的不同,人川后定居地域也有差异。川北的仪陇县境内的客家人,原籍大多在粤东北的韶州府的曲江、乳源、乐昌等县。成都附近洛带、龙潭寺等乡镇,以及南的荣昌、隆昌二县的客家人,大多来自粤东的嘉应州长乐县一带,西河镇与南的西昌黄联的客家人,大多来自兴宁县一带,石板滩的客家人大多来自大埔、龙、梅县一带。
以上分析表明,通过血缘与地缘关系组合而成的移民群体,带有很大的松散性、随意性、机动性与分散性,不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因此,它同以军事编制为基本单位的强制性移民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捆绑入川"质疑
在四川各地,至今仍流传着许多关于清初移民是被"捆绑押送"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讲述了关于大小便为何叫做"解手"的原因,还把四川人的祖先如何在清初被官府"捆绑押送人川"的经过,描述得绘声绘色、娓娓动听。200多年来,这样的民间传说遍及城乡,几乎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地步。现引几则有代表性的故事如下:
四川人称上厕所大小便为"解手",大便叫"解大手",小便叫"解小手",这种叫法真怪。不过,这当中却有个缘故。
传说明朝末年,张献忠义军入川,官府出兵镇压,双方你来我往,死伤很多,加上天灾瘟疫,四川不少地方,十室九空,断绝人烟。清朝皇帝坐天下以后,害怕四川人烟绝了,没人交税纳粮,就在湖南、湖北、广东、福建等地强令大批百姓到四川安家落户。中国人有很强的乡土观念,都不愿离乡背井到四川来。朝廷只好出动大批兵勇,强迫老百姓搬迁。为了防止移民中途反抗,就把他们的手统统捆起来,用鞭子赶着走。但是,屙屎屙尿,正明公道,官府再凶,也不能让百姓不拉屎拉尿。在捆送途中,移民要大小便,只好叫押送的人松开绳子,解放手足。久而久之,"解大手"、"解小手"就成了拉屎拉尿的代名词。(《"解手"的来历》)
张献忠剿四川,杀得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几乎绝了人烟。朝廷便下令湖广(当时的湖南、湖北省的总称)、广东和江西等省的客家人西迁四川。客家人难舍家园,拒不从命。朝廷便令士兵用绳子把他们的手拴起来,连成一串,押来四川。半路上要拉屎撒尿的客家人只好叫士兵将拴在手上的绳子解开。从此,人们就将拉屎撒尿婉称为"解手"。
经过明朝末年大乱之后,四川剩下的人就不多了......皇上便下旨到湖广、广东,命令两省总督迁人到四川......客家人男女老少被绳子拴起,连成一串,一路哭一路骂地离开了家乡。走了好久才走拢四川,解开绳子后,手膀子都麻了,一伸手就痛,背着手反而觉得安逸。所以后来客家人走路、散步,总爱背着手。
民间传说是历史研究的史料来源之一。在史学家构建的有关过去时代的辉煌殿堂中,民间传说往往是不可缺少的瓦石。当"解手"的传说在四川民间广泛流传之际,它在史学上的研究价值也不能不引起史家的关注。在四,究竟是谁最先把"解手"这个民间传说渗透到历史著述中去的,已经不可尽考。不过,早在抗战时期,寓居四川的史学大师顾颉刚先生,就曾经对流传于该地的"解手"一词的含义和来历做过一番考证,并把它同"清初政府强迫移民"联系在一起:
俗谓溲溺为"解手"。初不明其义,及入四川,乃知明末蜀人未遭张献忠屠戮者仅得十之一二,膏沃之地尽化草莱。故清初政府强迫移民,先以湖广之民填四川,继以江西之民填湖广。当移民之际,悉系其手,牵之而行,若今日之拉壮丁然。被移者内急,辄请于解差日:"解手!"遂相承以解手作便溺之代称,流传外方,莫诘其义。犹学童应试,就厕时必领出恭牌,亦遂称就厕为"出恭"也。
顾颉刚先生在这里只是以杂感的形式,记录下这段与四川历史有关系的民间传说。由于战时倥偬,无暇细考,这则杂感纯系对于四川民间传说的转录,并非严肃的史学研究著作。
后来,到了20世纪70年代,在一部严肃的史学著作--《"张献忠屠蜀"与"湖广填四川"考辨》中,第一次把"解手"这个民间传说引入历史研究领域,并试图在清初四川移民潮流中,把传说中那些属于被捆绑押解的对象寻找出来:
四川民间曾传说:"从湖广来的人,祖先是被捆绑着双手押来的,他们要解大小便就得松绑。现今四川人把大小便叫'解手',就是这样来的。"这个传说,可能指的是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前面说到的,清王朝命令清查流移离川之贫苦人民,由四川"差官接来安插"。所谓"接"就是"查令回籍",押还故里。另一部分则是这些曾经参加起义的人,被押解落业归农。
接着,《清代前期的湖广民填四川》一书第一次提出了清政府推行强制移民政策的见解,表达了作者对这一政策下"成群"移民被"捆绑移送人川"的诠释:
移民"奉旨入川"即"诏入川",其性质就是由(清)政府倡导,由居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强行实施的。在有的居民尚不愿意移民到四川、或是尚不知移民的好处时,当地职能部门强制进行。再就是有的基层官员为了多招民,不管愿意不愿意,一声令下集中,成群捆绑移送入川。虽然笔者在查阅族谱等文字记载时,这种强制入川的资料不多,但在民间的口碑流传中,不少涉及到关于四川人为何喜爱双臂反背在背上走路,为何称解小便为"解手"(相传"湖广民填四川"时,是双手反剪在背上,捆着上路入蜀的。途中要小解,只有松绑解手才能方便,于是把小解--小便称为"解手"了)。稍后,《四川的客家人与客家文化》一书还对地方官"捆绑楚民人蜀"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湖南人多地少,只有反复招民,多次颁发康熙帝的诏书,地方官甚至捆绑楚民入蜀,以争取获得嘉奖晋级。
上文我们论证了在清初不具备、也没有必要推行强制移民政策的历史条件,再说,即使强制移民也是根本行不通,难以收到成效的。在康熙朝,清廷首开鼓励外省移民人川开垦的先河,为移民的大规模人川创造条件。以至到了康熙末期,外省移民及其后裔迁入四川的数量大幅度增加,每年迁川的人数达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之多。因此,在这样一种政策背景之下,很难相信,数量如此众多的移民,会是被采取强制手段,捆绑押解人川的。
按照常理来分析,一群人双手被反剪着捆绑,强行押解到很远的地方,途中的花费不是一个小数目。在清初各级政府财政普遍吃紧的情况下,即使某些地方官员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想要不惜增大"移民成本",舍近求远去捆人,地方财力也是负担不起的。再说,移民也不可能在迁川途中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养成一种足以影响后代的"双臂反背在背上走路"的习惯。就算少数人因此养成了这种习惯,而"奉旨入"的移民,也不可能去学双手被反捆着走路这样名声极不好的走路姿势。
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四川的史学工作者对待民间传说中"解手"一词产生于清朝初年的口碑资料,仍然采取部分或基本采信的态度?
出生在重庆、工作在湖北的张国雄教授,出于专业研究的需要和对地域差异敏感的体验,在其《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的学术专著中,率先道出了长期笼罩在"解手"传说中不同地域间的学术文化分歧。
原来在中国其他省区,也同样流传着类似于四川这样的有关"解手"来历以及自己祖先被押解入境的传说,只是归源的时代不是清初而是明初。张国雄指出,在湖北地区流传的有关"解手"的民间传说,与明初的强制移民有关,并非空穴来风:
笔者在湖北县市搜集资料的过程中,经常听到这样一种传说:湖北人把上厕所称为"解手",是因为其祖先是被捆绑着用船从江西运来的,途中想大小便时要呼喊官兵松绑,故"解手"成了上厕所的代名词。随着家谱资料的不断积累,我发现这种传说并非空穴来风,有其生活的依据。
接着,他进一步委婉地提出,四川学者把解的民间传说"归源于清初",值得商榷:"笔者自幼生长在重庆,在家乡也常听到这种传说,看来确与移民有关。"四川学者"将之归源于清,我以为可能会更早,估计是明初'抽填四川'的产物"。
遗憾的是,张国雄的这一颇有见地的看法,仅仅通过一条注解表达出来,迄今似乎没有见到他进一步著文加以展开。为了澄清清初四川移民的迁徙方式不是捆绑押送,还必须深入到明初历史中去解开这一疑团。
三、历史附会
根据笔者的研究,这完全是附会历史,把发生在明初的强制移民现象,附会到清初历史中来的结果。
从词源上考察,"解手"一词,绝非起源于明代。查《四库全书》全文检索,以"解手"为主题的词条多达90多.条。在"解手"的字串下,真正富有含义的条目并不多,细有含义的"解手"词义,大抵经历了3个演变阶段:
(1)从南朝沈约《宋书·庾登之传》,到《南史》、《北史》以及《隋书》等史书,其所使用的"解手"一词,含义均是解脱"手缚"之意。表明早在南北朝乃至唐代,民间已经开始用它来形容松绑、解手铐一类行动。宋末文天祥在《指南录》中提到元兵押解他时,"卫防甚严","坐十余日,然后解手缚"。这里的"解手缚",就是指的传统史书上所载的"解手"的意思。
(2)从唐代大诗人韩愈首先使用"解手背面"一词以来,唐、宋时代的文人多以"解手"作分手、离别之用。以至人们常把"解手"与"背面"连用,专门用以描写"辞离送饯"场面。
(3)从元代作品《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到明代戚继光的《练兵纪实》,元明时代的人们开始把"解手"等同于古代历史上使用的入厕"小溲"、"大溲"、"大便"、"小便"之义。特别是戚继光在其著作中,多次明白无误地使用"解手"一词,把它等同于解便之义,表明在明朝民间已普遍使用"解手"一词代指大小便。例如,他写道:
第八防解手。凡行途有解手,官军下道之时,该管队内即以一人在旁守之。俟毕,追赶入原伍,迟三里不'至者,贯耳示众。
第十八处夜解。每马军一旗、每车兵二车,各开厕坑一个于本地方。遇夜,即于厕中大小解......夜间不许。客一人出营解手。
由此可见,虽然"解手"一词出现的时代较早,但是,等同于"解溲"、解便之义的"解手",只是到了明代才普遍流行于市井与军营之中,证明明代才是"解手"一词的滥觞阶段。
现今中国,"解手"一词流行之广,遍及四川、湖北、山西、山东、河南、安徽等省,此外,在北京、邯郸、呼和浩特、齐齐哈尔、锦州、哈尔滨、郑州、西安、西宁、重庆、贵阳、徐州、崇明等地,也都有这个用法。各地有关"解手"的传说,俯拾皆是,内容大同小异,都认为它与历史上捆绑"押解犯人或移民有关"。而且,在四川以外的地区,几乎都认定"解手"是明初强制移民政策的产物。
来自北京的"汉语教学"网,选录《中国民间掌故精选》说:
"解手"这个口语,大人小孩都懂得,就是"方便"的意思。有谁会想到这个口语的来历却包含着苦难呢!明太祖以前,由于长期的战乱,南方各地的老百姓大都逃往比较安稳的山西省,这就使江南缺乏劳动力,而山西人口过分稠密起来。明太祖登上皇位后,为了尽快恢复南方的生产,巩固自己定都南京的政权,便下令要逃走的老百姓回到南方。从山西到江南路途很远,朝廷担心这些移民不肯返回,便派人强行押送,还用一根绳子把他们的手捆住,挽一个结,一个连一个鱼贯而行。在整个漫长的步行过程中,人人都要"方便",怎么办呢?移民们便请求押送的役吏把捆住手的绳扣解开,"方便"之后再重新捆上,于是"解手"成了移民们"方便"的同义语。由于这次的移民时间延续很长,人员又数以万计,这个词儿使用的人数又多,渐渐地就变成为专用口语而流传下来。(《解手》)
山西"大槐树"网"解手"的来历作了这样的叙说:
元末,由于十几年的战乱,加上自然灾害和瘟疫流行,天灾人祸,人民涂炭。明军将元朝赶到漠北后,北方地区尤其是河北、河南、山东一带出现了许多无人区,真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明朝建立以后,当务之急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这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劳动力和土地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明政府采取了移民垦田的政策,即把"地狭人众"的山西地区的农民迁移到地广人稀的河北、河南、山东等地。但故土难离,人们谁不留恋自己的家乡呢?这时明政府广贴告示,欺骗百姓说:"不愿迁移者,到大槐树下集合,须在三天'内赶到。愿迁移者,可在家等待。"人们听到这个消息后纷纷赶往古槐树下,晋北人来了,晋南、晋东南人也来了,第三天。大槐树四周集中了十几万人,他们拖家带,熙熙攘攘,暗中祷告上苍保佑他们平安无事。突然,一大队官兵包围了大槐树下手无寸铁的百姓,数员将簇拥着一个官员,那官员大声宣布道:"大明皇帝敕命,凡来大槐树之下者,一律迁走。"这道命令好似晴天霹雳,人们都惊呆了,但不久就醒悟过来他们受骗了,人们有哭的、有叫的,有破口大骂的、有呼儿唤女的、有哭爹叫娘的,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接着官兵强迫人们登记,发给凭照,每登记一个,就让被迁的人脱掉鞋,用刀子在每只脚小趾上砍一刀作为记号,以防逃跑,人们的哭喊声惊天动地。至今,移民后裔的脚小趾甲,据说就是砍了一刀的缘故。官兵强迫百姓登记后,为防止逃跑,把他们反绑起来,然后用一根绳联结起来,押解着移民上路,一步一回头,大人们指着大槐树告诉小孩:"这里就是我们的老家,这就是我们的故乡。"至今移民后裔不论家住何方何地都云古大槐树处是自己的故乡,就是这个道理。由于移民的手臂长时间被捆着,胳膊逐渐麻木,不久,也就习惯了。以后移民们大多喜欢背着手走路,其后裔也沿袭了这种习惯。在押解过程中,由于长途跋涉路上就经常有人要方便,只好向官兵报告:"老爷,请解手,我要方便。"次数多了,这种口头的请求也趋于简单化,只要说声:"老爷,我解手。"就都明白是要方便,此后,"解手"便成了方便的代名词。移民到了新的居住地点,到处是一片荒野,只好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建屋造房,开荒种地,不论干什么,都会联想到故乡的山山水水,为了寄托对故乡的苦恋,大多数人在自己新居的院子里、大门口栽种了槐树,以表达对故乡的留恋和怀念之情。(《"解手"的来历》)
类似的传说,在河北、河南、山东、安徽等地区也广为流行。这里仅引述一位山东作者的解释以见一斑:
明初山西移民山东......对山东民俗语言的影响以"解手"一词最具代表性。民间传说中"解手"一词是这样来的:官兵们在押解的过程中用长绳串连着把移民们反捆起来,由于长途跋涉,途中经常有人要大小便,只好向官兵报告:"老爷,请解开手,我要小便。"次数多了,就把口头的请求也趋于简单化,只要说声"老爷,我解手",就都明白了是要方便。久而久之, "解手"便成为大小便的代名词,并且在有洪洞移民的地区广泛流传开来。
来自于武汉的作者对"解手"的词源和来历作了如下的考察:
武汉话把上厕所叫"解(goi)手"。大便叫解大手,小便叫解小手。俗语有"吃起萝卜像在吃藕,打起嗝来像在解手"。按说,上厕所是解裤子,怎么是解手呢?......经查,元代时就有"解"、 "小解"的说法。《清平山堂话本·戒指儿记》:"小生前日腹坏,至今未好,借解一解。"元·无名氏《盆儿鬼》第三折:"俺可要起来小解了。"可见"解手"一词起源于元明,与押解犯人或移民有关。史载,明初有大批江西人迁入湖)北。
云南多数汉族移民的祖先,都称是明代初年"从南京充军而来的"。因此,在云南也普遍流传"解手"的传说:云南人称上厕所为解手,大便叫解大手,小便叫解小手。为什么入厕叫解手?原来充军者在路途中是绑缚着双手的(重者戴枷或脚镣),如果要大便或小便,必须请求押送者把捆着手的绳子解开,也就是先解开双手才能大便小便,往后,就习称入厕为解手,一直相沿至今。当然,这种称呼也流行于其他充军流放的边远地区。
由此可见,流传于中国各地的有关"解手"的民间故事,其所反映的历史内容,正好与等同于"解溲"、解便之义的"解手"一词的滥觞阶段--明代相同步。
环顾国内流行"解手"传说的地区,无不在这一时期的重点人口迁入迁出区域范围之内,四川地区也不例外。例如,在湖北地区的族谱上,就有"抽迁","路邑催逼","奉旨分丁",以及"奉户帖"来居之类的用语,显然是明朝政府对移民政策而产生出来的措施,是施加了"外力',的结果,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产物。有研究者认为,"明初的强制性移民,不仅在江西移民中存在,同时由两湖迁往四川的移民中也有"。
四川也是明初接纳移民的重要地区。经宋元战争、明玉珍人据和洪武四年(1371年)廖永忠平蜀,四川各地人民或徙或逃,泱泱大省"人物凋耗"严重。明政府当然不会忽视对沃野千里而地旷人稀的四川的开发垦拓。自洪武初年即采取措施,有组织地由秦、楚向四川移民。
据香港学者研究,明初四川的移民存在着两种类型:一是自愿迁移入蜀(入川者均自行插占土地,官府并未加以组织及干涉,其后为明确各户土地界址,曾经补立"插线契约",后则演变为法制"鱼鳞图册"之依据);另一种是渐进式强制移民徙蜀。所谓强制移民,就是由专差强行监押,甚至一路用绳捆索绑,只有在大小便时才获准解开双手。故隆昌、内江一带,至今仍有称大小便为"解手"之语。
部分四川地方志和族谱也为我们展示了明廷诏令下强制移民四川的具体情况。例如,据《宣汉县志·人口志》记载,韩氏原籍湖北麻城,明初"奉旨入川"居万源县,后迁本县。川南内江县《周氏族谱·修谱自序》云:"明初,诏以湖广世族安插入川。"又如隆昌民国28年《黄氏族谱》载:"明初,洪武以为四川乃近西隅夷地......惟孝感乡人民可以化之,诏饬行专差逐遣。"于是张、郭、陈、韩等13姓被强制入县。这类使用"奉旨人川", "安插入川",甚至"专差逐遣"等用语的记载,是明朝政府组织移民人川的具有一定说服力的资料。民国资阳《陈氏宗谱》也明确记载了明初捆绑外省移民入川的细节:"明太祖初起兵时,曾在麻城受人民反对,既而太祖登位,欲将麻城的人民概行杀戮;诸臣恳免不从。刘伯温再三谏阻,始以流罪人川。并且人川的人,尽以绳索系来。"
此外,在明代官方文献中,关于政府组织移民四川一事,也有一鳞半爪的记载。如《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一记,洪武"二十年三月丙子,汉州德阳县知县郭叔文言:·四川所辖州县,居民鲜少,地接边徼,累年馈饷,舟车不通,肩任背负,民实苦之。成都故田万亩,皆荒芜不治,请以迁谪之人开耕,以供边食,庶少纾民力。'从之。"对郭叔文的上言,朱元璋予以采纳实行。经过几年有组织的移民,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四川人口增至140多万,较元末增加70余万。这"迁谪之人"诚然有贬谪边徼的戴罪者。但这类人毕竟数量不多,难胜"开耕"之任。其中多数应是被强制的普通百姓。他们既是被迫无奈而上路,如有不遂解差之意者,也难免不被加以绳索,承受"流罚"待遇。
曹树基在阐述明朝政治对移民的影响时,作了这样的说明。他指出,朱元璋为了保证专制主义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用了20年的时间制定出一部"大明律",对一切藐视或不服从专制皇权的行为和个人实施严厉的惩罚。在种种刑罚中,有一种对罪犯实施强迫移民的处罚,叫做流刑。受罚者被处以二千至三千里范围内的迁移。由于这批罪犯人口众多,也是构成为明代移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至今在华东、华北、西南、西北的许多地区,都流传着关于先祖流徙而至的动人传说。这些传说所具有的某些细节的相似性,使人相信这是当年某种制度的产物"。
关于这些实施流刑的刑具,《明史·刑法志》有规定,凡处以流刑的人,在上路前还要根据所犯罪行的大小,先分别处以杖刑或笞刑。罪重者被戴上15至20斤重的枷,罪轻者被缚以绳索。其绳索"长一丈,以系足徙者带以轮,作重三斤"。云南是明初西南强制移民的地区之一,但凡"充军云南者被缚以一丈长的绳索及三斤重的索铁带轮,加上道路的险峻、气候的恶劣、押送者的折磨,旅途之艰辛困苦是可想而知的"。
通过上面对明初移民概况所作的勾画,可以看到,无论是迁往太行山以东的洪洞移民、江西徙楚的赣民,还是由楚入川的湖广移民,都是皇帝敕旨由当局派员组织实施的。移民关系到明王朝统治秩序的维护,必须实行;组织移民是各级官员的任务,必须遵旨完成。这样,各地移民也就不得不被驱赶上路了。流传于各地的"解手"的传说,就属于这一类的"关于先祖流徙而至的动人传说"。各地传说中内容与细节的相似性,证明它们是在同一个明代皇权专制下的产物。
四川作为大明王朝治下的一个行政区,自然摆脱不了推行强制移民的背景,因此,同其他众多地区一样,流传同样内容的"解手"传说,应该是毫不奇怪的。从这层意思讲,捆绑移民是明代强制移民政策的产物。四川地区的民间传说之所以不把"解手"与明朝挂钩,并不是因为四川不存在这样一个时代,而是因为这一时代被长期湮没了,有待重新认识。
四地区之所以把"解手"的传说归源于清初,并不是因为四川历史上真的发生了可以超越于当时国内形势和社会背景之外的强制移民现象,仅仅是因为,四川地区在明初兴起"湖广填四"的移民活动之后,继又在清初再一次出现了规模更大的外省移民填川潮流。由于在这两次移民活动中,湖广人都占大多数,因此都被称为"湖广填四川",而且两次移民中都有"奉旨填川"的说法,这样,在民间难免不发生混淆。"解手"一类故事,原本是前一次移民运动的产物,却被人为地附会到后一次运动身上。
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作品,是长期以来群众集体口头创作、口头流传,并经文化人的整理、加工、修改的产物。作品内容离不开一定历史时代,自然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但在创作加工的过程中,有的得到提高,有的难免不被篡改。其中,附会历史的成分尤其值得引起注意。
在四川,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心理的原因,人们普遍容易受到"张献忠屠蜀"的刺激和影响。当一些文人在把这一类故事进行整理、加工的过程中,当民间通过口头文学形式来反映自己祖先的来历时,很有可能采用了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手段,从而在有关"解手"来历的民间传说故事中,炮制出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四川版本。
当然,移民问题是复杂的,各种个别特殊现象都可能会发生。在从整体上把握清初移民的基本方式是结伴而行,不是强制移民的大前提下,在已经弄清"解手"传说附会于清初四川移民的来历,可能是出于"时空错乱"的移民传说的基础之上,当然也不排除在清初大移民中,对个别特殊人群,如贬谪人员、流刑人员、战败俘虏、原籍逃亡人员中的反抗回归人员,有可能出现强制行为。
至于在今天保存的私家族谱上,是否就没有清代强制移民、"捆绑入川"案例的问题,很难一口断定。不过,根据《四川方言与巴蜀文化》一书的统计,在其所搜集的177份族谱(其中包括原籍为湖广人、客家人、湘民、闽民的族谱)中,在区分人蜀原因时,分别提到了"或避乱入蜀、避兵入蜀、避地人蜀,或奉旨入蜀、宦游人蜀、随军人蜀,或贸易入蜀、避灾(涝灾、旱灾)人蜀等等"。但是,正如作者所声明那样:"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民间传说的'捆绑起来四川的'却无一记载。"
来自于口碑传说方面的资料则有些例外,并且时有所闻。例如,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季富政毫不讳言,他的祖先是清乾隆初从山东充军流放到四川,押解至巴县落户的。四川省原人大副主任李永寿亲口告诉笔者,他的祖籍湖南,先祖在卖布途中被吴三桂抓去当兵,后来押解来四川,最终辗转落户于雅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总之,即使口碑中有类似的事例存在,只可作为个别现象来解释,而不能作为通例来套用,更不能把"解手"传说后面的强制移民现象,当作清初"湖广填四川"的基本移民方式来解读。

第五章迁川路线考察

自从李白发出"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千古绝唱以来,蜀中的崇山峻岭、险滩激流、蚕丛鸟道,不知难倒了多少英雄好汉。然而,所有这一切,都阻挡不住这支移民大军前进的步伐。在前人开辟的进川道路上,到处都留下了川流不息的移民大军踪迹。于是,在征服比登天还要难的蜀道上,又平添了一座座成功者的里程碑,在吉尼斯大全上,又创造了一项集团徒步跨越蜀道的新纪录。
一、上川之路
在清前期四川移民史上,"上川"通常是来自东部和南方各省的移民,对以四川为目的地的迁徙行动的通称。由于四川位居长江上游,雄踞西部高原,相对于下游的东部和南方诸省说来,一个"上川",一个"西进",便足以把这一迁移行动的目标指向表述得清清楚楚。
在以四川为外迁目的地的南方省份中,以今广东、江西、福建、湖南等省为主。这些省份距离四川十分遥远。根据今天公路交通里程计算,广东梅州至成都约为5853公里,江西赣州至成都约为5380公里,福建龙岩至成都约为5740公里,湖南浏阳至成都约为1959公里。考虑到移民迁川的始发地、目的地的不同,以及行进路线的差别,不好断定当年这些外省迁川移民在途中具体究竟走了多少路。因此,许多移民家族的祖先,从原乡到四川究竟走了多少路程,至今仍然扑朔迷离。
例如,在一些移民族谱里,对于其先祖迁川所经里程的记载,便是五花八门的。其中,有说3000里的,有说4000里的,有说5000里的,有说6000里的,有说8000里的,还有说数千里的,更有说万里的。而就是在一个移民家庭内部,当年人川之行究竞走了多少路程,也是口径不同,各说不一。例如,前面提到的广东嘉应州长乐县的钟宏予,雍正元年(1723年)经湖南浏阳人四川,在简阳县寨子沟落业。在记载其事迹的《钟氏族谱》上,撰文者表达的语句就千差万别:有称"苦经驿路三千"者;有云"以七千里之遥,迁居蜀简"者;还有说"路隔八千",描绘为"八千道路迢迢"者。
由此可见,由于当年迁川移民匆匆上路,行旅艰难,想必没有条件逐日记录行程,事后也难以精确统计总的里程。当这一段经历成为往事之后,家族后裔、参与修谱的文人,免不了会根据各自理解加以表述,因此,出现这样的途程差异,也是十分正常的。
如果说,移民家庭由于种种原因,在迁川途程距离上记载不甚精确的话,那么,在人川途中究竟花了多少时间这个问题上,绝对是牢记不忘的。因为,在日程的计算上,人们对于何时启程,何时抵达,是牢记在心的,即使记忆不准确,事后也不难推算出来。
这点,只需要翻阅一下现存的私家族谱,就不难找到答案。(详见下表)
以上实例只记载了移民迁川的起讫日期,没有说明每天走了多少路程。不过,参照清代政府遣散流民回原籍发给的路费标准规定,还是不难推算出途程的。清政府的遣返条例规定:"每大口日给银四分,小口给银三分。每日以五十里计程。"而湖南辰沅道王柔则奏称:"穷民远徙,路费维艰......查程途之站费,以六十里为定例,每日可行一站。"前者是以官方的每日遣散补助费为标准来估量的,每日的计程标准为50里;而后者是以检查移民是否准备有充足的盘资来计算的,故每日的计程标准为60里。因此,把迁川移民每日行程定在50~60里是合适的。
依据这些规定,便可对上述实例中的迁川距离作出推论:在以上11个实例中,就距离而言,以粤东和闽西为最远,次为江西和湖南。由于出发和到川落足的地点各不相同,因此,途程远近自然有所差别。所谓"万里行"和"八千里",乃是诗词虚估距离,并非真实的里程数据。其真实距离定在三五千里之间,应该是合适的。江西和湖南距四川近一些,或者选择的道路直捷一点,途中没有多少耽搁,一般南方各省移民迁川的途程,大约在3000里。粤东和闽西远一些,道路迂曲一点,或者路上不顺畅,肯定途程距离就长一些,估计一般在5000里左右较为恰当。
如从粤东、闽西启程至,途程以3000~4000里计,每天行50~60里计,途中时间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约100天,为正常的情况。少于3个月而到达者,视为超速行进。超过3个月以上,乃至半年者,当属非正常迁徙,其中必有特殊原因。例如,上述第5例中的张文瑞,从广东长乐出发,于雍正七年(1729年)九月四日动身,"行至贵州,途遇风雪,滞留于黔四十夜"。最后,经过4个多月,方才抵达四川新都的落脚处。如果没有遇上这场风雪,扣除滞留的40夜,正常的人川时间,正好在3个月左右。广东长乐钟宏予辞家迁,因盘费不足,在浏阳停留3年,备齐路资后,从湖南浏阳县出发,"行四十余日即抵达简阳县会龙桥。如把长乐至浏阳的一段途程加进去,则走完从粤东至四川的全程所需时间,也在3个月左右。
二、迁徙路线
清代不同时段的外省移民入活动,大体分为三个方向:一是自北向南入,主要指原籍为川省以北的陕西、甘肃、山东、河南等省的移民迁移;二是从东向西人,主要指原籍为长江中下游的湖北、湖南、江西、广东、福建以及江浙等省的移民迁移;三是自南而北入,主要指原籍为云南、贵州、广西等省的移民迁移。由于清代迁移民的主体,主要是通过后两个方向迁入的,而后两者路线有时又有所重复交叉,本书第一篇主人公来自于福建,因此,本节将讨论的重点放在后两个流向的迁川路线上,而对自北向南流向的迁移路线暂略不论。
关于清前期后两个流向迁川路线的问题,以往的学者主要围绕有客家移民的广东、福建、江西、湖南的移民人川路线展开探讨。见诸文字者,有罗香林的闽粤客家人是"跟着两湖的农民上川去"说;绘制为进川路线图者,有罗香林撰、黎敏斐绘的《客家迁徙路线图》,以及台湾学者邓迅之的清代广东客家人经湖南、湖北等地入川的路线图。
近年来,随着学术探讨的逐渐深入,对清前期南方各省移民迁川路线的研究,产生了一些颇有见解的成果。例如:刘正刚的《十八世纪广东移民四川路线之考察》、张国雄的移民"迁出两湖的路线"、王炎等的"移民路线图"以及舒毕生的《对清初客家移民入川具体路线的分析》等,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归纳既往的研究成果,上述南方各省移民迁川路线,可以分水路与陆路两途:水路以出鄱阳湖入长江,溯江而至夔门(间有取陆路会合者);陆路由闽粤人江西,(亦有由粤东至湖南)取道湖南、湖北入川,或取道湖南、贵州人。以上各途,实际上是江西、湖南、广东、福建各省在历史上早已开辟的通往四川的道路。应该说,各省移民既以四川为迁徙目的地,必然是在前人开通的道路上行进的,因此,在以上通道上,肯定都会寻找到迁川移民留下的足迹。只有把发生在各条道路上的移民活动,与一定时代演变和区域经济开发结合起来加以考察,才能揭示出行进在这些道路上的移民活动的本质特征。据此,笔者首先从时间上,把清初以来移民迁川路线,分为三个阶段来加以概述:
第一时段:以长江为枢纽的峡路,是元末明初时期两湖移民的主要人川通道,清初以来两湖移民以及部分江西人人川,多取此道,但却不是清初闽粤客家人的主要人川路线。所谓峡路,就是水路。这是沟通长江上中下游的经济联系和人员往来的大动脉,是传统的川鄂交通路线之大路。由于长江水路具有重要的军事、经济价值,因此,历代政府皆重视对于这条交通要道的经营。从宋代开始,长江水路正式设置水驿,历元、明两代,长江水路驿站的设置和管理日臻完善。取峡路入四川,必经荆门至宜昌人三峡,溯江而至根据历史记载,在清前期两湖移民迁川之前,两湖地区曾经在元末明初发生过一次规模巨大的向四川迁徙的浪潮。移民大多出自于湖,尤其是鄂东北的黄州府和麻城县一带地方。到了明朝洪武年间,由于先于两湖开发的江西地区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人多地少的矛盾。于是,大量江西移民涌人尚待开发的湖广地区,以至出现了"江西填湖广"的区域性移民浪潮。结果,这又造成在两湖地区人地矛盾日渐尖锐。明朝政府鉴于四川地区有待开发,为了适应区域开发的需要,又不得不对湖广人采取了强制移民四川的办法,从而推动了明初以来大量湖广人向四川移民高潮的出现。正是在这种由东向西的区域开发过程中,从元末明初以来,在通向四川的道路上,到处都挤满了向外迁徙的人群。他们所走的道路,不外是两条途径:一是水路,从宜昌溯江而至夔门;二是旱路,走传统的川鄂交通路线之小路,由鄂西进入四川。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小路是,从湖北房州、竹山沿堵水西行,越大巴山,沿大宁河南下而人夔州(今奉节)、巫山。
清初以来,两湖移民,包括部分江西移民,人川时多取传统的水路。清人所说的:"楚人人蜀者,必由二水(指长江、汉江)溯流而上。"主要就是指居住在长江中游的两湖人,就近取水路,渡汉水或洞庭湖进人长江,然后经三峡以达四。
例如,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唐氏从原籍湖南零陵出发,"洎乎洞庭,走巫峡",进入四川。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王氏兄弟与唐氏同籍,"阅巫山,度巫峡,历夔关,两岸猿声酸他乡之客,轻舟万重波惊失路之人,早行夜宿,亦步亦趋,经月余"而达简阳。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原籍湖南武冈的乔荣, "洞庭买舟,达新堤,入长江"。
但是,对于来自闽粤地区的客家移民说来,这条水道系溯江而上,逆水行舟,既费时又费钱,除了少数时间允许、盘费富裕者外,一般是不会选择水道的。舒毕生的文章对此作了深入的剖析。他指出:绝大多数客家人之所以不走水路走峡路的原因:
第一是水上所花时间过长。据《四川内河航运史》记载,重庆至宜昌658公里,平水季节,木船下行一般为10天,日行65.8公里,上行一般为35天,日行18.3公里。实际上乘木船经三峡入川一般需要两个月到半年之久。客家人从广东人川时间一般为2至4个月,仅乘船通过三峡一段路就要花去两个多月甚至半年时间,所以是不划算的。
第二是乘船会增大开支。历史上各个时期,至清朝中期以前,长江三峡航道上过往的船只,运载出川物资远远大于入川物资,主要就是因为运人物资的开支过大,因而人川船只中大多为官运、漕运、贡运,而民间的商船极少。
第三是逆水行舟危险性很大。由于三峡航道处处是险滩恶浪,溯江而上,逆水行舟,乘客往往提心吊胆,冒着生命危险,如遇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刘光第是亲身经历过由峡路人川的艰辛与危险的移民后裔,他在《南旋记》中逐日记录了光绪九年(1883年)八月由北京启程,经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宜昌,溯江而上,回归四川故里富顺的全部行程,总计"出京至家,共一百二日"。在这102天中,仅宜昌至富顺一段行程,就花去了54天,其费时之多毋庸赘说。
至于江上行船之艰险,刘光第在文中记述船由宜昌上三道坪滩时所遭遇的险情:"连打'两张'(原注:川江船工术语,即舟行上水,过滩遇险情),缆又断,舟约覆者数矣,以天之福,得免于难。幸哉!险哉!"有鉴于此,刘光第说:"'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余谓蜀江乃更难于蜀道也。噫!"刘光第逆水行舟,乘的是官船,尚且如此危险,当年移民如取此水道入川,其命运又该如何,由此可想而知。广东张氏一家人原计划随大队人马乘船赴川,因故改取陆路,逃过落水厄运的故事,更是感人至深。据记载,广东长乐县黄浦村张衍祯夫妇,生有四子一女,深感当地"桑梓槐密,难于展布",于是决定移民人川。康熙五十六年(1717),张衍祯率妻魏氏及3个儿子共5人离别故土,随亲戚10余家,男女50余人,从广东出发,结伴同行。途中又加入移民四川的大队伍二三百人,徒步由陆路向四川行进。在经过湖广省地界时,魏氏因旅途劳累,忽然染病,气息奄奄,无法步行,只好留下调理。同伴见其病危,也只好各自赶路。经旬日诊治,待病势稍好后,始勉强由人扶持着继续行走,一心想追上移民伙伴。哪知同伴早已放弃陆路徒步,搭船舟先行人川了。闻听之下,真是百感交集。由于盘费无多,家人只有继续步行,好不容易才来到巴县盖市场,稍作休整。一天,在场上,偶然碰到原来同行的亲戚,打探到那些乘船的同伴,在舟过一险滩时,全部翻船落水,生还者百无二三。于是唏嘘相向,暗自庆幸未与同舟,免遭此没顶之灾。
第二时段:以湖南为始发地和中转地的移民,大多取道湖南西进,水路兼济,抵达四川。
自明代中后期以来,由于江西区域经济的充分开发,人口剧增,在以吉安为中心的江西中部、南部地区的居民,开始大量向湖南迁徙,由此促进了湘、赣经济的联系和人员的往来,致使湘、赣交通道上充满了迁徙的人群。清初以来,由于吴三桂叛清,湖南是重灾区之一,经济一度受到摧残。但随着叛乱的平定,湖南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长江中游这个出产丰饶的区域,由此又成为吸纳邻近的江西、广东、福建人口的输入地与移民中转站。许多先前移居此区的江西、广东、福建移民,随着家族人口的繁衍,而不得不重新寻觅拓展之地。正好在康熙二十年(1861年)以后,四川再度掀起了大规模移民的高潮,于是,以此为始发地,湖南人开始卷进了迁川的潮流之中。一些来自广东、福建的移民,也随之参与进去,对他们说来,湖南便成为他们迁川的中转站和歇脚地。
根据湖南的地理条件,外省移民如欲迁往四川,须穿过湘西武陵山与雪峰山之间的麻阳一沅陵构造盆地。该盆地东部、南部为雪峰山山地所盘踞,西部濒临贵州高原,只有中部发育了一条西南一东北向的沅江河谷。纵贯湘西雪峰山个别地段有一些较低的山隘,由此形成为移民迁徙的抵达沅陵的支线。其中,主要是北线,通过洞庭湖,吸纳来自湘北的移民,溯沅江而上,从常德到沅陵县。还有吸纳来自湘中的移民,溯资水而上,到达沅江的中线,以及吸纳来自湘南的移民,进至沅陵的南线,与北线相汇合等。
通过各条支线进入湘西以后,移民继续向川东地区迁徙,可以取道与之接壤的鄂、湘、黔接合部的各种路径,与川楚、川湘、川黔交通线相连接,从此步人通往四川的大路。
第三时段:以贵州为中转地,吸纳经过湖南西进的移民,包括部分湖南、江西人川的移民,以及主要来自广东、福建的客家移民。
穿行贵州入川的移民,大多从沅陵出发,经泸溪南下,过辰溪、黔阳,进入沅江支流舞水,再西行过沅州(今沅州市)、晃州(今新晃)而入贵州境。这是历史上两湖至云贵高原的一条主要通道。
历史上川黔间早就有古道互通往来。明清以来,川黔交通畅通,主要交通路线有两条:一是焚溪道,从江津南下,经綦江,入贵州桐梓,而至遵义;二是黔江道,从涪陵沿乌江,经武隆、彭水达贵州务川、思南等地。
经贵州人川的南方各省移民,必经湖南沅州这个枢纽向西,取道湘黔交通线,以入贵州。移民经行此道人川,须经
沅州(今湖南沅州市)、晃州(今湖南新晃县东北)西行,进入贵州东部后,首先经过思州、镇远府,然后向西,经瓮安北上,而至遵义,进入川黔大道。例如,原籍湖北武昌的舒永才与妻子铁氏,于雍正五年(1727年)辞家迁川,踏上流离征程,后迁居于"黔省平越府瓮安县干溪里十甲,地名新巧寨游彩堂"。数年后,由黔迁蜀,定居于潼川府三台县萧家沟李姓业内。该舒氏移民,由湖广迁川,既以贵州瓮安为中转地,必然就是经由此道入川定居的。明代川黔大道由遵义至重庆沿途经过的主要驿站,计有:乌江驿、湘川驿、永安驿(以上均在遵义市境)、娄山关、播川驿、桐梓驿、松坎驿(以上均在桐梓县境)、安隐驿、东溪驿、扶欢驿、綦江县驿、白渡水马驿(以上均在綦江县境)、百节驿(巴县百节)、朝天驿(今重庆朝天门)。经遵义入川的通道主要有两条:
一条是直接北上经桐梓、綦江,过铜罐驿或白马渡驿(江津东)进人永川一带。前文提到广东长乐移民张文瑞,于雍正七年九月四13辞乡启程,"行至贵州,途遇风雪,滞留于黔四十夜",以及广东长乐移民张大梁,在迁川途中,"卒于黔之野猪冲",皆是广东移民迁川取道贵州的实例。
另有统计资料表明,大足县的85户姓氏源流,其中就有10户是直接从遵义移居过来的。此外,《聂氏族谱》也提到,聂氏人黔后,先居息(习)水县,后其子孙迁往贵州府绥阳县,至康熙年间人蜀(江津)落户择业。证明这些移民都是经过这条道路进人川东的。
另一条路线是经桐梓、习水、赤水到泸州。赤水地处川黔要冲,系水陆通衢之地。清代《增修怀厅志》记载:"仁怀(按:北宋改赤水为仁怀)疆域,广阔千里,陆通滇黔,江连吴楚,北控嘉永,南跨泸合,东七百里至遵义,西九百里至成都。由蜀入黔,由黔人滇,仁怀实为两省锁钥,虽地处偏隅而控全势。"至今在赤水一带还保存了许多万寿宫、禹王宫、天后宫等移民会馆建筑,证明此线路也是当年移民人川的主要通道之一。
贵州在清初之所以会成为南方各省移民迁川的中转地,主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
一是以播州为中心的贵州地区,自明季平杨应龙后,朝廷开始在这里改土归流,曾未几时,其人悉归湮没同化。其后,到了明末甲申之际,全川鼎沸,独遵义府以远在荒徼而得保全。于是,附近之人,以为乐土,相率蜂屯蚁聚于斯,成为躲避战乱的世外桃源。清初虽有吴三桂之乱,然乱定后辄发种招耕,而领占应佃者,皆汉地之人。因此,其后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发展,成为外省移民争相移居之地。
二是因为乾隆年间,两湖当局对于人川移民"印照"检查严格,而此时贵州则相对松懈。正如乾隆十年(1745年)川陕总督广复等奏称:"今年二、三月份,湖南不给印照,民人多由黔省石阡、思南等处进。"穷苦百姓为避开官府设在从湘西、鄂东人川主要通道上的关卡盘查,不得不选择通过贵州人川的小道。而此道又全系险峻之高山,山路狭窄陡峭,十分难走。当年移民经行此道时,必须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这从今人乘车穿行这条道路时的游记中可见一斑。一位作者写道:"中国之山,皆在黔中,此昔人之言也。车人贵州境后,即终日行崇山峻岭中,迂回曲折,忽然在危崖之巅,俯瞰深溪,千寻莫止,忽焉在盘谷之中,瞻顾群峰,百计难出。峻峨之状,心目交栗"。
尽管如此,清前期通过贵州人川的移民,不仅数量多,而且络绎不绝。如乾隆九年(1744年),贵州总督掌管巡抚事务张广泗奏称:"查川省地方与黔省疆域毗连,历来多有湖广、两粤、江西、福建等省人民携眷人川,俱由黔省地方经过......比年以来较前倍多。"乾隆十三年,四川官员张允随奏称:"臣于上年奉命监辖资州,检查旧案,计自乾隆八年(1743年)至今,广东、湖南两省人民由黔赴川就食者,共计二十四万三千余口。"内江市地方志办公室研究员张仲荧,在查看了内江、隆昌两县的族谱后证实说:"发现自湖广、广东、福建迁徙这一地区的移民各族男女均由贵州人川。"因此,罗香林在《客家研究导论》中说,客家移民除经湖南、湖北入川路线外,途经贵州入川也是一条极为重要的路线。
三、程途实例二、任迹头以上只是从总体趋势上,分三个时段、三个方向,勾画了迁川移民的行进路线。这种勾画,主要是建立在历史地理背景资料的基础上,并结合个别段落行程实例加以叙述的。这种叙述虽然可以从大的趋势上了解迁川路线的一般情况,但是其中难免不带有某种主观推断性。由于移民情况千差万别,人川路线错综复杂,很难整齐划一地把它展现出来。因此,补充若干移民迁川的完整个案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这里,仅着重以广东曾氏由嘉应州长乐县移居四川资州的程途为例,进一步从空间上来考察移民迁川的具体路线。承内江市地方志办公室张仲荧先生提供《曾氏族谱》复印件,其中收录有转自老谱的三篇重要文献:《广东祖籍记》《顺裔公入川实迹记略》、《广东省长乐县至四川省资州程途记》。根据《顺裔公人川实迹记略》可以知道,资中曾氏"徙川始祖"为顺裔公。曾顺裔"原居广东省嘉应州长乐县东门外南门田桂花树下,舌耕力田,士而农也。娶郑氏生三子:长维达、次维远、三维述。公于乾隆十八年癸酉岁 (1753年),负其祖妣朱氏骨骸,举家徙四川省资州西乡金李井,地名陈心沟,(奠)厥攸居"。卒于乾隆己丑(1769年)二月,享年63岁。
在他死后114年,即清光绪八年(1883年)仲秋月谷旦,由他的6世孙曾建章撰写了一篇题为"广东省长乐县至四川省资州程途记"的文章,记录下当年顺裔公人川的程途。他特别在文末声明:"以上程途共五千三百余里,皆我始祖自粤地举家人蜀时,栉风沐雨,步履之所经者也。今(悉)数而出之,以见山川悠远,祖步艰难云。"
这段记载途程的文字,虽然出自于资中曾氏后人之手,并非第一手资料,但是,从成文时间看,上距入川始祖曾顺裔迁川的时间不过6代人,130年;从内容上分析,能够把5300多里途程上所经过的各个水旱站名、里程、何处下水、何处起旱等事务记载得如此具体详尽,没有亲身经历其境,是绝对写不出来的。因此,它绝不可能是后代杜撰的。
根据文中所述文字"以上程途共五千三百余里,皆我始祖自粤地举家入蜀时,栉风沐雨,步履之所经者也",推测其来源,可能出自迁川始祖曾顺裔及其有过亲身经历的第2代人之手。据分析,可能在该家族中,原存有一个近似于"人川行程记"之类的原始草本,一直在后裔中代代相传,只是到了第6代后裔曾建章时,利用编修族谱的机会,他才把它全部拿出来公之于众,"(悉)数而出之",于是,今天我们才有可能见到这份根据原始底本所翻印的程途记。(见下图)
由于这个文本是经过若干代的传抄而成,在传抄的过程佃。

以下就将这篇珍贵的历史文献所记录的曾氏先祖人川时所经程途的原文予以转录。其中,标点符号为笔者所加,里程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仿照古籍整理惯例,对凡需要校勘的字,以圆括弧标之;更正之字,以方括弧标示;更正的依据,另以注文加以说明。
注原文为金门岭,按武夷山南段江西与福建之间有筠门岭,为闽、赣隘口之一。另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江西省会昌县南有筠门镇。故当为筠门岭之误。
注2原文为沅州府。考沅州府在湘西,治今湖南沅州市,与前后文皆为江西境内地名不合。今按:江西省有袁州府,即今江西宜春市,距其前方站分宜县的公路里程为39公里,正好与原文记载的80里相符,故当为袁州府之误。注3根据原文在(金)门岭下标注"江西界"、黔江县下标注"四川界"的惯例,在由江西萍乡进入湖南之首站湘潭之下,应补入"湖南界"3字。
注 原文为严江,上距长沙120里,下距常德180里,且为水站,此地只可能是湖南沅江,故当为沅江之误。注5根据注3之例,在由湖南永定县进入湖北首站来凤县之下,应补人"湖北界"3字。
经过上述校勘之后,再将这段文字改为直观明白的统计表:

从上表可知,该曾氏从长乐县出发,向目的地四川资州进发,沿途共跨越了6个省的疆域(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四川),是名副其实的跨省际大迁徙;途中经过的主要州县地名共29个,其中水站14个、陆站15个;全部途程共计5300里。
现将该曾氏迁川的整个行程,从地理空间上分段加以解说:
(1)广东段。《程途记》称该曾氏由长乐县出发,经嘉应州、平远县而至筠门岭,此段陆路行程共450里。
按:据清乾隆《嘉应州志》记载,潮州府嘉应州下辖4县: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嘉应州西30里为长乐县城,平远县治在北,抵州城150里,北过东为镇平县治(今蕉岭县),抵州城100里。"其道路皆一二日可至"。如此,则从长乐县出发,途经嘉应州、平远县而至镇平县治,不过280里,与文中所记450里尚差170里。这170里,减去至筠门岭的150里,余下的20里,当为曾氏居地"长乐县东门外南门田桂花树下"至县城的距离。
该曾氏既由长乐县出发,经嘉应州北行而至平远县,嘉应州原本"近江西之赣州",本该直接进入。但因其地"多山周罗森列者",其中以"平远之石镇为祖山",崔巍嵯峨,难以逾越。加之,嘉应州,关隘林立,均是粤东与赣州往来的要冲,明末以来多为啸聚之徒占据之处。因此,曾氏为行路安全,只得绕道镇平,沿石窟溪的河谷北上,以便穿越福建汀州府武平县境,然后,西跨武夷山而抵赣南。福建段。《程途记》称曾氏从筠门岭至江西会昌县,此段途程为通过福建武平县境横跨武夷山的山路。
根据福建学者谢重光的研究,在武夷山的南段,赣闽之间的隘口有许多处,因历史时期的不同,开通的隘口时有变化。例如,在宋代,从长汀西至赣州瑞金县有新路岭,北至赣州瑞金县有黄竹岭,西北至赣州瑞金县有石脑岭;从宁化西至赣州石城县有张坑,西北至建昌南丰县有车桥岭;从武平西至赣州安远县有大中山,西北至赣州会昌县有南瀑口北岭。到了明清时期,武夷山南段闽赣之间的主要交通路径至南而北为:武平与会昌之间的火星岽,长汀与瑞金之间的桃源岽,宁化与石城之间的站岭隘。因此,揆诸事理,从福建进入江西有多条通道,比较重要的最少有以下几条:由福建浦城的枫岭关至江西上饶,由福建崇安的分水关至江西铅山,由福建邵武的杉关至江西资溪,由福建建宁的甘家隘至江西南丰,由福建宁化的石壁寨至江西石城,由福建长汀的古城至江西瑞金,由福建武平的筠门岭至江西会昌。
《程途记》既记载从筠门岭而至江西会昌,证明该曾氏必然是途经福建武平境,西跨武夷山的火星岽而进入赣南的。火星岽位于宁化西北,山势险峻,跋涉非易。据康熙《宁化县志》记载,"山由西而北,水自西流东南,溯其源,远自庾岭度峡而至火星岽,则左会昌,右平武,是为江、闽之界"。又说宁化诸山,"延袤百里,而高二十里,樵苏永绝,木有大十围者,是有奇禽异兽,或闻犬吠鸡鸣,迹之乌有也"。由此看来,曾氏欲由粤东出境,进入江西会昌,首先得翻越这道人迹罕至的崇山峻岭,经受住登高、涉险、度峡的考验。
(3)江西段。《程途记》称该曾氏由江西会昌县经湘漳县进人湖南,中间经行站名8个。其中:水站4个(会昌县、赣州府、泰和县、吉安府),水路里程为690里;陆站3个(分宜县、袁州府、萍乡县),陆路里程为510罩。此段水陆行程共计1200里。在水路行程上,该曾氏是从会昌县的贡江开始下水乘船,顺流人赣江的。贡江是赣江的东源,发源于赣闽交界的武夷山区。贡江沿途接纳了湘水、梅江等水系,至赣州城北的八境台下的章江相汇合,由此形成江西省的第一大河,也是长江的第二大支流。贡江从源头到八境台全长296公里。
筠门岭镇位于会昌县南,距县城56公里,东毗福建,南临广东,扼闽粤赣三省咽喉,为交通要冲之地。民国时期为赣南大宗商品的集散地,为赣南四大名镇之一。筠门岭镇原本位于湘水边上,不知当时是否因为水流量过小,不能行舟,还是别有原因,总之,曾氏选择的是从会昌下水,开始了其江上行舟的历程。
从会昌到赣州府,中途必经雩都(今于都县)。雩都位于贡江与梅江的会流处,应该是一个较大的水站,大概因为是顺流而下的缘故,一晃而过,以至没能进入曾氏的视野,自然不会将它笔录下来。在这段贡江航程上,曾氏一共航行了240里,约占贡江全长的40.5%,估计其在水上航行的时间,起码需要4天(以日行60里计)。
进入赣州以后,从赣州府、泰和县到吉安府,这段水程共长480里,全是一路顺水行舟,应该没有什么大碍。相信8天后便可以弃舟登岸,跨越赣江支流泸水与袁水之间的浅丘地带,步行180里而人分宜之境。分宜西行80里至袁州。袁州府是赣西进入湘东的门户。据张国雄的研究,湘东与赣西相邻,中间隔着幕阜山、连云山、九岭山、武功山、万洋山、诸广山等山脉。这些山脉呈北东向雁行错列,海拔高程大多在千米以上,是湘江与赣江的分水岭。山地之间的长廊断陷谷地或向斜谷地构成了江西省籍移民迁入湖南的天然孔道。从袁州府进入湘东,需首先穿过九岭山与武功山之间的谷地,溯赣江支流袁水,再由陆路翻过一个山隘,乘船顺湘江支流渌水而下,过萍乡、醴陵,入湘江干流。这条路线是元明以来赣西、赣南一带移民迁入湖南的主要通道,明清以来,闽粤两省移民远播远行者,大多也循着江西人的足迹穿行其间。
《程途记》在记录这段行程时,只提到从袁州行100里而至萍乡,并从萍乡开始100里的水程而进入湖南湘潭,表明曾氏正是沿着这条道路向四川进发的。
(4)湖广段。《程途记》称该曾氏由江西萍乡经水路进入湖南境内,中间途经湘潭、长沙、沅江、常德、慈利、永定6站,而入湖北来凤。其中水程4站(前4站)720里,陆程2站(后2站)460里。此段水陆行程共计1180里。
在本段水程起自萍乡乘舟,经渌水而下,过醴陵,在湘潭县境内入湘江干流。湘江是湖南省的第一大河,由南向北汇入洞庭湖。浩瀚洞庭湖,纳九江之水,号称"九江","沿湖八百里,经岳阳楼西南出湖口与江流合"。沅江为沅水入湖之南口;流经慈利、石门的澧江,至澧州为洞庭湖之西口,故洞庭湖俗谓之"澧江口"。
自洞庭湖上岸西行的移民,欲到四川,有许多路径可以选择:其一,通过山路到沅陵,然后从沅陵出发,溯泸溪西行,经湖南吉首、花垣,首先进入清代四川酉阳直隶州。其二,不走沅陵,而是经常德北上,通过湘西北的慈利,进入与之相邻的湖北恩施,然后与川鄂的交通线相连接。其三,通过常德抵达慈利后,不向北走恩施,而是继续西进,取道永定(今张家界市)、桑植,通过湖北来凤(今来凤县)、咸丰(今咸丰县),沿黑峒河而入四川黔江,从而与川湘交通线相连接。广东曾氏迁川途程实例表明,当年他既没有走大多数客家人所走的道路,经常德过湘西入贵州,然后取川黔大道而入蜀,也没有选择经过酉阳、恩施方向进入川东,而是取道第三条路线,从常德经慈利西行。
曾氏既从沅江人洞庭湖而至慈利,必当穿过万子湖、东南湖、大连湖,行舟180里,登岸而至常德。他本可以从洞庭湖中的自平湖溯澧江而至澧州,继续取水路经澧州、石门而抵慈利。但是,不知何故,他却选择到常德上岸,弃水路不走,改而取道旱路,由常德穿过大浮山与云朝山之间的河谷地带,经行4天280里,这才抵达慈利。到了慈利后,步行180里就来到湖北省的来凤县。
来凤县位于鄂西南边缘,地处鄂、湘、三省要冲,素有"一脚踏三省"之称,为湖北省的"西大门"。清代属施南府(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辖,北距施南270里,西邻四川酉阳县,西南310里至四川黔江县界,至重庆府440里。由来凤西进,有川湘大道直接与长江南岸的黔江地区相连接。
(5)川东段。 《程途记》称该曾氏是由湖北来凤,行360里,进入四川黔江地区的。其中,步行3站(黔江县、玉山镇、彭水县)720里,继又从彭水县下水乘船,经过水站2个(羊角嘴、涪州),行600里而抵达与长江干流汇合的涪州。此段水陆行程共计1320里。
从南方各省进入四川的通道,除传统的峡路这一主要门户外,另一个重要门户就是长江南岸的酉、秀、黔、彭地区。由于川东地区的酉、秀、黔、彭等地,与鄂东的来凤、恩施、咸丰等地,湘西的永定、永顺、永绥,乃至沅陵、吉首等地相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历史上著名的黔江古道就穿越其间,抗日战争时期修通的由重庆綦江经黔江直到湖南的川湘公路,也是沿乌江出川东而与湘西相连接的。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主力和四野一部,对困守川、湘、鄂边的国民党宋希濂部实施钳形合击。其中:34师、35师就是沿大庸(即永定,今张家界市)、永顺、永绥一线发起攻击。11军就是沿石门、慈利、桑植西进,进占来凤、龙山,继又攻占咸丰。同时,47军由恩施、咸丰、来凤西南,翻越崇山峻岭直取黔江。最后诸路大军全歼宋希濂兵团大部于咸丰东北地区,解放军进而解放涪陵,直指重庆。由此可见,只要清初的移民从鄂东或湘西进入这一门户,出乌江而抵涪陵,余下的行程一路坦荡,准保可以平安走完全程了。清光绪年间名噪成都的中医"熊小儿"熊溪园,于咸丰元年(1851年)出生于江西临川府清江县,精习岐黄,然屡困于乡里,闻四川富裕,并有一亲戚商贸于赣之间,遂相约而行。但因坐船溯江费用太大,只能走长途。他亲口向子孙讲述:"那时由赣进川的路线是由清江宜春,过萍乡,人湖南,然后过长沙经洞庭湖畔的常德,再横贯湖南省沿沅江经吉首而达川境秀山,再沿乌江抵达彭水、涪陵而西的。"熊溪园入川时所走的路线,正是循着清前期移民曾氏所走过的足迹行进的,唯一的区别仅在于:他们到了洞庭湖畔的常德后,曾氏取道北上,经慈利、来凤而入彭水;而熊氏则是继续西进,由吉首经秀山而至彭水。前者从北面,后者从南面进入川东门户,最后,殊途同归,均是出乌江而抵达涪陵,目标都是一致的。
由此证明,经由江西、湖南而至川东的这个人川途程实例,不仅对于湘、赣、粤移民,就是对于福建移民说来,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顺便提到,另有福建移民林氏由富顺县上东路响石山林家湾回乡探亲程途实例也表明,来自福建的移民在穿越湖南、江西境内时,也大体走的是这条路线。
根据隆昌二中高级教师曾一书先生提供的隆昌胡家镇洪家村康熙《林氏族谱》记载:有福建移民林宗汉,于康熙戊戌(1718年)二月吉旦,由福建永定县太平里灌洋村(向)龙窟,徙四川省落业。乾隆年间又迁肖家坝(后称林家坝,即今胡家镇洪家村一组)及水竹湾。在定居四川后,回原乡) 福建探视,其回乡路线如下:
回乡贯自重庆起程,下水路宜昌,请到筏子,下至路口,走湘潭,走萍乡县,过山至卢溪,赶船下章树,船走吉安、定上、赣州府瑞金止。起早过山,走汀州府,船下(上)杭县,上渡。走茶亭铺,走汤边,走太阳坝,走灌洋村向龙窟前。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载的回乡路线,明确提到了取道峡路,乘舟人长江、入鄱阳湖。这一段行程,顺风顺水,省时省钱,必然是闽粤移民返乡的主要通道。但这并不是当年入川的路线。因为,对于人川移民来说,这段水路却是逆水行舟,费时费钱,除商贾运送货物外,可以肯定绝大多数移民是不会走这条路的。但族谱所载的行程--从湖南湘潭、萍乡至江西瑞金,越武夷山,走福建汀州府,下上杭,以达原乡永定的路线--正好与上面所述的迁川路线相符,证明这条路线正是闽、粤、赣、湘等南方移民往来四川的主要通道。

第六章沧桑岁月留痕

"湖广填四川"移民大迁徙的传奇事迹,惊天地、动鬼神。它不仅是一部赞美先世的英雄史诗,更是一部值得传诸后世的生动教材。那里面记述了当年移民们在填川途中所经历的旷世磨难,痛苦遭遇,悲欢离合。如果说在前人与后人、古人与今人、历史与现实、昨天与今天的对话中,需要有一个中介才能沟通,那么,"湖广填四川"的历史篇章,正好为人们架设了这样一座心灵感应式的精神桥梁。
一、旷世磨难
"上四川"既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移民史诗,又是一首感人至深的动人乐章。当数以百万计的南方各省移民,扶老携幼,浩浩荡荡,穿行于入川的道路之上,由此演绎出何等壮观的历史场面,留下若干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
雍正皇帝在一次对内阁的谕示中说:"上年闻湖广、广东、江西等省之民,因本地歉收米贵,相率而移四川者,不下数万人......况彼此相隔,或至千里,或数千里,小民离弃乡井,扶老携幼,跋涉山,安有余资以供路费?中途困厄,求救无门,不相率而为匪类,势必为沟中之瘠矣。"在这里,雍正皇帝担心的是移民们因为盘费不济而沦为"匪类",危及他的统治根基,这实在是用心良苦。据现有史料表明,在雍正时期,还没有发生过一起移民在途中啸聚谋反的事件,而反倒是如他所说,移民在数千里旅途上,扶老携幼,跋涉山,中途困厄,求救无门,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沟中之瘠"。此处的"瘠",通"黹",意指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即成为倒毙在沟壑之中而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
对此,广东龙川县移民的《往人民告帖》也作了如下的证实:"目下龙川县地方处处拦绝,不容我等行走......若阻得紧,我们只得伴命走小路,山高水深,万一不测,跌死下山,淹死下水,亦是我等之命。"
过去,在闽西山区流传这样一句令人费解的话:"过四川。"当年幼的孩子因为贪玩,归家迟了一点,常常会被母亲训斥说:"过四川了,瞰(这么)久才归来。"由于从交通落后的闽西山区,徒步跋涉到四川,道路崎岖漫长,旅途艰难险厄,风餐露宿,其苦难当,很少全身而返。因此,"过四川"就成为当地的一句口头禅,比喻做事费时,千难万险,有去无回。
在移民迁过程中,多数人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始终如一,决不放弃迁川目标,历经重重磨难,最终抵达蜀境,并且在四川定居下来。当然,其中也有个别人因为水土不服,或者思念家乡,而半途返回,或者欲归原籍。
例如,原籍广东连平的谢子越,年过五旬,探知四川遭张献忠乱,"土旷人稀",于是携家眷西迁。其妻凌氏随夫上路,方走数日,因"不服水土",便携次子、三子中途返回,归居连平故宅,后死葬连平大坝冈。谢子越则坚持既定目标,毅然率长子媳及侄,跋涉来川,最终寓居简州。
原籍广东兴宁县南厢中堡柏树下的刘子进,于雍正丙午(四年,1726年)七月十四日,因羡慕四川富庶,父子母女四人,随同伴多人,仓促来川。行至途中,年方22岁的妻子徐氏,患麻疹身亡,留下一子一女。人皆劝刘子进中途返回,放弃来川,他不忍舍弃,遂将行李担杖,尽交给从弟兄绍唐,分担随行,"背负西行者七日矣"。后来,他们一行"逾越险阻,千辛万苦极矣。兼之银两缺少,来至川东,苦无盘费。同伴有钱者,尽上川西"。刘子进一行人,"无钱乃止于荣昌之烧酒坊场背,共佃园地、草屋同住"。
广东移民廖体用历尽千辛万苦,由湖广辗转四川什邡新市镇落业。后"以祠墓在粤,思携眷东归"。而他在川的儿子们,"以川中财货易殖,不愿还乡"。为了留住老人,他们以行前还须辞别在川族人为由,慢慢拖住他不要马上启程,而背地里却通过其伯父给老人做思想工作,劝他不要回去,并决定把家迁到成都近郊的新都县境内。最后,廖体用终于打消了回广东的念头,一直住在四川,活了83岁。
在迁川途中,移民们中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感人故事。例如,大足杨氏家族的先祖入川时,分阶段行进,在路上颠沛流离,发生在这个家族中的阴差阳错的故事令人感动。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杨修富举家由湖南会同迁川。在此之前,他曾经派次子杨再发作为先导,率先一步到四川了解情况,结果经年未归。这年九月,急于上川的杨修富,在没有等到确切消息的情况下,便急匆匆携带长子杨再有一家8口启程上川,希望能够在途中与次子杨再发相遇。不料,行至重庆铜梁和同寺地界,74岁高龄的杨修富病倒了,只得人寺养疾,全家则在寺旁暂居。而这时杨再发正从四赶回来与全家会合,却阴差阳错走迷了路,不知不觉中竟然返回了湖南。后来,他又从湖南折转回四川,一路上打听消息,终于跟踪而至,在铜梁"始得聚会"。
在迁川途中,既有老人需要照顾,又有小孩需要呵护。原籍广东惠州府连平州人巫维舒,在经商贸易至简州多年,在当地站稳脚跟后,又将八旬祖母冯氏恭迎至蜀,同时"并负祖考及考妣遗骸到简安厝"。此行"计程八千余里"。途中为了照顾好祖母与祖骸,他"每晨夕必向先骸焚香荐食"。"其奉祖母则饮食遂其欲,温情尽其欢,起居先其意"。如此无微不至地侍奉年过80的祖母,放在平常不足为奇,而要在8000里迁徙途中始终如一地坚持到底,则实在难能可贵。
当然,在迁川途中,家人失散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据记载,当年有一个名叫林愈芳的小孩,"少有器识"。他12岁那年"随父入蜀"。"途间,离伴独前。盗睥睨将劫之"。林愈芳识破盗贼的阴谋,看到后面有人,于是急中生智,假装招呼熟人,大声说道:"吾待久矣,行何迟也!"意思说,我等你们这么久了,你们怎么走得如此慢!后来,"盗去",他才"得脱",躲过一劫。要不是这个小孩胆识过人,灵敏机智,很可能难逃劫盗的魔爪。
正因为中途失散的实例不在少数,以至今天当我们查阅一些原乡传来的族谱时,往往可以在一些家族支派世系下,发现在不少成员的名讳后面,多注有"上川"、"往川"、"住川"的字样。这些人中,既有经过长途跋涉,成功抵达四川,但因无法联系而失载的;也有在迁川途中死亡、失踪,或者不知下落的,而且大约还不在少数。
在漫漫迁川旅途中,因为种种变故,移民们从一个家庭、家族团队中失散,或者不得不分手的事,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失散的亲人在团聚时互不相认的悲剧发生,有的移民家庭在分手时还要留下凭证,以便日后异乡重逢时识别。例如,今成都龙泉驿区黄土镇长伍村的余氏家族,其祖先来自于广东兴宁县,清乾隆年间迁至四川简阳。在他们世代相传'的一首充满神秘色彩的诗歌中,有这样的诗句:
余本元朝宰相家,洪朱造反散天涯。绿林岸上分鸡首,凤凰山前插柳桠。余姓并无三两姓,一家散为百千家。
倘有一家不认祖,勿忘木本水源也。
这首"余姓辨宗"诗还有许多不同的版本,诗句词语各有差别。例如,在一个以余汝彰为人川始祖的、原籍为广东兴宁的移民家族所编写的族谱中,也有这样的诗句:
余本元朝宰相家,红巾赶逐入西涯。泸阳岸上同携手,凤锦桥边插柳桠。否泰是天还是命,悲伤思我又思他。余氏原无三两姓,一家分作万千家。十人分散归何处,入门云游浪卷沙。据考证,这首"余姓辨宗"诗最早可能产生于元末明初。另外还有相类似的"任姓辨宗"诗,词句大同小异,也产生于元末明初。这些辨宗诗原本与清初的移民运动无涉,但是到了清初大移民时代,散居南方各地的余氏家族也随之卷进浪潮之中。为了避免发生迁徙途中四处失散,各不相认的事情,便在原来流传的诗歌的基础上,加以变通处理,从而增加进"绿林岸上分鸡首,凤凰山前插柳桠"的内容,以"作为同宗他乡相识的凭证",并要"子孙世代熟背勿忘"。
这里的"分鸡首",应该就是古代流传下来的一种分家仪式,其象征意义与民间的"砸锅分炊"、将蒸饭的甑子拆散等做法相类,表示一个大家庭同居模式解体,宣告"共爨"体制的结束与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开始。其具体做法是,把一个象征完整共餐的整体(如铁锅、甑子等)拆散,按弟兄人数分解为若干份,然后各执其中一份,自奔前程,若日后异乡团聚时,将其合拢,以作为各分支后裔自认本家的凭证。
据今崇州市唐家场镇新场村七组郭长金老人介绍,该村郭氏一族的祖先郭世伟,原籍湖广黄州府麻城县,清康熙年间弟兄24人结,沿途分散各县落籍。分手时,曾经以砸锅为记。这种习俗,通过一些地名也可见其痕迹。在今成都市清白江区清泉镇原七里大队,有一个小地名叫做"鼎锅梁子"。据记载,说的是清代,有一向姓人家,自河南入川,先定居于此,后族人分居,于此山砸烂鼎锅,各执一块,以示分炊。按:清泉镇是从原太平场发展而来的,而太平场又创建于清康熙中至乾隆初年,那时正值外省移民人川的高峰时期,由此可见"砸锅为记"的现象与当时移民迁移有关。
至于移民在迁徙过程中如何凭砸碎的锅片彼此辨认的问题,在另一个迁川家族的族谱中,有这样生动的记载:
我祖(郑)庄公之后,娶祁氏婆婆生十六子。公公身故,婆婆出于郝氏,又生十六子。公公身故,婆曰:我一身所改两姓,两姓所取,共姓子应先。先夫之子红棋郑,后夫之子黑棋郑,红黑为记。我红棋传三代,弟兄几入分散,干戈发动。弟兄三人将锅分为三块:分锅边者锅边郑,分锅中者锅中郑,我公所分锅底,将锅为记。
这则记载表明,在一个家庭中,弟兄分手时,采取"砸锅分炊"的传统办法,早在郑庄公时代即已有之。其具体识别办法是:根据分得锅体的某个部位碎片,各自独立为同姓下的一个支系,为了互相识别,可以按锅的部位,区分为"锅边某"、"锅中某"、"锅底某"等。笔者怀疑这其实就是在清初这场大规模迁川运动中的产物,而被《郑氏族谱》的整理者附会到其远祖郑庄公时代了。
生老病死,乃人生常事,定居时尚不可免,何况数千里 迢迢之旅途。在恶劣的气候中和崎岖道路上连日行走,身强力壮的移民尚可支撑下去,而一些年老力衰者,经受不住饥饿疲劳的折磨和痛苦,则难免不倒毙在旅途。而一当遇到这样的不幸事件发生,移民们由于不具备停丧祭奠的条件,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就地掩埋,或者背负亲人的骨灰继续前进。
前文引述彭邦炯的文章提到,原籍湖南永州零陵人彭三遵偕妻高氏举家迁川。行至途中彭三遵不幸染病去世,高氏及子、媳在河边将其火化,收骨灰于瓦罐肩背而行,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抵达南充县东境万家沟后,始将其骨灰暂寄附近东山金田寺。
广东长乐移民张大梁在行进至贵州野猪冲时,其妻兰氏病亡,就地掩埋于店主空地之上,前已述及。三个月后,当其行进至永川县(今重庆市辖)时,其父汝茂公又不幸病逝,只得"借吴姓隙地掩之"。又如,原籍广东的林培玉,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携弟一家上川,行至湖南衡州,其弟患病,"遂卒于中途"。林培玉就地将其安埋,仍携弟媳、侄子奋然前行,最终在新都县立足。
正因为葬身路途者不乏其人,所以,当其同行者或后裔抵川定居以后,一旦条件允许,他们一般又会重返当年掩埋亲人的地方,把这些中途亡故的先人的骨骸运回四川。
例如,原籍广东龙川的黄氏家族,于康熙末、雍正初迁川,定居于今成都市新都区木兰乡境内。在黄氏历代祖先墓茔中,有黄位伍夫妻墓一座。据传,黄位伍"乃死于上川的途中,就地掩埋",待其后裔黄开来上川落业后,才派人将其重新"捡金",迁至四川,并与黄妣合葬的。龙岩州的傅荣沐在迁川途中,父亲死于江西瑞金,母亲死于湖南湘潭。在草草掩埋多年后,傅荣沐又分别派人将他们的灵柩运来四川安葬。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其中还有三起比较动人的故事:
一起是两兄弟争相掩埋先父遗骸的故事。据传,在今成都市三圣乡的张氏家族,其入川始祖张子仁在迁川的半途上死去,就地掩埋。他的两个儿子入川后,一个住在龙泉驿,一个住在万福村。数年后,两个儿子都要争相"捡金骨"埋葬。结果,一个先去,把父亲的身子骨骸埋在了龙泉山顶上;另一个儿子迟到了一步,只取得头骨。"在回家途中过河时,船烂了个洞,就用烂棉絮堵住,一直护送回家,埋在现在万福村6队的混堰塘旁。"
另一起是后裔不惜"发冢刺血验骨"找祖骸的故事。说的是广东平远人刘忠文,因其父来川贸易,死于湖南常德途中,为旅途同伴所掩埋。其时刘忠文才10岁,听到这一消息,惨恸不绝。后来,他在四川中江谋生,"力佣十余年",积攒了一些钱财,便到常德去寻找父亲的尸骨。由于年代太久,无法辨别,找不到父亲骨骸的他,于是大声痛哭起来。适遇当地的一个童子指引说:"尝闻诸祖,先年有粤客死葬此,乃无主孤坟。"于是,刘忠文不惜通过"发冢刺血验骨"的方法,终于找到其父的尸骨,并把它背负到中江安葬,后移葬于彭县。
再一起是刮苔剔藓找祖墓的故事。说的是江西泰和籍人罗京祥,经商川黔,其子罗言铭"入川寻访",遂家于简阳县。后罗京祥客死于黔,罗言铭虽然在其地厝葬,并立碑为志,但是,因为缺乏祭扫,始终是一个遗憾。其后裔罗宾椿"长念先墓久荒","不畏远道,只身人黔。遍觅旬日,于白杨荒草中,剜苔剔藓",找到祖墓,然后,"礼祭而返"。他的孝行,因此而被列入县志。
一、卓然超群
在"湖广填四川"浩浩荡荡的移民大潮中,有一支格外引人注目的人流,这就是由妇女组成的特殊队伍。移民妇女的作用贯穿于从原乡始发到途中迁徙再到四川定居的全过程,她们卓然超群的表现与精神,可以感天地,泣鬼神,值得后世充分肯定和赞誉。纵观迁川妇女的表现与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在迁川之前,发挥家庭主妇作用,积极支持家庭成员向外迁移。
原籍广东长乐县的钟母杨氏,在丈夫去世后,独撑家务。在家庭人口日渐增多,"家计日渐萧条","殊难俯畜"的情况下,她断然决定,将家庭成员分阶段向外迁移。但是,"连命三次上川",都不足以打动长子钟宏予。钟宏予"哭泣不忍别,未行"。她暗自思量,可能是平日里"长子素有孝心,惯听母言,随命随作。今不如命,谅是我说顾他儿子,他便不往",如此,只要"还须说要顾我,他便会行"。于是,她决计巧言说,子心甘情愿前行。有一天,她对钟宏予说:"母命你上不去,倘我儿孙都像邻家饥饿涂地,我纵饿不倒,亦会气倒。你若不放心,留你第四子王舟服劳,遗一角田土,又有三个胞弟照料。如何为我多活几年,你都不去?"至此,钟宏予终于决心迁。"届期拜别祖宗慈母,及三弟族众等,始行"。
原籍广东兴宁的刘母彭氏,"因家计窘迫",在已经派遣一个儿子上之后,决定再把年仅14岁的次子刘秀标也送去四川,自谋生路。她说:"吾土田所产,举家难赖。汝次兄已往省,汝亦可自出营生。"刘秀标不忍离去,彭氏断然表示:这是"母命",决不可违!刘秀标见母意坚决,不可违背,于是"不得已,辞亲入川"。
巫维舒,原籍广东惠州府连平州人。祖仁福,祖母冯氏。"时,粤省岁大饥。薪桂谷玉,待哺殊难"。巫维舒"意欲远迁"。但是,考虑到"祖母、双亲在",未敢行。后来,双亲去世后,祖母冯氏"窥其意",对他说:"吾之奉养,有汝叔在。汝有远志,可速行!"在祖母的支持下,巫维舒于是同其大叔"贸易至简西高明场置业兴家"。
上述实例中的钟母杨氏、刘母彭氏、巫母冯氏,识大体、顾大局,在原乡生存空问日窄,收成不足,遭遇天灾,全家难以维持生计的紧急关头,毅然决定派遣、说服、动员家庭成员上川开拓新的出路,顺应了当时人心思迁的时代潮流,表现出超常的远见与卓识,不愧是"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中的佼佼者。
其二是,在丧夫的情况下,亲率子孙向匹迁移。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些高龄妇女中。由她们亲率儿孙人的实例散见于各地,下表是仅见于有关论著中的客家妇女亲率子孙迁川的实例: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17例中,除第5例张氏谢妣是在人川 3年后,其夫在原籍过世的外,其余都是在原籍均已丧夫的情况下,独立卓行,毅然决然带领儿孙上路的。她们以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威信、经验与影响,发挥着迁徙组织者的作用,当之无愧地成了大移民运动中的领头人。
通过上表可加,由高龄妇女充当迁川领头人的现象,分布于四川各县,相当普遍。再从1个县来观察,妇女率众迁川的比例也是相当高的。在一本名为《笑问客从何处来--客家新大陆仪陇探源》的书中,作者从仪陇众多的客家姓氏中,列举了现居该县的12个客家大姓:朱、郑、杨、张、梁、彭、许、黄、丁、潘、吕、莫的源流,其中有3个姓氏家族就是由女性带队迁徙入川的,共占总数的25%,也就是说,在所列举的迁川家族中,约有四分之一是由女性充当领队的。具体情形如下:
丁氏家族:清康熙十年,丁姓第九代祖母刘氏率4子尚德、尚会、尚智、尚文,从广东乳源县移居四川合县。吕氏家族:康熙二十一年,人川始祖吕观珠之妻肖氏太婆,率子上智、上义、上奇等,从广东乳源县赵家湾灯盏窝移居四川合川县。
许氏家族:康熙五十一年,许氏祖徐廷翔遗孀陈氏老祖母,率领其子开先、开仕和孙子景渊、景增,从广东乳源县通济桥移居四川仪陇周家河大桐包。
对于在大移民中担当组织重任,表现出类拔萃的女性,理当浓墨重彩地加以大书特书,但是,过去由于受"男尊女卑"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以至她们的许多动人事迹都被湮没了。今天,我们仅能从地方文献搜集点滴资料,补充一些生动的实例,以见妇女在移民史上地位与作用之一斑。
有一个名叫钟黄氏的妇女,原籍广东长乐。丈夫钟傲沛卒于某州任内,维持家庭的重任全由她一人支撑。当时,钟家是一个6世同堂的大家族,"一家八十余人",均由她主持。钟黄氏精明能干,表现了较高的指挥能力,县志上称赞她"敏于治内"。康熙庚子岁(五十九年,1720年),大旱。"长乐草根木叶,人食几尽"。有人劝她"迁入四川"。她以"老姑病瘫"需要服侍为由加以拒绝。后来,一直等到病姑去世,黄氏为之治丧服阙,把后事料理完毕后,这才"率子孙自粤来川"。在迁川路上,她每晚为全家人安顿好住宿,之后"必令孙辈读书,子妇绩麻"。在从粤东至简阳的"八千余里"程途中,钟家后裔天天读书不止,夜夜绩麻不息。抵达简阳时,已绩麻"四十斤"。黄氏60岁时,长乐贡生钟腾万寄诗祝贺,其中有句云:"驿路慈云霭,高堂爱日鲜。仪发明三族,慈严任一肩。"黄氏可谓当之无愧。她去世时,享寿88岁,有子9人、孙31人、曾孙191人。
在简阳县东禾丰场清水湾后,有周宗升妻肖氏墓。王楷撰写的墓志铭说:周母肖氏是"周氏入川始妣",生于康熙三十五年,卒于乾隆四十四年,享寿84。世居湖南宝庆府邵阳县大东路三溪石碑老屋场。德配周宗升,生三子。雍正间,周宗升中年疾卒,三子中长者方弱冠,幼者尚在襁褓中。岁荒家贫,生活维艰。周肖氏深有所感,慨然说道:"韩信以丈夫不能自食,况女子乎!"于是,奋然自起,"乃为远徙计"。她率3个儿子西行,跋涉数千里,佃居金堂县属之长鱼沟。每天带头早起晚歇,"先鸡鸣而兴,后斗转而息"。人蜀之初,家无余资。到了肖氏暮年,则储资数千贯,叠创业于县东禾丰场所属清水湾等处,约有田300余亩,县志称赞说,这些家产,"皆孺人所积也"。
重庆市江津德感镇有一座陈氏五桂祠,原来是为纪念从福建武平迁川而来的陈氏家族修建的。该陈氏家族的迁川始祖,就是82岁高龄的陈氏邱老夫人。邱氏系福建武平人陈军礼的妻子,生有5个儿子。丈夫去世后,邱氏独撑家务。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邱氏听说蜀中连年战乱,"土广人稀,家业易就",便遣二子上瑛、三子上琳来川,兄弟俩居于江津德感里上坝。数年后,"家业小康"。这时年逾82岁的邱老夫人,又亲率余下的两个儿子及长孙,举家迁蜀,只留下四子在武平守祖茔。由于这支陈氏共有5房人,所以修建的祠堂便命名为"五桂祠"。现在该祠堂为德感镇小学校舍。据目前所见到的材料,时年82岁仍率家人人川的邱老夫人,不仅在妇女中,就是在整个移民浪潮中,也算得上是年龄最长的指挥者和领队人。
民国10年(1921年),资阳县有一个名叫文华椿的72岁的县参议员,撰写了一篇题为"文氏始祖家传述略"的碑文,充满深情地记录了入川始祖文李氏在迁川过程中的事迹,为我们保留了一篇难能可贵的移民史料。
该家传记载,文母李祖妣,是文正章的妻子,原本楚人,世居广西桂林,耕读传家。文正章不幸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没于楚,仍葬全州,寿六十有二"。传记记述了文正章死后,文母李夫人率领全家数人迁川的经过,其中,对迁徙途中的生活作了这样的描述:
祖妣李,见乱离之后,苌楚兴嗟,仳离条啸,思迁乐地。因闻益州天府,"献逆"既定,民无孑遗。诏书远播,募民迁徙。母子数人,告别九凝,浮渡三湘。既历浔阳,复经汉口。母则负杖携筇而行,子则担簦曳履而从。风潇雨晦,人叹骊呕。夜静更残,秋闻鹤泪。曾日月之几何,而夏口武昌不可复识。沿江直指,上达夔巫。江走黄牛之峡,灏喷黑龙之浪。跋涉危险,备历艰辛。
这里提到李氏率领6个儿子,取水道由楚入蜀,沿途经过了九江、汉口、武昌、夔门、巫峡,艰险备历。在漫漫千里旅途之上,李氏勇往直前,扶着竹杖在前面开路,6个儿子挑着担子,紧随其后,为了赶路,沿途不知爬了多少坡,过了多少坎,穿烂了多少双鞋!情节真实,感人至深。
文中对她人蜀后训诫儿子如何创业守成作了这样的记述:
求得乐邑陈姓之业,佃耕三载。编篱插棘,塞瑾筑墉,犁雨锄云,瞻杏望蒲。诫其子永诚、永试、永谦、永论、永让、永记曰:万里离乡,创立门户,当整顿精神,独立意志。勤以致富,俭以聚财。胝足胼手,勿痛夏畦,祝蹄操豚,总期瓯宴。
文中提到"万里离乡,创立门户,当整顿精神,独立意志。勤以致富,俭以聚财",这些诫语,极具针对性,实属治家名言。它出自于一个有过迁川创业经历的妇女之口,更加难能可贵。
李氏于康熙四十五年去世(1706年),享寿六十。由此推算,她率子人川的时间,当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时年57岁。由于千里跋涉,劳累过度,在川耕居3年而故。李氏去世后,文氏兄弟各自立业,恪守母亲生前教诲,"勤以致富,俭以聚财",终于在资阳县东枕头寺下邵家沟定居置业"二万余亩",发展为"富甲一乡"的大家族,"可谓盛矣!"
文氏后人不忘李氏祖妣迁川创业之功,于光绪年间为之迁葬建祠,"岂徒以壮观瞻,骇耳目哉!盖叙天伦,讲揖让,为儿孙观礼耳!"据介绍,迄今李氏墓仍保存在资阳邵家沟马鞍山(今属资阳回龙乡江诗村),数千文氏后裔集中居住在回龙乡,每年清明仍不忘祭扫云。
其三是,追随移民大潮,协助丈夫完成迁川大业。
在四川,许多移民后裔编纂的族谱,在记述当年先祖人川过程时,最常用的一个词语就是:"携眷迁川"或者"偕妣上川"。虽然这些随同上路的女性,默默无闻,可她们非但没有成为迁徙的包袱和累赘,恰恰相反,她们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在迁移途中相夫教子、生儿育女,最终偕夫携子抵达目的地。
最典型的实例莫过于来自江西的傅氏林孺人。据《傅氏族谱》记载,傅荣沐"因谋迁蜀",考虑到高祖母林孺人年事已高,准备把她留下来守家,"计不与偕祖母林孺人"。孰料林孺人知道后,决然说道:"株守岂男儿事哉!察汝子皆足佐汝起家,早决计,余惟汝是从。"乃于雍正七年(1729年)由福建前往四川。这种不愿株守桑梓,誓同男子一道外出创业的气概,正是那个大移民时代里巾帼不让须眉精神的体现。
又如,据《廖氏族谱·高祖妣薛宜人传》记载,广东兴宁人薛氏,是廖体用的妻子,生有四男三女。"自(康熙)丙午偕高祖携三子来川,蒙犯霜露,不惮艰险,夫妻辛苦,垫隘疲劳至矣!然屡经空乏,卒无怨言。"结合廖体用迁川事迹可以知道,廖体用入川在雍正四年丙午春。为了与先期至川的长子相会合,全家决定跟随来川。当时,廖体用已56岁,薛氏43岁,3个儿子分别为16、11和5岁。他们出门时仅"携钱四百,濡滞辗转",到年底才抵达湖广。至荆门,即写信给长子,这才将全家迎至四。在这一过程中,夫妻辛苦备尝,其艰险曲折难以尽表。而薛氏居然在"屡经空乏"的情况下,始终做到"卒无怨言",其精神之高尚由此可见一斑。
在由粤迁川的李氏家族中,有一位协助丈夫完成迁移大业,堪称贤内助的刘夫人,她品德高尚,精神可嘉,赢得了同族后裔的称赞。在《李氏族谱》中,保存了一篇《春分祭刘祖妣祝文》,该文声情并茂地咏颂了这位客家妇女的美德:自古大姒徽音,孟母遗范,固所称为女中君子,女中尧舜者也,岂有可以娩美者哉!然窃思我高祖母刘老太君,庭生巨族,幼年于归,处于东粤,迁于西蜀。徒步入川,不辞艰难险阻之苦;道路云远,历尽登山涉水之劳。出幽谷而迁乔木,辞故土而适乐郊。高祖有所欲为,高祖母莫不赞襄成之,因夙称为内助者也。迄后得业居住,迁葬上三代之金骸,置田产,立祖祠。俭以持家,宽以御众。高祖治外,高祖母治内。后嗣孙等皆所以享高祖母之福也。兹者节届春分,备牲醴,设粢盛,敢云享祀,不忒不过,曰聊报祖宗恩德于万一也。倘使克昌厥后,旌立华表,绵血食于千秋因所应尔。高祖母有知,来格来歆。谨此昭告。
文中使用一般祭祀用的文体,讴歌李母刘老夫人在这场移民运动中的表现:(1)"高祖有所欲为,高祖母莫不赞襄成之,因夙称为内助者也。"是难得的贤内助,迁川决策中的支持者。(2)"徒步入川,不辞艰难险阻之苦;道路云远,历尽登山涉水之劳。"迁川途中一往无前,不甘落后,是移民运动中不畏劳苦的人。(3)入川居住之后,"俭以持家,宽以御众。高祖治外,高祖母治内。"艰苦创业,勤俭持家,善处内外关系,是深谙治家之道的一把好手。(4)"后嗣孙等皆所以享高祖母之福也"。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能够得到后嗣孙等的交口称颂,她不愧是有功于家业、有功于后世的艰苦创业者。
应该承认,在迁川途中,妇女所承受的痛苦与磨难远比男子多。由于清初移民多是携家带口,全家同行,在迁川途中,妇女临产、新生婴儿出世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例如,前面提到的钟宏予,在暂居湖南浏阳,靠卖柴筹集盘费时,他的幼子殡诞生了,这一切发生在杨四舅的空屋之中。据达县《夏氏族谱》记载,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十月,时年38岁的湖南东安县流洪司人夏日昭,携妻陈氏及两个儿子上川,在入川途中的船上,生下一子景昌。路途中临产即使在现代也多所不便,更何况在迁川的长途跋涉之中,其艰窘之状可想而知。该夏氏入川后,落业于绥定府明月乡亭子堡六保一甲(今达州市达县亭子镇天安村一组)。原籍广东永安县乌石约大陂甲龙树堂里的罗玉钦,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与长子起麟及妻白氏同行。入川时,"路经数月,历经风霜",其所受的酸苦难言。就在路过资州,即将翻越龙泉山,距离目的地仅有4天路程的时候,白氏就要临产了。当时,"寸步难行",只好留在当地暂住,"此辛苦往川者莫不皆然"。据调查,罗氏落业简州后,白氏独立支撑该家族创业发达,成为当地极受尊敬的人物。她去世后,墓道两边立有石人石马,显极一时。至今白氏祖婆的墓地仍在龙泉驿区金龙镇石碾村境内,前些年险遭盗墓。
三、空谷绝响当一场惊心动魄的移民运动成为历史陈迹之后,几百年来,先辈们在"湖广填"中的迁徙经历,不但没有为历史的风雨所冲淡,反而给后世留下极为深刻的记忆,成为一代又一代的四川人永远的话题。
现当代一些四籍著名作家,最有条件利用他们在文学上的优势地位,向外界讲述自己家乡发生于清初"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中的感人故事。他们大多是移民的后裔,其中,又以清代以来的移民后裔为主。例如,郭沫若祖籍是福建汀州府宁化县;巴金祖籍是浙江嘉兴,他的高祖父李介庵经山西马氏保荐,捐官入,至巴金已是第5代移民;李劫人祖籍湖北黄陂县,明末清初战乱后,其先祖逃荒至;沙汀祖籍湖北黄冈县,也是明末清初战乱后,其太祖杨启梁携家迁入四的;何其芳的祖籍是湖北麻城孝感乡;艾芜原名汤道耕,入始祖汤万景,世居湖南宝庆府武冈州;阳翰笙原名欧阳本义,高县人,祖籍湖南安仁县。由于他们从小便从各自的家族中接受了难忘的"移民史"的教育,在移民社会的浸泡中长大,因而自觉认同于"移民"角色,养成了一种以"移民眼光"来观察一切的习惯。所以,在他们的身上,几乎都被深深地打上了移民文化的烙印。当这批移民后裔初登文坛,下笔属文时,他们大都依然保存着"移民眼光",从而在他们的作品中,留下有关先辈们在"湖广填四川"迁移中的生动印记。
例如,郭沫若在1939年著的《德音录》中写道:"吾家原籍福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由闽迁蜀,世居乐山县铜河沙湾镇,入蜀四代而至秀山公(郭的祖父),族已昌大。"据调查,郭沫若祖先原居于宁化县龙上里七都。在《我的童年》一文中,郭沫若还说:"我们的祖先是从福建移来的,原籍福建汀州府宁化县。听说我们那位祖先是背着两个麻布袋上川的"。他的族弟郭开宇也回忆说:"我的曾祖父郭贤惠讲,先辈由福建来四川,开始是做苎麻生意。从福建宁化采集野生苎麻,跟着入川的马帮,到了现在的牛华镇。牛华是盐井林立,盛产食盐的地方。苎麻用于盐业生产中缠扎卤水筒。后来也运麻布来卖。赚了钱,自己也办起了马帮,沿途开设了13个驿站。从宁化经江西、湖南到四川,终点站就在牛华镇的篾货市,那里是郭家最早的坐房。"著名作家艾芜在1947年追述自己的家族历史时说:"我自己的祖先,前七八代人,就是由湖北麻城县迁去的。而且,不只我一家,几乎附近好些县份的人,都是来自湖北麻城县。这都是有族谱可考,并非由于传闻。"1948年,艾芜又在《我的幼年时代》中又重申道,自己"第一个到四川的祖先,原是生长在湖北省麻城县孝感乡的"。而事实上是,艾芜的汤氏家族人JII(1698年)之前,"世居湖南宝庆府武冈州高沙柿杨家桥(今属洞口县)"。1980年《汤氏族谱》发现后,尤其是李义让、庄巨川《艾芜先祖人川考》一文发表后,艾芜承认先祖来自湘西洞口,不是麻城。
艾芜于1948年在重庆凭记忆撰写的自传性小说《我的幼年时代》,用十分细腻的笔墨描写其祖先上川的经历,读来十分感人:
(汤姓)这位第一个到四川的祖先,原是生长在湖北麻城孝感乡的。读过书,却以种田为主要职业。但他失掉了土地,不能生活了,便强抑着悲哀,怀抱着雄图,带着妻子儿女,远离了自己家乡和族人,来到战乱之后人烟绝迹的四川西部。路程自然是经过襄汉流域,沿着大江,穿过三峡,再到成都;一路上听过巫峡的猿啼,淋过巴山的夜雨,迷过嘉陵江的大雾,跋涉在岷沱流域,破庙的屋檐下躲过许多风霜,大树底下度过不少凄凉的夜晚。沿途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同时也缺乏盐,一块泡得很久业已黄白不分的盐蛋,每顿饭取出来,拿筷子尖沾点成味尝尝,就这么样一块盐蛋在路上吃了一个多月。从这个盐蛋的传说可以看出这家姓汤的 移民,路上是遭着怎样的艰辛和痛苦。
李劫人念念不忘"自我八世祖人川定居以来,从未有过自己的房子"。所以,他后来所拥有的那间"菱窠",在李氏家族历史上可算得上是破天荒的了!
五四时期以写新诗著名的诗人康白情,是匹安岳县来凤乡人,他在回忆家乡的旧闻时说:"我的祖辈就是清初被强制移民,日'湖广填四川'的,据我童年时代在县城高小的调查,全县纵横各乡200里的幅员内,约共30万人口中,只有一支李姓的大地主是明朝留下来的土著移民呢!"
阳翰笙也把他在家乡高县罗场听来的关于清初移民"捆绑入川"的故事搬进了《出川之前》一文之中:"相传这些移民的祖先都不愿来四川,千里迢迢,是清政府用绳子捆来的。证据之一就是,凡移民,手腕上还有绳子捆的印痕。"英籍华人女作家韩素音,于1991年74岁时出版《韩素音自传》(5卷本),在其第3部《残树》中,对其先祖迁川的经历作了如下的描述:
我的祖先姓周,原籍广东省梅县(按:应为广东嘉应州长乐县,今广东梅州五华市),全县都是清一色的客家人。这里一向是个穷地方......大概在1682年到1710年之间迁移到四川。我家宗谱上说,我家祖辈中第一个在四川落户的是个货郎,但没有说他是怎样长途跋涉去的。他是不是一根扁担挑上两头的篮子,一走一晃就去了四川呢?他那篮子里有的是什么货?是南货?是甜食点心?还是能卖大价钱的木雕艺术品?祖坟上的碑文只说明了一点,那就是:这位祖先是个货郎,而且穷得叮当响。
有一次我在北京图书馆发现了一本16世纪客家情歌集。其中一首歌词大意如下:
心上人啊,就要分手,去啊,去四川!在盐角他登上了盐船上吉安。
我宁愿抛弃金银财宝千千万,怎舍得与我的好哥哥两分开?我们家第一个到四川落户的那位货郎--周茂发,
改行种了庄稼。先是当雇农,后来成了小佃户。那是在成都以西的郫县。
这首客家情歌,由于韩素音是以英文引录的,然后再由英文翻译为中文,已经失去了原作的味道。笔者无缘去北京图书馆核对原文,但在乾隆四川隆昌《李氏族谱》上,却找到了这首歌的原文:
情郎一心上四川,坐上盐船去建安。
宁舍金银千千万,怎舍情郎离开我(侄)。
据首先公布这首情歌的作者张仲荧解释,"清初至乾隆后期,湖广及广东等省之民仍不断入川定居,由此引发许多家庭、亲属、情人之悲欢离合。这种内容反映在早期麻布神歌之中"。
这里所谓"麻布神歌",是指外省移民为克服麻布编织中的单调与疲劳,'配合织机节奏唱歌以提神,而在荣昌、隆昌及其附近地区所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劳动歌谣。
这首抒发离别情的情歌,被广东移民带进该地区,不仅在劳作时传唱,而且还被李氏族人收录、保存在族谱之中,实属难得。不过传唱中也因发音的差异而使地名出现差错。根据韩素音的引文可知,原文本是指从广东出发,搭乘过路的盐船到吉安府,然后来到四川。这条路线,在前文所考证的广东移民曾氏入川途程中得到印证,应该是可靠的。结果在四川的族谱上,却成了乘船到建安(今四川西昌),不仅与入川路线不合,而且与情理和地理方位相违背。的艰辛历程者。除前文引述的"一两盐、半袋干粮、半袋糠"的诗句外,还有广东长乐移民张大梁,于迁川途中,相继在贵州野猪冲丧妻、永川县丧父,就地掩埋的事迹。后世子孙为了寄托对先辈的哀思,缅怀他们的迁川业绩,在族谱中特别题诗加以赞颂。收录在民国《张氏族谱》首卷的《肯堂公赞咏》一共有不同时代后裔所撰的诗作8首,今选录4首如下:
跋涉关河路几千,长辞东粤入西川。沿途菽水双亲老,旅况萧条二弟联。十载得安堂肯地,三迁始置子孙田。艰难阅历贻谋远,百代馨香荐几筵。辞粤入川万里程,年将半百附迁莺。春残黔省萱花老,路历江州椿树倾。偕弟三迁心力瘁,买田八载智谋深。寿增花甲多遗训,德及儿孙读与耕。溯来长乐是源流,千里携家到益州。喜挹椿光辉旅馆,悲深萱草谢荒丘。隆昌耕稼难如愿,简邑侨居始有秋。创业鸡山田百亩,于今永远绍箕裘。世居粤地倏遭荒,因向春风促远装。四十六岁肩重任,六千余里步他乡。萱椿继谢挥双泪,棠棣连阴共一堂。
诗中所称的"旅馆",即人川途中寓居贵州野猪冲的小店。"椿光"寓指张大梁妻兰氏,"萱草"寓指张父汝茂,二人分别死于迁川途中"黔省"和"江州" (即重庆永)。"鸡山",即张氏人川定居之地,今石板滩镇鸡公山。
又如,民国威远《崔氏族谱》上也有反映先辈迁徙历程的诗歌:
别井离乡去闽东,过都越国似征鸿。携家至蜀慈心显,运骨来川孝道隆。避地匆匆思乐土,开疆砣石乞立奇功。光潜裕后贻谋远,世世孙曾彼德浓。在四川民间,还有将迁徙经历编成唱词来传唱的。如三台县文化馆赵长松先生在该县中太区采风时,便搜集到杨秀绨大娘的一首民间唱词,词中这样唱道:
光绪头年遭天旱,光绪二年雨绵绵,光绪三年遭水患,湖南湖北被水淹。水打麻城孝感县,一连淹死几县官。可怜百姓搬家园,唯言四川好得点:又出米来又出盐。湖南到.川路途远,二十四道脚不干......
唱词中的年代可能传唱有误,因为在清代,大量湖广移民迁川的年代不是在光绪年间,而是在康、雍、乾之世。如果将这首唱词中的"光绪"改作"雍正"或"乾隆",就与史实相符了。
除了诗歌等文艺形式外,通过祠堂、会馆楹联,历数始祖迁川艰辛历程,也是向同宗后裔进行家族传统教育的常见形式之一。
在宗祠楹联中,把祖先迁川历程刻画得淋漓尽致的联文,比比皆是。这里仅引述简阳钟氏后裔为其先祖祠堂所撰写的两副联文。据《钟氏族谱》续卷2《增补公妣迁墓兴修两庑暨经营一切记略》一文载,完工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的宏予公祠堂,新置有楹联数副。其中两联云:
入蜀费艰辛,过浏阳负荷樵薪,抵赖简胼胝陇亩,薄有资斧,辄念倚门倚庐,计当年回环几经,已是乌哺三返,恁般穷饿体肤,犹不惮万里征程,愿云仍细细留心想去;
此公真孝子,慰慈亲莫抛予季,怜弱弟允为难兄,全无町畦,确系如手如足,虑后日成亏靡定,遗命香火一龛,像这死生骨肉,永可作千秋家范,望似续辈辈照样学来。
入蜀费艰辛,怅万里风雨河山,险历征程六度;葺祠涓吉戊,看两厢衣冠俎豆,总期血食千秋。联文是后代为追思迁川始祖功德,根据其入蜀过程中的经历而创作的,意图在于树立"千秋家范",以收"辈辈照样学来"之功效。其追荐先世、启迪后人的作用是十分明确的。
四、薪火相传
移民迁徙之所以会成为一代代四川人经久不息、长盛不衰的话题,除了移民运动本身所具有的震撼力足以让后代人永远关注外,还有一个内在因素值得探讨,即亲身经历过大移民的人们,均认为迁川经历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凝聚在其中的艰苦创业精神,值得薪火相传。为了后代子孙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他们在家族中时刻不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移民史"的教育。
艾芜在《我的幼年时代》一开篇就详细地描写了他们如何祭祀"上川来的那些祖先",还讲到上文所引述过的,他们的祖先是如何"怀抱着雄图,带着妻子儿女,远离了自己家乡和族人,来到战乱之后人烟绝迹的四川西部。路程自然是经过襄汉流域,沿着大江,穿过三峡,再到成都"的迁移过程,以及如何带着"这么样一块盐蛋在路上吃了一个多月"的艰辛与痛苦。以上这些关于祖先人川的传说,一直流传在家族之中。他们是怎么传给后世的呢?艾芜说,就是在每年清明节在祖先坟前举行祭祀活动的时候,"为上坟的子孙常常讲起"的。
利用在祖先坟前举行祭祀活动的机会,对后代儿孙进行"移民史"的教育,是使家族的凝聚力得以增强、艰苦创业的精神得以代代传承的重要途径。由于祭祀活动在祖先坟前举行,有的还要将终年收藏、一般不展示的祖先画像挂出来,在隆重的祭祀过程中,再由族中具有权威的老人进行现场讲述,因此,这种教育具有生动直观的形式。加之,祭祀完毕还要举行会餐,宗族成员之间可以互相交流。所以,这种形式对于后代子孙一定会产生强烈而深刻的影响。艾芜之所以能在《我的幼年时代》一文中,以如此细腻的笔触记下入川祖先和家族中那么多生动的往事,显然与他从小参加上坟,经常听家族长辈为其"讲起",是分不开的。
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今天,这样一种宗族性质的"移民史"教育活动,仍然在民间随处可见。以下就是笔者应邀参加、由谢桃坊先生以实录形式记载的一起范氏家族祭祖活动的全过程:
近年东山(指成都附近的东山客家地区)较为普遍地于清明前举行墓祭活动。四川客家研究中心于2000年3月8日,即夏历二月初二日,为了解东山客家民俗,参加了范氏的墓祭......墓祭之日,上午11点半钟,活动开始。(入川二世祖)范璧夫妇画像高高悬挂于墓上,老少男女三百余人站立墓前。石供桌上摆着雄鸡刀头、酒尊水果、香烛纸钱。珍字辈老人范学中主祭,另有助祭一名。主祭用四川话宣布祭祖:祭祀孙就位,陪祭孙就位;序立,排班;恭诣对扬公(范璧)墓前鞠躬,叩首,执事者传香......酌爵......献财宝金银(纸钱等)......献果品糕点......凡仪俱献,俯伏读祝(念祭文),读毕,化财焚祝章;酌佑食酒......再酌再献,以妥以佑;鸣鞭炮一万响;(鸣炮毕)起,辞神鞠躬;七叩首,八叩首,九叩首,礼毕平身。祭扫活动结束,时已中午,院内摆满席桌,共三十桌。每桌菜肴十余种,土碗斟酒,轮流饮用。像范氏这样的祭礼活动,东山现在已经是较为普遍的了。 (见下图)
除了利用祭祖活动进行家族"移民史"教育这一有效形式外,最常见的形式,就是通过编纂族谱,把先辈迁川经历的珍贵资料记录下来。如果说祭祖活动是言传身教的话,那么,载之于谱则是存之以史,以作后世永久传承的依据和借鉴。
现居重庆市荣昌县的廖氏,其入川始祖名叫廖奕珍,原籍广东兴宁县人。其入川经历曲折艰苦,颇富传奇色彩。雍正四年(1726年),廖奕珍携带妻子彭氏和3个儿子:16岁的文才、12岁的文达、8岁的文显,入川上路。当他们行至湖广(吕)陵县时,廖奕珍"欲歇宿于此"。一家人为此发生分歧,他的妻子彭氏与大儿子廖文才商议后认为:"此地荒芜,人烟稀少,非驻足之所。"而廖奕珍则坚持留下,并到当地找亲戚去了。全家人久等廖奕珍不归,在他"探亲未回"之际,就"负担往前而行"。廖奕珍回来后,"见家室既去,亦随后而来",一直追了"约有五里之程",方才追到家人的队伍。廖奕珍与家人会合后,哭泣不已,说道:"你等只说上川山遥水阻,祖父母坟茔谁顾也?"他的大儿子廖文才也哭着安慰说:"父亲休忧,儿至川稍得过日,即回粤将祖妣二金迁移至川,寻地安葬,免得父亲挂念。"廖奕珍这才"收泪,亦随而来至川"。后来,全家人在荣昌县歇脚时,"盘费既尽,家无斗筲,举目无亲,借贷无门,拮据瘁 、
痦,固所难言"。待到在"川日复一日,不竟一十余载",廖奕珍早已过世,为了兑现在沅陵许下的誓言,廖文才在"家须未有余钱"的情况下,于是"借银十两",命其弟专程回粤将祖妣二人的金骸运至落业地安葬。
这段经历是如此的艰辛曲折,让人感动!后来,在撰修族谱之时,入川时年仅12岁的廖文达,作为迁徙历程的见证人,为了让后代牢记前辈创业的艰辛,把这一经历亲口告诉了他的儿子、族谱的执笔人。于是,今天我们在这部《廖氏族谱》上,多次见到作者使用"闻父达公云"的语气,把迁徙历程中的曲折经历记了下来。族谱中有一段话交代了他这样做的目的与动机,就是"为子孙计":
噫!后人承祖父之业,坐享余泽,宜念祖公祖妣自粤来川,千山万水,受尽了许多艰难苦楚,莫非为子孙计。为子孙当念前人艰难,岂可顷刻忘之矣!
在他看来,前人之所以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四川,莫不是为后代子孙着想。那么,后代子孙承继祖业,就应当牢记前人的艰难,岂可顷刻之间把它忘得一干二净呢!这段话被写在了族谱上,又通过后人一代代传抄下来,笔墨间流露出的正是这样一种难以割舍的移民艰苦创业情结。
与荣昌县的廖氏族人的情形相类似,现居简阳市石桥镇的钟氏,其先祖不仅同样具有主动存史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存我人川创始之迹",而且,还把搜集整理的口述史料完整地保存下来,为我们今天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范本。该支钟氏的入川始祖叫钟成上(字宏予),有关他的迁川经历及事迹,本书在前面的章节中,曾经片段地作过引述。民国《简阳县志·士女篇·孝友传》将他列为清代该县"孝友"人士之首,可见其地位之显著。该传依据光绪《钟氏族谱》及实地采访所得,对其生平事迹作了如下介绍:钟成上字宏予,简东踏水桥人,原籍广东长乐。兄弟四人,分炊已久。康熙庚子(五十九年,1720年),粤旱。成上奉母命迁蜀,留四子珊在粤侍养。至浏阳采樵三年,薄有资斧。回粤省亲,旋由湘至蜀简东寨子山。懋迁树艺,渐有蓄积。雍正丙午(四年,1727年)粤饥,成上持金归省。其母谓之日:汝弟明上,丁繁室磐,恐作饿殍。成上告母,愿即引弟至简,合爨同耕,所置产业,令六子与弟平分,其母欢悦不已。迨乾隆三年(1738年),成上突然心惊,兼程而归。母已先一日殁。丧葬既毕,庐墓四十九日,始携珊来简。先后置业约千余亩。长子堤,年十五随父迁居,苦力经营,及析、居时,克顺父意,昆季六人与叔七分之。季子殡举茂才,成上犹及目睹。卒年八十有一。至今子孙繁衍,所立祠堂因名曰"孝友祠"。(参见《钟氏族谱》及采访册)。
作为迁川始祖的钟宏予,到了晚年,在思想上产生了主动"存我入川创始之迹"的冲动。这是由于该支钟氏自迁居简州以来,至乾隆中期,通过"三次买业","在蜀颇获资本",已经繁衍为拥有六房的"巨族"。在丁口日增、"各置有业、各修有屋"的情况下,如何守业"勿失",成为衣钵能否传承下去的第一要务。为了"追宗荐祖",在计划修建祠堂这一物质载体的同时,迫切需要通过精神产品--口述历史,把自己的迁川创业历程记载下来。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这个家族在钟宏予的带动下,曾先后三次开展过口述家史的活动,其具体经过如下:
第一次发生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腊月十六日。这一天是钟宏予80岁生日,他"爰以己意",亲自作了口述,命其外孙、金堂县庠生陈钟"书于中堂",并交代"付与子孙,世世存留勿失"。这次口述,以遗嘱的形式,概述了他迁川创业的始末(详下),以及教育后代儿孙如何孝顺勤俭、"敦宗睦族"的道理。例如,他在这次口述中说:"我赤手来川,苦挣苦积,才买有这点田土。就是有了这点田土后,依然操作如初。其家常日用亦不过疏食、布衣、土屋而已。你们千万不要忘了。"最后,他还要求:"你们定当将我这书卷好好收藏,世世流传。到每年祭我时,择一声音响亮的子弟,明声朗诵,逐一讲解。庶使人人知所警觉,切不可忘了。若家抄一册,贴在中堂,时时触目惊心更好。"
第二次发生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腊月十四日,即钟宏予81岁生日前夕。这一天,他见前来为他祝寿的宾客陆续临门,极为欢喜。于是,"命人备香水,沐浴其身,更换寿衣、寿冠"。然后,"坐在堂中,言论不休",开始了又一次口iS_历史的活动。这一次,他"且言光上弟待我以心性,伊人川在简西陶家沟发迹"。"又言明上弟,因余二次回粤省母,以解母忧,引伊入川,亦占田土,共得一百三十余亩,可对我母。"当他"言至戌时,话不根舌,霎时西归"。这次口述,如果从午时算起,到戌时为止,整整讲了4个时辰,约8个小时,最后在口述现场离开人世。可惜这次口述事前没有安排笔录,以至今天我们仅从其后裔的追述中略窥端倪,更详尽的内容已不可得知。
第三次口述发生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钟氏族谱》问世不久。这是"简州河东钟氏宏予公派"的首次修谱活动,仅在"编录参考诸旧谱而成"。族谱以"敬录宏予公遗嘱"为题,将原来经由陈钟记录下来、镌刻于祠堂上的文字,收编于卷2之中。这份遗嘱全文共2400余字,其中对人川经过作了这样的回顾:
想我当日在粤,兄弟已经分爨,迫于饥寒,不得已,奉母命移家入川。尚留一子,供养祖母。厥后我在浏阳,父子卖柴至蜀简。二子贩盐佣工,稍挣有钱,不惮千里之远,亦不拘论兄弟轮奉,尝三番怀归省视,直至送老归山而后已。我待诸弟,从无怨尤。至季弟,是我回粤携他来川,同居同食,照股析产。又恐他子孙不能守成,尚嘱你们存他香火,附于我祠。这都是你们晓得的、听着的。你们世世子孙,处父母兄弟,要学我这样才好。
遗嘱载入族谱之后,受到"族中父老"的好评。他们认为这篇遗嘱"能陈祖德、颂先成,可称善本"。钟宏予的长孙钟朴斋,最先也持这种态度,一度为之"喜甚"。但过了几天,他就当着其子、族谱编修人钟世铸的面说:"汝试诵《予公实录》令我闻。"这里的《予公实录》,就是《予公遗嘱》。在钟世镝朗诵了一遍《予公遗嘱》后,钟朴斋显得很不高兴地说:"谱之集成,可称善本。但予公人颠末,汝尚不得其详,未曾表出以为子孙法。"并说:等回家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由于钟朴斋的父亲钟堤,就是人川始祖钟宏予的大儿子,当年他仅15岁,即随父迁居,"身历苦境",从浏阳肩挑两个弟弟入川,因此,对于这段迁川创业的过程了如指掌。到了晚年,钟堤却因患风疾而卧床3年。钟朴斋作为他的儿子,终日随侍左右。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钟堤经常把这段难忘的入经历,当面向钟朴斋"言甚悉"。而今,当钟朴斋得知此事在族谱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反映时,感到甚为不安。他认为自己有责任把从父亲那里听来的这段人履历"一一备述"出来,以便让他的儿子铭记在心,"谨志"下来,日后"为文"补进族谱之中。
钟世镝从父亲那里听了关于曾祖父这段迁历程后,深为自己修谱"不得其详"而"不胜歉然"。为了弥补这一缺憾,从此之后,每当进入祠堂,他都乐于向族人当众宣讲"予祖行略"。过了57年,到光绪十九年(1893年)该支派再修族谱时,"抱憾五十年"的钟世铸高兴地说:"善哉!余前谱之阙,亦可于此补哉!"于是"殚数日笔墨之劳",终于把这段入履历整理为一篇《予公履历》。该《履历》"落落数千言",刚一脱稿,他就"命人递入祠宇,彼此传观"。他还说:"得此则予公孝行,愈信而有征。"随即"属人楷书",准备补人谱内。不料,新谱重刊因资金短缺,一拖再拖,当3年后族谱付梓时,钟世镝已经去世了。这篇文稿刊载在《钟氏族谱》续卷2上,题为"增补公人川履历",题下注文为:"光绪癸巳(十九年,1893年)曾孙世铸撰,时年八十有八"。
关于钟世镝及其由他编撰的《钟氏族谱》,民国《简阳县志》作了这样的记述:
钟世铸字涧南,简东踏水桥人。曾祖成上,事详孝友。钟世铸素善举,如修谱、建祠、董万安桥工,及培修道路等类。及任县城局,士贤声有著。晚岁家居,编辑因果格言劝世。有指路碑文,内分兴家大小路二十四条,败家大小路二十四条。年八十有九,卒时鞠躬拱手,似有笑容。生子四:廷润八十八、廷桢事详孝友、廷溥事详方技、廷治八十一尚存(采访册。按:《光绪志·寿考》云,世铸,监生,八十五岁)。
民国《简阳县志》引用书目:《钟世铸谱》......《钟氏族谱》,四卷,裔孙世铸纂辑。
附:钟世铸撰《钟氏族谱·序》云:"......夫斯谱也,亦使远不失其宗,近不紊其支已耳!其归吾谱,而遂联其情,昭其分,笃其谊,以至于亲序睦者,亦诸父老有以教我也......"
由此可见,钟宏予迁川及其曾孙钟世铸编辑族谱之事,悉载县志,足可征信。为验证《钟氏族谱》内容的真实可靠性,笔者曾经专门到钟宏予人川定居地--简阳市踏水镇石炮村作田野调查,并利用参加钟氏族人举行的祭祖扫墓活动之机,与族中老人进行座谈。经调查,该支钟氏始祖迁川距今不到300年,族谱中所载钟宏予在简阳县创业过程中所涉及的许多地名、房屋及祠墓,均在今天的寨子沟及其附近,遗址遗物犹存,尚可实地核对。以钟宏予为始祖的钟氏家族后裔,不仅在当地留有传人,而且分布在全川各地,支系清楚,脉络井然,可供寻访。在简阳、金堂两县部分钟氏后裔之中,至今仍保留着说客家话(当地称为"土广东话")的传统和习俗。据此可见,载于族谱上的这支从粤东迁移而来的客家移民家族,在四川落业定居的史实,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尽管族谱叙事难保情节毫无夸张之处,但是,就总体而言,该支钟氏为存史而保留在族谱中的这段迁川历程,其中所涉及的始祖转徙起讫地、途经地等基本事实,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入川履历》虽然是出自这个迁川家族的第四代之手,但它却是在第一代口述的基础上,经过第二代的系统讲述,再经由第三代有意识的传授,最后由钟世镝把它整理成文字的,因此,它实为历次口述之集大成者。由于这篇口述史料十分感人,后来曾经流传到社会上,使读过该文的有识之士,莫不肃然钦佩。清代成都廪贡生周玉标在《读宏予钟公履历书后》一文中写道:
钟氏世居粤东,至宏予公始迁蜀之简州,今遂为巨族云。予于友人处得见其谱,并其后人所述《宏予公入履历》一册,读竟,不觉肃然兴喟然。叹曰:夫人有在国而天下受其福者,有在家而十数世食其泽者。方宏予公之勤俭起家也,奔驰蜀粤,迢迢数千里,其坚忍诚悫之志,迄今百八十年,睹其事迹,犹想见老成典型,令人钦之慕之,而不能已......
《人川履历》的文本结构十分清晰,可以分解为三个组成部分:
其一是钟宏予"入颠末"口述,主要反映的是他本人人川过程及前后三次返回广东的经历;其二是对钟氏家业发展情况以及钟宏予口授遗嘱与逝世经过的追述其三是对钟宏予身后家业以及《人川履历》撰写缘由的叙述。
由于第一部分内容是建立在钟宏予"入颠末"的口述基础上的笔录,钟世铸在集成前两次口述史料的过程中,基本上保持了前辈口述语气,因此,口述史料的痕迹十分明'显。而后两部分的行文,则明显带有修谱者的文字归纳与概括,口述史料的特征不够鲜明。由于整理者钟世镝为了协调后两部分概述的内容,全篇均以自己的称谓关系行文,如将主人公钟宏予称为"曾祖",把钟宏予所说的话,记载为 "公日"等等。这样一来,原本特征十分鲜明的第一部分的口述史料,稍不留神就混同于一般文献史料了。假如今天我们对第一部分文本稍微作一些技术处理,即将整理者钟世铸的称谓关系,还原为当事人钟宏予的第一人称口气,那么,一篇关于清代移民史的口述史料,顿时便可从族谱中剥离出来。
学术意义上的口述史,是指以访谈、口述方式,记载过往人事、搜集史料的一种学术活动。口述史的研究与人类学关系密切。人类学的口述史和生命研究,不仅影响到史学,还影响到社会学等其他学科。刊载于光绪简阳《钟氏族谱》的这篇题为《人川履历》的口述史料,是一篇研究清代移民史与客家移民史的珍贵文献。
由于迄今我们所见到的有关外省移民迁川历程的资料,几乎都是出自移民后裔之手。这些资料虽然不失为这一历史活动的见证,但是,毕竟不是出自有过迁徙经历的入川始祖以及第二、三代人之手,而是经过一代代流传下来的记录。而作为口述史料特点的《入川履历》,则具有其他移民史料所不具备的优点:
其一是移民群体个性化。《人川履历》以钟氏家族迁川历程为主线,真实、生动地记录了广东、湖南、四川三省众多平民百姓的具体形象,为我们展现了活跃于下层社会各行各业民众的喜怒哀乐、音容笑貌。例如,在这一过程中先后登场的人物,除平民出身的"真孝子"钟宏予外,还有:慈悲为怀的母亲杨氏,先期移民湖南的舅父"杨四广东",简州踏水桥边香蜡铺的店主,前来款茶、富有同情心的同宗,心肠宽厚的东家方老爷,经营盐巴的杨公,挑运黑盐、白米,顶替盐行、屠行的钟氏兄弟,善于舞文的庠生兄弟钟达上,专门为人书契的中证人李、屈、廖等等。这些人物都是活跃在社会下层的重要角色。他们个性特征鲜明,形象鲜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是复原和再现移民历史的"动相"所不可或缺的主体。
二是移民过程细节化。《履历》从一个家庭分阶段将8口人从广东、湖南移居四川的特殊视角,为我们展示了清前期"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的全过程。举凡迁川前的商议抉择,筹款准备,途中盘费不济、投靠舅父采薪为生,中途返乡探母,半道新添人口,抵川当晚暂居"石墩上研房"过夜等遭遇细节,无一不详尽记述,娓娓道来,使人有身I临其境之感。
三是移民生活多样化。《入川履历》以一个移民家庭为主线,把发生在原乡广东和定居地四川两地的风俗民情详尽地记录下来,为我们集中展示了一幅移民社会生活异彩纷呈的生动图画。如在入川落脚之初,仍按照原乡习俗,除夕夜"蒸黄糕一笼",过年时把"完婚时"的衣帽穿戴起来祀祖,'备礼给东家"贺岁"等等生活细节的记述,把不同地域中的民俗事象传承关系生动人微地表现出来了。又如《人川履历》对主人公上街"买猪架子",在袖中"彼此摩手"砍价,凭"中证裁夺"的情节所作的记述,则又把流行在当地居民中的一种特有的民俗风情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了。此外,《履历》还对迁川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经济活动,以及佃 钱、押租、脚力钱价、田价、中介费等等均作了生动的描述。所有这一切,汇聚在一篇文献之中,无异于洞开了一扇观察清初移民社会的窗口,把下层市井生活、世事百态淋漓尽致展现出来,从而有助于我们从一个侧面领略这群移民大军的精彩人生!
四是人物对白生动化。《人川履历》保留口述史料的特点,在叙事过程中大量采用当时流行的白话口语,通过一问一答,把人物关系、事件经过、情景气氛,交代得一清二楚。在一篇4000多字符的文本中,共笔录了近50句人物对话。如文中所载之"得毋即杨四广东之家乎"之类的发问,"儿似富厚还乡,快说我听,以宽母心"之类的对白,这些对话生动化、口语化,通俗直白,声情并茂,与他们的平民身份、性格特征相符合,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总之,在地方文献中蕴藏着大量珍贵的史料,口述史料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有着独特的学术价值,值得加以重视。如能有更多类似于《人川履历》这样的民间文献被发掘出来,并加以整理、利用,相信对于改进和深化今后的移民史研究一定是大有裨益的。
为了充分展现这篇口述史料的价值,凸现口述史料的特点与魅力,很有必要参照当代口述史常见的访谈方式将其复原。为此,笔者尝试对《人川履历》进行必要处理。处理原则是,在基本保持原文叙事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只在文中适当插入提问,用意在于提要醒目。其中,发"问"一方,系笔者概括文本内容设定的;回"答"一方,系按照当事人钟宏予的第一人称口气表述,文中相应地对称谓关系作了适当改动。凡原文被改动的地方,以圆括弧( )表示,改动后、的文字则以方括弧[]注明,衍字以尖括弧< >标出。原文需要注解说明者,仅在其后以圆括弧加按语表示。
《入川履历》全文约4000多字,这里仅将其中最重要的第一部分的内容全文整理校注于下。(见下图)

曾宏予《入川履历》(第一部分内容)
全文校注问:迁川前家庭状况如何?答:(曾祖宏予我派入川始祖也)[我]原籍广东嘉应州长乐县黄龙约陂下。系明茂才乃肖公曾孙,明经进士捷先公之孙,清处士维一公长子也。幼读书聪慧,年十八,因父(按:名德新,字维一)病,归奉佐理。父年五十四下世。妣氏杨,悠闲赋性,慈惠宅心。生四子(按:长为成上,字宏予,次为寅上,三为信上,四为明上)均赖(祖)[我]母杨爱戴周到。仍遵旧规,凡娶妻二年,能勤俭,即命别业耕稼。(公)[我]娶李妣,生子六(按即:堤、琮、环、聃、珑、殡。其中,堤、琮、环跟随上,四子聃先留居原乡,后携带入川,珑为在迁川途中浏阳所生,琅为在川所生)。
问:迁川动机如何?
答:时粤大饥,庚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愈甚。家计H渐萧条。缘捷先公当H,本富甲乡里,为学问淹博,殚见洽闻,兼通礼乐。又值芹香四代,州尊县尊,知公甚悉:是时甚重宾兴,每当举行,必聘公指示一切,遂称循郡大宾。既为上官器重,名震一邦。学士文人,往来日密,应酬繁,以故弃业偿债,仁者有时不富矣。维时食齿繁重,然皆务正业,自食其力。无如连年遭旱,(祖)[我]母深虑(公)[我]儿多受累,又深喜其志洁行芳,可作世业。时伯恭(按即寅上)、敬孚(按即信上)、怀光(按即明上),家人颇少,惟(公)[我]人多,殊难俯畜,母连命三次上川。
问:迁川前是如何商议抉择的?
答:(公)[我]哭泣不忍别,未行。母窃思:长子素有孝心,惯听母言,随命随作。今不如命,谅是我说顾他儿子,他便不往,还须说要顾我,他便会行。一日,召(公)[我]近前日:"母命你上川不去,倘我儿孙都像邻家饥饿涂地,我纵饿不倒,亦会气倒。你若不放心,留你第四子璃服劳,遗一角田土,又有三个胞弟照料。如何为我多活几年,你都不去?"(公)[我]应声日:"母提醒儿了,儿速治装就道。"及退,长子堤<公>禀日:"盘费不足,奈何?"(公)[我]日:"此地饿殍塞道,无从出备。刚才祖母所云,顾他多活几年,想此言却又不得不走。走在丰熟地方,自可积钱。"时,(公)[我]胞叔德惠闻知,及堂弟光上、衍上十余人,俱约同行。届期拜别祖宗慈母,及三弟族众等,始行。
问:迁川上路的情况如何?
答:至湖广浏阳县,行囊果空。光上弟知之,向同行告日:"今日少住。待宏予兄与幺叔拨得路费,方可行。"(公)[我]阻之日:"切勿切勿。兄恐上川无钱还叔,自贻伊戚。况此行兄问心无愧,谅无折磨。且我杨舅爷先年移家到此,隔县三里访得伊家,自有主意,可积钱。上川不过迟来三四年耳!各位前行,不必为我忧。但至蜀,或佃或买,务择仁里,莫居闹市。又莫太远,以免他日完粮过税、考试下场,嫌其路远。"说得大众欢忻而别。
问:后来在浏阳是怎样找到舅父的?
答:是日,(予公)[我]父子在途踯躅。谈论杨舅爷家。适有客问日:"得毋即杨四广东之家乎?"(公)[我]日:"是也。"随行数里,抵家,舅甥相见如故。询及合家至此何干?答日:"母命上川,至再,不忍不行。明知盘费不足,却不便久住,致贻母忧。今行囊已空,恳舅筹划,但出力挣钱可也。"舅日:"汝意纠缠搁程,属在甥舅,应赠路赀,不过十余串足矣。"(公)[我]辞日:"钱为国宝,不可轻用。用则必还,不还未有不殃及其身与子孙者。"舅日:"虽系国宝,却是通宝。"(公)[我]日:"正面是通宝,反面即为归身。如忠臣良相,终要顾主。甥上川万里迢遥,顺则回粤省母,可还舅钱;不顺则不知下落。舅虽慷慨,甥恐无还,冥中受害,万不敢用。"舅日: "要如何方可用?"(公)[我]日:"要自己挣的方可用。盖以此地颇丰,人皆游手好闲。若果能出力,无有不挣钱者。"舅于是匀空屋二间,与(公)[我]子妇安宿。遂奋力斩棘披莉,樵采三年,铢积寸累,盘费已足,可以启行。
问:在浏阳期间回过广东吗?
答:忽思庚子别母时,都说上川,谁知在浏搁延数载,应回粤禀知母亲。辄取银一锭、化珠十颗,便母零用。(按:据《钟氏族谱》卷二《予公实录》一文补充叙及:钟宏予在浏阳"越年,积金十二两")及抵家,母见极欢。问之,尚在浏阳。母日:"闻汝此言,不殚千里禀母,知汝真爱母心诚。"留恋数日,仍回浏阳经营旧业。(据《予公实录》一文补充说,钟宏予将行,"杨太孺人扶杖送至十里亭,公徘徊不忍去。时有叔祖达上公者,将母扶归。即口占七绝为公送别,日:归时容易别时难,母子依依泪不干。只要远行重觅桔,他年尚可策归鞍。"咏毕,公乃挥泪而去。)
问:后来是如何上川落业的?
答:除路赀外,尚有租本,谢别舅家情义,方别。行四十余日,到简东会龙桥处,今作风集书院,屋左石墩上研房内,宿一夜。次日,(公)[我]至寨子沟,登山一望,见上面山高富厚,层峦耸翠,意注在斯,便不欲行。遂至踏市(今简阳县踏水桥镇境)下榨子字库边香蜡铺内座谈。店主知(公)[我]姓钟,来自广东,昨日方到,寻佃业室,铺户款茶。上沟突来一人称香蜡,问知同宗,亦来款茶。(公)[我]细究宗人。宗人便说佃居肇祖山南方姓业室,我只种得一半,意欲分半招佃。来看者俱是异姓,不便同居。如不弃,随便来看。(公)[我]闻言应日:"今尚早,可即去。"及至一看,田土俱好。又看宗人内外忠厚老实,可同居。伊将业室匀作两股,毫无欺心。各出佃钱五串,押租钱三十串,立约成交,无中证。(公)[我]日:"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即书天理良心见证可也。"遂命理<公>将行李运至新居,佃押楚给,仍剩黑巴巴银一百两,可抵钱八十串,以备家具一切费用。
问:在川安顿下来后,做的头件事是什么?
答:抵年(公)[我]心颇安。因想到庚子冬起,至今雍正元年癸卯(1723年),三年中未知年来岁往,今日坐定,可蒸黄糕一笼,学学过年。除夕,将完婚时父所置衣帽,穿整祀祖。翌日,备礼与宗人拜年。越日,又整服备礼物及黄糕,与方老贺岁。方老见(公)[我]气度雍容,倍加恭敬。又见黄糕不知何物,应如何调饪。(公)[我]说明,方老尝之,大喜,疑(公)[我]系大家,命婢奉烟茶。(公)[我]不(抗)[亢]不卑,其仪不忒。方老见(公)[我]有胆有识,老成练达,随时亲敬,事必请命,甚至家事亦托。遂各处赞称(予公)[我]精明可学,又称堤与琮忠厚笃实无比。
问:后来是如何在川创业的?
答:次年(雍正二年,1724年),方老之至亲、住杨李沟姓杨者,极仁厚,公直聘理与琮贸易米谷粮食。奈此地无行无市,要运至土桥沟场(今金堂县土桥镇),卖与安岳、乐至盐商盐贩。来时担挑黑盐,归时运挑白米。杨将米粮交堤、琮二人出卖,钱收齐,除饭食若干、剩钱若干,一一楚给。杨极喜。因土桥沟风俗人情俱熟,盐价低昂,贩商早为通知,便与杨筹商,盐价低,即将卖米之钱多买,运回杨宅,将钱数交清,杨更喜。又蒙吹嘘,盐好又不抽秤,只卖方、杨二家族戚之盐都够了。每挑盐赚脚钱一串,抵年积钱百余串。次年(雍正三年,1725年)仍旧做去。人皆知理<公>心平如水,时常有人寄信要盐,即命挑脚送去,均是现钱。抵年又积百余串。第三年(雍正四年,1726年),土桥沟场,有客回广,将盐店、屠行一并出顶。方、杨二人知堤(公>有钱,力为玉成。堤<公>不允。后又与(予公)[我]说明,只顶盐店,不顶屠行。谁料顶后通街屠行无几,众皆怂恿无已,又将屠行并顶。是年,盐店颇好,屠行极盛。抵十月,共积钱三百余串,并前所积共六百余串。
问:在川发迹后,还回过广东吗?
答:冬月,堤<公>闻粤大旱,归禀父母。 (予公)[我]听之泣日:"丰年都怕饿,岂有凶年不饿坏者。"即收拾行李、银两,召长子堤日:"我回粤省母去了。我季子琅,来年还要读书。事事照前,勿昧天良。"行至浏阳,具礼物到杨四舅爷家酬情。宿一夜,便走至长乐。一问无恙,只乾得别县,(公)[我]心稍宽。抵门拜谒老母。母见(公)j[我]心广体胖,(公)[我]见母身体康强,不胜欢喜。三、弟及合族俱来问候。母日:"儿似富厚还乡,快说我听,以宽母心。"(公)[我]一一说明,共积钱六百余串。母日:"才四五年,如何便有此数?"(公)[我]将癸卯(1723年)冬入,一切行止,细说一遍,母极快。
问:回广东后为何又将弟弟带来四川?
答:叙毕,伯叔兄弟告退,母子同席谈论不休。(公)[我]复问母:"我胞弟景况如何?"母日:"寅上、信上颇好,惟我幺儿(按即明上)人多难养,怕会、怕会......"说不出来。(公)[我]日:"母(漫漫)[慢慢]说出,儿会解母忧。"母日:"我怕幺儿会饿死,此忧如何解脱?"(公)[我]日:"他都晓得做活路,便不怕受饿。以儿想来,只要母舍得幺儿,儿引上川合爨同居,就把母忧解了。"母拍案惊日:"母老至七十七岁,未闻兄弟分居多年,尚有合为一家者。又未见兄有资本,弟无分文,兄愿弟合为一家者,是说来宽我心的。"(公)[我]日:"母若不信,明日请庠生达上弟,来书文约。儿有资本六百余串,弟无分文,随兄到川。异日如有家业,照我儿七析之。"母日:"救伊活命足矣,还说分业,这到随便你宽厚待他。但言书立合约,恐欠妥。儿待我有番孝心,母信得心过。但明上子孙入川,或不听教育,就难讲了。还是照老分约,他今无聊,跟到你来,听教则留,不听则逐,伊有何据!如此更妥。"说定。母日:"我想此忧无计可解,今闻儿言,天宽地阔,心且欢喜。苍天有眼,当使儿重重富贵,代代荣华,这是一定的。"赞毕,抵除夕,陪母过年。明年丁未(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朔四日,族戚来放火炮道喜。母亦欢然,煮茗酬客。(公)[我]引弟明上(罔)[阖]家拜别祖祠及(杨妣)[母亲],始同行来简。
问:再次返川后,家业情况如何?
答:举家喜气相迎,谓庄务有叔佐理,生意有叔经营。连做七八年,至乾隆丙辰元年(1736年),人知(公)[我]积有赀财,举荐柏树湾看业。路过方家当门大桥,方老知之,便欲将(公)[我]所种之业售(公)[我]。午后,即邀两造相契之李、屈、廖三位为中,备烟茶在伊当门桥边等候。俟(予公)[我]至,便搜怀中有文契否?(公)[我]日:"我去买猪架子,不是买业。"方老日:"我与阁下相好,今日有机缘。套言不来,凭大中人说合就是。"屈于彼此摩手,言日:"主客相契,心口如一,凭我中证裁夺,便可成交。"方留进屋,中证即命书就文契,议明脱业喜钱并包价内,直书时值田价五百两成交。次日明界,价银一盘楚给。问:在这以后,还回过广东吗?
答:至乾隆戊午三年(1738年)十月初旬,(公)[我]陟屺望云,心惊眉跳,感母年经八十,恐有灾星,便回粤省母。至腊月初六日抵家。不料母于初四日未时仙游。(公)[我]呼天抢地,几不欲生。寅上、信上两弟泣日:"妣已云亡,不得复鞋,当以祭葬为重。"问长兄事如何行? (公)[我]日:"母恩似海,子罪如山。丧具以礼为本。今已涓吉祭奠,岂容疏忽。"时庠生达上弟在侧助言:"合礼便是"。复请弟成主。徐问兄日:"母病未经寄信,如何适逢其会?"(公)[我]日:"十月初旬,兄在蜀心战胆寒,因此回粤,适相遇。"寅上日:"母念兄三次,恐不复与兄重相会也。讵真母子一气相通耶!"达上日:"正所谓咬指痛心,曾子孝是也。"又问:"买业三次,可打谷几许?"答日:"一千五百余挑。"达上日:"叔母向恐幺儿饿死,兄赐洪恩,至今享福,母在九泉,佑尔获福无量,可为预。"言毕便治丧事。祭、奠后,(公)[我]庐墓七七日期,期满。达上日:"兄已半百,过此恐难聚会。钱可积,书宜读,门风要紧。此数语兄回川必常挂齿颊,以训子孙。"(公)[我]亦托达上日:"此处堂会、祠墓,均赖弟竭力扶持。"(公)[我]于七期满日,算明费用给楚,告别。至期,引第四子名靖者,拜别祖宗,哭泣母灵,辞别老幼内外。归蜀,告知季弟明上与儿孙成服,复理旧业......(下略)
诗人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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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6 17:15:04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篇创业篇
第一章敞开蜀门迎客

人们常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来比喻蜀门的险峻。不过这只是在战争状态下才起作用,而与战后四川重建的形势大相径庭。当一场万劫莫复的灾难突然降临在巴蜀大地的时候,一向以"天府之国"著称的这方沃土,究竟是一番什么景象?它将以什么样的姿态去迎接这些远道而来的异乡远客呢?
一、白骨堆·万人坟
2002年4月3~4日,在成都新南门立交桥修建的过程中,在红星路与滨江路交叉口的工地上,施工的工人们连续两天从土层中挖出大量死人的尸骨,具体数量在百具以上。后经成都考古专家初步勘察,结论是:这些尸骨是"非正常死亡"。根据尸骨颜色、分布和地层情况来看,这是一种"二次性集中埋放",时间可推断在明末清初。有专家还指出,这些尸骨不是一具具埋放在一起,而是采用腿骨放在一起,指骨又放在一起的埋葬方式,估计可能是因为战争或瘟疫大规模死人后,集中进行埋放的。
正当人们在追问成都"万人坑"之谜,试图弄清这些尸姓,其理由是解放前这一姓,其理由是解放前这一带是民房,不可能把这么多的尸带是民房,不可能把这么多的尸骨埋在房子下面。
对于成都、崇州两地何以会发现这样的"万人坑"的问题,尽管各家解释不一,留下重重迷雾,但是,在某些地方志上,却是有着明确记载的。
例如,光绪《潼川府志》记载,三台县有座"万人坟",位置在县城东门外,系遭张献忠"屠戮"所致。顺治二年(1645年),南明政权"左都督杨展封筑。光绪四年重竖碑"。清人万谷踢曾作有《初到东门外见万人坟诗》,可以为证。另据记载,在盐亭县也有座"万人冢",位置也在县城东门外江神庙右,乃明末张献忠所"屠戮","白骨如阜"。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邑人张士标募人封之。冢高二丈,周围六尺,立碑以识之"。民国《简阳县续志》记载,"万人坟,在县西南蘑葭桥里许。其地为镇金桥往来县城要道"。相传明末张献忠"草杀简人,聚男妇于此,围而歼焉。后耕者往往锄得遗骸。清咸丰间,乡人悯其暴露,遂深掘而搜括之。白骨累累,盈筐满载。爰募赀就道旁合葬一冢,并立石表日'万人坟',至今尚存"。
匹各地出现如此众多的白骨堆、"万人坑",绝非偶然。人们之所以把这些"非正常死亡"现象与明末以来四川所遭遇的空前浩劫联系起来,是有大量历史依据的。
原来,从地理条件看,四川是一个大盆地,四面为群山险阻环绕,土地肥沃,经济上故能自给自足,历来是人口稠密地区。但由于对外交通不便,故每当长期兵燹,妨及农事,必然引起饥荒而成浩劫。在历史上,因此而造成的人烟绝灭有三次:两晋间、宋元间、明清间。
明清间的这一次浩劫,始自明末天启元年(1621年)永宁(今叙永)土司奢崇明父子的叛乱。当年,叛军先陷遵义,后据重庆,建国号日梁。次年,奢崇明军向川西进攻,围困成都达百余日之久。叛军败溃后5年(1627年),明末农民大起义便从陕西开始爆发了。从崇祯七年(1634年)李自成一度攻破夔州开始,明末农民军李白成、张献忠,不断轮番向四川内地展开进攻,转战于川境内外,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所过州县,无不遭到兵火的摧残。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明朝覆亡。八月,张献忠再度人川,攻破成都。十一月,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由此拉开了四川境内各派武装势力各据一方、互相攻战的序幕。在张献忠的大西军与南明军队之间,展开坚壁清野、对垒攻伐,持续了两年之久。正当双方势均力敌,战事犹酣之际,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在豪格的率领下,一路从陕西杀人川北。十一月,张献忠北上抗清,出发前把成都焚毁一空,后战死于西充县。张献忠的余部于次年退至贵州、云南,联合南明政权抗清。清军长驱直下,一度占领成都,后被入川的南明军队击退。清军不得已从成都撤退,据守于川北重镇保宁(今阆中)。
从顺治七年(1650年)至顺治十四年(1657年)问,四川战局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清军占据川北,张献忠余部孙可望部占据川东,刘文秀占据川南。三方互相攻伐,兵连祸结达7年之久。最后,孙可望降清,清军因而占有川东。刘文秀死后,李定国退走缅甸,清军又趁势占领了川南。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朝派四川巡抚高瞻进入成都,四川总督李国英进入重庆。清朝基本统治全川,并随之将四川农民军余部镇压下去。至康熙二年(1663年)境内的战乱才告一段落。
初安不到10年,到康熙十二年(1673年),又发生了"三藩之乱"。吴三桂据云南叛清,遣部将王藩屏人川播乱。清四川巡抚、提督叛清附逆,使全川许多州县沦入吴军之手,川境又遭6年蹂躏。康熙十八年,清军大举进攻四川,吴三桂已于去年死去,两军在四川展开激战。十九年(1680年)清军攻克成都、重庆等地,基本上重新占领了四川。不久宣告叛乱平定。
从以上史实勾画可见,.从明末天启元年(1621)永宁土司奢崇明父子之乱开始,截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三藩之乱"被平定,前后共计60多年间,四川境内的兵灾战乱一直持续不断。正是在长期战争、灾荒与瘟疫的交相摧残之下,一直被誉为"天府之国"的四川,到了清初,已成为全国遭受破坏最为严重的地区。
经过这次浩劫之后,到了清初统计人口时,情况之严重让人吃惊。据官方的统计数字,顺治十八年(1661年),全川仅有16096丁;康熙九年(1670年),仅25660丁。由于清初典章制度荡然无存,没有更多的文献可供参考依据,再加之统计的州县不全,因此,这个数据肯定大大低于实际的人口数。后来,经过学者的修正,有的主张清初四川人口总数应当在50万、62万左右。这个数字一般被认为是康熙二十年前四川的人口数。
为什么清初只有"人丁数"而没有人口数?如何理解清初"人丁数"的真实含义?如何运用清朝的人口统计数据来推算实际的人口数字?这些问题至今在学术界一直存在很大的分歧,有着各种不同的见解。有学者认为,清代人丁编审制度完全是为征派赋役而建立的。清代的"人丁",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人丁,不再是承担丁税的实体,而只是一种抽象的计税单位与尺度。一个丁只代表一份税额,不再代表一个人头。由于清初编审认定人丁,各地大体皆沿袭明代旧制,情况错综复杂,编制方法五花八门,很难用同一的丁口比例来推测各地的人口数据,因此,四川的学者就采用丁(或户)与口的比例大约在1:5之间的主张,并结合清代四川的人口增长率,从而推算出清初四川的人口数为50万左右。
与明朝四川的人口数字相比,清初四川的人口损耗是空前严重的。据四明代官方记载,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总人口为310万人,实际上明代后期人口约为600多万。到了清初,一下子跌落到只有50万的低谷,仅及明代四川人口数的10%左右。这虽不能说"靡有孑遗",或"屠尽杀绝,并无人种",但也可以说是残存无几了。以至后来人口史专家评价说:这是"四川境内人口第二次大幅度下降(另一次在宋末元初),也是四川人口史上最低的低谷"。
50万人口数在清初四川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顺治中期,清朝在四川所能统治的地区,仅限于保宁、顺庆、潼川、龙州"三府一州"29县的地方,当时有官员说,这些地区所得的人口数,只有9350余人,"不及别省半县"。也就是说,按照当时情况,在其他省,1个县起码也应该有2万左右的人口,而在清朝直接统治的29个县范围内,总人口还不到1万人,平均每县实有人口只有322人左右,只及同期外省1个县人口的1.6%。这尚且是清朝军队最初所能控制的地区,至于清朝统治所不及的地区,肯定早已不及此数。这是顺治中期的人口状况。
至于到了康熙初年,清朝已经拥有四川全境,在这种情况下,四川人口状况又怎么样?据郭松义在一篇文章中说,康熙初年四川有县80余个。如果按这个基数来推算,全川50万的总人口数,平均分摊到当时各县,则每县平均应有人口约为6000。当然,考虑到那时已经有一批四川人返籍回家的因素,因此,这6000人中,还应该包括一批战后回到家乡的土著居民。
今天我们还能在一些地方志上,见到清初战乱后四川部分州县户口存损比例以及残存人口的记述。详见下表:

以上统计中,有一部分记述,例如:"苟全性命者十之一"、"人民存者十之一"、"土著民人,十去六七"、"土著仅存十一二"等,以及温江县"劫灰之余,仅存者范氏、陈氏、卫氏、蒋氏、鄢氏、胡氏数姓而已"。这些资料,从战后土著人口与原有土著人口的对比中,反映出土著人口的严重损耗情况,这是一种情况。
另一部分记述,例如:"占籍者几十之九"、"土著仅十之二、土著与客户"、"土著与流民各居其半"、"土著与客户,几参半矣"、"招复者十之二三,落业者十之八九"等,这些资料反映的是残存土著在移民迁入后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与前者在内涵上是有区别的。举例说某县明代后期有人口10万,战争中死亡9万,剩余1万土著。清前期若迁入1万移民,使该县人口构成上出现"土著与流民各居其半"、"土著与客户,几参半矣"的格局。尽管土著减少了90%,但在当地新的总人口比例中仍占到二分之一,因而不能说土著只损失分之一。可见,使用后者类型的资料,需要进一步加以分析。
曹树基根据战乱后四川各地区遭受破坏程度的不同,并结合所引上述资料,进一步分析说,川东地区,包括清代的夔州府(今奉)、太平厅(今万源县)、绥定府(今达州市)、忠州(今忠县)、石柱厅(今石柱县)、酉阳州(今酉阳县),土著残存不足5%;川中地区,包括清代的保宁府(今阆中市)、顺庆府(南充市)、潼川府(今三台县)、重庆府(今重庆市)、叙州府(今宜宾市)、泸州(今泸州市)、叙永府(今叙永县),北部土著残存大约为15%,南部残存不足10%;成都平原及川西地区,包括清代的龙安府(今平武县)、茂州(今茂汶县)、绵州(今绵阳市)、成都府(/4-成都市)、邛州(今邛崃市)、眉州(今眉山市)、资州(今资中市)、嘉定府(今乐山市)、雅州府(今雅安市),土著残存不足10%;合计四川土著残存比例不足10%。这应该就是清前期大移民开始前的比较接近历史事实的四川人口地图。
如果以明末册载人口310万,或者推算人口600多万作为基数,再以平均10%的残存率来计算,这一次空前的战乱给四川造成的人口损耗,大约在300万~480万之间。因此,在四川各地民间不时发现白骨堆,在地方志上屡见万人坟的记述,也是可以理解的。至于清朝官修的《明史·张献忠传》说张献忠"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这显然是夸大其词,因为明朝全国人口也才6000多万,区区一个四川,何以会杀人"六万万有奇"!封建史家出于维护清王朝统治的政治需要,一股脑儿地把四川人口锐减的责任推给张献忠,编造出如此荒唐离奇的谎言,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二、蓬蒿世界
清初,四川由于遭受明末战乱,人口或死或逃,致使田地大量荒芜。顺治十八年省册载耕地面积仅118.8万亩,只相当于明万历年间耕地数的8.8%,这说明至少还有91.2%,即相当于1229.5亩耕地被抛荒或隐漏。这一抛荒或隐漏的面积,与当年全川人口残存50万,只及原有10%的人口规模是大体相当的。如果把这种比例拿到一个州县来分析,一个幅员百里的县,平均残存人口大约只有300多人,试想一下,偌大面积范围内的耕地焉有不荒芜之理!因此,在清初四川出现土地大片荒芜,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现象。
先看来自民间的报道:
一个与张献忠同时代的名叫欧阳直的广安庠生,曾在张献忠、清军以及残明军队三方军营中任事,随军到过四川许多地方,后来他逃回故乡,根据亲身目击,写成《蜀乱》一书。其中,对清军平定全川时的景象作了如下报道:
自此,东、西、南三川全归清,蜀乱暂定矣。自乙酉(顺治二年)以迄戊(戊戌,顺治十五年)、已(己亥,顺治十六年),计九府一百二十州县,惟遵义、黎州、武隆等处免遭屠戮,上川南一带稍存孑遗,余则连城带邑屠尽杀绝,并无人种。且田地荒废,食尽粮空。未经大剿地方,或有险远山寨,间有逃出三五残黎。初则采芹挖蕨,既则食野草r剥树皮。草木俱尽,而人且相食矣!
另一个名叫刘达的阆中库生,在顺治十五年(1658年)曾经奉清四川总督李国英之命,前往西宁口外购买战马,解到重庆,对于沿途景象,尤其是当时川东北一带不堪入目的残破多有观察。他在辞去督府幕僚时,给李国英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
道经孔雒,返乎三巴。见夫尸骸遍野,荆棘塞途。昔之亭台楼阁,今之孤兔蓬蒿也。昔之衣冠文物,今之瓦砾鸟鼠也。昔之桑麻禾黍,今之荒烟蔓草也。山河如故,景物顿非。里党故旧,百存一二,握手惊疑,宛如再世。
还有来自西方的传教士利类斯、古洛东,曾经在张献忠军营中生活过一段时间,根据在川见闻,后来写成《圣教人川记》一书。书中对清初以来四川的景象作了如下记述:迨至1660年(顺治十七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所有官长,皆无一定地点居住,亦无衙署,东来西往,如委员然。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连15载,川民各处被掳,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然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除少数人避迹山寨者,余皆无人迹。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
再看来自官方的报道:
顺治十七年(1660年),四川巡抚张所志奏称:"寥寥子遗,兽奔鸟散......至若剑州、南江、通江,虽系简辟而哀鸿未集,生聚需期,巴州、梓潼城廓丘墟,人民远窜......自南部以南是为顺庆(今南充),而顺城之与顺属,其萧条景象更难言绘。"
康熙九年(1670年),王法奉命随四川湖广总督蔡毓荣人蜀安辑地方,后写成《蜀游记略》一书。书中写道:四川各地具有废弃的盐井,"修复者十未及一"。又说当时的成都"官民庐舍,劫火一空"。登楼四望,"人烟久绝,尽成污莱,山麋野豕,交迹其中。野外高丘累累......城中茅舍寥寥,询其居民,大都秦人矣"。
康熙十一年(1672年),王士祯奉命试人蜀,沿途所见,荒凉不堪,著《蜀道驿程记》记其见闻。其中写道:自宁强至广元,"城郭为墟",居民稀少,"麇多食稼","荒残凋瘵之状,不忍睹"。过盐亭,次秋林驿,"在深箐中。目前种种,如地狱变相"。抵建宁驿,"竞日出没荒草中。土人云,地多虎,日高结伴始敢行"。自潼川(今三台县)西行,"弥望百里,田在草间"。次中江县, "境内人户才三十余家"。至汉州(今广汉),"城堞室庐,鞠为茂草"。次双流县,"县已废人新津"。人城,"即颓墉废堑,虎迹纵横",至眉州,而又西行,"数十里无炊烟,最为荒阒'。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陈奕禧运饷银到四川,根据沿途所见,写成《益州于役记》。其中写道:"州邑皆荒残,无复烟火"。"岩阿群鹿,大者如马,往来于荒田中,止息甚闲"。"人民不存,鞠为蓬茆"。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方象瑛奉命人川任主考官,著《使蜀日记》记其见闻。其中写道:"川北自保宁以下,旧称陆海,明末遭张献忠屠戮最惨,城廨村镇尽毁。田野荒芜,人民死徙,处处皆然。""抵潼川州(府),沃野千里尽荒弃,田中树木如拱"。"次汉州,抵新都县,皆名区。乱后中衢茅屋数十家,余皆茂草,虎迹遍街巷"。
通过以上官方和民间当事人的现场目击,可以看出,截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开国已经达40年之久,历史上著名的"天府之国"尚如此残破,其景象仍如此荒凉!这些文字大多属于客观记述,虽然其中难免有夸张成分,但无疑把清初四川残破的基本面貌勾画出来了。
清初以来四川所遭受的破坏,带来的是全局性、长期性与灾难性的后果。不同人所作的观察记录表明,即使在同一个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残破程度不仅不见减弱,反而在进一步加深。例如,在潼川,王士祯所见到的景象是:"弥望百里,田在草间"。方象瑛笔下的面貌为:"沃野千里尽荒弃,田中树木如拱"。10年间,田中的荒草都变成树木了!在广汉,王士祯所见到的景象是:"城堞室庐,鞠为茂草"。陈奕禧笔下的面貌为:"城内外皆林莽,成虎狼之窟"。9年间,茂草竟然成了虎狼之窝!清初四川社会面貌之凋残,由此可见一斑。
有人认为,战乱之后巴蜀大地一片荒芜, "是歪曲历史"。说康熙版《成都府志》所描绘的"城郭鞠为荒莽,庐舍荡若丘墟,百里断炊烟,第闻青磷叫月,唯看白骨崇山"的景象,"那只是骗人的'鬼话"'。其实,对于古代文献记载的内容,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应该采取有分析有鉴别的态度,否定要有依据,肯定也要拿出事实。
那么,以上官方和民间的记述是否真实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来检验:
一是拿战后物质文化的遗存来检验。人们对于文献中描述成都荒芜景象的文字,可以有不同的理解,甚至可以不相信,但得尊重一个起码的基本事实,那就是一大批明代建筑等物质文化成就,是有形的东西,它们在战乱后的保存状况,直接见证了战乱后的残破程度,这恐怕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编造出来的。
对成都城市史颇有研究的李劫人先生,终生致力于成都历史文化的研究,其成果大都公开发表过,唯有一部《成都历史沿革》未曾发表。近年来出版的《李劫人说成都》一书,公开了这篇珍贵的佚文,其中涉及他对明末战乱后成都物质文化成就保存状况的考察和论述:
明朝复兴的成都是在公元1646年上半年被消灭的。事情是由于张献忠......在公元1646年初开始有计划地将成都和川西平原上所有未曾跑散的人民集中起来,所有城墙都拆平,所有房屋东西都烧毁。单以成都而言,在他彻底破坏了六个月,将人民和军队一起带走后,城内城外几乎全光了。古代的遗迹只剩下五担山和金河以及城内的丘陵河流,那是无法改变的。至于人力建设的只有藩王府的端礼门,跨越金河的三座大桥,桥南两只大石狮,一道影壁,这都是明朝的建筑。有些较古艺术,如铜铁佛像等,大抵在他攻入成都时埋藏在土内,尚零星保存了一些。据书记载,就是公元1646年起一直到公元1659年,13年中成都是一片荒芜。城内只有野兽而无一个人的踪迹的。
二是拿战后制度文化的痕迹来验证。经过一场大规模的战乱之后,留在地面上的物质文化成就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化为灰烬,但可以通过与战前的对比,以及通过发掘埋在地下的部分遗迹来复原。同样道理,制度文化的东西虽然是无形的,但记录其变迁过程的文字,却把相关时代的本来面目部分地保存下来了。
清初各地由于人民或死或遁,人口太少,因而清朝在建立统治秩序、设置构时,不得不对原有的行政建置作较大的压缩和调整。情况往往是两个县并作一个县,有的则是有官无民。当时许多县就是因为"户丁无几"、"凋敝不堪"而被并损了,如岳池并入南充,射洪并人潼川,遂宁归并蓬溪等等首府成都府也不例外。有清一代成都府领13县,但是在清初就有4个县被合并过,即约有三分之一的县遭到压缩合并。其中,康熙七年(1668年)合并2个县:崇宁县并人郫县,彭县并入新繁县;康熙九年(1670年)合并2个县:华阳县并入成都县,双流并入新津县。当时这些被合并的州县的景象,在地方志上有所记录,通过这些文字便可以将那时这些县境的残破程度反映出来。例如,有一个名叫常九经的陕西人,康熙元年出任新津县知县,当时新津"人民稀少",境内的男女劳动力白天出去耕田干农活,临走时把婴儿交官,托官代管。到了夜晚,收工后才把自己的孩子带回。一时间,官府竟然成了托儿所。民国《双流县志》更把清初双流县并人新津县的过程及背景,以实录的形式记载下来:康熙元年,江南人袁景先被授予双流县知县,其时,"双流当兵燹后,侨署西之三圣寺听治"。由于战乱后人口稀少,田地荒芜,原有县城遭到焚毁,这位知县大人不得不搬到县西一个名叫三圣寺的庙子里去办公。后来,双流县并人新津县,改称为新双县。只是到了雍正年间,才恢复设置双流县。
双流县有一个刘氏家族,其先世名叫刘朝弼,"自楚之麻城迁蜀",传至四世刘嘉珍时,始移居双流。刘嘉珍的孙子刘汝钦,给其子刘沅(嘉庆进士)写有一封《示子书》。这原本是一件私家文书,主要是为警示后人而写的,其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他在书中记述了雍正年间的见闻,称新双县的建置,给原双流县民带来不便,"以民赴新津较远,且皂江渡难也。"所以后来又恢复设置双流县。双流县新知县到任后,依然"无公费,民间轮供薪米"。一个县连知县大人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以至不得不依靠民间轮流提供柴米,其残破景象由此可见一斑。接着,他还在书中以自己幼年时的见闻,描述当时农村的荒芜状况:
予幼时,老屋外草坝,一望弥莽,中有虎豹,父老禁勿近游。新宅后田内,有鲤鱼长尺余,僵死于中。田广人稀,每岁秋获,谷已黄落,犹不及收。不得已,刈而积于田内,覆之以草,徐徐移入屋内,大抵须冬初乃毕。
这段话为我们认识清初雍正初年成都平原农村"田广人稀"、满目凄凉的景象,提供了具体的识别指数:老房子外面长满了野草,野草丛生,一望弥莽;草丛中经常有虎豹出没,是不可靠近的危险地带;田中有一尺多长的鲤鱼无人捕捉,自然老死;秋天稻谷成熟了,来不及收获,收割后的谷子不得不堆在田中,上面用草遮盖,直到初冬才慢慢将其运回屋内收藏。
以上这些景观,出现在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已经40多年的雍正初年,出现在川西平原,已经够令人触目惊心了。如果再回头来品一品上文所引述的那些有关清朝开国之初40多年的凄凉景象的描写,诸如:"荆棘塞途"、"荒烟蔓草"、"荒郊旷野,一望无际"、"城郭丘墟"、"荒残凋瘵之状,不忍睹"、"城堞室庐,鞠为茂草"、"数十里无炊烟,最为荒阒"、"州邑皆荒残,无复烟火"、"沃野千里尽荒弃,田中树木如拱"等等,难道不正与外省移民迁川前所获得的信息相吻合么!
西方历史学家在解释人口迁移的规律时,流行这样一个理论--"推拉理论"(Push-pu Theo ry)。该理论认为,人口迁移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迁出地的推力和迁入地的拉力之间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有些人完全是因为原住地的推力的作用,有些人完全是因为迁入地吸引力的影响,有些人则同时受推力和拉力影响而迁移。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任何重大事件的发生都不可能是孤立的,单方面原因形成的。"湖广填四川"作为一个跨省际的长途迁移运动,它的形成肯定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迁出地的推力与迁入地的拉力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在第一篇中,我们已经以福建陈氏家族为研究对象,深入到原乡,详细解剖了原乡生存环境--人口膨胀与耕地不足之间的矛盾所产生的推力,对移民迁川所产生的推动作用。巴蜀地区在经过明末清初的战乱后,出现了人口大量耗损,沃野千里沦为草莽的现实,为渴望到四川获得土地、大展宏图的外省移民,共了广阔的空间,对他们所产生的吸引作用无疑是巨大的。许多移民就是在这种推力与拉力的交相作用下,跟随当时的时代潮流而奔赴四川的。
一、虎患酷烈
于清初四川何以人口锐减、田地荒芜,乃至创下历史性人口与耕地面积新低的原因,过去,大多归结在"人祸"上。清朝统治阶级出于对张献忠农民起义军的仇视,在把这次农民起义镇压下去以后,又采用各种手段大肆夸大张献忠杀人的后果,说这一切都是张献忠农民军一手造成的。解放以来,史学界为了肯定农民战争的历史作用,大翻张献忠在四川"杀人"的历史旧案,结果仍逃不出从"人祸"角度来解释清初四川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所不同的是,前者把全部责任推到张献忠身上,后者则是把责任转移、分摊在与之敌对的其他势力身上。而对于"人祸"以外的因素,例如灾荒与瘟疫问题,在当时条件下,却没有将它提升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和探讨。
今天,在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背景下,当我们回过头再来检视这些研究成果时,有必要重新调整一下观察问题的角度,另从自然生态、疾病与人类的生存关系来作一番解读。
先说虎患问题。上文已经提到,清初成都有虎豹横行的现象,但有人不相信这一事实,认为"那只是骗人的'鬼话"'。本来,在今天的人看来,在成都出现虎患,简直是不可思议!问题在于,"古所未闻,闻亦不信"的虎患,不仅出现在清初的成都,而且遍及全川各地。面对这一现象,我们能用一句"鬼话"一抹了之,装作视而不见,避而不作深入研究吗?
根据专家研究,清初活跃于四川各地的老虎,在动物学上的名称叫做华南虎。历史上四川地区曾经是华南虎的出没之地。凡是森林密布的地区,都是华南虎的栖息地。远的不说,就是在唐宋时代,虎迹还主要分布在川北大巴山一带的山区和川南沿江丘陵地带的密林之中。此外,川东南的涪州也是华南虎的主要栖息地,渝州也时常有华南虎出没。其余浅丘地带,也间或可以发现华南虎的踪迹。在五代和宋初,在成都城和永康军(今都江堰市),甚至出现过华南虎入城之事。可见,在四川历来就有虎患,只不过还不至于谈虎色变,还未上升为一个足以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时过境迁,到了清初,华南虎又一次在四大肆活跃起来。清初虎患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成群出没、活动频繁、对人的危害甚大等特点。
清人赵彪诏在《谈虎》的文章中谈到:"蜀雨后山行,虎迹去来可数"。据他估计,仅在顺庆、保宁二府,虎群出没,数量约有千只:
蜀顺(庆)、保(宁)二府多山,遭献贼乱后,烟火萧条,自春徂夏,忽群虎自山中出,约千计,相率至郭,居人趋避,被噬者甚众。县治学宫俱为虎窝,数百里无人迹,南充县尤甚。
仅庆、保宁二府从山中出来的虎群,即达千只,横行全川的华南虎的数量,又该有多少!据调查统计,虎患绝于20世纪60年代,贵州历史上共有30只华南虎出没,在整个中国80年代初,华南虎存有40~80只,到现在仅剩下20只了。因此,清初四川历史上出现的虎患,应该是华南虎在整个西南地区活动最为猖獗、最为罕见的时期。清初虎患首先自川南发难,然后遍及全川。所谓虎患"始于川南,至于川西北而川东,下南尤甚"。这一描述,大体勾画出清初四川虎患的发生发展趋势。根据当时的文献记载,虎患在四川各地泛滥的情况和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川南长江沿岸地区是明代一个重点开发地区,经济发展很快,但经过战乱后,此区竞成为虎患渊薮之区,从顺治八年即开始发现"虎豹大为民害"。清初欧阳直谈到,他在叙南(今宜宾一带)坐船,"见沙际大虎成群"。过泸州,又看见数十只老虎"鱼贯而行"。有一只白虎走在前头,"头面长毛,颈上披须,长径尺"。此外,江安、南溪、庆符、长宁、江津、綦江、彭水等县,虎患也十分酷烈。其中,江津县更是"虎狼之穴,翻屋登梯,号为神虎"。
川西平原原本是四川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但是在明末遭受的破坏最为严重,以至在成都城中心地带--明蜀王府废墟之内,就有"野兽聚集",军士射杀,日不暇给。此外,在成都附近的汉州、温江、双流、新津、新都等县,也都有虎迹。其中,汉州、新都一带"虎迹遍街",新津"虎迹纵横",虎患也是相当酷烈的。
川北地区是明末清初最重要的战场,饱受战乱摧残,以至在顺庆、保宁二府,公然发生虎群出没噬人的现象。其中,南充县尤为严重,学宫竟为虎窝。在潼川府,三台县、盐亭县也是虎患严重之区。康熙十九年(1680年)前,三台县还时常发生老虎入城伤人的事件。广安州也是"荆榛满地,虎踪遍野"。广安邓氏家族的回籍祖之一邓绍祖,在康熙十年(1671年)从广东返回广安插业,未几天亡,据传闻,他是"为虎所食"的。
在四川盆地中部地区,以浅丘地形为主,农作较发达,清初是虎患大作。欧阳直在书中谈到,他从内江出逃,在月下"见四虎狂奔",他急忙躲在草丛间,才得以幸免。荣昌县知县张懋赏主仆8人到县城赴任,"方人城,蒿草满地,不见一人,日未暮,群虎拦至,攫食5人"。营山县在顺治七年,也是"人民稀少,虎患大作,昼夜为害"。县民出去耕种,必须会集方敢偕作。老虎来去如风驰电掣,往往攫人于大庭广众之中,乃至同榻之上。重庆地区有许多深丘地带,历史时期也是虎患较为酷烈的地区。在宋明时期,重庆地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明末也遭受很大的摧残破坏。清初,虎患复发,以至出现"群虎白日出游"的景象。
众所周知,华南虎只有在人口稀少、生态系统良好,且植被良好的环境中才可能生存。如此酷烈的虎患出现在一个长期从事农业经济的开发地区,尤其是号称沃壤的天府之国,这的确是历史上所罕见的。如果没有良好的植被环境和生态系统,华南虎是断然无法在其上纵横驰骋的。四川之所以在清初衍生出这样良好的适合华南虎生存的环境,正是由于明末以来长时间的战乱,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烟稀疏,人与自然生态失衡的必然结果。
人类社会与其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只有当二者关系和谐,人类的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才会得到长期持续的发展,反之则不然。在处理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问题上,长期以来人类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影响自然生态良性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由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过度开发,使自然生态遭到破坏所致。而一旦自然生态破坏达到失衡的地步,就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惩罚,一系列自然灾害以及疾病就会接踵而至。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能见到的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常态的一面。
然而,人与自然关系失衡还有超出常态之外的另一面,这就是由于战争、瘟疫、灾荒等原因,在某一个特定时期与地区内,由于人口的大量耗损,迫使人们不得不减弱乃至停止经济开发活动,进而从过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领域中退了出去。这就为自然生态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一个无人干扰的广阔空间。这样的时间持续愈久,地区愈广,森林、植物群落就会在一种毫无节制的状态下萌复、蔓延,其结果又会为虎豹豺狼一类生物的滋生、繁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与活动空间。于是,酷烈的虎患就在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这样一种超常态的状况下爆发了。
反观清初的四川,正好为虎患的猖獗提供了这样的环境和空间。在广大平原和浅丘地区,过去由于主要是农耕地区和城市生活之区,在正常状态下,是不可能出现完整的植物生态群落的。而在清初,在没有人为培植的前提下,复萌了大量灌丛、次生林和茂草,灌丛、次生林的覆盖率可能已经恢复到了50%以上。而在大面积的盆地边缘山区,由于原来就有原生型的植物群落的基础,加之人类生活和经济活动干扰的减弱,这时也出现了以乔木和各种灌丛为主的森林复萌,森林地区的覆盖率则达到80%左右。
由此可见,从虎患酷烈程度所反映的生态环境失衡中,再一次反衬出清初经济残破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四、鼠疫流行
俗话说,"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在一场大规模的兵荒马乱、刀光剑影之后,百姓或死或逃,生存环境恶劣,卫生状况恶化,人们的抗御疾病的能力低下,社会医疗救助体系不存,死亡的人与动物的尸体得不到及时的掩埋,环境与饮水遭到污染,时间一久,必然滋生各种病菌。而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又得不到及时医治,很容易一发不可收拾,迅速蔓延为祸及一方的传染性极强的疾病--瘟疫。
法国年鉴派大师伊曼纽埃尔·格鲁瓦·拉迪里(Em manuel Le roy Ladu rie)早在1973年,就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一种概念",即"疾病带来的全球一体化(14~17世纪)"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他开宗明义就指出:
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兴趣大增,越来越关心作为当代文明特征的污染问题,并由此产生了一个有益的影响,即迫使历史学家以当代人们所关心的重大事情为出发点,去重新思考过去的某些重要方面。当我们从20世纪向前回溯,去看16世纪的时候,这种"反思"不仅要求我们彻底改变视角,实际上还要求我们改变方向。
根据伊曼纽埃尔·格鲁瓦·拉迪里的研究综述可以知道,能够带来全球性"一体化"传染的疾病是瘟疫。导致全球瘟疫爆发的罪魁祸首是鼠疫。全球瘟疫系统最终归结到人和细菌的复杂关系。在"一体化"时期,能把这些复杂条件带动起来并产生瘟疫的关键是跳蚤,尤其是老鼠身上的跳蚤:被感染过的跳蚤通过叮咬老鼠将细菌注人老鼠的血液,在腹股沟产生腹股沟炎。跳蚤也可以生活在人类身上,通过叮咬将瘟疫传播给人。
中国学者曹树基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研究了明代华北地区鼠疫大流行的问题。依据他的研究成果,鼠疫(Plague)是由鼠疫菌所引起的烈性传染病,病死率极高,对于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人类社会流行的鼠疫,直接来源于鼠疫自然疫源地所提供的鼠疫菌。而鼠疫自然疫源地的形成,又是长期生物演化的结果。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气候条件如旱灾的频繁发生,人类的过度开垦等因素干扰了人、鼠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平衡,就会使活跃于自然疫源地的长爪沙鼠,将鼠疫菌传给家鼠,并通过家鼠传人居民点,从而威胁人群。
明代后期中国华北地区曾经两次大范围地流行鼠疫,其鼠疫菌的来源当为乌兰察布高原长爪鼠鼠疫疫源地。由于明代中期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空前少雨的年代,出现了全国性的大旱灾。旱灾之年,由于食物的匮乏,也使人类个体的体质下降,抵抗疾病的能力随之下降,加上灾年外出寻食人口的流动,卫生状况恶化,都会导致鼠疫流行范围的扩大和流行强度的增加。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万历年间大同鼠疫大作,波及山西全境时,鼠疫很快就传染至邻省河北、河南等地。崇祯年间,大同再次流行鼠疫,很快传染至河北、河南、山东以及陕西的部分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流行于华北地区的鼠疫,其表现症状有一种名叫"大头瘟"者,有的地方"俗名大头风",实即为鼠疫患者因颈部或耳后淋巴肿大的别称。这种大头瘟的死亡率极高,如见之于河北真定府武强县的记载说:"瘟疫大作,人有肿脖者,三日即死,亲友不敢吊,吊遂传染。甚至有死绝其门者,远近大骇,号为大头瘟。"见之于栾城县的记载相同:"瘟疫大作,人有肿脖者,三日即死,亲友不敢吊,吊遂传染,有灭绝其门者,号为大头瘟"。这些症状都与其后在四川地区流行的瘟疫相类似。
西方有一位勇敢的目击者,还记录了鼠疫的另一类病症,即败血型鼠疫的危害后果。他目睹了鼠疫患者从染病到死亡的全过程,在记录中写道:"(鼠疫)分成两种类型:第一种持续了2个月;人们持续高烧、吐血,在3天内死亡;第二种在剩下的全部时间内一直发生着,也是持续的高烧,四肢溃疡,溃疡主要出现在腋窝和腹股沟,在5天内死亡。(它)是一种如此严重的传染病(吐血时尤其严重),以致不仅生活在同一座房子的人相互传染,哪怕是看一眼,也会传染给另一个人"。
崇祯末年的鼠疫在山西大作之际,有的县的人民因避疫而逃之一空,这就有可能将鼠疫传播到相邻地区。于是,与山西接壤的陕西也在劫难逃。瘟疫从山西蔓延至陕西,传染的方向是从北往南,从西往东。到崇祯十三年(1656年),"凤翔府等县大旱饥,流移载道,死者枕藉。次年大饥,疫起,居民阖室俱毙,野无人烟"。可见,陕南地区也是这次鼠疫的重灾区,据估计,该地区因为饥荒和瘟疫造成的人口死亡超过50%以上。
陕南与四川山水相连,是明末农民军两大主力李自成、张献忠进入四川的门户。李自成、张献忠在明末曾经多次由陕南攻入四川,这就意味着,在瘟疫区纵横驰骋的这两支军队,都可能成为瘟疫的带菌者和传播者。因此,从当时山西、北直隶北部的长城一线起源的这次瘟疫,很可能就是随着军队以及躲避战乱与瘟疫的人群的大量流动,直接经过陕南这个门户而进入四川的。
根据史料记载,瘟疫大范围地降临四川,发生在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是年,"全蜀诸郡邑大疫","人民死者甚众"。这种能够造成全川范围传染、并且死亡率极高的"大疫",在当时只可能是瘟疫。
崇祯十四年(1657年)"江北鼠"大规模渡江南下。张献忠据蜀宫时,"夜为鼠扰",遂下令士兵"各杀一鼠",天亮时将杀死的老鼠上交辕门,不交者"代以首"。于是,"是夜兵毁壁穿窖"、"薰窑窦、搜仓廪杀鼠",第二天黎明,只见"积鼠成京观"。从此以后,"全川糜烂"。在鼠疫大范围流行的年代里,这些在蜀宫大肆猖獗的人间鼠,难保不与带有鼠疫菌的长爪鼠接触,因而也可能成为鼠疫菌的传染者。通过这些带菌的人间鼠的大量繁殖与活动,就会把鼠疫传播到人间,所以,自此以后,四川各地瘟疫不断。
以下是见于地方志、笔记野史中,有关明末清初以来四川瘟疫大流行的情况的统计:

从上表可见,在明末清初,鼠疫集中在川东、川中与川北的接合地带,如重庆、遂宁、潼川、内江等府州境内。这些地区,正是军队出没、人群活动频繁之地,随着疫情的继续扩散,其严重后果到了清初便集中显现出来,以至出现了"大兵之后,凶年饥馑,瘟疫频仍",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顺治四年(1647年),四川流行头肿,即"赤大如斗"的"大头瘟",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顺治十五年 (1658年),刘达在致李国英的信中,提到清初以来虎患、虫灾、瘟疫给四川造成的悲惨局面,"回忆豺虎纵横,瘟蝗诊厉,尸山血海,万死一生"。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方象瑛被任命为四川主考官,他在途中写了一首《哀川北》的诗。诗中写道:"两川百万众,先后膏戈铤。锋镝苦未歇,饥疫频颠连。青磷照梓益,白骨横巴绵。"这里明确描述了兵燹之后,饥荒与瘟疫频频降,使两川人口大量锐减,以至出现"青磷照梓益,白骨横巴绵"的惨不忍睹的悲惨局面。就是到了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一个名叫施成泽的简州人,因为担任陕西安定县令,奉命调运军饷进藏。当时,沿途仍有瘟疫流行。据记载,瘟疫过后,景象惨不忍睹:"瘟疫时行,枕骸遍野。骷髅颠倒,骨暴沙砾。举目魂销,移步惨烈"。
各地所发生的瘟疫症状,与明末以来在华北地区鼠疫大作时的情况相类似:"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睛,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此处所说的"大头瘟"、"马眼睛"、"马蹄瘟",应该就是鼠疫中的颈淋巴肿大的腺鼠疫的典型症状。
在鼠疫流行过程中,据记载,虽然有一个道人拿出救世邳方,说是用"木桶盛小便泡之",数次之后,即可治愈"马蹄瘟",听说效果还不错,"民赖以生者甚众",但是这类记载的可靠性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根据明末华北各地的情况看,由于鼠疫的传染性极强,死亡率极高,凡一人得此病,亲友不敢吊问,很快传染于亲邻,乃至"死者无数"、"死绝其门"、"阖门病毙"者比比皆是,何来"小便"浸泡,便可起死回生!
民国《绵阳县志》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说是有一个叫何三爷的绵州人,明末时,张献忠"至州,病痢索医"。在"已杀医数十"的情况下,何三爷被带去给张献忠治病,后用计脱逃。为躲避追踪,"乃人石泉坝坻堡(今北川县境)避之"。"时瘟痢大作,病者十不生一二"。据说,何三爷与父"采药施救,全活甚众"。根据"病者十不生一二"的情况推测,此处的"瘟痢",可能就是前面所说的鼠疫,而不是一般的"病痢"即痢疾。如果是前者,恐怕何三爷的医术再高明,也难以做到"全活甚众"。
在三台县田野调查中,笔者搜集到以下两则与此相关的口碑资料:
一是在今三台县南段石乡5村,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都知道一个传说故事:据传该村有一所老房子,是清初移民从刺笆林中砍出来的。当移民打开这座老房子的大门时,发现房中尽是倒毙的死人,估计是遭遇突然疾病,房中的人全部死绝了。另一则是在今三台县西老马乡瓦窑坝鸡心滩,有二王姓移民的祖先到当地垦荒,看见田地中长满刺笆野草。待他用木棍、砍刀砍出一条道路,从刺笆林中穿进去,发现里面有一座院落,房子虽未倒塌,但很烂,进门一看,只见里面东偏西倒着几具死尸,有的存有骨架,有的还穿有衣服,很可能是得了某种疾病死的。从发生在三台县南路、西路这两则资料可以推断,这种因为瘟疫流行而导致"死绝其门"、"阖门病毙"的现象,不仅见于华北地区,就是在四川各地也在所难免。难怪方象瑛会在《哀川北》诗中,以"饥疫频颠连"来加以描述。
咸丰年间内江人刘景伯曾经在《蜀龟鉴》中,对全川各地人口的死亡情况及其原因作过估算,其中特别提到了死于虎患与瘟疫的情况:
川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百不存一";
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
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存一";
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十万不存一"。
明末清初四川人口的下降,持续时间长,数量大,结合上文推算,从明末载册310万(推算500万)下降到50万(或60万),只残存了大约10%左右的人口。也就是说,在战乱中损耗的人口数量大约在300万~480万之间。分析大、量人口死亡的原因,除了直接死于刀兵战火之外,其他还有饥馑、瘟疫、虎患等。而排在第二位的当数瘟疫。假如以平均20%的比例推测死于瘟疫加上虎患的人数,至少也在60~90刀之司。
难道一场瘟疫果真能导致近百万人的死亡吗?
曹树基在梳理清初浙江人口的异常变动中发现了一段被湮没的史实:明代末年,江南地区遭到鼠疫的袭击,苏、松、杭、嘉、湖五府人口死亡达600万。此外,在法国,据1348年和1362年两次瘟疫的档案抽样统计资料显示,疫区内家庭总数从7860家(1340年前后)下降到4069家(1365年前后),下降了48.2%。另据当地10个乡村和城镇的资料,1345~1355年间家庭总数从8511个下降到3839个,减少了54.9%。有鉴于此,史学家把鼠疫后果的"可怕程度",比作为"相当于今天中等规模的原子弹屠杀的灾难"。又说瘟疫就像"陨星一样",凡是瘟疫传染的地区,人口大量死亡,村庄也随之逐渐消失。因此,当清初鼠疫这个给人类其他地区带来巨大灾难的陨星,突然降临天府之国的时候,其所造成的人口死亡后果,应该不亚于战争中的屠杀,称其为"相当于今天中等规模的原子弹屠杀",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遗憾的是,这个隐形杀手却长期被湮没在铺天盖地的"张献忠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的传言之中。当今四川著名诗人流沙河,在其新著《老成都--芙蓉春梦》中,有一段议论颇值得回味。他说:"旧说张献忠剿四川把人杀光了,才有'湖广填四川'。蜀中饥饿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估计应占死亡总数百分之八十几。张献忠杀死的也只占百分之十几吧。就这样也空前绝后了啊。"
五、"飞人"与白毛女
结合前文所揭示的田园荒芜、炊烟断绝、人迹罕至、虎豹纵横、瘟疫流行的场景,有理由追问:那时候的人总不致完全死绝,那么,幸存下来的人究竟是在一种什么环境中生存的?他们又是怎样从那段艰辛的岁月中走出来的?身处蓬蒿世界的蜀人,大难不死,得以幸存下来,必然留下许多传奇经历。在清代一些地方文献上,有人把各地蜀人在避乱中的遭遇记录下来,为保存那段特殊历史留下了珍贵的史料。虽然这些文字仅仅是出自猎奇而搜集保存下来的,但是,透过这些轶事异闻,却从一个特殊的视角揭示了四川战乱前后那难忘的凄凉景象。
嘉庆初年,广汉人张邦伸在《锦里新编》中,记录了其先曾祖张连义于康熙甲子(二十三年,1684年)迁居广汉,在凉水井从事开垦过程时,发现一个"飞人"的故事:
有一天中午,张连义按惯例给田间劳作的人送酒食。"忽有人自林间飞下",顷刻间,突然又"飞去",不见人影。他于是大声说:你若是想来加入到我们中间来,请一同吃酒。我们都是耕田之人,不会害你的。那人有所顾虑,不一至。张连义再次招呼说:"汝系鬼,即不必来。如系人,但来何害?我辈皆新迁之户,以养生治产为业,从无害人之心,不必避。"于是,那个人从树上飞了下来,并和大家一起喝酒,酒后大醉。酒醒后,张连义问他姓名,他"以手指口舌",想说却"不能言"。离开的时候,他"复飞升树颠,捷于猿鸟"。第二天,张连义又派人"携酒持粥"到田间,并招呼他下来饮酒。三天后,这个人渐渐能讲话了。接着便断断续续讲述了有关他自己的传奇故事。文中的··伊"是作者记录其人的称谓,如果复原为第一人称"我"来读,即是一篇标准的口述史:
伊姓李,凉水井以南大林,即伊庄也。八大王(指张献忠)反时,伊已二十余岁,家中男妇大小百余口,尽为流贼所杀,伊藏树间得免。逾年,虎豹豺狼成群往来,人不敢近。又数年,马牛犬豕均能伤入。伊饥食草子、鸡头等物,渴饮塘水。见有贼人、恶兽,即隐藏树枝不动。久之舌硬,不能旋转。又久之,身亦轻,力益健,飞跃自如,不火食已三四十年矣。但不知今为何世?系何年代?
后来,这个人"渐与人亲洽,饮食坐止,俱如常人"。通过相互介绍,才知道这个地方原来名叫"李家庄",其西为"郭家庄",其东为"何家营",其南为"后营",又东南为"许家大屋基"。他当时所认识的那些"旧人",已经"无一存者矣"。张连义见他孤身一人,无家可归,便把他。招至家中,听其随工人等耕作自赡"。然而,他并不适应眼前的农耕劳作,因而总是"性昏聩,语言颠倒,多不自主",所以大家叫他"李颠"。5年过后,他"忽遁去,不知所终"。
这则故事进一步证实清初四川社会的凋残程度。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也就是张连义初至广汉插占的次年,一个朝臣在奏疏中描述当时四川的景象说:"四川幅员虽广,满目只有荒烟,百里竟无半灶"。张邦伸在文中记述,广汉这个地方,在明末清初三四十年间,炊烟断绝,人迹罕至。在这种环境中,不仅"虎豹豺狼成群",而且连"马牛犬豕均能伤人"。幸存下来的人,不仅丧失了说话功能,而且还练就了一身"飞跃自如"、"捷于猿鸟"的轻功。"飞人"李颠正是在这种满目荒芜的环境下,长期适应与世隔绝的非人生活的产物。
刘景伯在《蜀龟鉴》中,也采录了这则"飞人"的故事,同时,他还辑录了类似的传闻,加以补充。如见之于叙州的"野人",因为避乱入山,"草衣木食,遍体生毛,与麋鹿无异,后见官兵,以为贼,飞走入山,追者莫及"。见之于南江的"二野人",体格健壮,力大无比,"能手格猛兽",并把生擒的獐鹿等野物活活吞食。他们身手矫捷,"悬崖绝壁,腾上如鸟隼","虽其家人亲戚召之,疾走不顾也"。发现于叙州与南江的"野人",因为习惯于荒野草莽生活,或因不相信现实世界,而不顾官兵与亲人的召唤,不愿回到人间过正常人的生活,从而使得这一人间悲剧继续下去。下面这则发生在中江的类似于白毛女重返人间的真实故事,则多少印证了当时四川社会存在野人的可信程度。
光绪《潼川府志》引《中江县志》"处女避乱"说:明朝崇祯末年,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某"处女",因遭战乱,"与其叔避于治西三十里密峰山"。不久,其叔死亡。从此,该女独自过起了白毛女式的"野人"生活:"居山洞,食果木,衣棕皮。不见烟火者数年"。没过多长时间,该女"面形青白,肤生红毛。登山上树,飘飞如仙"。到了清顺治七年(1650年),有一个名叫赵起瑞的"邑民",偶然在山上发现了她。于是,赵起瑞回去后,便约集数人对她的行迹进行跟踪,终于发现她居住的山洞,并且把她带下山来居住。过了若干年,该女"稍复元形"。问起在山中生活了多少年,她回答说:"洞门栀子花凡六开矣"。由此计算,她起码在山间过了6年的野人生活。后来,赵起瑞纳其为妻,生有三子,该女活到80多岁才去世。如果说这个女子,因为避乱人山,在野外独自过了6年与世隔绝的生活,还能活着重返人间,经历实属传奇,那么,张邦伸在《锦里新编》中所记录的另一个在江津县家中隐居了40年的廖氏,与其外逃归来的丈夫相逢时,彼此互不相识的故事,更是让人唏嘘不已。
该文记述说,有一个姓廖的女子,原本是江津县民戚成勋的妻子。当张献忠入川,全家仓皇奔窜之际,戚成勋僻居山中,廖氏因体弱未能同行。她不得已留守故宅,"坚闭重门,自誓以死"。没想到过了数月,张献忠的军队并没来,由于家里"仓中积谷颇饶",可以供她吃若干年,于是她就在自己家中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独身生活。后来,住宅外长满了荆棘,丛生的荆棘把住宅完全遮挡住了,于是,她"遂与外隔"。当存粮不济时,她就"向宅池边种谷续之"。没有衣服穿,她就"以草为衣"。一晃40多年过去了,她也不知道丈夫的"存亡生死"。
孰料戚成勋不仅仍然健在,而且在逃亡地贵州娶妻,生了两个儿子。40年后,当他60多岁时,"天下甫定",想必是思乡心切,也许是听从清政府招辑流亡的号召,他"归访旧里",准备在原居地开垦复业。当时,由于"川中土广人稀,田园半没深箐,虎豹豺狼纵横,人迹罕到,无从觅其故居"。他仅能凭记忆找到原来住处的大体方位。抵达那里后,他请人"力持斤斧,斩竹伐木"。在把荆棘树蒿清理出来之后,发现故居旧宅已经颓垮,但"尚存大树如围",屋中还不时冒出"微烟"。当他走近住宅欲睹究竟的时候,忽然从楼上传来问话声:"汝辈何人?"戚成勋惶怖失色,仓促厉声答日: "我,此宅主人戚成勋也。"廖氏从楼上向下望去,"窥视良久",发现来人"衣冠迥异昔时","而声音容貌仿佛似其夫"。于是,泣日:"君归耶!妾,君妻廖氏也。"她并叫丈夫先将他的衣裤递上去,以便"蔽体相见"。戚成勋随即"解衣掷楼上"。过了一会儿,廖氏从楼上下来,但见"面目黧黑,发乱如蓬",戚成勋"恍惚莫辨"。廖氏这才"备述其由,兼言当日事历历,夫妇相泣如在世"。
戚成勋返回江津县旧居复业开垦时所遇到的环境,同样也是一幅"田园半没深箐,虎豹豺狼纵横,人迹罕到","大树如围"的荒凉图画。生活在这个与世隔绝环境中达40年的廖氏,当其与"衣冠迥异昔时"的丈夫相逢时,彼此互不相识,恍若隔世,真可谓:"不知魏晋,焉知有汉"!

第二章城头高悬招民旗

俗话说:"插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清朝初年,当浩浩荡荡的外省移民大军从四面八方汇聚于巴蜀大地的时候,所过州县,到处飘扬着一面面招民垦荒的大旗。如果说战乱所造成的巴蜀空虚,为外省移民入川创造了客观有利的环境,那么,清廷不失时机地推出一系列招民实川的政策,则为汇聚于四川的这艘移民之舟,提供了导航保障和可供停靠的港湾。
一、"川民实川"
清政府对于四川的治理,虽然与军事征服同步开展,但是,真正意义上的重建天府行动,则是在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结束之后才全面揭幕的。
从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军攻占重庆,击破川中残明势力,基本控制全川局势,到康熙四年(1665年),川省政府由保宁迁至成都,社会政治局势全面转入正常状态,再到持续了9个年头的"三藩之乱"告平,四政局这才算真正进入了秩序稳定的新阶段。
面对全川州县凋敝、田地荒残、人烟断绝,百业待兴、百业待举的局面,清政府为医治战后四川的创伤,开出了一个4个字的药方:"招流垦荒"。
虽然早在顺治十年(1653年),清政府就制定了四川"荒地听民开垦"的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赈济及减免优待措施,但主要还是招抚四川流亡在外的民人归籍,似乎尚无明确鼓励他省移民人川垦荒的意图。
接着,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四川巡抚高明瞻说:"目前收拾一着,惟招流垦荒为急耳"。高明瞻入境后,即大张告示,谕令军民人等,"凡抛荒田地,无论有主无主,任人尽力开垦,永给为业"。高明瞻再次宣示的这些政策,其根本用意也仅在于招抚本省外逃之民归籍,这时,外省移民尚未成为招徕的对象。因此,这些政策并不构成日后鼓励外省移民入川政策的先导。
根据史料记载,清廷虽然早在顺治元年(1644年)即定下"垦荒兴屯"之令,但那是就全国而言的,并非专门针对四川的。在四川地区,直到顺治十年(1653年)才开始规定: "四川荒地,官给牛种,听兵民开垦,酌量补还价值"。表明白当年起,清廷已经从法令上允许四川招募流民,开垦荒地。然而由于当时四川仍处于兵连祸结之中,大部分州县仍在残明及地方势力的控制之下,清廷实际控制的区域相当有限,因此,它不能不将主要精力放于军事之上,暂且无力也无暇招徕流民,安抚地方。
在尚未实行招纳外省民户入川的政策之前,清廷为了度过这段极荒时期,唯一行得通的恢复经济的措施只有两条:一是发展屯田,二是招辑流亡。
屯田是古代社会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措施,特别是在边疆用兵和战后局势不稳、社会秩序和农业生产亟待恢复的地区,通过采用军屯与民屯并举的措施,可以在短期内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就以四川地区而论,在历经长达半个世纪的宋元战争破坏之后,为了扭转战后人户逃散、田园荒芜的局面,元朝也曾经在此区大兴军屯和民屯。这样做的结果,的确在一定时间内,有利于军队补养、巩固边防,又有效地安置了一些无地户,有利于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官府收取的地税粮食偏多,经常征调屯田军、民承担各种杂役,此外,屯田户还要遭受屯田官吏的剥削和压迫,所以,到了元朝中期以后,屯田户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被迫纷纷逃亡,屯田制度也随之而废掉了。
顺治五年(1648年),清廷为了军事需要,开始在四川设立军屯,同时还拨银50000两,令四川地方政府派员到陕西购买农业生产所需的耕牛、种子等生产资料,发给保宁、顺庆、龙安、潼川等府州县开展屯田。在这一阶段,清廷主要是通过以民屯招徕流民垦荒的形式,对垦荒流民提供耕牛、种子、农具等一系列优惠便利措施,试图通过此举吸引逃亡的川人归籍,以便充实四川人口。这就是所谓的"以川民实川户"的基本方针。
这种以民屯招徕流民垦荒的形式,虽然包含有"授荒田为永业"、"得人籍占田"等规定,尽管也曾取得一定成绩,陆续收获了一些粮食接济军需,但是,由于税收紊乱、赋役繁杂、产权不明、胥吏苛扰、起科太急等原因,当时民以有田为累者不占少数。因此,从吸引流亡的川民返籍,以充实四川人口的目标来衡量,通过这种方式来招民,显然是很不理想的。
在招徕流民归籍复业效果不甚显著的情况下,清廷不断调整政策。为加快川人回籍进度,便利川人从外逃地返回原籍,川省还特别许诺,给归籍之人发给引照,提供路费,捐措口粮,甚至"另发舟车,差官搬取"。康熙三年(1664年)清廷议准:"四川寄寓外省流民,各督抚造册移送川省,妥给口粮舟车,差官护令复籍"。显然,这些措施都是为流寓外地的川民归籍复业提供便利条件的。正因为外逃的川人归籍仍不踊跃,所以川省才特别开恩,同意派出专门的"舟车",由官吏前往搬取迎接护送。这里的"差官搬取",显然是作为一种优待措施,似不应该作为押解捆绑、强制移民来解读。
但是,即使这样,收效仍然甚微,很难实现"川人实川"的根本意图。有鉴于此,川省政府又决定采取重点突破,以重点带动一般的策略,把招徕工作的对象集中瞄准于流亡在外的"蜀绅"身上。
康熙三年(1664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就在一封奏疏中说:蜀省绅士,"旅寄于秦、楚、滇、黔、江、豫等处",拒不回籍,其"子弟依然阀阅翱翔于他省"。为此,他请求朝廷下令, "通行各省督抚,将蜀绅发施行"。康熙六年(1667年),张德地再次上疏,强调发遣蜀绅回籍的必要性,他指出:一户蜀绅的家庭,人口众多,加上僮仆,"多者五七十人以及百人,少者亦不下二三十人"。"如得彼一家归里,附会之众咸亦随之,可抵贫民数十家"。因此,他建议朝廷采取措施,颁诏天下:要求各省督抚,对所辖的郡邑来一次"挨查","凡有川绅,尽令起程回籍";一经查出,即刻发遣回籍,"敢有抗拒不归者,即以违旨悖祖"论处;地方官"仍敢隐匿容留者,亦以违旨例处分"。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还不时可以从某些族谱上,见到有的暂居外省的蜀籍人士,决意返乡的记述。最为典型的是邓小平的返籍祖从广东回到四川广安的事迹。毛毛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中,依据民国广安《邓氏分谱》,对清初邓氏家族先祖返籍的动人故事作了这样的记述:
邓防(广安邓氏明代最后一代祖)于明末携带妻子和两个儿子(邓嗣祖、邓绍祖)同赴粤东其父(邓士廉,时任广东海阳县令)之任上......邓嗣祖,字绳其,乃邓氏清代的一世祖。嗣祖七岁时随父赴粤,在高耀县三叉河遇难不死。其时父母俱丧,仆婢尽亡,钱物全无。嗣祖携弟绍祖沿路乞食,流落到一个伍家村。伍家村有个伍员外。伍员外询问了这落难的兄弟二人的来历,大概很喜欢他们,于是大发恻隐之心,把这兄弟二人留下,供其食用,还于宿舍教其文学。等嗣祖长大以后,伍员外就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不久,嗣祖在广东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邓琳。邓嗣祖在广东的时候,因遇考,得遇一个其祖父邓士廉的故人之子李仙根。这个李仙根当时恰为督学使者。这时李才告诉嗣祖其祖父邓士廉殉难之事,并谕令嗣祖回籍。想嗣祖一定大悲大恸了一番,然后带领妻儿及弟弟绍祖于康熙十年(1671年)回到四川。
不过,像邓嗣祖兄弟这样从外省返川的蜀籍人士,实在太少,与大量逃亡失散的人口数目很不相称。这时蜀籍人士之所以很少返乡,绝非偶然。因为当时全国普遍面临田园荒芜,亟待复业的局面,四川官方要求各省协查川民,很难想象会得到各省的全力配合,其效果必然是不佳的。加之,紧随其后的三藩之乱,使重新陷入战火之中,这就给了外地的蜀绅有更充足的理由继续留在外省,以至到了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朝廷还在依四川巡抚姚缔虞奏,重申"匹乡绅应回原籍"。由此反证出,当初各省对发遣蜀绅回籍的态度是何等敷衍,在这种背景下,要想通过此举来掀起川人回籍的高潮,显然是不现实的。
二、"移民填川"
"以川民实川户",说到底,就是"川人实"或"川人填"'这正好和后来大移民中出现的外省"移民实川"或外省"移民填川"形成鲜明对照。
"以川民实川户"的做法之所以在当时难以收到显著成效,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川省死亡之民大于逃亡之民,由此留下的人口空白,仅仅通过招辑流亡是难以填补的。在省治安尚未好转之时,在外流离者大多观望不前。显然,在这种背景下,仅仅依靠招本地逃民回乡,是难以实现充实四川人口、开垦田地、恢复社会生机的初衷的。因此,重建天府只有一条出路:就是改弦更张,突破原有的"以川人实川户"的旧例,尽快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招徕外省移民入川的轨道上来。
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巡抚张德地上疏说,川省招民"若拘泥部例,不但目下招徕无术可施,即将来生聚终无可望"。他从民间了解到,川中历史上曾经有过招纳外省人填实地方的先例,以此作为理由,他首先向朝廷提出以湖广之民填实四川的建议。他指出:"查川省孑遗,祖籍多系湖广人士。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迁外省人民填实地方。所以见存之民,祖籍湖广麻城者更多。然无可稽考,亦不敢仿此妄请。"
这里,他引以为据的是,发生在元明之际的、以湖广麻城为主体的外省移民迁的历史事实。由于二者的处境基本相似,历史背景相同,都是在遭了劫难后,面对"有土无人",社会亟待恢复的现实,因此,摆脱困境的办法自然也值得借鉴。上一次所实行的"迁外省人民填实地方"的做法,既然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一次为什么不可以仿效呢?这就是作为一方大员的张德地所欲报告康熙皇帝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之所在。
张德地的建议得到了康熙皇帝的允肯。该建议是在"人实川"方针收效甚微的紧要关头,为把四川人口招徕重点转移到外省移民实的轨道上来所提供的决策依据,其意义和价值都是不容低估的。不过,外省移民迁之舟只是在3年后,当另一个大员再次就此上奏朝廷之后,才开始得以正式启航的。
康熙十年(1671年),出任川湖总督的蔡毓荣又在上疏中说,"蜀省有可耕之田,而无可耕之民,招民开垦,洵属急务。"为了鼓励地方招民的积极性,他请求将原定的招民700名升官的标准,降为300名即可迁升;将开垦地亩升科的年限由3年延长到5年。与此同时,并宣布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川开垦者,准其入籍。
蔡毓荣奏疏在张德地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外省移民入川垦荒,可以取得合法的开垦权、居住权和落户权。与此同时,奏疏还将地方官员的考核奖励与招民垦荒实绩捆绑在一起;将原来主要以垦荒面积多少为主要依据,转变到以招民户数为依据;将招民迁升考核标准合理量化,由700名升官降为300名升官。显然,此举不仅鼓励了外省移民人川的积极性,同时也激发了地方官员实行招民措施的热情,从而给低迷的招民活动以强有力的推动。康熙帝批准了川省的这一请求,为外省移民入川大开方便之门,标志着外省移民大规模人川活动的序幕至此全面揭开。
不料,这一系列政策刚推行三年,吴三桂叛乱,窃据四川,不仅中断了外省移民入川垦荒的进程,而且使四川的社会经济再一次受到摧残。康熙十九年(1680年)平息叛乱。康熙二十年(1681年)下诏重申"招民叙议"之例,由于当时其他各省早已停止招民垦荒屯田政策,因此,康熙帝规定,内地诸省不再实施这一招民条例,特许只有四川和云南、贵州三省例外。至此,外省移民人川的进程大大加快,并由此形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移民运动。
外省移民人川运动之所以迟至康熙中后期才掀起高潮,这是因为,一方面,从客观条件看,在康熙中期以前,各省都在急于垦荒恢复经济,劳动力资源在各省都相对紧张,使川省招民开垦的吸引力受到限制。康熙中期以后,川省治安情况改善,同时朝廷限制其他各省实施"招民叙议",各省开垦渐近饱和,而川省尚有大量荒地可垦,由此在全国形成一个吸纳移民的巨大空间。加上,有的省遭受水旱灾害,灾民成群逃荒,于是,四川自然便成为人们所最向往的地方。另一方面,从主观条件看,康熙中后期实施了一系列优待外省移民人川垦荒的宽缓政策,极大地增加了对外省移民的吸引作用,同时,也为大规模的外省移民人川创造了条.件。在这些措施中,规定"民间垦荒田亩,十年起科",较之于此前的5年起科,地亩税收起征的时间推迟了5年,有利于减轻垦荒者的负担,从而极大地刺激了移民人川垦荒的积极性。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议准"以四川民少而荒地多,凡流寓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永为己业"。即所有外省之民,只要愿意垦荒,在川居住,垦熟之地即永为己业,政府承认其对土地的占有权。
到了雍正时期,朝廷继续奉行鼓励移民入川政策。为了便于对开荒及流人人口的管理,清廷又于雍正六年(1728年)对给地为业的政策作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各省入川民人,每户酌给水田三十亩,或旱地五十亩,若有子弟及兄弟之子成丁者,每丁水田十五亩,或旱地二十五亩。一户内老少丁多,不能养瞻者,临时斟酌,除拨给之外,或有多余三五亩之地,亦准一并给垦。"同时批准四川巡抚宪德的奏请,对入川开垦人户提供"牛种口粮","每户给银十二两"的生产基金等等。这些规定,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垦荒移民入川后有地可耕、有实惠可得。
与此同时,康熙朝还对入籍四川的人民,"准其子弟在川一体考试"。这些规定,从法律上解决了关系人川移民根本利益的土地所有权、子弟考试权属的问题,为动员和鼓励外省移民入川垦荒解除了后顾之忧。
.总之,康熙中后期以后,无论从客观大气候还是主观政策的吸引程度,都为外省移民的迁川活动营造了一个极为宽松有利的环境。对此,同治《仪陇县志》曾作了这样的评述:"自明季之乱,几至靡有子遗......嗣康熙十年定,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蜀开垦者,准其入籍;二十九年定,他省民人在川垦荒居住者,准其子弟入籍考试。此议既定,于是浮民客女随地占籍者遂相属不绝于道。邑中湖南、(湖)北人最多,江西、广东次之,率皆康熙、雍正间人籍"。
三、"奉诏填川"
如果说"移民填川"是来自于朝廷的诏令,代表的是上层的旨意,那么,"奉诏填川"则是纯粹出自民间,表达的是下层百姓的行动。"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之所以能够在康熙二十年后迅速掀起高潮,就是这二者结合的产物。在这一过程中,尤其以湖南百姓所卷起的"奉诏填川"的移民活动最具代表性,最引人注目。
前文曾经提到,有一个来自湖南的名叫文李氏的杰出女性,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率领6个儿子,取水道由楚入蜀。在经历了长途跋涉之后,来到川北潼川府乐至县一个名叫"李逵坝"的地方。但见此地环境甚佳,"灌木参天,麻菽盈野,樵夫牧竖,扪萝攀葛,狐兔飞鸟,见人惊跃",这正是一片充满生机、尚待开发的处女地。正当她疑惧间,忽然看见路上走来一大群人,其中有"皤皤然黄发,提携抱负,稚者老者,前者后者,累累贯珠,联翩不绝",携家带口,扶老携幼,络绎不绝。她于是上前打听,对方回答道:"奉旨填川也。"原来路上的这群人,也和自己一样,都是"奉旨填"的百姓,她于是"疑虑尽释",决心在当地落脚开垦。
这位湖南妇女在安岳县李逵坝所见到的景象,正是当时外省移民响应清廷"移民填川"政策召唤,竞相涌入四川垦荒的热闹场面的一个缩影。文中提到,那些和她一样入川垦荒的人群,堂而皇之地打出了"奉旨填"的旗号。他们之所以敢于堂而皇之地打出"奉旨填川"的旗号,一方面是对于清廷"移民填川"政策的响应,而另一方面,则是源自朝廷对他们的鼓励。'因为,在四川民间广泛流传着一份康熙皇帝亲自颁发的《招民填川诏》。
在今天四一些移民后裔珍藏的族谱中,收录了康熙皇帝为湖南移民颁发的两份诏书:一为《招民填诏》,一为《招民填蜀御诏》。据孙晓芬在《四川的客家人与客家文化》一书中所提供的资料表明,这份被称为是康熙皇帝颁发的《招民填川诏》,因时间不同,而有两个版本存在:一个是康熙二十五年丙寅,另一个是康熙三十三年岁次甲戌正月。二者内容基本相同,个别文字略有出入。即使同为康熙三十三年颁发的诏书,不同的族谱所收录的文字也略有差异。这些差异估计是在流传的过程中,由于底本来源不同,再加上传抄有误而形成的。
笔者从四川省图书馆所收藏的一本族谱中,获得了这件影印的《招民填蜀诏》的全文,现重新整理、标点,照录于下(见下图):
圣祖仁皇帝招民填蜀诏
朕承先帝遗统,称制中国,自愧无能,守成自惕。今幸四海同风,八荒底定,贡赋维周,适朕愿也。独痛西蜀一隅,自献贼蹂躏以来,土地未辟,田野未治,荒芜有年,贡赋维艰。虽征毫末,不能供在位之费,尚起江南、江西,助解应用,朕甚悯焉。今有温、卢二卿,具奏陈言:湖南民有毂击摩肩之风,地有一粟难加之势。今特下诏,仰户部饬行川省、湖南等处文武官员知悉,凡有开垦百姓,任从通往,毋得关隘阻挠。俟开垦六年外候旨起科。凡在彼官员,招抚有功,另行嘉奖。康熙三十三年岁次甲戌正月日诏经查,这一诏书不见官方文献,无论是在《四川通志》和《湖广通志》中,还是在《清实录》以及《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中,均未发现这样的诏书。另外,诏书中所提到的"温、卢二卿",不知为何人,在诏书颁布的康熙三十三年前后,担任过湖广行省提督的名单中,仅有徐治都(康熙十八年任)、林本直(康熙三十六年任)、俞益谟(康熙四十二年任)三人,根本没有温、卢二姓存在。至于此二人的事迹及奏言,更是无从说起,有待进一步考订。
对于这件没有可靠出处的招民诏书,应该如何认识?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温、卢二卿"其人的存在,但诏书中引述的他们奏言的内容,却是与历史事实相符合的。
诏书谈到湖南人口剧增,已有人满之患,出现了"毂击摩肩之风",即形容当时湖南人口多得摩肩接踵,连过车都困难了。而且荒地尽辟,"地有一粟难加之势",就是形容当地的粮食出产,已经饱和,到了无法再增加的程度。
据统计,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湖南人丁数为303813口,田地数为13892318亩,人平土地45.73亩;同、年四川人丁数为18509口,田地数为1726118亩,人平土地93.26亩。表明川省人均田地是楚省的2倍,湖南耕地开垦程度的确已经够饱和的了。所以,湖广提督俞益谟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闰三月在奏疏中称:湖南衡阳(今衡阳市)、永州(今永州市)、宝庆(今邵阳市)三府百姓,"数年来携男挈女,日不下数百口,纷纷尽赴垦荒,盖以本省人稠,无可耕之土也"。湖广提督也亲口证实,湖南中部、南部三府之所以出现大量人民外迁四川,就是因为"本省人稠,无可耕之土"所引起的。由此可见,产生这一诏书的厉史背景是客观存在的,并非子虚乌有。
其次,康熙三十三年以后,从湖南南部各州县出发迁往的移民明显增多,呈大幅度上升趋势,也与所传大量移民持有招民诏书入川的历史背景相符合。
据史料记载:康熙三十六年以来,"楚南入百姓"日益增多,迄至五十二年,仅零陵一县,"已不下十余万众"。康熙四十七年,衡阳、永州、宝庆等府的楚南百姓,数年来携男挈女,"日不下数百口"。康熙晚期,湖南宝庆、武冈、沔阳等处百姓,络绎不绝人,"托名携家人蜀者,不下数十万"。以至到了乾隆时代,入川的湖南民户数量一跃而居各省移民之首位。(见下表)
曹树基还通过对相关氏族资料的抽样统计,对乾隆四十一年"湖广填四川"截止之年的分区移民原籍人口作了一个大体推算,推算结果表明,处于迁川前两位的是湖广、广东,而在湖广人中,湖南人的数量已经超过湖北人(详见下表)

再次,大量民间族谱资料与移民家族的口碑传说也充分证实,清初以来湖南移民以"奉旨填川"的名义迁入四川的现象较为普遍。
孙晓芬在《清代前期的移民填四川》一书中,列举了四川各地以"奉旨填"的名义迁川的民户,基本上来自于湖南。如在川东的宣汉县(清名东乡县),有何氏从湖广"奉旨人";奉氏、蒲氏分别从湖南零陵、长沙于康熙年间"奉旨填"、"奉旨入川";尹氏、夏氏和邓氏,分别从湖南祁阳、东安和祁阳,先后于康熙三十六年、三十八年和四十一年"奉旨填川"、"奉旨人川"和"奉旨入蜀"。在川西的金堂县,原籍湖南宝庆府的伍氏,于康熙三十六年"奉旨人川"等等。这些"奉旨填川"、 "奉旨人川"和"奉旨入蜀"的文字,均出白族谱,虽不能保证完全可靠,但起码证明,在湖南籍的四川移民中间,普遍收藏有"奉旨填Jll"诏书,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收藏并提供上述《招民填蜀诏》的安岳唐氏,其人川前的祖籍地就是"湖南永州府零陵县东乡辛兴里四甲老渡",其人川时间最早为康熙九年,绝大多数为康熙三十几年以后。
若问为什么会在湖南籍移民中出现这种持诏入川的现象?根据以上所述可见,这与康熙二十年"三藩之乱"告平之后,湖南本地的开发已经饱和,出现"本省人稠,无可耕之土"的局面直接相关。正是由于人多地少,所以在湖南人口密集的中部、南部地区便成为当时移民迁川的中心区域。而从湖南迁川移民数量的剧增,乃至在整个"湖广填四川"大移民活动中的主力军地位推断,在这一移民过程背后,必然有一套特殊的专项鼓励政策、激励机制在起支配作用。四川民间族谱上所提供的康熙《招民填御诏》,正好揭示出当时的鼓励政策、激励机制不仅存在,而且对移民迁川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集中体现在:
其一,诏书中提到,对于湖南移民迁川,户部转发有特许的批文予以关照:"任从通往,毋得关隘阻挠"。这就保证了沿途畅通无阻,不致遭受刁难阻挠,从而有利于湖南移民绵延不断地进入四川。
其二,诏书中明确提到对迁川移民将按照旧例,给予5年免税的优惠待遇。在此之前,湖广行省为鼓励农民垦荒,曾经根据朝廷政策,制定了"于六年后升科"的条例。而今,为鼓励湖南百姓到四川垦荒,诏书保证,依然按照原来在本省实行的旧例,"俟开垦六年以后,候旨起科"。这一规定,保证了湖南百姓出境垦荒,同样可以享受以前在本省所实行的优惠政策,显然有利于调动他们人川开垦的积极性。其三,诏书中有相关官员因为招抚有功,可以得到嘉奖的内容,虽然没有规定具体办法,但对照清廷原来在湖南省推行"劝垦之例",对于督垦有功官员,按照实际贡献,分别给以"加级记录"'和"议叙"升迁的成例,而今诏书又变通规定了"招抚有功,另行嘉奖"的原则,这就意味着,无论四川还是湖南的各级官员,凡是在执行"招民填川"的过程中"有功",都可以随时得到朝廷的诏令,分别予以嘉奖。显然这对于提高四川、湖南两省官员执行填川招民政策的积极性,是会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的。
从对湖南一省实施"招民填川"政策背景的考察中可见,当清廷一系列鼓励外省移民迁川的政策出台之后,由于措施落实,符合迁出地的实际,不仅对愿意迁往四川垦荒的、百姓有所鼓励,而且也对劝督有功的当地官员有所嘉奖,因此,招徕外省人民充实四川的政策,很快便得到外省百姓的响应。于是,一个以四川为目的地的移民迁徙高潮,在南方各省迅速掀起。这就是我们在本书第二篇迁移篇中所描述的动人场面。

第三章蜀中掀起垦荒热

自古就包容大度、善于海纳百川的巴蜀人民,深谙热情待客之道。然而,眼下由于人手短缺,来不及为这些远乡异客准备香茶美酒。不过,他们却为之准备了丰厚的礼品--足够多的荒地,任由外省移民们去开垦,去收拾,去建设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园。
一、"插占"荒地风潮
四川著名作家艾芜在《我的幼年时代》中,曾经以文学笔调,描绘了一幅外省移民经过长途跋涉,抵达成都平原后,凭自己力气创业开垦的生动图画:"那时候成都平原里面,到处都长起竹树野草,荆棘蓬蒿,晚上则有成群的狼嚎,可怕的虎叫"。来自几千里外的外省移民,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靠着水沟,割下芦草,造起茅篷,将自己一家人安顿下来,又把自己力气能够开垦的土地,用树枝插起,作为占有者的标记。从此土地有了,也远离了漂泊的痛苦,
但开荒和耕种的艰难,却一长串地摆在后头"。
经查,艾芜原名汤道耕,其远祖汤万景,世居湖南宝庆府武冈州,传至第8代汤承烈,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从原乡启程贸易人川,辗转徙居彭县,插占务农。到艾芜的高祖汤德润时,始迁居紧邻之新繁县清流乡(今新都区新繁镇)。艾芜在这段文字中所描述的景象,就是对清初四川历史上确曾出现过的"插占"垦荒场面的真实写照。
清初移民垦荒时,以树枝等物作为"占有标"的习俗,据考源出于原始公社时期,那时人们在开垦的荒地四周设置几个茅草活节作为占有标记,在民俗学上称之为"占有标"。这一习俗的基本特征是,以实物记事,实事象征某种特定语境下的具体意义。作为占有标志的树枝等物,仅仅是一个外在符号,折射出的却是插占、置业、创造等理念和移民的文化。在成都乡下,至今人们偶尔尚能听到一句源自清初"湖广填四川"的老话:"你哥子资格老喔,插茅杆花的"。所谓"插茅杆花的",就是用来说某人创业很早,资格很老,威望很高。这里的"插茅杆花"与插树枝,起源相同,含义是一样的。
在清初四川移民插占垦荒之前,这一现象早在明代其他地区早就发生过。例如,据记载,明洪武四年(1371年),干十四郎迁于湖南永州府零陵县下乡,就曾经插占于福田乡崇信里,地名田溪口,屯粮18石,名粮2石,在册。在湖南湘潭,"康熙初,土旷人稀,多占田,号标产。标产者,折竹木枝标识其处,认纳粮,遂为永业"。
在四川,"插占"的现象也可以追溯到元末明初。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红巾军领袖明玉珍人蜀,在重庆建立大夏政权。鉴于蜀中战乱,元人退走后所遗之军屯与民屯一时无主,大量失耕,为安置跟随明氏入蜀之湖广人,明氏遂大力鼓励其人通过"插占",自主开垦土地。清人张鹄考证说,其先世"自楚之麻城孝感人蜀",此时得志,从行有功,故自应得以升赏,"令各寻善地相安",也就是插占落业。张鹄由此推知,"故相传人川有插地之说也。不然蜀土良田岂无耕耘,何得以远人任意插占也!"
在明初,跟随廖永忠、汤和大军入川之民,于"洪武年间来蜀,挽草为业,谓之黑户",这些人后来也就成为明代最早在四川的"插占"之民。明初入川之民,自行插占土地,其后官府为明确各户土地界址,曾补立"插线契约",后则演变为法定"鱼鳞图册"之依据。
清朝初年,统治者在推行招辑、安置流亡人员仍不能摆脱人口危机状态的情况下,不得不启动一系列招徕人口、鼓励外省移民人川开垦的政策。雍正六年(1728年)二月,四川布政使管永泽指出:"川昔日地广人稀......来川之民,田亩任意插占,广开四至,随意报粮。彼时州县惟恐招之不来,不行清查,遂因循至今。"表明当时地方州县对于外省来川移民的占垦行为均持欢迎态度,既然"惟恐招之不来",来了当然就任其"插占"。再说,结合上文的考证,在当时一个幅员上百里的普通县,平均人口只有300多人,地多人少的实际,也为这种随意"插占"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受清政府一系列政策的鼓励,许多先期入川的移民,开始了无限制的"插占"垦荒活动,他们因此成为清朝统治下四川第一批拥有土地的自耕农。
有资料显示,在兵燹之后,留在蜀中或者从外地避难归来的土著居民,早就开始"插占"一些无人耕作的田地,并用竹签子作为占地的标记。简州人傅迪吉,根据自己在明末清初的亲身经历,撰写了一本题为"五马先生纪年"的自传。传中记载,在顺治十年(1653年)27岁时,他由眉州搬家回简州。"在万家沟栽田几亩,又在舅氏栽田两三块,每处一根签子插上,就携带三四十亩,族人又为之不忿"。而作为最先进川"插占"土地的外省人,主要是与四川邻近的陕、甘人和湖广人。据记载,顺治十五年(1658年),随着清军由保宁进占成都,一批从川北及秦陇来的小民,包括"士农工商、技术胥役之类,惟力是视,俱伐树白之以为界",首开在成都平原"插占"土地的先河。其中之"强有力者,得地数十丈不止"。他们先在骷髅、瓦砾之间,搭一个棚帐作为栖身之所,"因树为桩",再把割的芦草盖在其上。同治《重修成都县志》也载: "秦人随大军开辟,砍树白其皮为界,施棚帐于骷髅瓦砾间。"
新都《徐氏族谱》记载了一个湖广人跟随军队在成都附近的新津大事"插占"土地的情况。"族中长老咸云明末清初之际,李闯窜京,寇贼蜂起,天下汹汹,人无定所"。入川始祖"观远公","独由江西赶营逃乱,自楚入蜀,亲冒锋镝,备历艰险",后至川西,始"插占"定居于新邑南门外高一甲吴二甲乾坝子。今龙门乡观音台许氏宅西有一块亩多的林地,高耸四尺,即是观音台所在之处。这就是他当年所"插占"的地方,其遗址在民国年间还保存。
早期"插占"荒地的人们,一般是先"把自己力气能够开垦的土地"圈起来,使用各种方式作为"占有者的标记":有的"用树枝插起",有的刮掉树皮露出"树白",有的通过"结草"即在地边挽上草把,还有插竹签、竖石碑为记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有族谱资料说,当时"占垦者至,则各就所欲地,结其草为标,广袤一周为此疆彼界之划"。占地后,只需把地牒呈报官府,"官不问其地方数十里、百里,署券而已。"这就是说,插占后的具体做法是,先向乡约里长进行报告,内容包括:已占垦田地的位置、四至、块段、亩数及载粮情况。然后经乡约里长核实后,再呈报至县衙,发给执照。例如,原籍福建长汀府长汀县的移民魏永鹿,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入川,在什邡县九里埂脚下麻柳湾"插占"土地12块,载粮1钱4分4厘,"凭乡约里长在新繁县太爷署给照起科输赋"。
以下是保存在族谱中的一件由政府颁给的"垦地执照"抄本式样:
成都府资阳县正堂、纪录二次涂为首状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据贡生徐值具呈前事,呈称四十六年报粮田一分,坐落玉河沟,成熟田六十块、地十块。东至唐时茂地界,南至周玉鸣官山分水界,西至三教庵界,北至徐翔云界,中下田地共五十一亩,共载粮三斗五升三合一勺六抄六撮,四至分明。具给乡约朱可圣、徐翔云等前来。据此,合行给照。为此,照给贡生徐值,前去东乡玉河沟,'照依所首亩粮管业。毋得藉以所首界限影占,希图广阔,致人力不及,徒尔抛荒国土,预伏衅端。倘敢故违,查出定行重咎,宜恪守须至照票者。右给贡生徐值收执
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县行
按:贡生徐值,老谱原名徐植,原籍四川资阳人。其父徐应俊,其母黄氏。族谱记载,王氏殁于贵州,其长兄徐俊于康熙元年(1662年)生于贵州遵义府绥阳县马场地。据此推断,该徐氏曾于明末清初躲避战乱,暂居贵州遵义府,3个儿子均生于贵州。徐值生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39岁的徐值回原籍"插占"了资阳老家的大量田地。这份垦地执照,就是当时全家从贵州返籍后,凭力垦荒,取得田60块、地10块,田地共51亩的见证。由于这些田地是以徐值的名义向官府申报,获得批准的,所以徐值就取得了这些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后世把这件垦地执照收藏起来,载入族谱的首页,足见其重视程度。从这件垦地照票可见,清初入川的民户,通过"插占"取得田地的手续,往往只是经由自己申报,乡约核实,官府并未派人加以丈量。官府授权发照,只是"计块"管业,而不是计亩管业。正因为如此,所以,这就留下不少后患,为日后"插占"大户的隐占、欺瞒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以至到了雍正初年,朝野上下纷纷主张对四川田亩进行一次丈量。
在一本专门研究成都东山客家人的书中,也对这一阶段的移民"插占"土地的情况作了这样的记述:
康熙年间客家人入蜀始祖初到东山时,这里人烟甚为稀少,荒地很多,因而曾有一个圈地运动,如插旗山便是插旗为界,占了一个丘陵地带。十陵镇太平村二组钟家老宅后曾于十余年前出土了一方袁氏碑记,其中记述了袁氏入蜀始祖在东山插占土地的情况。
在一些地方志、家谱等文献中,有不少资料揭示这一时期靠"插占"起家的大户,任意"插占"而拥有大量土地,财产十分惊人的情况。详见下表:

从上表可见,这些"插占"大户的户主,有省移民,也有本地土著。"插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康熙中后期,尤其是康熙二十年(1681)之后。而此时正值外省移民入川后所掀起的一个垦殖高潮时期。这一时期外省移民的"插占"区域,主要集中在人烟稀少的川西平原及其周围一带。由于这一地带土地平敞、肥沃,水利资源充足,又有旧渠堰可资利用,所以,吸引了远近的移民来此垦荒,以至"早期一的移民主要都集中在这里"。正如清人所说:"至是,西南接壤之所始有开垦者,然田皆膏腴芜久,益肥沃,用力少而成功多;且无赋税,力之所及,即为永业",于是四方之民'"皆健羡之,非安土重迁者,往往相率去"。
例如,今都江堰市柳街乡的居民,其祖先多系清初由外省迁来,划地为域,用竹木插标为记,即属于私有土地。据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重建义虎村孝感寺碑文记载:"王、冯、张、秦四姓,由湖广来四川插占。王姓于庙南有田二百五十亩,张姓于庙北有田二百亩,冯姓于庙西有田一百八十亩,秦姓于庙南有田一百亩。"
在上表所列"插占"地区内,当时一些"插占"大户所占垦、经营的土地范围大都十分惊人。例如:在新繁县,"插占"者有"一族为一村"者,还有"一族占田至数千亩者"。在中江县,刘廷齐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所占地亩"地界旷远";有时"月余不能履其地",只能借游猎的机会加以"巡视"。在一些偏僻的荒山地区,甚至"由人手指某处至某处,即自行营业"。
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他们在占有大量土地后,究竟采用什么方式来进行耕种呢?前引张邦伸《锦里新编》所载其先曾祖张连义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在广汉垦荒、发现飞人李颠的故事,其中提到了雇人垦荒的情况。
该记载说,当时张连义"辟地二千余亩。凉水井以南,俱在开垦之内"。又说,当时的背景是:"兵革虽息,土广人稀,听人耕种,俟三年成熟后,具报升科。"表明张连义"插占"的时间,正值"三藩之乱"平定不久,省内正有大量荒地等待开辟。他一次性即在川西平原"辟地"2000亩,无论时间、地点,均与当时客观历史背景相合。
从张连义一次性"辟地"2000亩,即圈占了133公顷的土地,以他一家之力,肯定无法开垦出来。他采取雇工方式经营的土地,是其全部还是其中的一部分,不得而知。在他雇工经营的同时,是否也把其中部分土地租给人耕种,也不清楚。不过,从文字中称这些从事耕作的人们为"工人",自称为"新迁之户,以养生治产为业",表明他们的身份属于从外省迁来的移民,是不折不扣的专业"垦民"。雇佣他们的张连义,其身份显然是"垦首"莫属了。 "垦民"与"垦首"共同组成了一个集体耕作组织。这个组织的规模,如按照官府安插民屯开垦者的给地标准:每户30亩、单兵15亩(岍算,维持2000亩土地的正常耕种经营,起码得有70~140人。这个耕作组织采取的是集体耕作的方式,每天由"垦首"向耕作现场派人监工督促,并为佣耕之人携带酒食,供他们在田间食用;没有住处的工人,"垦首"可能还会给他们提供住宿。
但是,由于资料缺乏,我们无法了解有关这个耕作组织内部更多的情况,也不知道这种耕作方式是季节性的短期雇工,还是长期集中耕作,这种集体耕作方式究竟有多大的适应度,是否为其他插占大户所采纳。总之,有关细节还需进一步挖掘。
二、贱价转让田地
如果说,清政府鼓励外来移民入川垦荒,规定任意"插占",即为己业的优惠政策,是清初特定历史阶段移民创业环境宽松的体现,那么,紧随其后所发生的土地转让热浪,则是外来移民生存环境开始发生重大转变的一个信号。
根据调查得知,这种田地转让现象,在明代四川个别地方早就曾经出现过。例如,原籍湖广黄州府麻城县的罗定国,于嘉靖四十三年辞官来到四川成都府简州罗家坝(今成都龙泉驿区同安镇境)居业。据口碑传说,罗定国入川落脚罗家坝狮子山时,占了很多田地,由于经营不了,拿出部分土地送给曾姓人家。曾家原占河坝,土地不够做,于是便接受罗家的馈赠。为了表示感谢,曾家回送罗家"丈二红(布)一根,雄鸡一只,火炮一圈"。曾家种的地罗家坝狮子山狮胡子处,原有柏树4根,后来修水库时才砍去。
根据地方志和族谱等民间文献资料记载,在清初四川各地,也曾经掀起过类似的贱卖、"易地"、"馈赠"等土地转的热潮。有资料说,这阶段的新移民来到某个地方,往往可以以十分低廉的价格,从先期入川"占垦"者手中便宜购得土地。例如:一亩之田,"值银不过数钱";或银一两,"可购十亩之地",甚至还有"一鸡一头,布一匹而买田数十亩者。有旷田不耕,无人佃种而馈赠他人者"。
例如,在重庆大足县龙水镇《杨氏族谱·徙传述略》中,提到杨氏祖先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九月二十日"父子兄弟八人"举家由湖南迁来重庆铜梁县,该县城近郊"下坝田地已为谭氏所占"。杨氏先祖"因出麻布三件易之"。用三件麻布换来的这坝田地,范围相当宽:"冲插旗山岭至半冲,始沿小溪直下转齐大河"。这就是杨氏"徙川时"所得的"老业"。又如,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谌益诗由湖南安化迁至潼川府三台县南,以布2匹、钱4贯、瓶酒、鸡,置田于云岩(今老岩头)。康熙末年,一曾姓人家,因捡到别人扔在外面的豆稽,筛得5升余豆粒,就"换了几亩荒地"。
类似于杨氏、曾氏这样,通过向"插占"大户交纳只具象征意义的物品便可换得一定数量的田地的事例,在全川各地比比皆是:
在川北地区广安州,清初所招来的湖广人,"率以布、绢、缴(伞)等物交易,即给田宅为永业,开耕立户"。在仪陇县,原籍广东的丁氏家族,于康熙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迁来四川,经合川而至仪陇县新丰里上柏果,小地名琳琅寨坎下定居。初来该地时,丁家用带来的两匹白布和一根丝织马鞭先后换来了上柏果和下柏果(今仪陇县马鞍乡丁家大院上下两湾和牛马坪一带)两大片土地。
在川中地区的荣昌县,原籍广东的杨氏家族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举家迁入,散居在荣昌县域各地。因为他们来得较晚,许多荒地都被先期人川的湖广人等"插占"为业,已无地可占,只好以少量物品,如白布1匹,麻布若干,或自鹅1只,牛马l匹,衣物少许,换得大片田土,作为己业落地生根。
在川西平原成都附近一带,原籍广东的朱必达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3岁时,即随家人从广东长乐迁来成都府华阳县东门外半节河(今龙泉驿区十陵镇千弓三、四组)、烂泥沟(今龙泉驿区西河镇龙井村)两处立业,后通过"易贸西市、摊摆南巷"起家。朱氏所居房屋,系以红布2匹、鸡公l只从土著居民陈姓手中换得。据传,成都东山地区的鸡公山的得名,便是后来的客家人送给主人一只雄鸡公,主人便将那一座山(丘陵)相赠。洪河柳树湾冯氏入蜀始祖送给主人一份礼品,主人便将柳树湾一片田土和两间草屋相赠。
关于这一时期"易地"、"馈赠"等转让的历史事实,在全国地名普查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印证。地名是客观地理实体的名称,它是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的自然地理、历史与文化特征的反映。随着时世演变,时过境迁,历史上许多往事不复存在了,但是,它却留下地名供后人寻访。
下表,仅列举部分地名录中所反映的"易地"实例:

那么,应该如何来理解清初历史上出现的这种贱卖土地和"易地"、"馈赠"等土地转让现象呢?
原来,清初鼓励外来移民自由插占的政策,有利于将大量抛荒的田地尽快开垦出来,有利于社会生机的恢复,同时有利于安定社会秩序,增加财政收入。这是一方面。但是,另一方面,它却是以土地资源配置严重不均作为代价,并等于变相承认了土地指熟为荒、欺瞒隐报漏报的行为。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由于在初期插占政策之下,川省土地多未如实报告,隐漏情况相当普遍。正如宪德在奏折中说:在四川,"归复祖业者,则笼罩一族田土;安插落业者,则广开四至耕管。从未经过勘丈,是以多所隐匿"。"川省隐田较别省不同,别省欺隐不过十之一二,而川省之欺隐则所在皆有;且经隐匿有年,又非他省之初垦隐漏者比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通过丈量土地,政府就无法掌握具体的田亩数量,而民间的欺隐之弊势必难以革除。
清廷为了推进四川勘丈,曾经在全省实行首报隐匿政策,允许百姓自动首报,如果到期不报,或首报仍欺隐,均应受到处分。处分条例规定:"凡官绅军民将新垦旧熟等地,隐匿一亩以上至一顷以上者,分别议处责惩,其田人官,所隐钱粮,按数追纳"。在此基础上,雍正六年(1728年)在全川4个道(松茂道属、川东道属、永宁道属、建昌道属)同时开始清查丈量土地。七年(1729年)十一月丈量完毕,并实行按亩载粮,按粮征银的税制改革,亦即"摊丁入亩"的先声。
正是在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那些在早期"插占"大量田亩的人,为了赶在地方官府丈量之前,逃脱欺隐之名,免受笞杖、没收田地、追收钱粮的责惩,不得不把隐匿多占而自己又实在无力耕种的土地想方设法转让出去。加之,在这种新的税制之下,如果再把隐占的土地记在自己名下,按亩缴纳的不只有粮银,还有丁银,二者合称丁条银。此外,其所担负的还有杂七杂八的夫差徭役,这也是他们承受不了的。
总之,随着世事的转移、环境的改变,尽快把手中多余的土地转让出去,便成为这部分占垦大户的明智选择。许多土地所有者为了躲避朝廷的清查和随之而来的税赋,不得不把通过"插占"取得的自己耕种不了的土地尽快转让出去,只要能够脱手,即使白白相送也在所不惜。
例如,南溪县杨氏家族的先祖,"兄弟四人,占插烂坝、熊家湾、木鱼滩、乱石山、虎头山、孟家湾等处",因"官府用费均派民间,夫差难当,田地无人敢受"。不得已,杨氏只得将"木鱼滩请杜子门看守,虎头山请范姓看守"。后来,因"夫差重叠",只得"弃去田地一半","复将田地弃去",最后,"仅留烂坝、乱石山两处"。
前文提到,在成都近郊双流县有一个刘氏家族,"自楚之麻城迁蜀",传至4世刘嘉珍时,始移居双流。刘嘉珍的孙子刘汝钦在一封《示子书》中,载了发生在成都平原上一个家族由"插占"到转让土地的过程和感受。其中写道:刘氏家族移居双流时,正赶上"插占"土地的时候,最初占"田仅百亩",但因缺乏劳力,"苦难耕",不得不"以三十余亩付人"。至于"新宅后漕田数百亩",当时都被视为"弃地",而未为其祖先所占取。可是,转眼之间,到他40多岁的时候,四周很快都变了:昔日"田广人稀",而今"民居稠密"。昔日"漕田"、"弃地",而今"皆成腴田"。正所谓"地气与人事为转移,数十年间,贫富迥异,诚伪顿殊"。本来,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实现价值的等价交换。但当时四川的情况是,交换的一方拿出基本的生产资料来做交易时,从另一方手中换得的是些什么东西呢?从布匹、衣物、雨伞、马鞍、马鞭、旧鼓、腰磨,到牛马、羊鹅、鸽子、豆粒、水果,乃至瓶酒只鸡,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关于以上物品、牲畜的实际价格,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不好笼统而论。不过,与地价比较起来,总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例如,其中最贵的是牛马。而在四川,根据档案资料表明,乾隆年问,黄牛一头价4400文,水牯牛一头4800文,瘟牛一头价1110文,"小黄牛"一只价2400文。也就是说,耕牛价格一般在1~4两银之间。而骡马价一匹则在2400~3600文之间。至于布匹绸缎之类的价格,有记载说:"红布二匹,每匹价钱四钱";白布一匹,"得钱三百文"。道光年间,绸20匹,价银66两多;麻布6件,价8000多文,等等。
那么,清初四川土地价格究竟又是多少?难道土地价格真的就这么便宜,以至可以随便用物置换吗?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我们知道,一般说来,田地买卖的价格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地价的议定,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地区的不同,土质的差异,年成的好坏,粮价的高低,租额的增减,人口的滋生,赋税的征敛,社会的治安,买主、卖主的身份,以及卖主临时急需的紧迫用费等等,都可能对地价波动产生制约作用。不过,根据清史专家对康、雍、乾朝档案中58例地价统计资料表明,在清前期全国各地田价多少不一,每亩价格大致在几百文、几钱银,或一两银(一千文)之间。其.
中,有四川高县一例,发生在雍正十二年,粮地2斗2合,价14两。证明在正常情况下,四川每亩地的价格也是相当不菲的。
下面,再补充一些具体实例:
例如,原籍福建上杭县的蓝仲荣,于康熙六十年(1721年)"携金千余"人蜀,"遍寻吉地",最后在隆昌县南乡老君坝,从李姓人家手中,以"价金三千余",购得"粮田千亩"。表明当时地价是:1000亩地值3000两银子,即平均每亩价值三两。
乾隆初年,广东移民钟宏予在简州踏水桥,从方姓人家手中以500两银子购得年产1500挑谷的土地。如以5挑为1亩计,则500两银能购得300亩,平均每亩价值1.66两。由此可见,按照正常的土地价格,在清初的四川,田地价格与全国各地应该是相差不远的,即每亩地的价格大致维持在几百文、几钱银,或一两银(一千文)之间。不至于如前所述,一亩之田贱仅"值银不过数钱",即仅值几文钱;或银一两即"可购十亩之地"。更不至于贱至以一片地、一湾地、一条沟、一座山、一条岭的土地,仅能换得区区之物!
为了深人剖析这一时期四川社会频频发生的土地转让现象,有必要进一步解剖一些实例。以下两个实例较为详细地记述了发生在这一背景下的易地行为及其交易双方的馈赠条件的产生过程:
据流传于今金堂县广兴镇刘氏家族中的口碑资料说,在清初,刘氏一支入始祖刘汝福,通过"插占"取得了广兴场九龙沟相当一部分土地。后来,刘汝福迁往广汉、洛带居住,留下小儿子刘文荣继续耕种这部分土地。刘文荣虽有13个儿子,仍耕种不完所有土地,只得将其中部分土地卖给李、高、邓、杨姓耕种。直到后来,剩下阳化河河湾处一块田土(今宝塔村12组境内龙马桥边),因土质较差,又易被洪水淹没,很难出手,即使相送也无人接手。最后由李姓人家提出,要刘家出钱请人唱三本大戏,即唱三本连台的JlI戏,这才收下这块地。
另一支刘氏入始祖刘日义通过"插占",取'N-了金堂县广兴场大屋基为中心的7个村及中江县妙峰乡姜家沟的大部分土地。刘日义虽有3子及7孙,仍不可能耕完所占土地。此时,从湖广武冈人川的远房兄弟刘日顺,偕妻携6子投靠刘日义。刘日义便将今广兴镇熊安村及中江县妙峰乡姜家沟的土地分与刘顺。刘日顺为了表示感谢,便送给刘日义一只大红公鸡及一块土布。今熊安村取名,就是出于"雄鸡一唱报平安"之意。
通过这两个实例可以看出:
(1)在当时条件下,各地之所以普遍发生土地转让行为,共同的原因是,土地所有者占有土地过量,自己耕种不完,而另一部分人又缺少土地耕种,因此才使得土地转让成为可能。
(2)被贱价转让的土地,往往是一些土质较差、耕种条件不好、收成欠佳的地块,因此,相对说来,将这部分多余的劣质土地转让出去,不仅不会使自己遭到经济损失,反而会减轻不必要的税赋负担,等于扔掉了一个困扰自己的包袱。
(3)被贱价转让的土地,当作为一种人情送给自己的亲戚或者有关系的人时,取得土地的另一方,为了表示感谢,往往会向土地所有者回赠一些礼品。在这些礼品清单中,象征吉利、喜庆的红布,大红公鸡(即雄鸡)大受青睐。分析起来,并不在于这些礼品的物质属性,即不在于土地所有者是否缺少这些物品,更主要的是,它能在精神层面上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因为我们知道,在四川民间,历来就有以披红、挂彩、杀鸡、放血、点炮、唱戏等活动来冲喜、辟邪的习俗。转让和接受土地的双方,都希望通过此举来"报平安",祝愿事业兴旺发达。
(4)在当时的转让热潮中,还有个别土地所有者,为了把某些送不出去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甚至不惜满足接收土地一方的要求,反而倒贴钱,请戏班来场镇的公共戏台上,公开"唱三本大戏",以庆贺双方成交,宣告转让成为事实。由此也可窥见当时土地转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世事、环境没有逼迫到无可回避的地步,想必这些土地所有者是决不会做这笔赔本生意的。
三、一锄挖个"金娃娃"
清初四川开垦土地的条件较为宽松,一般说来,不论移民入川早迟,只要他们劳动力强,经营得法,勤奋劳动,节俭持家,每年收获所得,除去必要的开支,总会逐年有所盈余。这种盈余便为移民社会地位的上升创造了条件,为一部分佃户转化为自耕农、自耕农转化为中小地主奠定了基础。但是,有些人却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迅速发迹致富的,究其原因,往往与他们在垦荒阶段,起获意外财宝,较早掘得"第一桶金"不无关系。
原来在明末清初之际,四川历经战火,惨遭浩劫,民人非死即逃。有的富家大室在远走他乡避难之时,往往把不便携带的金银财宝埋藏起来,以便回籍时起用。不料随后世事变迁,埋在地下的财宝化为灰烬者比比皆是,而回归原籍的旧主则更是寥寥无几。这样,到了清前期社会秩序安定之后,这批深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有可能因为移民垦荒而得以重见天日。于是,在全川各地流传的这类移民挖金拾银的传说故事,便有了合理的历史依据。以下仅摘录几例以见斑:
一是三台楚籍移民谌安仕开荒拾银锭的故事。
据《谌氏族谱》记载,年仅15岁的湖南安化少年谌安仕,于雍正四年(1726年)随父母叔婶幼弟等一行人来川后,经过辗转迁移,终于在三台南路景福院官庙借住下来,并经人介绍,到陈惟明家当佣工。雍正八年(1730年),族叔谌益礼去内弟陈惟明家拜年,认识谌安仕,遂将其由陈家赎回,安置在他家所在的老岩头正沟,"佃耕及佣工度日"。结果,"数载余而业就家成,家道勃兴"。
为什么一个一无所有,仅靠"佃耕及佣工度日"的少年,几年问就创下"业就家成,家道勃兴"的辉煌呢?个中的奥秘就在于,他在老岩头佣工之初,在开荒时,从荒地中挖到了一缸银锭,发了一笔意外之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雍正九年(1731年)三月初五日,是景福院一年一度的民间庙会--铁货会的会期,谌益礼家雇的工人一律放假一天,上街赶会,每人发给铜钱40文作为盘费。日夜辛劳的谌安仕不愿休息,仍然像往常一样,挑筐执锄,到一个名叫乌龟垭口的地方开荒去了。忽然问,他从荒地中挖出石缸一口,只见里面盛满白银。他当即捡了一担,用柴盖覆,直接挑至主人谌益礼的厅堂上。然后又连续运回二担。当时忠厚老实的谌安仕对湛益礼说:"此银是在你土地上挖出来的,应由你主家所有,故而挑往叔家。"但是,深明大义的谌益礼却推辞不受,并说:"此银由你拾得,实属侄之福分也,应由你所有。加之我们首先入川,插占田地不少,仅我老岩头就有五沟十大庄园,足够我子孙受用矣。"
3年后,当谌安仕23岁时,凭借这笔意外之财,他不仅与三台邑南茂隆庙白鹤湾生长的王姓姑娘成亲,而且还购得刘藻沟黄正海田地,从而实现了获得土地,成为自耕农的梦想。由于有这笔原始积累起家,再加上"年丰岁稔",经营得法,"余积倍增",于是,年年买,岁岁置,竟然在"数十年内相继置业数十余契",成为三台县南路远近闻名的一大望族。
二是巴县龚姓移民放鸭拾黄金的故事。
据四川大学教授、明清史专家李映发讲述,他的老家、重庆巴县龙凤乡(白石驿附近),长期以来流传这样一个故事:有一龚姓人家,入川始祖原本是外来移民,一直依靠放鸭为生,居无定所。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赶着一群鸭子出去放牧,在途经当地一个名叫九里垭口的地方时,群鸭围着路边的谷堆争相啄食,久久不愿离开,连赶多次都赶不走。于是,龚姓始祖跟着谷堆往下刨,想看个究竟,结果在谷堆下面挖起了一堆金子。凭借这笔意外的财喜,龚姓买了几十亩田地,当起了自耕农,同时还修了房子。龚姓为了在自己房前院落挖一口风水池,结果又在挖池子的过程中,起获了一批金砖。由于接连两次的意外收获,龚家迅速发家致富,成为民国时期当地第一大姓。
据介绍,龚家的房子建筑在平地之上,是一座带有围墙的长方形院落,墙高3丈,墙比房子高,墙上设有多处枪眼,是典型的防卫性建筑群。在龚家大房子落成时,当地的一个秀才特地为其撰了一副对联,联文记不清楚,但是那横额却很奇特,是4个字:"文方鸟甲"。把其中第二字放在第一字之前,正好合起来是一个"放"字;把第四字放在第三字之前,合起来正好是一个"鸭"字。"文方鸟甲"4个字,巧妙地道出了龚家的身世与发迹的来历--"放鸭"出身。龚家后人不仅不避讳祖上放鸭起家的经历,而且还视为一种荣耀,竟然把"文方鸟甲"4个字做成一块金匾,代代相传。龚家的这座祖宅,后来成为"龚家祠堂",这块祖传金匾一直悬挂在正堂之上,直到解放后还保存完好。据李教授介绍,若干年前他回老家都还看到过这块匾。
三是湖南罗姓移民在三台放猪拾银的故事。
三台县南路有一个名叫李金阁的地方(今名李井沟,属三台县观桥镇文台办事处),这里有一个有名的罗氏家族。罗氏家族是清代至民国时期观桥第一大姓,家道殷富,功名显著。民间有歇后语形容其地位说:"观桥的锣(罗)--打不得","罗家的功名--捐的"。关于罗家最初发迹的故事,在当地民间多有传闻,其来历与上述故事相类。
据嘉庆翰林院庶吉士、历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孟邵撰写的《奉直大夫罗君启龙墓志铭》记载,罗氏"先世居楚南宝庆新化"。曾祖罗其畴为迁川始祖,"徙蜀,卜居重庆府"。生三子:长光儒、次光圣、三光耀。光耀生罗启龙。"复迁潼川三台治南李金阁,遂家焉"。乾隆甲子(九年,1744年),罗光耀妻逝,"继娶左氏,戮力耕桑",此时罗启龙刚10岁。到他30岁时,"家业渐裕,无复向者"。可见,该罗氏发迹之时,正当乾隆中叶。其后家族长盛不衰,迄今尚存的光绪皇帝颁赐的"诰命碑"制作宏大精美,就是这一历史的文物见证。(见下图)
据当地民间传说,罗家为解决李金阁的蓄水问题,决意在定居地修一口堰塘。有一天,罗氏雇请了不少短工长年挖堰塘,中午太阳正烈,晒得人懒洋洋的,大家正好休息。罗氏家人恰于这时把圈养的母猪放出去晒太阳。母猪一直跑到、刚挖掘的池塘中,活蹦乱跳,一阵乱拱。结果在池塘的黄泥底下,拱出了10坛财宝。罗家由此发迹致富,富甲一方。后来,母猪死了,罗家不忘母猪为其发家所立下的功劳,特意为之举行厚葬。现在观桥当地有一个"母猪坟"的地名,琚说就是由此得名的。
以上实例表明,在一个经历了长期战乱的社会中,确有人通过垦荒起获前人所留下来的遗产而获得了一笔可观的原始积累。通过这种方式积累财富,固然对于移民在异乡的起步,乃至对其后社会经济地位的上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获得这样的意外之财的人,毕竟是少数,并不是人人、时时、地地都有这样的机会。更何况仅靠这笔意外之财坐吃山空,也是维持不久的。能够支持移民家族崛起并且长盛不衰,最根本的还是"艰苦奋斗,克勤克俭"8个字,这才是移民创业的成功之道(详后文)。

第四章适应客居环境

过去,在台湾、广东等地流行一首移民《认祖诗》,这首诗也被移民带进了四川。诗的前四句是:"骏马登程各出疆,任从随地立纲常。年深外境犹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这首诗抒发了一种豪迈雄壮、四海为家的英雄气概。诗中所描述的迁居当地的人们,如何"任从随地"客居,最终融入当地社会,建立"纲常",直至把"他乡"变成"故乡"的历史过程,正是迁川的移民适应当地环境的一种生动写照与缩影。
一、择地而居
初人蜀境的移民们,由于各自的情况与处境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他们在进人四川之后,在初居地的选择上,必定有不同的取向。
对于绝大多数移民来说,抵之后,通过投靠先期入川的同乡同宗、亲戚朋友以解决立脚初居的问题,是最现实不过的选择了。许多移民抵川后,之所以首先选择有血缘、地缘关系的地方落脚初居,这是由两方面因素决定的:一是受迁方式的制约。正如前文所叙及的,清初外省移民向四川进发,大多以一家一户为基本单位,并采取分阶段、分批次的迁移方式。先行者往往是后继者的向导,后继者必然以先导者作为投靠和最后依傍的对象。因此,移民人后,凡是与自己有血缘、地缘关系的地方,就成为他们投奔的首选目标。其二是受迁入环境的制约。移民抵川之初,在一个人地生疏的环境里,倍感孤独寂寞。血缘、地缘相同的人在一起聚居生活,较易形成一种彼此熟悉认同的文化圈,有利于帮助移民尽快适应异乡的环境,克服创业阶段所面的各种困难,化解他们在异乡的文化隔膜。
移民抵川后,通过亲友关系寻找到落脚点的实例俯拾皆是。例如,据武胜县《段氏族谱》记载,段文魁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偕妻何氏率子孙姑媳16人,以及段文香夫妇,长途跋涉,由湖广永州府祁阳县归阳乡,迁四川定远县(今武胜县)德清里四甲小池口,寄寓同乡先迁蜀之童姓家。次年在小池口附近之团石碾(今武胜县农林乡高石坝)"插占"为业。相继由祁阳来川插业落户的有段文魁之同宗文晋、文智、文柏及胞弟文冠等。
该段氏一行18人于康熙三十六年来川,之所以选择武胜县落脚,是因为在他们之前,已先有迁蜀之童家。他们借助于同乡的童家之力,在武胜县之团石碾插占立业<随后继又有祁阳老家的同宗多人前来投奔,从而使得这里又成为后来的移民插业落户,依托聚居的理想地方。
同乡同宗关系对于移民人川之初落脚地的确立,发挥着重大的吸引拉动作用。对于绝大多数移民来说,某家族成员之所以往某个方向流动,其背后必然有这样一种拉力在起作用。原籍湖南安化的谌氏家族,在清康雍乾之世,四、六、九甲三部分后裔先后迁蜀,聚居三台县南的过程,就是一个典型的佐证。
四甲14世孙谌益吉,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徙潼川府三台县南之室火乡茂隆庙陈家沟金竹湾,谌益智徙潼川府三台县西观音场建林驿。谌益诗,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迁于三台县南,以布二匹、钱四贯、瓶酒、鸡,置田宅于云岩。后迎其父贞艺、母王氏及胞弟益书、益执、益礼,占籍于三台县南之室火乡老岩头。
六甲14世孙谌益珍,于雍正四年(1726年)偕胞弟益理等3人及祖妣王氏,祀男安仕、安才、安忠、安位由楚迁蜀,先居铜梁、大足,后迁三台县南之官庙景福院,佃居营工度日,继迁于县南危月乡菩提寺陈家沟。
九甲12世孙谌可忍,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迁于三台县南之黑风滩。
湖南安化谌氏家族在从康熙三十七年至乾隆十五年的50多年间,有四、六、九3甲的数十口家族成员由楚迁蜀,之所以选择三台县南路地区聚居,与家族中最先迁川的谌益吉、谌益珍,在当地建立了可观的基业有直接的关系。在这50多年间,由楚迁蜀的家族成员,无论先后批次,也无论取何路线进川,抵以后他们无不把这个创基立业之地作为自己投奔的目标和最后依托。
那么,这批异乡的先行者,为什么又乐于接纳一批又一批后来的同宗同乡,欢迎他们在自己落业之地聚居呢?除了出于地缘、血缘文化的认同感,对同宗同乡的信任感外,另一个现实的因素也不可忽视,即先期入蜀的移民,由于来川.时间较早,一般都占有或租有较多的田地,原本劳力不足,他们中有不少人正急于寻找新的帮手。在这种情况下,与其将耕种不了的田地分租给别人,还不如将这样的机会交给后来的同宗同乡。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有助于解决眼前的现实困难;同时通过接纳一批同宗同乡在自己身边,无异于增强了自己在当地的一分实力。
湖南移民李学美、广东移民钟宏予被同乡同宗接纳在当地落脚的实例就是一个最好的见证:
原籍湖南湘水的李学美,因"遭罹来蜀"。在经过"跋涉艰难,眷属无依"的波折之后,偶于三台(今属三台县)西,在一个名叫雷塘沟的地方,"相遇一人,交相问讯",才知道这个人原来是自己的同宗,名叫李光明。这位李光明与之"初见如旧","殷勤款留"。通过进一步接触,二人加深了解,"彼此忘形,亲同一体"。继而,李光明"分给土田"。于是,李学美遂在此地定居落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勤劳稼穑",李氏家族终于在当地"生齿寝繁",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姓。
上文提到广东长乐人钟宏予的口述史料《入川履历》记载说,当他们一家人来到简阳县东面一个叫会龙桥的地方,在凤集书院屋左石墩上研房内暂宿一夜。次日,至寨子沟,"登山一望,见上面山高富厚,层峦耸翠,意注在斯,便不欲行"。随后,又来到踏市(今简阳县踏水桥镇)下榨子字库边一个香蜡铺内坐谈,店主款茶相待。正在这时,"上沟突来一人称香蜡,问知同宗,亦来款茶"。经与宗人交谈,"宗人便说佃居肇祖山南方姓业室,我只种得一半,意欲分半招佃。来看者俱是异姓,不便同居。如不弃,随便来看"。及至一看,田土俱好。又看宗人内忠厚老实,可同居。于是,便将行李搬来此地居住。后来,钟氏终于在这个地方落地生根,繁衍为简州一大望族。
清代四川移民数量众多,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依托同宗同乡选择居地是移民抵川后的首要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选择方式。与上述相信同乡、同宗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移民中也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抵川后或许尚处于盲目转徙状态之中,一时对于初居地的选择原本没有固定的打算,因而采取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
例如,内江方碑乡《吴氏族谱》记载说,吴氏先祖吴细人蜀,来至内江西乡铁门坎路旁的一口井边,因为口渴,"以瓢汲饮。瓢沉,日:'木浮而沉,吾其居此乎!"'于是,他便沿溪相宅在天马山芦林沟安家定居。此事虽然发生在明初,但这种以木瓢沉浮这一偶然因素来选择落脚点或定居地的做法,在清初移民过程中也时有发生。
广东兴宁县71(口嘘张公寨人周元光,于乾隆六年(1741年)6月29日率子孙5人启程,从陆路经过贵州步行到荣昌昌明石板田(现荣昌县盘龙镇石田村),路过杨家河时,觉得口渴,出随身携带的碗到河里舀水喝,一不小心就把碗掉入河中。他们认为这是天意,指示他们应该就在这里落户生根。于是,他们便决定不再继续前行了。
与这种听信天命的做法不同的是,来自湖南的文氏李祖妣,在选择何处安身的问题上,则把信天命与自己在当地的客观感觉结合在一起。
前文提到,文氏李祖妣不辞57岁高龄,带着6个儿子入川,在经历了长途跋涉之后,来到异乡,离愁别绪,寂寞伤感,举目四望,不知到何处安身。"择历许久",终究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落脚点。不料有一天,来到川北潼川府乐至县一个名叫"李逵坝"的地方,她顿生灵感。碑文记述说:"李氏祖妣触悟日:坝名李逵,殆为李氏祖引导其先路也"。在这里,引起她"触悟"的兴奋点和联想点是:这个坝名李逵坝,我也姓李,由此感悟到,李逵既为她的同宗先辈,这是不是"李氏祖"在前面给她引路,让她在此定居下来?于是,她在冥冥之中,初步决定选择李逵坝作为居地。
当然,承认移民在初居地的选择上,有凭客观感受作出判断的一面,并不一定否认在移民中也有人在人川后,在如何选择初居地上保持着自己独立的主见。
例如,来自粤东的客家移民钟宏予就是一个很有见地的客家人。根据前文所引史料,当初,他在来四川的路上,因为盘费不济,为了继续筹措经费,被迫在湖南浏阳县作暂时停留,在与同路的幺叔一行人分别时,他所说的一席话,就表达了他对入川后选择居地的看法。他说:"各位前行,不必为我忧。但至蜀,或佃或买,务择仁里,莫居闹市。又莫太远,以免他日完粮过税、考试下场,嫌其路远。"
这里的"仁里",其实就代表了当时移民心中的最理想的人居环境。在钟宏予看来,一个充满仁爱的居住环境,应该符合三条标准:一是"莫居闹市",二是"又莫太远",三是有利于"他日完粮过税、考试下场"。这样的择里观,既考虑了远离闹市的喧哗,不受市井风气的影响,有利于集中精力从事耕殖;同时,又从未来长远发展着想,选择的居地又不宜距城镇都市太远,以利日后完粮过税、考试下场,乃至于从事经商贸易都比较方便。这样的择里观,代表了一部分来自粤东的客家人的看法,是相当富有远见的。后来,当钟宏予几年后进入四川,来到简阳县踏水桥境内,偶遇同宗,把他带到寨子沟实地考察,于是,更加坚定了在此地落户立业的决心。这样的选择是否符合先前所主张的三条标准,已经不得而知,也并不那么重要了。
总之,移民们人川之后,为了解决眼前落脚点和初居地的现实问题,都曾经有过以某种方式来选择住地的经历。他们之所以选择在某个地方落脚初居,其中自有一定来历,肯定都是有一番道理的。
一、"住山"与"住坝"
与移民入川后在何地初居的选择相联系的是,他们为了适应客居环境的需要,而不得不采取群居形态的居住方式。这是因为,迁居四川的移民,除了个别是单身外,相当部分人是带着妻儿老小,或者举家或者举族而来的。这些人本来在原籍就同在一个家庭、家族,或者在同一个乡里生活,他们进入四川后,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为了彼此有个照应,更愿意在落脚之地采取同一个家族集中居住的方式。这种情况以移居四川的客家人表现得最为突出。
来自闽粤赣边的客家人,由于人川时间较晚,抵达四川后,既要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的挑战,同时更要面对早已在平坝插占田地、安居落户的湖广人的强势文化的侵蚀。为了在这样的生存空间站住脚,客家人势必作出这样的选择:保持群居聚落。
作为聚族而居的典型,在成都东山客家聚居区内每个乡镇都不乏这样的例证。由于民居是家族形态的凝聚点,所以只要从实地和老的地图上,便可以发现许多以某一姓氏命名的地名,如:李家坝、林家湾、钟家营、廖家祠、谭家庙、冯家老房子、吴家新瓦房、曹家林盘、朱家堰、黄家烧房等等。这些便都是当年客家人采取家族聚居形态,适应陌生环境所留下的居住遗存。
而在东山地区,客家人的群居形态又往往是通过"住山不住坝"的居住方式体现出来的。从表面上看,"住山不住坝"是出自对闽粤赣客家原乡祖地同样的生活环境习惯的恪守,但更重要的是,新的生存环境不允许他们分散在平坝居住。因为,平坝早已为湖广人所插占,在那惜地如金的平原大坝上,绝不会为初来垦荒的客家人提供聚族群居的条件。而只有东山丘陵地带才有足够的空间,为众多创业的客家人解决聚族群居所需要的宅基和土地,以及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住山不住坝"的居住方式之所以在成都东山地区得到传承延续,是客家人适应客观历史环境与发挥主观优势与潜能的产物。
这是因为,一方面,从客观的历史条件讲,清康熙二十年以后,四川社会基本安定,客家人才开始大规模涌人四川。在康、雍、乾掀起全川大规模移民浪潮之际,由于川西平原北、西、南三面的好田好土,已被捷足先登的湖广人抢先占耕,龙泉山西边就只剩下这一大片荒芜的次田次土有待开垦。于是,西进的客家人,只能在历史为他们准备的这个生存空间里创业。除此之外,他们是别无其他选择的。
另一方面,从客观的自然地理环境讲,东山虽名之为"山",其实乃是一大片相对高差不超过50米的黄土浅丘。这里,土壤贫瘠,黏性很强,透气性差,严重缺水,交通不便,自然条件较为恶劣。但是,当时客家人却把它视为最适合生存的乐土。这是因为:其一,这里缺水的自然环境,与进入这一地区的大多数粤东客家人(主要来自清朝嘉应州长乐、兴宁等地)所熟悉的生活环境极为相似,所以他们抵达这里后,能很快适应周边的生活环境,从心理上克服异乡异境的陌生感。其二,迁川的客家人大多采取聚族而居的生存形态,这种居住方式在地少人稠的平原地区极难实现,而在这片浅丘地区却容易找到适合定居的土壤。其三,这一地理环境,最适合发挥客家人擅长旱地农业的优势。客家人凭借在生产工具、农作物、栽培技术和经验方面的特长,因地制宜,在发展此区经济上大显身手,大有作为。其四,西进的客家人之所以看中这块地方,还在于它紧靠省会城市成都,具有发展商品经济的巨大潜能。因此,当历史为他们准备这片黄土丘陵的时候,客家人也从经济地理上选择了这片有待开发的热土。
客家人虽然恪守着"住山不住坝"的取向,但在东山区内部却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凡是最先来到东山耕垦的客家移民,往往选取这一区域内"条件较好的平原向丘陵的过渡地带",包括沿沱江上溯往南的金堂、新都、青白江一部分;接着,来得稍晚的客家移民,选取与此相邻的东山腹心区,这里"条件较差",包括石板滩、洛带、西河三镇及其周边地区;最后到来的客家移民,在东山条件较好的地带均已占尽的情况下,只好在"严重缺水,条件最差"的洪河、大面、高店子定居。由此可见,即使住山,也存在着一个"趋利避害"的价值取向。
而在丘陵与平坝交界的客家聚居区,则既有"住山不住坝"的典型,如在东山客家方言区的边缘,在天回乡,客家人就分布在东南浅丘区的向海村、长胜村、土门村、大湾村和红星村一线,而不在平坝居住。同时,也有"住坝不住山"的典型。如在有20万客家人聚居的隆昌县,有一个叫周兴的乡镇,那里居住着来自广东、江西赣州的客家移民,周围还有湖南永州的移民。由于客家移民最先到当地闯世界,比永州移民去得早,所以至今在坝上聚居,而住在山上的则是迟到的湖南永州移民。
关于湖南永州移民住山不住坝的现象,在四川带有一是的普遍性。崔荣昌在《四川方言与巴蜀文化》一书中指出,湖南湘人一般说来人川比清朝前期的大批移民要早,他们完全有条件移居城镇和富庶的川西平原。可是,他们却放弃了进人城市和插占平原的机会,有的甚至还从城市转徙到山区。例如,中江《谢氏族谱》载,祖妣"率子来蜀,初住省城纱帽街,后迁汉州高坪铺,以后迁金邑(金堂县),再迁简州,于康熙癸未年(1703年)迁四川北道潼川府中江县中村十乡同兴里何家沟翰村湾"。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迁徙定居现象?崔荣昌认为原因有二:一是避兵人蜀,城市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居住环境太不安全。二是避灾(主要是水灾)入蜀,对河平原心有余悸。例如中江县积金乡《李氏宗谱叙》说:"湖广南北屡被水荒,民多流离,兼之边境骚然,征役不息,所在居民散徙他处......明季最为痛切"。正因为如此,所以湖南人迁川后,一般都聚居在远离城市的边远地区,他们湘语的某些特色才能保留到今天。
当然,"住山"与"住坝","住乡"与"住城",反映的往往只是清初各省移民落脚定居时的最早取向,并不一定代表他们的终生追求。事实上,其后客家人与其他移民家族的居住状况并非一成不变的。一当在某地生活若干代以后,随着家族人丁的繁衍与事业上的发迹致富,他们不一定会死守在初居地一成不变。因为,"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在"趋利避害"原则的支配下,为了更好地拓展自己的事业,他们也可能再次转徙,其最终的定居地不一定固守"住山"、"住乡"的传统。
最常见的规律是:凡有利于从事商贸和发展经济的平坝、河谷和城市、场镇,便成为他们的首选对象。如我们所熟知的韩素音所属的周氏家族,最后选择平坝郫县定居,然后向成都市发展。又如由湖南迁川的三台谌氏家族、由广东梅州迁川的仁寿袁氏家族,最后都由丘陵地带举家迁入成都,而一时成为大族的典型。另据了解,在下川南地区,即泸州、宜宾市境内,这里原本是客家移民迁川的主要区域之一。但据调查,现在的客家人往往围绕一些地势平坦的场镇聚居,很少有像成都东山那样的客家聚居村存在。这些例子表明,向城镇方向发展,才是他们的最后归宿。
三、河滨人家兵人豕同治《南溪县志》提到了有别于上述类型的另一种居住方式,即临河而居、临河而耕的问题。该记载说:"大约土著之民,多依山耕田;新籍之民,多临河种地。种地者,栽烟植蔗,力较逸于农,而利或倍之"。这里所说的"土著之民",是指清初大移民之前的土著居民,他们以湖广籍为、主体,仍然坚持传统农业耕作方法,"多依山耕田"。所称的"新籍之民",大多是来自岭南地区的移民。据当地"父老相传",这些移民迁来者众,从故乡携来了许多当地"明代无有"的新物种、新工艺,由于这些新物种,如甘蔗、烟草等大多种植在沿河台地上,仅为移民所为,由此形成了一种"河滨人家"的新景观。这些"由故乡携种来蜀"的人家,"百年递衍,遂为大宗",以至在南溪县中,"富室之家,多以制糖起家"。
南溪县位于长江之滨,出现这种"新籍之民"沿河而居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按理说,这样的居住格局在四川其他临江之地也应该存在。这只需要把分布于各大江河的甘蔗、烟叶产地列出来,情况就一清二楚了。
与南溪县相邻的富顺县,位于沱江之滨,也是甘蔗的主要产地,至民国年间,全县的糖蔗产出额在3亿斤以上。溯沱江而上,内江更是清代种蔗制糖的中心区域。甘蔗传人四川,最早就是康熙九年广东移民在内江梁家坝试种成功的,其后,甘蔗的种植逐渐遍及沱江各地。"沿(沱)江左右,自西往东,尤以艺蔗为务,平日众夫力作,家辄数十百人"。及至民国时代,四川甘蔗种植已遍及四大河川(嘉、岷、涪、沱)地带。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民居学者季富政教授实地考察,位于内江西北沱江边上的樟木镇,是一个移民大镇,其中半个镇的居民都姓"官",其祖先来自福建,依靠做糖生意发的家。发家后在镇上和场镇外修建了许多民居,现在看来仍然气派,并带有闽南风格。
至于烟草的种植,以福建移民最为著名。在川东的云阳;"业烟草者多闽人,赖、卢诸姓皆清中叶来,以其业名县中,利颇饶,今土人承之"。在清乾隆时期,四川烟草生产形成了成都平原和盆南川江沿岸两大片区。成都平原片区,最早就是由原籍江西瑞金的移民傅荣沐,于雍正七年经湖南带到沱江流域的金堂试种,并广为传播种植的。盆南川江沿岸片区,以位于长江之滨的合江烟最有名,仅次于成都郫县所产的郫烟。
由此可见,这种由于移民的迁入所形成的"沿江而居"、"沿江耕种"的现象,是随着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的栽种和推广而形成的,事实上是遍及于全省的各大河川地带。无独有偶,本书第一篇的主人公--来自福建的陈时安兄弟一家,就属于这种类型,其初居地与居住方式,就选择在河川之旁。为了深入解剖这一现象,不妨再从家族的居住环境作一些考察。
据同治三台《陈氏族谱·详记规约序》记载:"我祖时安公乾隆壬申年(十七年,1752年)由闽之漳平挈家迁蜀,其始侨寓顺庆,继寓遂宁,后乃移居三台。"这段文字提到了陈时安一行人由闽迁蜀,抵达四川后最初的落脚点是顺庆,然后又侨寓遂宁,最后才在三台寻找到定居地。这里的顺庆、遂宁、三台,都只是府州一级的大地名,似乎看不出具体居地究竟是什么位置与环境。可是,在该谱人物传记的叙事中,却把这些问题补充说明了。
如《陈兆深传》记载说:"兆深,19代,时安之长子。年十二岁,于乾隆十七年随父由闽入蜀。始居顺庆府渡鱼坝,继迁遂宁南坝佃耕。勤劳稼穑,贸易江湖。又迁三台县柳林坝佃耕。"《陈兆涵传》记载说:"兆涵,19代,时安之次子。十岁随祖入川,十六岁卒于遂宁南坝芋头嘴。"
从这些记载可知,该陈氏一家进入四川后,首先选择顺庆府渡鱼坝作为初居地和落脚点,继迁于遂宁南坝芋头嘴,最后定居地在三台县柳林坝。细查地理位置,这里的渡鱼坝、南坝和柳林坝,前者在嘉陵江畔,后两者则在涪江之滨。
今按:渡鱼坝,当为都尉坝的俗称误写。在顺庆府南充县境内嘉陵江畔,有坝10余处,皆无渡鱼坝,只有都尉坝,由于在四川话中,"尉"读作yu,与"鱼"同音,二者读音相近,怀疑系后世流传中的误写。(见左图)
在明人曹学俭《蜀中名胜记》中,早有文献加以记载,称都尉坝得名于其地的都尉墓。而清嘉庆《南充县志》则明载,都尉冢在凤丫山北,距南充府南七八里许。承南充市志办潘大德先生提供有关都尉坝的历史资料及现状图,说都尉坝原来地处嘉陵江边,整个坝为两个台地,总面积有10.67平方公里,其中河坝部分(包括沙洲)面积为4.27平方公里。查新编《南充县志》,在明洪武元年(1368年)大水凿穿龙门、嘉陵江自然改变河道之前,都尉坝原为河床。随着河道的改变,都尉坝河床逐渐上升,逐渐堆成为沙洲,迄今已上升10至40米。都尉坝后因在民国22年(1933年)修建为机场,又被人们称之为"飞机坝",现已成为沟通内外的空中港口,今属南充市嘉陵区火花乡境。
遂宁南坝芋头嘴,在遂宁城南涪江畔。承遂宁市博物馆刘书林先生来函告知,经他托人打听得知,遂宁南坝纵横数十里,芋头嘴现名南强镇马宗岭村九社(即三大队九社)。据当地老人介绍,因为几百年前有一条小河围绕山嘴而过,坡上插了一根芋荷杆,后长成樟树,樟树大的要几个人才能围抱,故名"芋头嘴"。(见右图)三台县柳林坝,在县北涪江畔,因有险滩而闻名。光绪《潼川府志》称,柳林滩,在三台县北十七里观音渡上。民国《三台县志》记载说:"柳林滩,在县北十二里。怪石罗列,商船偶有不慎,即为所损。天晴之际,滩声震吼,声闻十余里。"
上述3个坝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均处于紧邻川江正流,其地基本上属于河流改道后所形成的河滩地,土质不好,随时可能遭受季节性洪水的淹没。这种河滩地,在四川当地被人称作"水打地",由于收成不稳定,无人愿意耕种,经常被抛荒闲置。陈时安一家由闽入蜀后,何以首选顺庆府南充县境内嘉陵江段的河滩地作为落脚点和初居地,族谱没有记载,据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客观条件看,这与他们人川时间较迟有关。由于顺庆府在清初是较早属于川省政权治下的3个府之一(另外两个府是阆中府与潼川府),社会秩序恢复较川西地区为早,吸收外来移民相对较多,荒田荒地开垦较为充分。当乾隆十七年(1752年)陈时安一家由四川东部就近进入此区之后,这里早已无荒可开,无地可佃。在这种背景下,只有不为人们看好的河滩地可供他们选择。
其次,从主观条件看,河滩地正好可以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这些不被人们看好的河滩地,虽然有被洪水淹没的不利的一面,但由于濒临江河,却有利于从事水上养殖。前文述及,陈时安一家在原乡虽然生活在福建博平岭东侧的大岭村,但其下有九龙江的支流经过,在土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他们祖上就是依靠养鸭作为副业,以弥补家用。长期的养鸭实践,使他们一家掌握了一套在江河池塘中放养鸭子的特殊技能。因此,无人佃耕的河滩地正好给他们提供施展才能的场所。
最后,最重要的是,河滩地虽然土质较薄,不宜于种植稻麦,但由于沙层堆积所形成的土壤透气性能好,特别适合栽种经济作物烟叶与花生。烟叶与花生是福建闽西原乡常见的农作物,家家都能种植。根据口碑资料,陈时安在柳林坝定居后,就是靠种植烟叶发的家。而上文引录的,跟随他人川的二儿子陈兆涵,时年10岁。当陈兆涵16岁时,却早逝于遂宁南坝芋头嘴。据传,死因就是因为在河边守夜,不慎失火,被烧死在花生棚子里。
正因为以上这些主客观条件的结合,这才使得来自福建的本书主人公--陈时安一家人,也成了名副其实的河滨人家。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到,移民在定居地采取"临河而居"的居住方式,主要受定居地的经济生活方式的影响较大。这是因为,当移民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异乡环境中生存,首先面临的是维持生计与站稳脚跟的问题,因此,在选择居所时,当务之急自然是考虑如何有利于发挥自己的谋生优势。于是,随着他们所携带和掌握的诸如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与经济技术的推广与普及,这部分移民也就相应地在沿江地带定居下来。
除了上述经济原因之外,还有两个因素必须考虑进去:一个是政治因素,即来自地方官府的行政安排;另一个是传统人文习惯因素的影响。
关于前者,据《云阳县志》记载,云阳县的移民夹着滚水分作南北两岸(应作东西两边),南岸是明朝洪武时从湖北麻城孝感迁来的,清代成了土著老户;北岸则是康熙、雍正年间迁入的寄籍户,其中以两湖人士最多。他们迁移时间不同,形成的风俗习惯也有差别,大致南岸俭而北岸奢。这里提到,分布于云阳淡水两岸的移民,都是来自湖广,他们只是由于迁时间早迟不同,而分居于滚水两岸的。他们之所以保持沿江而居的方式,可能是自发形成的,也可能是受政府行政干预的结果。这是因为,当地土客矛盾由来已久。"土著之民无券契,自云洪武年间来蜀,挽草为业"。在清初"颇仇客民,久乃相浃"。在这种背景下,既然一岸以土著为主,把新来的客民相对集中于对岸,利用天然河流分岸居住,就能有效地避开"土""客"之间的冲突,从而有利于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清代,这种依靠行政手段干预移民居住方式,不仅限于临江地带的云阳,就是在川中的威远县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据记载,该县土著之民,大多集中在明代所设立的东西南北四乡,由此形成为"东西南北,半多老户"的格局。清初以来,随着大量移民的涌人,"有司虑无以处之,于是,捐兹一隅之土处客民焉"。也就是说,清朝又在原来四乡的基础上,特地为安插移民设置一个新乡。只不过,被分隔开的客民,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其居住地不是设在水边,而是被安排在相对偏远的山区。
关于后者,即移民居住方式受传统人文习惯因素影响的现象,集中表现在湖广人聚落形态的外形,大多呈长条布局特征。在四川乡间各地,但凡是湖广人的民居聚落,一般都采取"一字形"长条布局,民间习惯称之为"火筒子"房。这种聚落布局模式,正是湖北民居的基本特点。据研究,由于受基本环境因子--河湖水体的影响,湖北民居聚落一般沿水体边缘伸展,自然而然便形成为长条形布局。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由于受地貌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水道是古代最重要的交通线路,聚落作如此延伸,可以最大限度地分享区位优势。深受湖广文化影响的四川人,其民居聚落遍及巴山蜀水,尽管许多建筑民居不再临江,但由于受原乡传统人文习惯的影响,至今仍然采用"一字形"的布局模式,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就在于此。

第五章备尝创业艰辛

绝大多数迁川移民出于生存的需要,入川之后来不及进行休整,立即投身到艰苦的劳作之中。他们一般都经历了为人佣工,再到佃种他人田地,直至成为自耕农的曲折而漫长的过程。可以说,入川定居的移民,几乎家家都有一部艰辛的创业史。而最终能够品尝到发家致富成功欢乐的,也只有少数人而已。
一、佣工谋生
对于渴望在四川获得土地的外省移民来说,由于入川时间迟,错过了通过"插占"报垦和以廉价购买的方式获得土地的黄金时机,最后,不得不接受替人佣工佃种的命运,这是许多移民所意想不到的事情。
本来,在清初四川田地普遍荒芜、人稀土旷的时代,是最容易通过插占报垦,或以低廉的代价获取土地的。这样的黄金时段,大致出现在康熙中后期至雍正初年。但是,随着。各地旷土开垦殆尽,这样的机遇也就越来越少了。例如,在绵竹县,到康熙末期,"荒地都行开垦,一片水田,秧针如绣,实不让于水乡"。安岳县在康熙三十到四十年期间,垦殖高潮渐起之时,"招徕渐多",元气"犹不过十复其五";但到了乾隆时期,其地则已经"开垦殆遍,几于野无旷土了"。乐至县在康熙后期,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田地益辟,烟户渐蕃,遂无插占",于是,随之便出现了"买卖田房以著"的现象。
这种现象,在一些官员的奏疏中得到了证实。如乾隆八年(1743年)十月,四川巡抚纪山在奏疏中说:"查湖广等省外来之人,皆因误听从前川省地广人稀之说,群思赴川报垦,不知川省已无荒可辟"。纪山这个奏疏写于陈时安一家迁川前9年,可以视为那一时期外省移民人川前,四川整个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也就是说,到了乾隆初年,插占报垦的阶段早已成为历史了,川省土地已经到了"无荒可辟"的局面。
"无荒可辟"的局面只是终结了以往通过插占报垦,或以低廉的代价获取土地的历史,但是,却为更多移民入川从事"佣工佃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正如贵州官员在奏折中说:"风闻川省地土广衍,年岁丰熟,虽无荒地可垦,当可佣工佃种,易于觅食,以故人川民人络绎不绝"。加之,许多移民以亲戚在川,有亲可傍为由,大量涌进四川,可以通过佣工佃耕的方式谋生。正如广东官员所说:"省果无可耕之地与可依之人,何至数千里外挈家荡产而轻去其乡?况粤民之入,实为倚托亲族耕种谋生而往。"
在这种背景之下,外省移民如果条件允许,有能力筹到资金者,还可以从一些较早入川并取得土地的人们手中购买土地,从而成为自耕农。例如,有一个名叫涂宏亮的湖广人,在迁之前,听别人说四川的荒地很多,"占垦者至,则各就所欲";占地后,只要把地牒呈报官府,官府不问地方有多大,就发给土地执照。在这种传闻的鼓动下,他于乾隆二年(1737年)携16岁的儿子离开湖广,来到云阳县创业。谁知到了那里才发现,"占垦之例久废"。也就是说,清朝政府早就取消了插占报垦的优惠政策。面对严酷的现实,他只得自己筹集资金购买土地。但由于经费不够,便与卖方约定,等他从湖广措资回来偿还。于是,他又"挈其子归蒲圻"。
然而,对于相当一部分移民说来,他们离井背乡,来到四,早已卖掉了原乡的田产房屋,义无反顾,做好了在蜀中落业的准备。他们所带资金有限,不足以买地置业,因此,只好佃种他人土地,加入到佃耕大军行列之中。例如,广东长乐人张文瑞,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携家室动身上川,原本准备有充裕的旅资,但由于对途中的困难估计.不足,以至在贵州境内,途遇风雪,被迫多住40天,结果,抵达目的地新都时,"带来银仅三十四(两)",显然已无法在当地置业,于是只得面对现实,为人佃耕,"与三伯父在马家场当田一分耕种"。
除以上两部分人之外,移民中还有一部分赤贫者,由于人时盘费不足,人后两手空空,为了生计,他们不得不为人佣工。例如,广东永安县移民江海清三兄弟,追随迁浪潮,"因无资斧,路上停留多,前进缓,至蜀时,已无无主之田土,而归不得"。这里说的是,江氏兄弟因为没有盘费,路上停留的时间较久,等他们赶到四川时,已错过了"插占无主之田土"的机会,欲返回原籍又没有条件,因此,不得不为人"佣工"过活。
这种依靠"佣工"度日的现象,在乾隆年问入蜀的迁川移民中比较普遍。例如,成都龙泉十陵卢氏人川始祖卢仁彦,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正月吉日携二、三、四3个儿子,从粤东出发,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跋涉,在四月中抵达华阳北门外隆兴场,依族人卢朝华而居。由于他生怕"偷安旦夕,无以供朝夕",于是,"伫足三日,即命次子佣工于乡邻,三子牧牛于族党"。这里说的是,卢仁彦抵达川西驻地才三天,就开始投入劳作之中。由于没有土地可以耕种,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命子"佣工于乡邻",命三儿子去给本族同宗当放牛娃。
原籍广东兴宁的14岁客家少年刘秀标,抵达重庆江津县油溪镇,当晚在一户人家的吊脚楼下露宿一夜,第二天天刚亮,他就找到一份替人放牛的工作。所幸这家女主人富有同情心,怜其贫苦,把他当作自己儿子一样照顾,到了晚上,还叫,把破衣服脱下来替他缝补。由于衣服长期没有洗过,又脏又破,已经长满虱子,该女主人甚至还将其衣拿去"蒸湔"。
刘秀标的胞兄刘秀桂,早其弟几年入川,当时他也只有14岁。抵达川省后,首先在重庆府永川县"习石工艺",即替石匠当小工,结果不小心,被石头砸伤了脚,"成脓疮"。刘秀标好不容易找到哥哥,并经过多方医治,才把,的脚伤医治好,结果"疾愈钱罄"。两兄弟没有办法,求人借贷,"人不允",不得已,只得靠乞讨度日,"迫为乞人"。像刘氏兄弟这样初人蜀境即沦为乞丐的悲惨遭遇,是当时部分赤贫移民艰辛生活的一个缩影。
根据川西平原的调查,截至解放前,地主富农佣工或雇工分为四种形式:
一是长工。常年在地主富农家干农活,雇主除供给食宿外,每年给长工1~3石谷米,有的发3件衣服或给土布1疋作为工资。长工伙食与主人分开吃,平常一般吃素,一月之中有两次吃荤,俗称"打牙祭",习惯定在初二、十六日,故四川话中有"初二、十六打牙祭"的谚语。成都邛崃有一首民谣唱道:"一张桌子四角方,唯有长年不好当。主人桌子摆酒肉,长年桌上摆面汤"。
二是季工。指在大小春、农忙季节给雇主干活的短工。大春一般在春分上工,端午下工。每季干2~3个月,工资按劳动月数计算。一般除食宿外,视劳动强弱可得到4~6斗米。
三是月工。指在农事最忙的季节,给雇主劳动1个月以上的短工。一般为栽秧打谷时雇工,工资按月计算,除食宿外,每月工资可得1~2斗米。
四是日工。又称零工,为农忙时临时雇用。雇主除管伙食外,工资分大工、小工(栽秧打谷为大工,薅秧、扯草为小工),大工日工资1.5~2升米,小工0.5~1升米。每年农忙季节,各地打工农民三五成群,聚于城镇,廉价出卖劳、动力,俗称"人市"。有一首卖工歌唱道:"新打锄儿角角尖,栳起卖工打天天。顿顿吃的玉米饭,面朝黄土背朝天",即反映了雇工的艰辛。
以上虽然是截至近代的雇工种类及其生活情况,这其实也是清初以来农村生活的真实写照和缩影。清省移民在生计无着、替人佣工期间,付出的是汗水与辛勤,而所获的报酬却十分低廉,很难维持温饱。
据三台《谌氏族谱》记载,原籍湖南安化移民谌安仕,于雍正四年(1726年)15岁时由楚来川。抵川后,借住在三台南路官庙景福院中,后经人介绍,去景福院鲜家嘴谌益内弟陈惟明家做佣人,并"预领工资铜钱十二串"。由于谌安仕与谌益礼同为"先祖四九公之后裔",有同宗之谊,谌益礼还是他的族叔,可能因为这层关系,谌安仕在族叔内弟家做佣人,还能事先预领铜钱12串作为工资。
而刘秀标就没有这么幸运。据记载,刘秀标为人牧牛,不仅没有预领工资,并且明确说"初年无资"。所谓"初年无资",就是开初第一年,不领工资,只给饭吃。后来,到了第二年,"始给工资一千五百文,三年亦仅给二千五百文"。
以下是有关档案资料中所提供的清代四川雇工、童工工资情况: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清代乾隆年间一般雇工日工资在70文,年工资在1500文至2000文左右,到了嘉、道时期,雇工年工资一般在6000至7000文左右,嘉、道时期工人工资高出清初一至二倍。从而反映出清初四川地主利用外省移民初来,衣食无着的困境,极力压低雇工工资和残酷剥削童工的情形。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在一些族谱上,见到了许多移民初入蜀境替人佣工期间,由于工资低微,而不得不在贫困生活中挣扎的真实记录。
例如,有一个名叫万安静的广东人,在原乡苦作山佣者20年,仍不能发迹,遂决定辞粤迁蜀。乾隆六年(1741年),万安静偕妻携子,一行三人,由粤东嘉应州长乐县迁蜀。"征途落寞,行李萧条,跋涉五千里"。及至蜀,他们最先来到成都凤凰山,没有房子住,便"编茅而处"。当时,全家"钱不满千,米不盈斗"。全靠万安静"负贩谋生"。"越二年,贫不可支"。后迁于简阳县凉风顶、肖家沟,佃富者田土而耕。于是,"竭力躬耕,不分旦夕,虽聊堪度日",但是,随着"诸父辈弟兄七八人相继出世","食指日繁,依然四壁萧然"。居16年,迁于百工堰。又过2年,迁于山泉铺。以三两六钱银,佃李姓之业居焉。尽管如此,仍不能使全家求得温饱。于是,不得不继续替人佣工。由于"时工资甚薄",所以,"所获无多。家人恒不得一温饱"。乃至小孩长到10多岁,还从来"未见袜袄者"。
该《万氏族谱》还提到:全家人"长者为佣,少者为牧"。年过七旬的万安静,"因刈草伺牛坠于崖,几至绝命,半载力愈,仍欲躬耕"。他的儿子万桂章,"幼遭贫困,七八岁即为人守葱蒜,牧牛羊。长又苦作山佣,傍人门户者十余年。个中汗力之劳,辛霜之苦不能枚举。后为人刈麦,常于昏夜中不断镰声。裸体批汗巾,虽汗流巾透湿,不鸡鸣不遑息也"。到了壮年,开始烤酒,"督理烧房,日居烟火窟中,虽熏得双眸欲裂,亦不辞其责。曲蘖之余,不忍一息。闲或披蓑戴笠,躬耕于三春之中。或负笼担囊,送酒与百里之外......披荆斩棘,风雨中亦不倦也!"他的妻子刁氏,"随公几庭播迁,一家十余口,赖孺人独操中馈。炊爨之余,佐公耕稼。日则流汗相随,夜则挑灯纺绩,无一夕得安闲,勤劳备至。"
出生于乾隆八年(1743年)的谌孝海,是由湖南迁川谌氏宗族一支成员、六甲后裔谌安仕的次子,他在为其父谌安仕撰写的传记中也写道:"当斯时也,家无斗宵,饕餮莫给。宁甘袖手而待毙者乎?只得营工度日,赡顾一家,以免悬罄之悲!"谌孝海还在为其父谌安仕撰写的一通墓碑序文中,详载了这段佣工度日的艰苦过程:
(谌安仕)自雍正丙午由楚入蜀,偕祖父母及诸叔父,并携胞叔辈,始迁铜梁、遂邑诸郡,继迁三台。徙居无常,营谋匪定,所食者力耳,所衣者力耳。维时家无寸积,业无寸土。披星戴月,几亡昼夜晨昏。犁雨锄云,何知雨雪风霜。只想携眷来,或可大振家声,无知命运多舛,谨能谋衣谋食。
谌孝海作为移民的后裔,在回顾先辈创业历程时,明确提到,其父辈原本"只想携眷来川,或可大振家声",结果错过获取土地的最佳时机,抵川初期,"家无寸积,业无寸土",窘困万状,"命运多","所食者力耳,所衣者力耳"!在营工度日期间,披星戴月,胼手胝足,结果"谨能谋衣谋食"而已,与万静仁的情况相类:"所获无多,家人恒不得一温饱"。
原籍广东兴宁县的刘子进,在迁川途中,妻子徐氏因患麻疹身亡,年仅22岁,留下一子一女。因苦无盘费,止于荣昌之烧酒坊场背,帮人做长工。刘子进经常带着尚需哺乳的儿子在田间劳动,因为无乳可喂,只好向过路的少妇哀求,为小儿讨一口奶吃。《刘氏族谱·从广东进四川梗概》记述说:(刘子进)"见有少妇人带在伊过者,便问:嫂嫂有乳否?此子六月无母,有乳舍点我儿吃吧!屡屡如此。"后来此子渐渐长大成人,是为刘有章。刘有章成家后,辛苦度日。"只得编箩易粟",夫则佣工,妻则绩纺。刘有章夫妇共生有五子四女,因为无法养活,命运十分悲惨:三妹8岁而嫁黄姓为室,四妹三朝抱与廖姓,五妹3岁而嫁谢姓为室,六弟、七弟8、9岁与人牧牛度日,八弟、九弟尚小,"饿死数次"。刘子进83岁时,得病月余而死。"当是时,家无粒米,家贫如洗"。只得"草草安葬",连丧葬用的"衣食棺木"都是邻里亲戚捐献凑钱代办的。入川后依靠佣工谋生的刘子进及其家人的悲惨遭遇,便是那个时期众多移民生活的缩影。
二、佃耕度日
清代早期,由于一些插占大户大量占有土地,自己无法自行垦种,不得不采取招租的形式,把其中一部分土地租给后来的移民耕种。而初入蜀境的大量外省移民,由于错过插占获得土地的机会,在没有余资购买土地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租佃关系,依靠从土地占有者手中佃耕土地为生。
本书第一篇的主人公陈时安一家,在人川后就曾经经历过相当长一段佃耕生涯。在同治三台《陈氏族谱》人物传中,流露了不少有关其家人蜀之初从事佃耕的记述:
兆深 19代,时安之长子。年十二岁,于乾隆十七年随父由闽入蜀。始居顺庆府渡鱼坝,既迁遂宁南坝佃耕。勤劳稼穑,贸易江湖。又迁三台县柳林坝佃耕,披星戴月,辛苦备尝。(《陈兆深传》)
元链20代,兆泗之长子......年甫入冠,因家务浩繁,弃读就耕,料理家政。始佃耕马家脊,继佃耕棋子坝。(《陈元链传》)
元续20代,兆清之长子......年方弱冠,体父志,遵母命,占晴雨,种农桑,菽水养亲。佃耕五里沟。(《陈元续传》)
以上渡鱼坝在5"-南充市境,南坝在今遂宁市境,柳林坝、马家脊、棋子坝、五里沟,均在今三台县境。如果把该陈氏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由闽迁蜀,始侨寓于顺庆府渡鱼坝,设定为佃耕生涯的开端;将与陈时安同路上川的他的哥哥陈辉胤,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在三台邑北柳林坝病逝,设定为在三台境外佃耕生涯的基本结束,如此一来,其家前后佃耕时间长达12年之久(乾隆十七年至三十一年之间,除去两端当年的年份不计)。
遗憾的是,族谱上对这段长达12年之久的生涯却没有详细着墨,以致我们今天无法了解在佃耕期间的移民生活。为了再现这一阶段的移民社会生活史,我们只好借助于清朝留下的档案,再结合今人的研究著述来加以复原。
据记载,清代四川内地的租佃关系,同川陕边界地区一样,是在清初插占环境中形成的。一些大户"招外省客民,纳课数金,辄指地一块,立约给其垦种。客民亦不能尽种,转招客佃,积数十年,有七八转者"。这些老林山区的大户,也如同他们通过招租立约形式,把其中一部分土地租给客民,并收取一定的课金。这些客民如果耕种不了,又可以再将其中一部分转招客佃,由此形成为层层转租的局面。老林山区的这种招租、转租与佃租,也就是四川内地租佃关系的缩影。
四川内地的租佃关系,是招租土地的一方和佃耕的一方通过"立约"形式缔结而成的。所谓立约,就是主佃双方凭中人订立租佃文约。文约的内容要写明所租田土丘段面积、住房状况、地主和押金数额以及租赁期限等等。以下是收藏在巴县档案中的一件租佃契约,抄录于此,以见一般款式:立佃约人陈西荣、西钊兄弟二人。
今凭众佃到王大经名下田土一份。彼即三家面议,详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每年租谷六十四石整。其谷待至来年秋收交粮,不得短少升合。其中押租铜钱一百二十千文整。恐空口无凭,立佃约一纸为据。
在场人:钟秉昆 陈永位钟秉贤笔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八月十八日立佃约人:陈西荣、西钊从这件佃约可以看出,佃户需要向地主缴纳两项费用:地租和押租。
周远廉、谢肇华《清代租佃制研究》一书以乾隆朝刑科档案结合各种文献资料,对清代全国各地的土地占有、租佃关系作了深人的研究与分析,现依据该书概述如下:
押租带有保证金性质,是地主为防止佃户欠租、逃租、抗租,规避由此而来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超经济强制剥削手段。押租制在清代前期遍及全国各地,四川地区在乾隆中期也已流行开来。如见之于监察御史刘天成的奏折中称:"川省今年以来,凡以田出佃,必先取银两,名日押租。"在四川,押租的名称繁多,又称押租银、押租钱、押佃银、押佃钱、佃钱、佃价、佃价钱、随租银、压租、压租钱等。押租是佃户所承受的最沉重的负担。由于押租的数额没有定例可循,要多要少,完全根据地主的意愿和佃农的支付能力而定。
例如,四川宜宾县王德容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十一月内,将田租给应绍仁耕种,收取"押租钱二十二千文",并议定每年租谷十二石。第二年,佃农没有交租,王德容就按照时价将十二石谷"折钱十五千文"。由此可见,此田的押租几乎为一年正租的1.5倍。
四川大邑县余蛲于乾隆五十二年,出"押租钱十四千文",佃王安谷山地耕种,"议定每年租谷二石"。按当时四川的谷价,大体如上述宜宾县十二石谷折钱十五千文之例,平均每石为一千二百五十文。余蛲出的十四千文押租,可折谷十一石二斗。这样,余蛲的押租便为正租的5.6倍。
以下是四川部分地区押租与正租的比较表:

在四川一些移民后裔编修的族谱中,也有关于押租与正租数额的记载。如广东兴宁人廖吉周入居石板滩时,"仅存银十两,将银合钱佃到廖明达公水田五十亩,押租钱三十千文,限年租钱不足,即将押租借回"。在这里,如果佃户每年交不够租钱,就以事先预交的押租抵补,押租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廖吉周与廖明达既是同乡,又是同宗,在押租面前毫不含糊,租地同样要交押租。上引佃约表明,陈西荣、西钊兄弟交纳的正租为64石谷,如以亩产2石上下,地租额租石计算,陈氏兄弟大约租地64亩,交付的押租额为120千文。比较起来,廖吉周佃田50亩,只交30千文押租,应该说是看在同乡同宗的分上,有所照顾了。
按照一般乡间俗例规定,佃户若不欠租,当佃户继续耕种时,地主不得随意将地收回;当佃户不愿耕种,将土地退还佃主时,地主是要退回押租的。但是,由于高额的押租事先交给主家,地主掌控了主动权,他们可以随意加租剥削,霸占押租,以致酿成命案,造成佃户家破人亡。
利用收取的押租变相增加地租,是地主最常见的一种手段。前引宜宾县的应绍仁佃耕王德容地亩的案例,押租钱是二十二千文,每年租谷十二石,折钱十五千文。乾隆三十八年"欠谷价十五千文没有钱还",三十九年"加利息三千文"。如此算来,年利率为20%,押租二十二千文每年即可收入四千四百文利息,几乎等于十五千文正租的30%。前引大邑县的余蛲租种王安谷的山地,曾出过十四千文的押租。两年后,余蛲因没有钱使用,又讨回八千文押租,所余六千文押租,按该田租谷二石计,足可扣抵三年的地租。可是,地主嫌余蛲押租金太少,以此为由,逼余蛲退田,而又不还所余押租金。余蛲"一时气忿",将他砍死。最后,官府的判决是,"余蛲所欠租谷,照数追给",本人处斩;而王安谷"未还压租钱文,身死无征"。在这桩地主逼佃退田、又不退还押金所造成的命案中,佃户人财两空,还被判偿命处斩,其命运何等悲惨!
岳池县地主祖克贤,于乾隆二十四年八月,把租出的田地收回后,霸占押金不还。佃户黄应凤、黄应选兄弟多次向其索讨应该退回的"随租银十两",但就是"屡讨不还"。黄氏兄弟另佃别处田地,须交押租,但"没处设措"。于是,其弟黄应选怨恨地主"害的弟兄佃种田地不成",遂于九月二十六日晚,拿刀欲和地主"拼命",其兄黄应凤认为不妥,拉阻时被误伤身死。接着,黄应选也被处斩,这户佃农全家就这样家破人亡了。
地租是佃户向地主交纳的土地正租。在四川,土种杂粮,田种稻谷,佃户向地主交纳的地租分为实物形式和货币形式。在四川一般采用实物地租,也有采用货币地租的。实物地租一般是按田土分别计租。田的亩产大约在2石上下,地租一般按产量均分,额租大约在1石上下。这就是所谓的实物分成地租。在泸州所属地区,长期以来就流行过"主佃均分"的"俗例"。但在实际上,执行的却是实物定额地租。发生在泸州一起主佃纷争引起的命案,充分反映了实物地租制下佃户的悲惨命运。
乾隆二十五年十月泸州伏龙乡报称:本月初八日早饭后,有佃户胡洪林将主家施金玺砍伤致死一案。据胡洪林供称:"小的佃施金玺的田耕种,当交押租钱二千文,议定每年谷租六石......因春水缺少,没有栽种得全,止收得四石九斗谷子。小的要照俗例主佃均分。施金玺不依,说原讲的是六石的,竞分去谷子二石九斗,还说小的不照六石的数给他,隐瞒了谷子,屡次叫小的退田搬移。十月初八日,小的收拾要搬,向他要押租铜钱。他说:租谷不清,还有什么钱还你?小的与他争了几句,他口里混骂,辱及小的父母。小的见他强横,怄气不过,顺手在地下拾起砍柴小斧,用斧背打他左太阳穴一下......他就死了。如今情愿与他抵命就是了。"案情既如此,最后,佃户胡洪林被判"秋后处决"。而施金玺应还胡洪林的押租钱二千文,也以"业经身死,照例勿追"了结。
在四川,有的地方也流行货币地租。如上文引述的广东移民万静仁,在简州三泉铺,仅仅佃了李姓的一份田业,一次就缴纳了"三两六钱银"。而据《廖氏族谱》所收录的光绪十二年谱序记载,雍正年问人川的广东移民廖明达,在其发迹后,招募粤中亲故数十百家来四川,充当佃户。由于是同乡同宗关系,他不仅发给一定资金给他们从事开垦,而且还薄收地租,每亩旱地只收160文钱。
清代前期的货币地租,同实物地租一样,对佃户的压榨仍然很重。据乾隆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刘统勋题的一则刑科题本,记有四川荣县邱有章与曾金成合伙租种吴廷相山地,秋后发生争执引起的命案。这桩命案背后,是"因本年收花歉薄",两个佃农8个月的辛勤劳动完全白费,不仅没有赚钱,卖完棉花所得,除去盘费,交了8两银的地租,结果"反折了本",连工本钱都不够。这就是交纳货币地租后佃农入不抵出的一个典型事例。
由于外省移民人蜀之初,身无立锥之地,为了安置家人,谋得在川有一个栖身之所,他们在租佃土地时,不得不依住在地主提供的屋舍内。许多地主为了招佃,吸引外省移民佃耕,他们往往在出租荒熟田地的同时,还兼带佃租房屋。原本属于生活资料的房屋,在这里既是佃农从事生产的基地,又是安身立命的场所,还是存放农具和饲养牲畜的据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一种很重要的、很特殊的生产资料。
这种把土地与房屋捆绑租佃的形式,一般房屋的租金合并在土地上,不单独付房租,而是把房租合并到地租中去征收。当然,带房屋的地租、押租价格,较之于不带房屋的土地租佃肯定要高一些。以下是一款带房屋土地的佃约:
今凭中佃到高廷秀名下大垭口荒熟地一份,草房一向。原日面议押佃九七色银一两八钱正。其银无利,每年土租银三两,秋收交还,不少分厘,方许张元才栽、种。五年不得图利另佃他人。异日张姓不种,押佃银如数照色交还,不得短少分毫。倘元才品行不端,所行不法,[由]张明德承值,不得连累主人。今恐无凭,立出佃约为据。
凭中人:张朝佐同在(余略)
乾隆六十年九月初八日立出佃土文约人张元才前文所引档案资料证实,泸州胡洪林佃种施金玺的田地,在其交纳的每年6石租谷中,就含有胡洪林"搬来与施金玺一屋两头住"。大邑县余蛲佃王安谷山地一段,就包括提供的"草房两间",议定年交租谷2石。可以想象,靠租佃地主土地房屋居住谋生的佃农们,其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是相当恶劣的。作为广东移民的后裔,一代伟人朱德元帅的家世就是最具说服力的例证。
朱德于1944年4月5日在延安撰文回忆说:"我家是佃农。祖籍广东韶关,客籍人,在'湖广填四川'时迁移至四川仪陇县马鞍场。世代为地主耕种,家境是贫苦的,和我们来往的朋友也都是老老实实的贫困农民。"由于家庭贫困,曾经多次搬迁,先后居住过琳琅山下的李家湾、朱家大湾、陈家湾,最后随同父母移居到柏林嘴。1886年12月1日,朱德就诞生在李家湾丁姓地主的仓房里。(见下图)
所谓"仓房",就是丁家院财主用来存放粮食的仓库。这是一间狭窄矮小的木仓房,面积只有16平方米,里面除去床铺、箱柜、桌椅后,连人过路的地方都没有。四面是木板,低矮、狭窄、昏暗。仓房靠院坝一边的板壁上,虽然开了一孔简陋的"牛肋巴"小窗,让光线和空气透进屋里,但、是室内光线仍旧暗淡,空气极不流通。冬天无光,一到盛夏酷暑,下午正当烈日西晒,仓房变成了一个大蒸笼,热得简直难以存身,这样恶劣的,比一般民房的通风透光条件差得多的居住环境,就是朱德的诞生之地。(图见第519页)那时,他的父母、兄姐等6人就挤在这问仓房里。后来,因为丁家地主夺佃,时年9岁的朱德便随养父母离开这里,迁往琳琅山东边的朱家大湾居住。如今,这座房舍和仓屋原貌保存比较完好,现已成为仪陇县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制下,主佃之间有着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据实地调查表明,解放前,川西平原好田每亩租谷1石5斗左右。地租率一般占大春水稻收获量的70%左右。每当田地产新,佃户要将新鲜蔬果、粮食奉送地主品尝,名为"尝新"。主家有事需要劳动力时,佃户须去无偿帮工。逢年过节,或主家婚、丧诸事,佃户还需送礼。
而在档案和地方文献上,则有大量反映地主恃强凌弱,把佃农当奴隶、任意打骂凌辱的案例。
例如,发生在乾隆二十六年射洪县的佃农陈添顺、陈天爵打死吴耀祖的事件,就是由于吴耀祖把佃户当家奴,长期凌贱逼迫所致。据陈天爵招供:"小的是广东兴宁人,今年三十岁......乾隆二十六年八月,小的同哥子陈添顺佃吴耀祖地土耕种,原议定预交一年租息银二十二两。因地土是新开垦的,出产微薄,没银子预交来年租息。乾隆二十七年八月十三日,小的同哥子到吴耀祖说明,收了黄豆,叫他另招佃户。十七日午后......吴耀祖来说,小的们来年既不种他的地,就该把黄豆扯了,搬往别处去。小的说:黄豆未熟,如何扯得?他就取小的镰刀,把黄豆乱割,小的只得跪在地下,求他宽缓。他说小的是佃户,如他家奴才一样,口里只管混骂,小的不服,也回骂几句。他就丢了镰刀跑来,用靴尖把小的乱踢,小的一时气忿,顺手取槌草鞋的斧头,连砍他......他就死了......小的实因吴耀祖凌贱逼迫,伤心气忿,才一时起意砍他的,并非预谋杀害,如今情愿顶命就是。"发生在乾隆年间绵阳县的地主逼租批打佃户所引起的事端,更把佃农们的悲惨处境淋漓尽致地揭示出来了。据民国《绵阳县志》记载,绵州人、国子监生何人鹤之父,因为佃户袁某欠租,"以责逋租于佃户"。袁某回言不敬,"谬言枝语"。何父"怒批其颊",打了佃户几个耳光。袁某不服,不小心把何父推坠水沟。何父"时年已七十,衰老不耐寒湿。归至家,遂成疾。卧病三日而卒"。其时,何人鹤在京城国子监读书,其在家的兄弟怨恨袁某,欲告官,但考虑其父"实以病卒,非被殴伤可比"。即使控官,必不置重典,反而耽误丧事,"恐不能尽礼,以妥父灵"。因此,乃暂时置之不问。、孰料何人鹤自京奔回,得知此情后,必欲报仇。并独自一人出去,找袁某算账。在路途中,恰遇袁某四人过江上。何人鹤立刻冲上前去,给了袁某一阵耳光,说:"杀吾父者,尔也。尔今尚欲活耶!"与袁某同行的人帮忙劝解,何人鹤不听,凭借力大无比,把同行之人打得落花流水而逃,随即把袁某"摔仆"在乱石中,并用石头打袁某的头,打得袁某"血淋漓","立毙"。一个佃户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活活被地主家人打死。案发后,何人鹤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惩治,他的事迹反而以"孝义"被列进县志之中。封建制度之下,佃户的悲惨遭遇由此可想而知。
三、成功之道
光绪年间有一个名叫廖春海的人,在为族谱撰写序言时,回顾了自己家族的盛衰历史,他写道:
吾族之盛,盛于曾祖昆季也,嗣是而渐衰,至今日而大衰。高祖自粤来蜀,不挟一钱,昆季力作,暮年置产数千亩。与曾祖为昆季者承先人遗业,能者增产数倍,不能者亦不失其所。分授二三十人,中无一人破家者,何其盛也。与吾祖为昆季,破家者十之一二。与吾父为昆季,破家者十之五六。与吾为昆季,破家者十之八九。
这段话为我们勾画了一个清初以来移民家族社会经济地位变迁带规律性的轨迹:在作者高祖辈,从"不挟一钱"入川,通过"昆季力作",到晚年可以置产业数千亩,成功率达到100%。到其曾祖辈,基本能承继先业,并"增产数倍",尚无人破产。到其祖辈,成功率为80%~90%,破产率达到10%~20%。到其父辈,成功率降至40%~50%,破产率达到50%~60%。到作者辈,成功率降至10%~20%,破产率高至80%~90%。
作者所称高祖,为雍正四年(1726年)人川之廖体用,其暮年发迹的时代,当在乾隆之世。据谱载,该廖氏置业过程是:雍正十年(1732年),置业新都繁阳山下。乾隆二年(1737年)买简州孙家嘴业。乾隆八年(1743年)买华阳新河堰、杨家坝等业。可见,廖氏从"不挟一钱"人川,到置业数干亩,前后仅仅用了17年(1726~1743年),其增殖速度之快、置业数量之大相当惊人。
雍乾以前,四川抛荒土地甚多,许多先期入蜀的移民和返籍的土著,因大量插占土地而成为垦殖大户。由于当时劳动力普遍缺乏,他们不得不大量招人佃耕,这就为随后迁入的移民通过勤俭劳动、积攒余资、买地置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而满足了这部分移民对于土地的需求。于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许多移民得以在经济上迅速崛起,由佃农而自耕农,由自耕农而成为中小地主。像廖体用这样的典型事例,在全川各地比比皆是。
经济地位迅速上升的移民,大多于康雍年间入川,以下仅以统计表的形式列举部分实例,以见一斑:
至于乾隆年间入川的移民,也有通过艰苦创业过程,而在随后的年代里实现经济起飞的。本书第一篇主人公陈时安,于乾隆十七年人川,在经过长达12年的佃耕阶段之后,其家也开始由佃农转化为自耕农,并进而在道光年间发展成为一个"田连阡陌,栋宇辉煌"的望族。其创业经历竟然长达93年之久(图见第525页)。
我们无须从理性上归纳各移民家族通过艰苦奋斗,克勤克俭,坚持多种经营,加强经营管理等途径,进而达到发家致富的事迹和历程,这里,仅将部分移民家族为了教育后代儿孙,从持家之道的角度所总结的成功经验,加以集中展示。许多移民家族在经过长途跋涉、艰苦创业阶段之后,当家族发展、事业有成之时,大多会通过撰写族谱、家规、家训等方式,把家族艰苦创业的过程及其取得成功的秘密记录下来。
例如,原居于广东龙川的冯氏家族,至康熙初年"由粤迁蜀,落籍新都县东乡报恩寺侧,置有田业。自人川来,二百余年,世代繁昌"。该《冯氏族谱·宗规》明确写道:"忠厚为传家之宝,勤俭乃创业之由。若奸险刻薄,怠忽奢侈,乃败家之因,切须记之。"
原籍广东长乐的范氏家族,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由粤东迁四川,在叙永居5年后,后定居于华阳县境,经过长期艰苦奋斗,广置田业、祠堂,成为当地一大"望族"。入川2世祖对扬公妣曾安人,亲身经历过范氏艰苦创业的全过程,当她去世前夕,与对扬公诀别说:"结发之初,所期与君偕老耳。今命止此,君切勿以我为念。窃思君自幼至老,无时休。劳苦极矣。今而后田园庐舍,勿过为经营.,以保残躯。"《范氏族谱》还记述说,曾氏还嘱咐后辈云:"为子者,尚其及时奉养。次勖男等以耕读二字,每以不获见一成名者为憾。次语诸媳以和顺二字,切勿乱我家法。嘱毕,瞑目而逝,无一语及其私者。盖先君自粤人蜀以来,兴家立业,凡艰难险阻之况,惟吾母实共尝之。"
原籍广东长乐的钟氏家族,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携眷自粤迁蜀,适重庆府永川县东山寺侧居住,其后又迁威远。乾隆十年(1745年)九月,再迁成都府华阳县置家立业。《钟氏族谱》将其发家的经验总结为"祖训十二款",称这12条祖训都是"格言至论,可各抄出。贴在厅堂,以作箴铭,以训子弟。遵此家法,一以绳祖武,一以贻后昆,胜读劝世文也。"其中有两条特别强调说:
耕读为本。人有本务,不外耕读二事。盖勤耕则可以养身,勤读则可以荣身。苟或不耕,则仓廪空虚,此乞丐之徒。不读,则礼义不明,此蠢愚之辈。凡我子孙耕者成耕,读者成读。此本所当务也。
勤俭为要。勤乃立身之本,俭乃持家之方。盖勤则能变其贫,俭则常足其用。古云男勤于耕得饱食,女勤于织得身光。量入为出,永无匮乏。此二者人道至要。吾子孙所当务也。
本节开初引述廖春海撰写的《廖氏族谱·序》,揭示了家族分化中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在其祖辈以下的三代人中,家族兄弟族人的破产率由10%~20%上升至80%~90%;而成功率则由80%~90%下降至10%~20%。为什么会有如此悬殊的结果?在该祖训作者看来,差别就在于能否坚持"勤俭"二字。他写道:
呜呼,厚已其勤俭也。诸曾祖虽甚富,然稼穑必躬亲,诸曾祖妣皆强健,躬执炊爨,汲水,负薪,磨谷,诸务不假他人。归宁不乘肩舆,当时亦无肩舆可乘也。田家作苦,外内协力,食以时,用以礼,是以田连阡陌,米粟满仓囤,牛马盈闲厩,积金满箱椟。诸子或盗用,层叠而揭取之,亦不觉也。
后世习于奢惰,衣服饮食必趋时,婚姻丧葬必美观,广置姬妾,交结仕宦,而务为豪举;徵逐优娼,沉迷烟酒而不知所返,而其妻媳则不主中馈也,其子孙则不耕不读不工不商而为游民也。其贫也固宜。乃既贫之后,其浪费嬉游仍如故也,其将来之所极,将有不忍言者。
原来,在其曾祖辈时,全家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治家方针,不仅耕稼农活亲自参加,事必躬亲,而且,连煮饭、担水、砍柴、磨谷等家务活,也不劳烦别人。外出归来时从不乘轿,当时也无轿可乘。正因为全家勤劳节俭,内外齐心协力,所以才能做到家业兴旺,长盛不衰,以致出现"田连阡陌,米粟满仓囤,牛马盈闲厩,积金满箱椟"的景象。而反观其后世子孙,由于抛弃了勤俭这一根本法宝,习于"奢惰"二字,"衣服饮食必趋时,婚姻丧葬必美观",加之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不耕、不读、不工、不商,游手好闲,没有不贫困的道理。而贫困之后,又不思悔改,仍然浪费嬉游如故,其前途注定是苦不堪言的。
本书第一篇主人公陈氏家族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成为一个"田连阡陌,栋宇辉煌"的大宗族的情况下,也在一篇题为"崇德堂劝戒序"的祠堂训词中写道:
田产为饔餐之本,耕耘勿殚其劳,此光前裕后、足食丰衣所以由来欤......
总之,持身以谨慎为先,治家以奢华是戒。自来世家大族多由勤俭而兴,半由奢侈而败。故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言之痛心,尔宜刻骨。我陈氏聚族于斯者,百有余年,亦云久远矣!我子孙诚恪守规条,共相劝戒......愿汝曹佩服不忘,勿视为老生常谈也,则幸甚。
在族谱中还有一些格言、警句,也体现了这种精神。如说:"不数年而田连阡陌,家道颇兴。有云:聪听祖考之彝训,先知稼穑之艰辛,可为公咏矣。"格言有云:"呼童早起勤耕稼,教子迟眠苦读书。公之生平殆如是也。""虽日老农老圃,而譬之古人之教子有方者,殆不过是焉。"等等。以上这些话大多出自一个移民家族的后裔之口,从正反两个方面总结了坚持勤俭创业精神对于家族兴盛的必要性,可以说是对人川后移民家族所经过的那段可歌可泣的艰苦创业历程的最好概括。
下面,我们再援引一个客家后裔、四川大学张义生教授亲笔撰写的有关他人川先祖是如何通过"耕可致富"、"读可致贵"的艰苦创业经历的文章,作进一步的补充:
根据张义生的调查,成都青白江区合兴镇客家张氏入川的始祖张恭人,生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世居原广东长乐县(今属五华)下拔水口寨。雍正七年(1729年)恭人公与其三哥自备盘缠,各携家属来川。于次年到达新都马家场,在先期上川的叔父瑞球公家暂住,所带盘缠殆尽。几经奔走,兄弟俩才在当地佣田一分耕种。兄弟两人在一起种田三年后,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分家,各自创业。
张恭人兄弟从1730年来川到1758年的20多年间,几经搬迁,生六子一女,创业不遂。"囊无余粮,枕无余积,家境十分困苦"。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才发迹。三子衍荣在当时的记载中说:"自癸酉至戊申三十多年间,(乾隆十八年至五十三年,1753~1788年)人口吵闹,耕种不遂。三处两处,受尽颠簸之苦。二兄四弟和我四人,竭力同心耕种,早作晚归,体父母勤劳之心,教六弟衍朝勤诗书"。一家人同心协力,奋发不已。家和万事兴。到1788年后,"积累渐丰,锱铢日益",置业多处。
众所周知,客家人住成都市东郊东山丘陵地带,所种土地,相当贫瘠,多数是黏性大、易板结的黄泥巴地,少数是红沙地,根本栽不出好的庄稼来,再加上是自给自足的经济,除生产粮食外,还要种植生活上的必需品,如棉花、海椒、绿豆等各种作物。这就需要勤快,精耕细作,投入更多的劳动和时间,才能得到好的回报。妇女的事也繁多。除一日三餐外,一家人的缝补浆洗、衣帽鞋袜的添制,都由她们在纺车上,一寸一寸地纺出线来,都由她们在手工织布机上一梭一梭编织出来。
先辈们的精耕细作,艰苦创业,虽无翔实的资料可查,但据对来川后的第三、四代的观察与实践,亦可见一二。先辈们常说:好庄稼要靠晒太阳。冬水田、旱田要做到三犁四耙。除草热土,多晒太阳,提高水、泥的温度,有利今后水稻的生长。春分后即开始第一犁。所谓"九九八十一,庄稼老汉天中立",就是说的这个事情。十天后把泥耙平,然后再犁成泥坯晒起。四耙是在栽秧子的当天,天还未亮,在饭后要栽秧子的水田里,把水搅浑,这叫打浑水,使融融的稀泥粘附在秧子的根系上,促进秧子很快长起来。旱地每年都要翻一次。这叫挖炕地。特别是红苕地都要大块大块地深翻起来晒。经过冬天雨雪太阳的浸晒,来年土质疏松,冬眠的害虫被冻死,虫卵被杀死。种旱地要拉厢挖沟,以利排水防涝。春夏的农作物,既怕旱又怕涝。排水防涝是取得好收成的首要条件。先辈们在精耕细作上想得的确仔细。栽秧子前,要叫小孩子们把田边的杂草割去,免得和田边的秧苗争阳光,争肥料。谷子成熟了,风吹雨打后,有些就倒在田埂上。只要雨停风止,即赶紧用谷撑子,撑向田中去,免得人畜践踏,减少收成。夏天收了一季伏红海椒外,人秋后还想秋海椒有个好收成,就要追加肥料。在夏天雨水把海椒窝打平了,无法追肥,先辈们就叫小孩子们用竹竿把海椒窝子掘松掘深。肥料下去,非常集中,效果很好。上述种种耕作制度、耕作方法,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路人常说,张家做活路,真舍得干,田头地尾,平平整整,看不见一根杂草,拣不到一块小石块。
先辈们讲勤快,很看重早晚,认为"早起三朝当一",天刚亮他们即把子女叫起来,挑当天的饮用水,挖地种菜,给蔬菜浇水施肥。磨豌豆粉,推玉米粉,一家人的吃用,全靠手工磨出来。小娃娃起来喂磨子,扫地烧火,完后早读。晚饭后,仍是一片繁忙景象。纺纱、织布、打鞋底,宰猪草,喂猪,给猪圈搞卫生。砻谷、筛米,脱玉米籽,理红苕。把一窝窝从地里挑回来的红苕,一根根地剥去泥土,摘下来,以便下窖冬藏。小个子、锄头,好的自己食用,次的喂猪。
先辈们不仅讲勤快,而且讲节省。据张义生回忆,很典型的事就是,他的曾祖父一辈子只穿了一根围腰。烂了就补,补了又补。到他曾祖父去世时,这根围腰已经四五斤重了。后来把它剥成四层。他祖父4兄弟,各拿一层,保留起来,当成纪念品,教育子孙后代。
张氏极讲求读书,这是封建社会走仕途的必经之路。当然在重男轻女的社会,女子一般在长辈或家塾中,读《三字经》、《百家姓》、《女儿经》、《增广》之类的就止步了。男性子弟都须发奋读书。一般从五六岁就开始读。随着年岁的增长,多数随父辈种庄稼,少数佼佼者,继续深造,以期经过科举制度的各种考核,获取功名。
川的始祖张恭人好读书,少年就读于家塾。年20结婚后,仍读书3年。上川后,1773年,四子衍华捐纳国学。分家立业后,张恭人与五子衍朝、六予衍廷共住一处。衍廷不辞艰苦,仍然以力田自任,要五兄衍朝,矢志儒修,杜门不出。天报厥德,惟善是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张恭人66岁,列学院科考(取得参加乡试资格的考试),衍朝入简州学。嘉庆六年(1801年),衍朝参加辛酉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得副榜三名。1803年衍朝加捐教谕。嘉庆二十年(1807年)十月,奉宪任汉州儒学正堂。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来川始祖恭人公及祖公妣率领6子经过艰苦奋斗,已创业有成。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他曾和祖妣总结过自己的经历:"吾始艰难,今获安乐,子若孙,耕者勤,读者苦,成名应在日下,吾死后,勿忘吾志。"当时有子6人,孙27人,曾孙85人,取得监生以上者36人,占子孙总人数118人的30%。总共家财5万两,在石板滩一带颇有名望。当地称:石板滩有两个子,廖家的银子(钱多),张家的顶子(读书人多)。
这段出自张恭人后裔之手的调查回忆文章,翔实生动地追述了先祖创业的艰苦过程,总结了其中的成功之道,是对当时取得成功的移民人士创业历程的最好概括,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诗人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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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6 17:15:56 | 只看该作者
尾声:移民社会
声势浩大的"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从移民离开原乡算起,到入川创业定居、生息繁衍为止,前后经历了上百年的艰苦历程。作为大移民运动本身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更为深刻的社会变迁则刚刚拉开序幕。于是,来自南方各省的移民们随即置身于移民社会与土著社会的碰撞、融合趋势之中。
一、五方杂处
"湖广填四川"大移民运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填充了明末以来"荒如大漠"的人口,从根本上解决了"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的问题。随着移民人口的大量涌人,四川由此也进入了一个所谓的移民社会时代。
那么,四川移民社会究竟有何特征呢?
首先,来自各省的移民与土著居民一道,"五方杂处",充斥于各个角落,是清初四川移民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
"五方"源出于古老的《易经》。古代的人们认为:"天生五行,充满宇宙间,无在无不在。布象于天,则为五星;分位于地,则为五方。"古人习惯于把"五"作为天地之间数字的比值,所谓"天地之数,以五为率"。所以,有所谓"五帝、五方、五品、五常、五行、五音、五味、五色",皆以"五"来命名。正因为"五方"代表了地上的万物,所以,自古以来就有所谓"五方之土"、"五方之地"、"五方之区"、"五方之民"、"五方之国"、"五方之主"、"五方之物"、"五方之言"、"五方之音"、"五方之位"、"五方之风气"等等的说法,无非都是由"五方"衍生出来的。至于"五方杂处",则是从地上物象千变万化的差异性来说的。由于"五方之民"形形色色,因此,必然就出现"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的情况,随之而来的便是:"五方杂处,风俗不一"。
清代移民大潮席卷巴蜀大地,使大量外省移民迁人全川各个角落,各地毫无例外地都出现了"五方杂处"的情况。这在许多官方文献和地方志上,都有明确的记载。例如:在川西,"成都地方,五方杂处"。在南,江安县"自明季兵燹以后,土著近十一二,余皆五方杂处"。在中,三台县"治旧称士知礼义,人文蔚起。自兵燹后,流离播迁,隶版籍者为秦为楚,为闽为粤,为江左右。五方杂处,习尚'不同"。在川东、川北,"照得东、川北一带地方,本系五方杂处,居民良莠不齐。"
称四川为"五方杂处"之区,多见于各级官府为维护统治秩序而发布的一些告示、札文之中。如川督常明嘉庆十六年奏折称:"查川省五方杂处,每多无业游民,结伙成群"。重庆府道光十一年札文称:"川省五方杂处,水际皆通,匪类最易潜藏"。巴县嘉庆十八年发布的团首牌甲条例称:"深知川省地方五方杂处,匪类最易溷迹"。
就一般意义而言,见诸文献记载的"五方杂处",则主要是针对当地人口稠集、户口繁众、居民成分不一、风俗有别而言,也就是说,主要指的是风俗多样,并不见得凡说"五方杂处"就是指的移民社会。
不过,在清初四川这样一个土著人口稀少,大量外省移民迁入定居的特殊环境中,之所以能在全川范围内普遍出现"五方杂处"的状况,这却是由跨省际的大移民运动所造成的。因此,"五方杂处"既是大移民运动的结果,同时也是移民社会的表征。
其次,移民人口数量远远超过了本地的土著人口,是清初四川移民社会最根本的标志。
关于清初四川移民人口数量及与土著人口的比例问题,一直是困扰学界的一个难题。目前学界在对清代人口统计数据的估计上,之所以迟迟拿不出一个统一的令人信服的结论,并且还存在较大的分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清代官方没有现成的、完备的四川人口资料,而现有的历史文献所提供的四川人口数据又矛盾百出,使得许多数据至今仍不可理解,因此,站在各自论点的立场上,又可以对这些数据作出不同的解释。
四川地方文献上不乏有关四川人口资料的记述,不过,由于普遍缺乏量化指标,大多仅以模糊、概略的文字方式来加以表达,因此,很难据此就把移民人口与土著人口的数量计算出来。具体表现为以下3种情形:
(1)只记述境内的土著之少与迁入移民之多,不记土著与移民之间的数量及比例。例如,达县"自兵燹以后,土著绝少,而占籍于此者,率多陕西、湖广、江西之客"。酉阳州,"境内居民土著稀少,率皆黔、楚及江右人,流寓兹土垦荒"。雅安县,"雅地自献逆蹂躏之后,土著者少。四方侨寓,大率秦、楚、吴、粤、滇之人居多"。
(2)只记境内移民的原籍有多少种,不记各种移民的数量及比例。例如,安岳县,"四方侨寓,复多秦、粤、吴、楚之人"。乐至县,"明季板荡,鞠为榛墟......豫章、楚、粤、黔、闽迁徙侨流,悉占数其中"。仪陇县, "邑中湖南、北人最多,江西、广东次之,率皆康熙、雍正间入籍"。
(3)只记境内土著与移民成分的大约比例,不记具体数量。例如,江安县,"自明季兵燹以后,土著仅十一二"。泸县、合江"自外省移者,十之六七为湖广籍"。盐亭县,"客户与土著,几共半矣"。金堂县"楚省籍约占百分之三十七,粤省籍约占百分之二十八,闽省籍约占百分之一十五,其余各省籍约占百分之二十"。广安县,"大率黄麻籍四之,永零籍五之,豫章籍二之,浙闽籍一,齐鲁晋汴籍一,粤籍一,蜀人迁籍一。"苍溪县,"大约土著十之三四,粤、闽、黔十之一二,本籍十之四五"。巴州,"大约楚、赣来者十之六七,闽、粤来者十之二三","土著仅十之一二"。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道难题永远无法求解。在现有条件下,要想推算出清初移民人口的数据,首先必须有一个相对准确的人口基数,这是分析移民数量的前提。近年来,有的学者主张用比较可靠的某个时期的人口数和人口增长率向前推算,例如采用乾隆时期的人口数和人口增长率,推算出清代前期若干年份的人口数量。同样道理,要想求得清代四川的人口数据,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四川人口准确数据的年代,然后以这个年代的人口数据作为基数,再选定一个合适的人口增长率作为依据,逐次往上倒推,最后便可以间接推算出清初四川各个时代的人口数据。
但是,在究竟确定什么年代的四川人口数据最接近真实的问题上,学界却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有主张以嘉庆十七年的人口数据为依据者,有认为宣统二年(1910年)内务部的调查数据最为准确者,也有认定1937年四川保甲调查基础上的人口统计为可信者。由于选定作为推论标准的基数各不相同,因而据此所推算出来的四人口数据和移民迁入数据必然大相径庭。
在充分吸纳各派学说主张的基础上,曹树基并结合他对同一时代其他区域人口资料的总体掌握情况,在《中国移民史》上第一次创造性地提出,应该以1953年的人口普查统计作为依据。他认为:"1953年的人口普查是四历史上第一次科学的人口普查,为我们全面地历史地考察四川人口的变迁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他相信1953年统计数字的可靠性,认为"与1953年的数字比较后,可以发现民国年间四川的人口数据都是不可靠的"。他主张"采用1953年的人口数,选用较为合适的人口增长率",就可以重建起清代末期乃至清代前期的四川人口数据。
根据曹树基的这一设想和具体推算,他以1953年的人口数据为基数,倒推出来了康熙二十年至宣统二年的四川人口变动状况。详见下表:
曹树基对于清代四川移民数量的推算结果作了这样的解释:康熙二十年至六十一年,四川人口数量从50万增加至232万,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8%这是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和机械迁入相互作用的产物。从康熙末年至乾隆四十一年,假定四川已有的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0%o,期末人口数据约为663万人,其中383万为土著繁衍的后裔、280万为康熙末年以前迁入移民及其后裔。是年四川实际人口数约为1000万,那么,除去663万于康熙末年之前即已迁入的移民及其后裔与土著,其余337万即为新增移民人口,年均增加移民人口约为6.2万。于是,乾隆四十一年,土著占总人口的38%,移民占总人口的62%,移民及其后裔数约为617万。这样,至乾隆中期,移民人口几占四川全部人口的60%,到这时,四川便形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移民社这里,再让我们来看一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结束时的匹人口状况。为什么把乾隆四十一年作为"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结束的时间标志?根据曹树基的解释说:"这是因为,至乾隆后期,移民大潮已经基本停歇;从技术上说,乾隆后期的人口统计对象已基本从'人丁,转为'人口';而一个相对准确的人口基数是我们分析移民数量的基本前提。"
具体说来,可以这样来认识:其一是,因为乾隆四十一年是康熙二十年以来四川人口高速增加的顶点,其后四川人口开始渐次下降。其二是,从乾隆四十一年到嘉庆十七年的36年中,移民人口的迁入已经不多,移民大潮已经基本停歇。其三是,从人口统计的技术层面上讲,乾隆四十一年也是一个转折点。因为,一般说来,同一时期其他省份进行的人口调查仅仅是"丁"的调查,即纳税人口的调查,甚至是纳税单位的整理,与人口无涉。而四川则有所不同,表现在以前不仅有户的数据,而且有丁的数据。由于存在着大量移民户,所以经常出现户多于丁的情形。但是,进入乾隆后期以后,由于移民人口的迁入已经不多,因此,人口统计对象便可以实现从"人丁"到"人口"的转变。这样,实际上就宣告移民运动就此结束了。
接着,曹树基根据嘉庆十七年的人口基数,乾隆四十一年分区人口数,并据各区移民与土著的比例,进一步推算出这一年各区人口的具体数据:
最后,曹树基依据现有的相关样本资料,对乾隆四十一年四川分区移民人口的原籍状况作了统计,详见下表:
对于这份原籍人口统计表,曹树基也感到不满意。他指出:"由于样本资料太少,所以各区的移民原籍分布存在一些误差,如川东地区缺少来自陕西和贵州的移民,这与事实显然是不符合的。如果川东区的样本能够再多一些,就可能弥补这一缺憾。"在缺少更多样本资料的情况下,曹树基依据所掌握的现成资料,能够作出以上移民分区人口和原籍统计表,应该说是相当不容易的。
至于曹树基以上的推算结果是否完全准确、科学,有待进一步检验,当然还有继续补充、修改、完善的必要。但是,有这样一个量化的指标体系与没有这样一个量化的指标体系是大不一样的。由于有了这样一个量化的指标体系,就能使我们对于清代前期四川人口的增长趋势与移民人口迁人状况,有一个较为全面、清晰的认识。在目前尚无更为全面、更为可靠的统计数据之前,我们只好以他的结论来作为认识四川移民社会的出发点。相信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会有更多的样本资料问世,到那时,新的研究成果或许可以弥补他的这一缺憾。
二、土客冲突
大量外来移民与土著居民杂居在一起,接触日渐频繁,摩擦、矛盾必然不断发生。于是,在移民与土著居民之间,以及在移民与移民之间,免不了要发生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冲突。这是清代四川移民社会的又一个显著特征。
雍正五年(1727年)户部奏折说: "四川昔日荒芜田地,渐皆垦辟,从来并未丈勘,止计块插占管业。又土著与流民各居其半,田土不知顷亩,边界均属混淆,此侵彼占,争讼繁兴。"所有这些摩擦、矛盾和争讼,焦点都集中在地权问题上。所谓"川省讼词,为田土者十居七八",就是这一历史现象的真实写照。
在所有这些争讼事件中,以四川土著与湖广人之间的矛盾最为突出。清圣祖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一次"上谕"中说:"湖广、陕西人多地少,故百姓皆往四川开垦。闻陕西人川之人,各自耕种,安分营生。湖广人川之人每与四川人争讼,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广之人。"这里的四川人,就是四川本土居民,即土著人,其中包括元、明以来迁川的以湖广人为主体的老移民。这里的湖广人,指的是清初以来来自湖南、湖北的新移民。
关于这一时期湖广人与四川土著的矛盾争讼的情况,在康熙中蜀抚李先复的《楚民寓蜀疏》中作了这样的陈述:近有楚省宝庆、武冈、沔阳等处人民携带家属入蜀者,"不下数十万"。其中,固然不乏"开垦为业"之人。但是,也有不少"奸徒匪类",为非作歹,"扰害地方":"有占人已熟田地者,掘人祖宗坟墓者;纠伙为窃为盗虐行劫者,结党凶殴,倚强健讼;又有私立会馆,凡一家有事,率楚中群凶横行无忌,此告彼讼,挟制官府者"。
笔者在重庆市荣昌县路孔镇作田野调查时,镇文化站陈和跃先生提供了发生在该镇历史上的土客诉讼的口碑故事,以具体案例的方式为这一奏疏作了最好的诠释:
在清乾隆年间,荣昌县路孔镇赵家场,赵家是"湖广填四川"从湖南安化迁来的。程家是赵家场原来居住着的土著大姓,系明朝年间从湖北麻城迁来的。程家喜好习武,族中出了不少武举人;姓赵凭借其为宋朝皇室后裔,家族颇多翰墨遗风,出了不少秀才举人。赵家未发达前尚能听命于程家,一段时期也曾和睦相处,两家子女互有婚配。但是,时间一久,程家眼看赵家的势力一天天盖过自己,很不服气,分析起来可能是风水在作怪,于是便在当地正对濑溪河石桥的远山上修了一座白塔,并放出言说:"桥是弯弓塔是箭,射倒赵家翰林院。"据说,此后几年赵家功名不显。分析起来,可能是程家修的塔镇住了自己。(见下图)
为了破解此塔,赵家又在自己宅院外新修了一道照壁,壁上挂了一口镜子,正对白塔,并放出话说:"墙如盾牌镜似箭,返射程家武状元。"据说,此后几年程家武举乏人。在第一个回合不分胜负之后,程家接着又实施新的报复计划,夜遣家丁在赵家两块"龙眼田"中暗撒铁沙。由于该田被赵家视为风水田,平常耕田都不用铁犁,而用木犁,生怕伤了风水。现在,眼见田中满是铁沙,分外心痛,推想定为程家所为。为了出这口恶气,赵家于是夜遣家丁,拿钢钎去撬程家的祖坟。不料,却被程家预先设伏,在现场逮了一个现行。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程家把赵家告到官府,赵家也动用各种关系,与程家周旋到底,双方为此诉讼了好多年。结果两败俱伤,从此两家结下世仇,不再通婚。
这则口碑所反映的人与湖广人的恩怨故事,虽然其发生时代传为乾隆年间,但实际上这却是自康熙二十年大移民闸门开启以后,随着外省移民的大量迁入,而在四川各地与四川土著居民长期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归纳这一时期土著与外来移民之间的土客冲突,可以分为三个类型:
其一是,外来移民欺凌土著居民,即以客欺土型。
上引李先复疏中所列楚民表现就属于这一类型,但缺乏具体案例。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发生在蓬溪县的楚民"指荒占熟,反虐土著"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据《蓬溪县志》记载,清初在川中一带,由于有一伙"楚民入川籍"之人,打着"讨垦"的旗号,"结党控争,指荒占熟。遂宁、中江、安岳、蓬溪四县被害尤甚"。其中在蓬溪争占者,约有300余户,经常与土著发生争讼,告到官府,3年都没有结案。究其缘由,在于"新民承垦,县令向有陋规,每安插一户,缴银四两"。于是,地方官吏以此牟利,引起土著不满。 "土著士民忿其鬻夺己产,每日与楚民相仇讦。"后经新任知县徐缵功的悉心治理,"履亩清查",痛绝陋规,"不数月而尘案一清"。在中江县,也发生过类似的"指荒占熟"的事情。其缘由在于,外省移民"先后招徕"时间不一,来自各地的移民"驯顽不齐",秉性各不相同。有些省籍的移民,最爱生事兴讼,致使"讼端日起"。新任知县李维翰"履亩亲查","拨真荒以安新民,禁侵夺以安土著",结果,"不逾年而尘案一清"。此外,在陈箕永担任绵竹知县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当地居民的构成状况是:"兵劫后土著少,报垦半楚民"。由于移民人多势众,"屡以客户凌土著",也曾发生"讼不解"的情况。陈箕永终日忙于"履亩定界、勘堰均水",以至"无月不信宿在外"。表明当地土客之间也为地界、塘堰、水利之事,纠纷不断。
其二是,土著驱赶外来移民,即土著凌客型。
据《隆昌县志》记载,康熙年间,湖广宜章人董子能携家前往四川,路过广安,"与同乡三十余人啼哭一处"。经询问缘由,众乡亲告知,他们虽然"报垦斯土,已经栽插一年,忽被豪衿何某霸占,欲将我辈尽行驱逐,因此含冤未申"。董子能听后,叹息良久,决定站出来打抱不平,"挺然出力"诉讼,后告至抚军年公,经其"批查核实",这30多家老乡"终得安居无恙"。这里的抚军年公,即四川巡抚年羹尧,其在四川履任的时间,当在康熙末年。在距广安不远的合州,也曾发生过类似的"垦田既熟,土著讼而争之"的现象。
这种土著抢占移民开垦熟地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调解和制止,很有可能酿成武装冲突。发生在川西地区灌县的土著,企图纠集势力,从移民手中夺回田地房产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有资料记载说,在明末清初成都平原荒芜之际,许多住在成都附近的地主富户,事先纷纷携带金银契据,率领子女逃进灌县以西地区居住。后来外地移民在政府招民政策的鼓励之下,大量进入成都平原开荒,经过长期经营,四川又开始繁荣起来,交通也逐渐恢复。这时,那些逃进灌县的地主富户,看到原来荒芜的土地已经由外来的移民开垦为熟田,便想把这些移民驱逐出去,以便从他们手中夺回田产。
据说这些土著豪绅在灌县纠集了一支队伍,准备返回原籍,他们一路上占领了郫县、崇宁、大邑、彭县等地。在前部就要越过郫县直达金泉场(今成都西郊土桥),扰及成都近郊茶店子的时候,成都为之骚动。当时四川大吏尚未住在成都,兵力不足,于是急忙报清廷求救。清政府下令急调湖北荆州驻防旗兵和宁夏兵入川弹压。其中,由副都统率领的一支部队,驻扎在西门外的营门口,这里就成为后来旗兵驻防的地方。进入成都的先头部队是汉兵和宁夏兵,他们最先同土著武装接触,随后满洲旗兵开始出击,一经交锋,土著武装立刻土崩瓦解,最终只得逃进灌县去了。
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成都市民不放心,生怕旗兵撤走后,土著势力再行卷土重来,一致要求四川大吏转奏清廷把旗兵留下。后经清廷允许,便留下1600名旗兵,由都统一名和协领佐领等20余名军官率领驻防。起初本是三年一换,后因交通不便,便把最后一批旗兵留下,不再调动,并从康熙末年开始分批把旗兵眷属护送来川,直至乾隆初年才陆续送完。这就是旗兵入川原因及留住成都的来历。
根据口碑整理的这篇文献资料,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但是,遗憾的是,它没有明确的系年。不过根据叙述中提到的四川大吏未住在成都,以及从湖北荆州急调湖北驻防旗兵援川的细节可以推测,这正是康熙九年(1670年)清廷设置川湖总督,驻节荆州,节制湖广、四川两省以后发生的事。
其三是,发生在土客邻里和移民邻里之间的争讼。
据民国《万氏宗谱》记载,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万氏家族的高祖在外"流寓十载",回到崇宁县复业,原有"开垦成熟之田220块,因抛荒已久,被豪邻黄安侵占,争闹两载"。后来,因为"置勿问",又失去田110块。再后来,"又被豪邻叶芳盛争去田20块"。到雍正六年(1728年)丈量土地时,只剩下"田百十块",共计600余亩。如以此标准计算,万氏前后被豪邻侵占的地块在350块,近2000亩之多。
像万氏这样失去大片田地的事例,在四川境内其他地方也发生过。例如,原籍湖广长沙府安化县东坪乡的吉氏家族,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冬月二十七日自湖广徙川,次年三月十二日至蓬溪县葺山乡玉溪口落业,地名青石坝小沟(今重庆市潼南县境),居住18年。"因梁姓讼狱成仇",不得已将产业"卖与梁姓"。并于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迁居至潼川府三台县南路危月乡、离城10里之踏水桥横沟,今名吉家沟(今三台县潼川镇广化办事处白鹤寨)居住。吉氏后裔对于这次丢弃产业的讼狱事件刻骨铭心,为警示后人,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新建的吉氏宗祠题写对联云:让家让国让天下,如让一箪;争名争利争百年,争千古。
这类事件在四川仪陇县城东来凤场两路口一带也发生过。根据口碑资料,说清朝康熙年间,有杨姓人家奉诏人川来此地落户定居。遵照"先来者任其插占"的优惠政策,于山岭之间占地约"十里之遥"。不久,又有邓姓人家来此立基,却因为错过时机,未能插占上土地。由于杨家与邓家在原乡祖地是世代亲戚关系,于是,邓姓向杨氏提出要求:"借一块地盘开垦"。杨家人手不足,尚待开垦之地很多,同意将山下坡陡、湾深、沟峡之地给邓家开垦。当两家到实地指划地界时,发觉现场山高坡陡、乔冠茂密、荆葛丛生,既不能执竿丈量,又不能持之以绳,于是双方商定,施以"火烧"之法,让其自然焚烧,四周以火自熄之地为界。由于火随风势,越烧越旺,伸延区连至三湾。
这次"火烧"划地,使杨家失去了一大片土地,甚为后悔,而邓家却得到了立基发达的三大湾土地。数年后,邓家果然人丁兴旺,事业发达,为感谢祖宗之福德和"火神"之保佑,遂在山顶修建了一座"火神庙"作为家庙。这一举动惹怒了杨家,杨家借此发难,向邓家提出要求:一要收回"火烧湾",二要拆掉"火神庙"。邓家婉言拒绝,杨家遂将此事上诉官府。后来县衙经过调查,作出如下裁决:一、将邓家修建的有损杨家的"火神庙"拆去(至今此地仍称"火山庙",但一直有山无庙);二、将原来"火烧"之地多出限额之外部分收回,仍以"火烧三湾"为主体分给邓家,故该地名的称谓一直沿袭,至今仍叫"火烧三湾"。
在西地区的大邑县双河场,还有外来的湖广人不同姓氏家族之间因为地界之争,而酿成两族人互不通婚的族规。据口碑流传,清朝初年,从湖北麻城县迁来了两族人到大邑西北山区,一族姓任,一族姓张。后来,由于两族人争占土地结了仇,时常吵嘴打架。因此,两姓家族都定了族规:不准互相来往,更不准通婚,若有违犯,装笼沉水祭祖。后来,双方家族中有一对男女青年张二娃和任幺姑,不顾家规的约束,自由恋爱。一天,他们在山上砍柴,互唱山歌表达爱恋之情时,被发现了,结果,两姓人将他们捆了起来,各自押回去,关进家族的牢房。"七月十三日那天,张、任两族祠堂里,敲响了铜锣,各自祭了祖先后,把违犯族规的张二娃和任幺姑捆起来装进篾笼,分别丢进两口深水塘里,活活地淹死了。"
曹树基对于各种类型土客冲突产生的背景、条件及原因,曾经作过初步的探讨和涉猎,他指出:
康熙末年四川人口数量中移民尚不敌土著,但也相差不多;湖广入川之人与四川土著的争讼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而在同时,因陕西移民的数量较少,不足以与四土著相抗衡,故秦人的表现相当安分。当移民人口远远超过土著以后,这种冲突就会减少。如在四川云阳,所谓的土著"自云洪武年间来蜀......经闯贼之乱而仅存者也。今县境扶、徐、向、冉、杨、谭诸族皆其孑遗,其始颇仇客民,久乃相浃,寻结婚媾"。尽管云阳土著已大部损失,但在移民迁入之始,移民人口与土著相比可能并不占优势,以后移民逐渐增加,土著人口的比例愈来愈低,最终仅占人口总数的20%。在不成比例的力量抗争中,土著显然处于劣势。因此,在最初的对抗期过后,便是相互之间的通婚和融合。
曹树基的这一论述,从土客人口比例与力量对比分析了发生在康熙末年的土客冲突的各种表现,认为当移民人口不及土著人口的时候,湖广人凭借其在川人数上的优势,处处与四川土著相抗衡,表现为湖广人与四川土著的矛盾争讼;而当移民人口超过土著人口的时候,这种土客冲突与矛盾就会被融合取代。这一论述有助于从总的趋势上理解土客之间冲突与矛盾发生的轨迹,但因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剖析,这里只是提出问题,有待日后研究来加以解决。
当时各类地权纷争中,当事双方如私下协商不能平息,便会把争执移交给官府,于是地方官府便成为化解这些矛盾的行政裁决机构。许多地权纷争,乃至矛盾激化酿成的命案,最后都是通过行政裁决而加以解决的。
以下是一件保存在族谱中的有关湖广人与移民为解决土地纠纷、由地方官府主持裁决的合约抄本式样,从中可以窥知当时官府裁决的情况:
立写合约人袁文辉,原系简州龙泉乡罗家坝人氏,因劫难之后,于康熙二十八年,罗应林同侄罗乾相,归宗慕主,回修墙垣。但袁文辉因(据)田数载,二家争论不已,具词到州审质,真伪兼杂。蒙刘大老爷亲骑踏(看),及地头人凭公分处四(支):以文辉宅后石砖为界,上系罗姓管业,下系袁姓管业。所有黄毛堰,二家均用。放水堰下,左边一分,系文辉耕种管业,屋基一所,永(远)为业。右边一分,下底柏树梗子为界,系罗姓管业。但右边(垦)熟数块,今蒙公断:罗姓另开;文辉顶补熟田,至于河之南罗姓祖田,袁姓不得侵占。各处田地,一一分据,各照管业,勿得生端相侵。其文辉宅后,罗姓祖坟,左右树木山界,俱不得践害。恐后复有争竞,凭众执约,赴官为据。
凭中人:郭镇邦、高奇秀、陈仕法、晋文献黎正文、李时泰、游国乔、熊进奇高文新、刘文俊、刘 奇、张春魁同在康熙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立约人袁文辉文约中的罗应林,是罗氏家族的4世祖,其入蜀始祖系明代中期以来从湖广迁居在简州罗家湾(今成都龙泉驿区同安镇境)定居的"旧民",即土著居民。"明末之时,奔至新都吴马村铁桩堰,二往永川县来苏镇,三往崇庆州,寄站数载。"
清朝平定四川后,罗应林于康熙六年(1667年)回到本湾,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报粮开垦。这时,才发现原属他家所有的耕地,已由外省移民袁文辉当作无主土地垦占了。罗、袁二家为争夺产权,发生诉讼,一直告到简州官府。州府派出"刘大老爷亲骑踏勘"。最后由刘大老爷主持,作出上述裁决。该裁决以合约的形式书写二份,其中由"立约人袁文辉"署名的这份合约,归罗姓执掌,因此,被罗氏后裔收录在《罗氏族谱》之中,而得以保存至今天。立约时间为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与罗应林报垦的时间间隔了12年,这可能与其间发生"三藩之乱"战事未平有关。
从以上判决可知,当时简州地方官在解决土客地权纷争时,基本上遵照清初政令:凡抛荒地无论有主无主,均归开 垦者管业,因此,在判例中有力地维护了外来移民袁文辉对于"熟田"的占有权;但同时对于"旧民"罗应林所拥有的"祖田",也判决物归原主,不让外来移民"侵占"。在这里,移民与土著的利益都得到了兼顾,所以双方才有这纸合约的签订和互换。
通过上述可见,在清初移民社会中,在土著与移民之间,以及在移民与移民之间,围绕地权问题,曾经出现过一段控制与反控制、排斥与反排斥、诉讼与反诉讼的斗争与摩擦,矛盾是尖锐的,冲突是不断的。
三、融合趋势
作为"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结束标志的这一年--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上距清廷正式启动外省移民实川大闸的康熙十年(1671年),足足有105个年头。如果从四川加速实施大移民政策的康熙二十年(1681年)算起,这场移民运动也前后持续了95年之久。100年的大移民,重建了一个拥有1000万居民的人口大省。较之于明朝万历六年(1578年)川省人口310余万,乾隆四十一年人口数已是明代的3倍多。
与人口增长的同时,四川的耕地面积因为移民垦荒运动的推行而得到迅速扩大,并日益缩小了与全国耕地面积的差距。详见下表:
通过此表可以看出,顺治年间,因改朝换代战争,全国耕地缩小,四川荒芜更多。"湖广填四川"移民垦荒,大见成效,顺治年间四川耕地仅为全国的0.22%,而到雍正二年占全国的2.97%,增长速度极快,以至到了乾隆中期,竟然达到全国的5.9%,一跃而成为全国耕地面积的大省。"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对于推进四川经济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甚大,由此可见一斑。
"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在推进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也促进了#r-省移民与土著居民的接触、交流与融合,加速了移民社会向土著社会的转变。这一转变趋势,来自以下三个方面因素的推动:
其一是,移民们在同当地土著共同开发四川、推进四川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长期的垦荒生产劳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四川生态环境与地域生活的适应。在同大自然的斗争中,无论是土著还是移民,经过长期的接触与交流,加强了互相间的了解,增强了更多的共同性,从而淡化了各自的省籍界限。
其二是,移民们与当地土著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社区中,参与共同的地方公共事务与社区文化教育事业。这也是面对首当其冲的社会动乱的需要,例如,当嘉庆元年(1796年)遍及川东、川北一带的川、楚白莲教起义,咸丰十年(1860年)纵横川中、川北一带的李(永和)、蓝(朝鼎)起义爆发的时候,在一系列社会危机面前,无论是移民还是土著,他们从维系地方秩序与各自的身家性命的共同利益出发,无不选择站在同一条战线之上。严酷的现实斗争最终迫使他们冲破省籍樊篱,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土著化过程的加速发展。
其三是,定居日久,移民家庭人口不断繁衍,家族与宗祠重建提上议事日程,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移民家族不得不打破最初定居一点的格局,开始陆续向外拓展。而随着家族分支的向外扩散,使得家庭成员的通婚对象也不再受原籍的局限。这样一来,婚媾日久,必然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正如民国《大足县志》所说:"清初移民实川,来者各从其俗,举凡婚丧时祭诸事,率视原籍同行者而自为风气。厥后客居日久,婚媾互通,乃有楚人遵用粤俗,粤人遵用楚俗之变例,然一般固无异也。"反之,处于同样环境中的土著,也因为互通婚姻,而不得不改变与移民的关系。例如,民国《云阳县志》证实说:"4-县境扶、徐、向、冉、杨、谭诸族,皆其(指明洪武年间迁入的土著--引者)孑遗,其始颇仇客民,久乃相浃,寻结婚媾。"
在一个原本就是"五方杂处"的移民社会中,移民们经过几代人的交往接触,开始逐渐融合于土著社会之中,变得越来越本土化,而不再强调各自的原籍了。于是,文化的碰撞、冲突与吸纳,像一台巨大的搅拌机一样,最终把一个移民社会融合为土著社会,把形形色色的外省人整合为四川人。
在四川许多地方志上,对于当地的移民社会如何逐渐融合为土著社会的趋势作过不少的叙述。民国《双流县志》就这样写道:
明季张献忠之乱,村市为墟。清初招徕,大抵楚黄之人为多,次则粤东,次则由闽、由赣、由陕,服贾于此,以长子孙,今皆土著矣,风俗已无差殊焉。
例如民国《泸县志》也说:
泸人自明末遭流寇之乱,死亡转徙,孑然无多。自外省移实者十之六七为湖广籍,广东、江西、福建次之。楚人粤人多事耕种,赣人闽人多营商贾。其习尚虽熔铸混合,而其本俗固保存不废,尚可得而辨焉。抗战时期,窦季良在陪都重庆为撰写《同乡组织之研究》一书,曾经对清初移民社会融合土著化的趋势问题作过一番考察,他指出:"所谓土著化,即在血统、语言、风俗、习惯等各方面与寄籍社区合而为一的过程。"他指出《泸县志》所谓的"习尚的熔铸?昆合",就是"与寄居地风俗习惯合而为一的表现"。所谓"尚可得而辨"者,就是"乡土风尚仅存的特点,所以尚能辨出而未曾完全的融合,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原不是永久不变的。"
依据他在重庆市所访问到的八省遗老表明,"八省同乡早已与四川土著同化,通婚结好,共营商业,在语言风俗习惯上居然土著了",他们"在生活语言习惯上殊难辨认其为外籍人士,尤难辨认其为某省某府之人"。唯一能找到移民后裔痕迹象征的是:"不过他们尚能记忆其省籍而已。""只能忆及其为某省原籍而已。"
根据他对重庆"八省会馆"的实地访问,商业都会城市重庆的"八省客商大都是从康乾时代陆续移人的,迄于咸同之世,以历百年之久。其间物移星换,同乡人士已有土著化的趋势。"在他看来,康乾时代迁入重庆的8个省籍(湖北、湖南、江西、广东、浙江、陕西、云南、贵州)的商业移民,大致经过了百年的融合过程,到"咸同之世"已经"有土著化的趋势"。这里的"已有",应该理解为"土著化趋势"早就开始了,经过"咸同之世",其融合的速度是大大加快了。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移民与土著的数量比例有别,各类移民的多少与构成状况不一,融合趋势的时间进程也不是完全整齐划一的。例如,曹树基引道光《安岳县志》卷2的一段文字:"四方侨寓复多秦、越、楚、吴之人,始则佃地而耕,继则携家落业。虽日客民,同于土著矣。"指出,"至道光年间,土著与移民就不存在什么差别了。"又引嘉庆《什邡县志》卷18的一段文字:"张献忠蹂躏之后,土著稀少,四方侨寓率多秦、楚、闽、粤之人。人心不谐,但类攸分,生气斗讼,往往有之。近日时加劝谕,习久相安,渐归醇厚"。指出,"大约至嘉庆年间,这类分籍冲突就基本消弭了。"
据此可见,在川西的什邡县,嘉庆年间分籍冲突就基本消弭了,表明其时当地的融合趋势已大见成效。而在川中的安岳县,至道光年间,就分不出土客区别了,表明其时当地的土著化进程已经完成。那么,是否可以依据这两个例子,就推断其他地区的融合趋势也是同样的进程?是否可以推断融合进程完成之后,上述两地居民就不再设省籍之防呢?我看还需要有更多的实例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例如,就以本书第一篇作为个案研究的对象--一来自福建的移民陈时安一家来说,上文提到,该家庭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迁入四川,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左右才最终在三台县城附近的柳林坝定居下来。其时,下距"湖广填四川"大移民运动结束的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不过10年左右。就是这样一个家庭,在经历了从迁徙到创业定居的历程洗礼之后,在他们及其后裔的头脑中,又是到什么时候还在强调省籍界限?
无独有偶,笔者在田野调查中找到了一个直接的文物见证--发现了一通难能可贵的"原籍闽省碑"。所谓"原籍闽省碑",系指发现于三台县柳林坝陈家老祠前的一块墓碑。2001年4月16日,笔者寻到此碑时,它尚平卧在水渠上,作为进入该村的石桥使用。在三台县文化馆赵长松先生的协助下,我们说服该村干部、村民,将此碑翻了过来,并将其清洗干净。现在,这块古碑已经保存在原址之上,吸引了不少游客来该村观光考察。
经考察,原来这是该家族19世陈兆溥夫妻墓前的一块墓碑。据谱载,陈兆溥是始祖陈时安的第十子,也是该家族最年幼的老辈子。族谱上有关于他的详细记载:
十九代兆溥公,字海宽。时安公之十子。公幼聪颖,好读书。每冠童子军,未第。其诗文至今子孙犹佩服不忘。当时群目之曰大人。因略述其梗概如是:
公生于乾隆乙酉四月初六亥时,系遂宁县南坝跳磴子生长,卒于乾隆乙巳年四月廿五日辰时,邑南樊家沟告终。即葬宅后小山子。后起迁邑北柳林坝祠前。丁山癸向。兼子午三分。
妣谢孺人,谥静懿,乙未科恩举人廷彩公、岁贡廷举公之姑母,年十九适祖,未期祖逝。无出。抚侄承祧。善事翁姑。享寿五十有一。例合旌表,准入节孝祠,名编县志。奉旨修建节孝坊。覃恩旌表"志同冰霜"四字。例赠孺人。生于乾隆甲中年十月廿三日辰时,系邑北乾江坝生长。卒于嘉庆壬申年十二月廿五日戌时,邑北柳林坝告终。葬在祠前,与公合冢,同向。抚一子元焕。
从这段难能可贵的谱文中,我们可以知道:陈兆溥作为陈氏家族迁川后第二代传人,自幼即以聪颖和诗文出众,可惜却早年仙逝,终年21岁。他的妻子谢氏,原籍广东平远人,娘家颇有科举功名家世,19岁过门,守寡31年而终。因例合旌表规定,敕赠节孝牌坊,名编县志。经查,在嘉庆《四川通志》卷一八0《人物志》三十八《烈女》十二《完节》五,光绪《潼川府志》上,均列有"陈兆溥妻谢氏"之名。在民国《三台县志》卷10《人物志》以"夫亡守志,孝节著闻"备列谢氏事迹云:"谢氏,邑人陈兆溥妻。年二十夫殁,无子,以侄元焕为嗣。节操洁清,教子成立。寿五十一。"这通碑就是因谢氏受封赠而立的。
新发现的这通碑的石材,据传系从涪江上游灵兴境内的猫儿扁开采的,运送过程中曾经落到河中,费了很多功夫才将它打捞上来。碑高220厘米,宽90厘米,厚20厘米。正面四周有5厘米的工字滚边花纹。(见右图)碑的道光七年(1827年),上距该支家族人川75年之时,这支移民家族仍在墓碑上镌刻"原籍闽省"的符号,这就为研究当时外省移民迁居四川后认同意识的转变,与移民社会向土著社会演变的历程提供了文物证据。
根据民国《三台县志》记载,三台县是一个有着多个省籍移民迁入的人口大县。"隶版籍者为秦为楚,为闽为粤,为江左右"。在当年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省籍来源广泛的移民大县里,移民与土著之间以及移民与移民之间,矛盾、摩擦乃至冲突是避免不了的。正如乾隆《潼川府志》所载:在府境之内,"大抵秦楚之人多剽悍,闽粤之人多诡谲,弈博蹋鞠之风,雀角鼠牙之事,往往有之。"光绪《潼川府志》所载,在乐至县,"自兵燹后,五方之人聚处,占籍将二百年,从宜异习,纠纷不能齐者,其势然也。"这些矛盾纠纷是由于各省移民之间因为语言、习性与文化的不同而引起的,其性质只是局部的,不属于根本的利害冲突;但是,正因为这类矛盾的存在,必然使得居民之间的省籍樊篱一时难以消除,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居民中不少人注重强调各自原籍,应该是正常之举。
由此看来,即使在立碑的道光七年,在某些地方,在一部分移民头脑之中,省籍观念依然较为突出。这说明,移民社会之完全融入土著社会,还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才能完成。
诗人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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