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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教授池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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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4:37: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iw.org 于 2019-9-24 14:39 编辑

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教授池成雨

池成雨教授现为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共政策系主任,并兼任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法律咨询委员。
“如果一个事物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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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14:42:11 | 只看该作者
池成雨:韩国针对虚假新闻的对策及法律政策

2019年05月20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池成雨  

    所谓虚假新闻(Fake News),是指在社交平台或虚假新闻网站等网络媒体或传统新闻媒体上出现的、不以事实为依据、却力图使人们相信其所言说的是事实的非讽刺性新闻报道。换句话说,虚假新闻是指为获得金钱利益或政治利益、而通过社交媒体或传统新闻媒体蓄意散布的错误信息。

  虚假新闻的存在可能会歪曲政治决策,阻碍民主社会根本价值的生成。因此社会必须要积极应对虚假新闻,要根据民法、刑法、利用促进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等条例、及公职选举法等法律规定,对虚假新闻进行处罚,或追究其赔偿责任。

  然而,这种制裁手段的使用有其限制条件,如虚假新闻需发生在选举期间,或实际侵害了他人权利。因此,可以考虑将虚假新闻作为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通讯传播行为来进行处罚。但宪法法院已经判明这一处罚方式有悖言论自由,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则。总之,对网络上传播的虚假新闻,以虚假通讯等罪名对其进行处罚是有限制条件的。但考虑到虚假新闻对政治决策过程及民主基本秩序可能产生的恶劣影响,依然有必要对其进行惩处。

  另一方面,SNS和门户网站等通信服务商也使得虚假新闻的作用得以最大化。因此有必要鼓励信息通讯服务商自主变更算法,以识别或限制虚假新闻的生成。并在其实际执行时给予一定的立法支持。同时,为了确保有效应对虚假新闻,首先要针对国民进行教育。需参考其他国家的立法,让教育部开发并督促实施针对虚假新闻的教育课程。

  此外,虽然虚假新闻对公平选举的危害很大,但根据现行公职选举法,各级选举管理委员会在认定用于选举犯罪的证据物品存在被销毁的可能性时,需要在必要范围内进行调查。然而,以手机、电脑等信息通信机器为媒介的数据资料很容易伪造或销毁。考虑到这一点,选举管理委员会在利用现行证据物品收集权来证明选举犯罪嫌疑方面尚有很多不便之处。因此,有必要将数据资料纳入证据物品的范畴,对于难以现场取证的数据资料,要能迅速得到法官的批准,从而进行取证。

  (作者:池成雨Ji Seongwoo,成均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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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14:42: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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