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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 “包产到户”起始点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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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7 21: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包产到户”起始点考据

作者:高王凌
来源:华夏时报网
时间:2013.12.25

在农村包产到户改革的历史中,有一段大家都熟知的故事,就是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18颗红手印的事。
相传,1978年12月,小岗村18家农户的户主,齐聚在一间茅舍里,立下了一纸生死文书:“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此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据说,中国农村轰轰烈烈的包产到户,就此开始。
但是,也有人心存疑虑。例如,《历史不再徘徊》的作者凌志军写道,很多熟知小岗事变过程的政府官员和记者声称,他们过去从未见过这纸文书。当时凤阳县县委书记陈庭元,多次往返于小岗,自以为深知这个小村的一切秘密,对此事竟然一无所知。这自然引起人们的怀疑:或许当初的小岗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一纸“合同”。“合同”现藏中国革命博物馆,所用者为十八开,白色纸张,四围无缺无絮,整版无一丝皱褶。
就连曾任该地区(滁县)地委书记、后升任安徽省省长的王郁昭也说:小岗那时户户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根本没有可能拿出那么大的一张白纸来。假如他们真要立下字据,更可能是把它写在一张烟盒纸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岗的红手印和契约文书,到底是真是假?其实,“空穴来风,事必有因”,在我看来,小岗出了这样的事,并不奇怪,在历史上也是有先例的。我发现了两条重要的记载: 一个是江苏建湖县恒济公社有三个生产队晚上关起门来订立合同,上写:“包产到组,乃大家意愿,今后荣败盛衰,各听天命,空口无凭,立此存照。”另一份说,湖南省有些地方暗自分田到户,形式以“井田制”和“包产到组”为多。他们还订立“攻守同盟”:不准泄露,万一查出,如果一人或两人坐牢,其家属由大家负担,如果3人以上坐牢,就全队社员一起去。
所以这种事的存在,可以说是无可置疑,它并不仅仅存在于安徽,还存在于江苏、湖南等地,甚至更早就发生了。这样的材料一定还有很多,我只不过在香港的大学里,有幸看到了这些而已。
据说,20年集体经济,小岗减少了半数人口、半数耕地及2/3的牲畜,人均年产出的粮食由1000斤减少到100斤。从“文化大革命”的1966年到改革前的1978年,总计156个月里,小岗这个小小的村庄有87个月靠救济度过,总计吃救济粮228000斤,比他们自己生产的粮食多1/3,另花救济钱15000元(以上参见《历史不再徘徊》),折粮不下150000斤。
他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冒着极大的风险——坐牢杀头——走出了包产到户这一步。在我看来,是何等积极的一个姿态。
面对中国农民的行为,有人要不说是畏畏缩缩,要不就说成如何如何壮烈的反抗。我以为这些都是走了极端——他们只是想找出一条活路而已。曾经是国务院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杜润生也称之为“顶牛”。说农民是“大牛”,我们是“小牛”,我们顶不过他们,于是积极加以引导。遂被称为“中国农村改革之父”。
这里涉及的第二个问题是,包产到户改革究竟始于何时?这恐怕比上述问题来得更为重要。
中国农民在合作化的第二年,也就是1956年即发明了“包产到户”,1957年它被严厉禁止,其后却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是不绝如缕,几起几伏——据杜润生说,其中比较大的就有4次——农村改革以前的15年间,是它的一个低落时期,但并没有断绝,小岗也不是它的“开端”。
据笔者耳闻,原中央农研室副主任刘堪先生曾说,浙江一些地方在1976—1977年实行“单干”,当时中央曾派大员前往“纠正”。前广东省委书记林若说,1977年冬种,广东海康县谭葛大队的一个小队试行社员谁种谁收,1978年试行包产到户,1979年推广到整个大队和全公社。后来发现,这种情况各地都有。前广东省农委负责人杜瑞芝说,1978年,广东紫金以及更早在海南等地实行了包产到户;前贵州省委书记池必卿说,1978年6月,贵州黔南州发现分田单干和包产到户、包产到组、按产计酬的生产队共有1886个,占总数的10%;前河北省委书记杨泽江说,1977年秋,大名县万北一队悄悄实行了几统一的“大包干”;四川省委农工委主任赵文欣说,1979年初,四川省委发现丰都县有10%左右的生产队,实行了部分作物、部分土地或果树的包产到户。
据其他史料记载:1977年左右开始,安徽界首宋庄生产队已经偷偷把地分给各家耕种;1978年初,山东陵县郑寨公社率先实行了包产到户的责任制,这样的村庄据说在鲁西北还有一些,如荏平的马坊,包产到户比小岗还早;1977年,浙江台州一些地方也自发实行了包产到户;1975—1976年,温州永嘉农民我行我素,全县77%的生产队土地到户,三分之一山场到户,成为“分田单干,集体经济破坏得最严重”的县;早在1976年,四川荣昌县清升镇楠木沟村就已包产到户,搞单干的生产队长李万玉挨了批斗,摘掉了队长的乌纱帽。这里的包产到户,比小岗村整整早了两年。这还没有包括四川、陕西等省一直坚持,而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正名”的那些实验。
借此类“反行为”,农民不但补充了自己微薄的生活需要,也有力推动了包产到户改革的实现,从而参与了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历史的进程。于是我们看到,历史就是这样改变的。
(作者为历史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如果一个事物一个人,
让你觉得眼花缭乱,
那么大概率是错的、假的、低劣的。
最了不起的人和事,
都简洁而优雅,朴素到一剑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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