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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 李启宇:“南陈北薛”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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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9: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 陈 北 薛”新考
                                李启宇
  厦门有文字记载的人物以“南陈北薛”为最古,这是厦门史志界人所共知的。但“南陈北薛”究竟为何人,却是众说纷纭。20世纪70年代以来,陆续得到一些相关的考古发现,为这一问题的考证提供了新的材料。现根据考古发现和田野调查,结合有关典籍的记载,对“南陈北薛”重新考证如下。
  一、关于“南陈北薛”的传统说法
  历史上关于“南陈北薛”有四种说法。
  “陈黯薛令之孙”说:此说见朱熹作于宋淳熙二年(1175年)春的《金榜山记》。朱熹在该文中称“金榜山在嘉禾廿三都。北有岭曰薛岭。岭之南唐文士陈黯公居焉;岭之北薛令之孙徙居于此。时号南陈北薛……”(1)
  “陈黯薛令之”说:此说出自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版《泉州府志》。该书卷之二《舆地志》称“嘉禾屿……西北有岭曰薛岭,岭之南唐文士陈黯居焉;岭之北薛令之徙家于此。时号南陈北薛……”(2)成书稍迟于万历《泉州府志》的《闽书》亦持此说。清乾隆《泉州府志》、《同安县志》和道光《厦门志》均误称此说始于《闽书》。
“陈黯薛沙”说:清乾隆《泉州府志》引《名胜志》资料,载有薛沙小传,称“薛沙,长溪人。令之裔孙。为龙溪尉,因卜居同安嘉禾屿。人称所居岭为薛岭。岭之南陈黯宅在焉。时号南陈北薛……”(3)
  “陈夷则薛令之”说:《嘉禾陈氏谱》称“夷则迁嘉禾屿,与学士薛令之同里巷。乡人遂有南陈北薛之称……”(4)  以上四说均有破绽,难以成立。
朱熹的《金榜山记》已被考证为后人托伪之作。即便不考虑作者问题,该文也是破绽多多。文中称陈黯“十八举不第”,后隐居金榜山,自号场老,故金榜山又称场老山。文中同时又称陈黯住薛岭之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金榜山的地理位置是在薛岭的西南方约10里处,而传统说法的“南陈”指的是早期迁居厦门岛、居住在薛岭南坡一带的陈姓。从《颖川嘉禾陈氏族谱集成·南陈实录》的有关记载看,“南陈”的居住地在薛岭以南不超过5里的范围内,即今乌石浦、后坑一带。《金榜山记》显然把薛岭之南的概念过分扩大了。另外,从现有的资料看,陈黯是否是嘉禾屿人还难有定论。唐史《艺文志》称他为南安人,这似乎与嘉禾屿人的说法相符,因为唐代的嘉禾屿属南安县。但《漳州府志》却称他为莆田人。从个人经历方面分析,陈黯很早失去父亲,家境困难,到40岁过了才参加科举考试,到老也不曾考得一官半职,才到金榜山隐居,并无其他资料可以证明他住在薛岭之南。在朱熹之前任同安县尉的张翥所作的《嘉禾风物咏》,称“南陈北薛”为“衣冠陈氏族,桃李薛公园。”显而易见,布衣之身的陈黯同“衣冠陈氏族”的官绅之家是对不上号的。因此,将陈黯作为“南陈”的代表显然是缺乏根据的。
万历《泉州府志》指“南陈”为陈黯。“北薛”为薛令之,前人已有辩驳,认为薛令之为神龙二年进士,陈黯为会昌时人,相去百二十年,不应有“南陈北薛”之目。(5)另外,如前所述,陈黯也不可能住在薛岭南坡。
如果陈黯住薛岭之南的说法不能成立,那么,“南陈”为陈黯、“北薛”为薛沙的说法也不能成立。“陈黯薛沙”说还有一个疑点不能解决,那就是薛沙是如何出现的。明万历《泉州府志》中并无薛沙的任何记戴。但清乾隆二十八年编修的《泉州府志》却突然冒出个薛沙来。该志称薛沙为“令之裔孙”,但又说不清辈份,福安的薛氏族谱中也找不到关于薛沙的任何记录。该志又称薛沙任“龙溪尉”,因而“卜居”嘉禾屿,所居岭人称为“薛岭”。薛沙既非嘉禾屿人,又在龙溪任职,即使真的“卜居”嘉禾屿,也必是在卸任之后。龙溪当时为“中下”县,县尉为从九品下的最低级的官员,职责是“分判众曹,收率课调”,这样的一个卸任官显然是配不上“桃李薛公园”这样的声望的。更何况,如果“陈黯薛沙”说可以成立,那么薛沙与陈黯必为同时期人。而陈黯迁居嘉禾屿之时已有“薛岭”之地名,亦即薛沙之前已有“薛岭”之地名,故“薛岭”不可能因薛沙而得名。
“陈夷则薛令之”说亦难成立。《陈氏谱》称陈夷则与薛令之“同里巷”,既然“同里巷”,怎么有可能被称为“南陈北薛”呢?而且陈夷则其人其事,除了陈性的族谱稍有提起之外,其他典籍均无记载。且《颖川陈氏大成谱·南陈实录》称陈夷则入厦时间为唐建中二年(781年),此时,薛令之已去世约30年。因此,陈夷则不可能与薛令之并称“南陈北薛”(6) 。  
总之,由于年代久远,史料散失,荣枯兴替,社会变迁。“南陈北薛”的代表人物的确定成为厦门地方史研究的一个谜团。
  二、《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的启示
1973年,泉州石井发掘出一座唐墓,同时出土一块墓志铭,题为《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根据这块墓志铭的记载,墓主人姓陈,系给事郎、泉州府参军许元蕳的夫人,死于唐大中十一年(857年),其高祖为长乐县令,秩满后迁居福唐(今福清市)。其曾祖名陈僖,喜欢结交豪杰,故“门有敢死之士”,为“闽中豪族”。当时的闽侯有“问鼎之意,欲引为谋”。陈僖不愿意参与其事,便暗中建造船只,率领全家“宵遁于清源之南界,海之中洲,曰新城,即今之嘉禾里也。”当时的厦门岛虽有新城之称,但还是“四向沧波,非利涉之舟,人所罕到。”陈僖率全家登上厦门岛之后,“度地形势,察物优宜……发川为田,垦原为园,郡给券焉。家丰业厚,又为清源之最。”陈僖淡泊仕途,终身不仕。但其子仲禹授广州番禺县县丞,长孙元通任歙州婺源县县令,次孙元达任虔州虔化县县丞,曾孙女婿为泉州府参军(7)。
《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提供的信息是弥足珍贵的。
首先,它告诉我们,厦门岛在陈僖举家迁入时名新城,至大中十一年(857年)时已改名嘉禾里,这不仅纠正了旧志所谓厦门岛“宋名嘉禾里,以产嘉禾得名”(8)的说法,而且说明陈僖举家迁居厦门之后的数十年间,厦门的农耕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故以农耕气息十分浓厚的“嘉禾”命名。陈僖家族肯定不是最早进入厦门岛的,但他率领家族“度地形势,察物优宜”,“发川为田,垦原为园,”“家丰业厚”成为“清源之最”,这种有计划的、大规模的成功开发,在当时的厦门岛是前所未有的,其贡献和影响在当时是没有人可以比拟的。
其次,这块墓志铭告诉我们,陈僖本人虽然“终身不仕”,但他的父亲曾任长乐县令,他的儿子、孙子辈及其外戚中多人为朝廷官员,当时的陈氏家族的社会政治地位应该是比较高的。这也同宋熙宁中(1068~1077年)同安县尉张翥所作嘉禾风物咏中的“衣冠陈氏族”相符。
  最后,这块墓志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准确的时间表:许氏故陈夫人逝世于唐大中十一年(857年),陈夫人上溯至陈僖共有4代,以一代为25~30年计算,陈僖家族进入厦门岛的时间当在唐开元中至天宝未年(726~756年)。墓志铭中所说当时“闽侯有问鼎之意”的情况也符合开元中至天宝未年唐王朝动乱四起的局势。
综上所述,《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提供的陈僖率家族进入厦门岛的时间、在岛上从事农业开发的规模及其家族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足以证明陈僖完全有足够的条件充当“南陈”的代表人物。
那么,为什么在陈夫人的墓志发现之前,陈僖的姓名会被埋没呢?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陈僖家族当时虽然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名望。但是其后代都是在外地作官,加上陈僖本人没有功名在身,只是一介布衣,其行藏也就不容易留传后世。随着岁月流逝,影响也就逐渐磨灭了。幸亏《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为我们提供了确凿的资料,使陈僖这个最早在厦门岛从事大规模农业开发的代表性人物重新得到历史的肯定。
  三、关于“北薛”为薛令之的考证。
如同“南陈”一样,“北薛”的代表人物必须具备较高的名望。用这一标准衡量,薛沙和连姓名都不为人所知的所谓“薛令之孙”、“薛令之裔孙”显然是可以排除在外的。而薛令之凭借福建以诗赋登第第一人和太子侍读的身份作为“北薛”的代表人物则是顺理成章的。但是,传统的说法对于薛令之是否到过厦门(嘉禾屿)有着种种怀疑。
最早的质疑来自清乾隆《泉州府志》,质疑的理由是“令之本传不载其迁寓同安。”(9)其后的《同安县志》、道光《厦门志》亦附同此质疑。其实,对于这一问题是不能过分苛求的。薛令之虽被后人考证为“福建以诗赋登第第一人”,但在当时,也就是一个进士,他虽然当上太子侍读,但却得罪了皇帝,不得不弃官返乡。返乡后虽传说皇帝仍有略示恩宠,但在封建社会,毕竟是“待罪之身”,因此,新、旧《唐书》中均未有他的传记。而在薛令之的家族方面,由于族势低落,石矶津老家渐渐成为他姓的聚居地,薛姓人家大量外迁,少部分留在当地的也迁到与石矶津隔溪相对的高岭村。从清顺治年间编修的高岭《薛氏宗谱》来看,高岭的薛性为薛姓入闽始祖薛贺的第四世裔孙的长房,高岭的《薛氏宗谱》依照修谱惯例,主要记述长房的情况。而薛令之为薛贺的第四世裔孙的二房,故高岭的《薛氏宗谱》基本上不记载薛令之这一房的情况,加上修谱的年代较晚,谱头收录的薛令之的传记也是转载《八闽通志》中的薛令之小传。而《八闽通志》的薛令之小传源自《唐摭言》中收录的薛令之东宫题诗的遗闻轶事。这样的遗闻轶事,当然不可能涉及一生经历。这就是薛令之的传记中未提及薛令之寓居同安的原因。显然,把薛令之“本传不载其迁寓同安”作为薛令之未到过厦门的理由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否认薛令之迁厦的另一个理由是:“《闽书》称‘令之福安人,祖元为龙溪尉,因卜居焉’……考《龙溪县志·职官》并无元……之名,所说既有异同,又无可考证。”(10)查龙溪县建县于梁天监中(502~519年),最早的《龙溪县志》创修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其时距龙溪县建县已有千余年,由于年代久远,宋以前的职官无可考查。将无可考查的东西作为否认薛令之迁厦的理由,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
尽管有种种质疑,但也有典籍认为薛令之确曾迁居厦门。新编《同安县志》称:“唐开元间,薛令之建东岳庙。”(11)《闽杂记》甚至称:“厦门薛岭亦名廉乡,相传为唐肃宗所赐封号者也;又有廉溪,相传即今之后溪也,源出西孤岭,经金榜山后,注筼筜湾而入海。”(12)当然,上述记载或许是源于福安廉村、廉溪的地名由来的传说而已。但任何传说都应该有一定的事实作为根据或缘由,决不会是空穴来风。
最能证明薛令之晚年确曾从福安迁居厦门的是墓葬。据典籍记载,薛令之的墓葬有两处,一处在福安市溪潭镇溪北村,一处在厦门市禾山镇下忠村。
  根据现场考察的情况分析,福安溪北村的“薛令之墓”实际上仅有一块墓碑,上书“有唐补阙薛公之墓”,据传为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所立。除了墓碑之外,没有封土堆、墓围和其他可以说明是墓葬的迹象。据当地群众反映,曾有不法分子盗挖该墓,发现墓碑周围的地下并无墓室。据《福安县志》记载,“宋嘉祐八年(1063年)知长溪县周尹为建亭立碑。”(13)可见,该墓从建立时起就仅有墓碑、亭子。后因岁月变迁,亭子圮废,只留下一块墓碑。
厦门的“薛令之墓”外观十分完整,历史上便是厦门有名的古墓。1997年底,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该墓进行保护性迁移,文物管理部门同时对该墓墓葬情况进行考察。该墓墓室距地表约1米,墓室中出土29件随葬品,其中十二生肖俑和男女侍俑14件、银碗和银盏各1件、方形铜镜和圆柱体铜器柄各1件、铁器1件、瓷罐3件、箕形石砚1件、开元通宝铜钱6枚。这些器物与薛令之宫廷六品小文官的身份相当贴切。根据参加厦门“薛令之墓”的文物工作者的考证,该墓的结构形制和随葬品中的瓷罐铜镜、箕形石砚工艺特点以及未出土中唐以前福建盛行的成组陶瓷小明器,说明该墓具有福建晚唐墓葬的风格,而随葬品中陶俑造型、银器和墓砖的花纹都具有盛唐风格。有的文物工作者据此判定该墓为晚唐墓葬(14)。但根据该墓葬盛唐与晚唐风格混杂的情况,更为准确地提法应该是盛唐与晚唐的转折期。根据《中国通史纲要》,“安史之乱”的发生标志着唐朝由盛转衰,进入唐代后期(15)。“安史之乱”发生于天宝年间。而薛令之在唐开元未年弃官回乡,后从福安迁居厦门,迁厦的时间也正是在开元末至天宝年间。该墓葬的年代还可以从墓中出土6枚开元通宝得到佐证。开元通宝始铸于唐武德四年(621年),而从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至唐未,唐朝廷铸造、流通的钱币有乾元重宝、重轮乾元钱、大历通宝、建中通宝、会昌开元等多种钱币,如果厦门“薛令之墓”的年代在乾元元年之后,墓中就不会仅有开元通宝一种钱币。
有人怀疑,所谓“薛令之墓”会不会是薛令之后代的墓。这种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的。根据唐代的严格的墓葬制度,该墓的墓主人肯定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官绅阶层。而现有的典籍甚至传说均未有薛令之后代曾为达官贵人的资料。《闽书》收有薛芳杜的小传,小传称:“薛芳杜,太子补阙令之之孙,或云其弟之子。清简寡欲,英明有断。乡人争论,不之官府,而之芳杜,得一言皆贴服,肃宗践祚,念令之有启沃旧恩,召用其子孙,芳杜固辞不就。”(16)可见,不管薛芳杜是薛令之子孙或侄儿,确实未有一官半职。因此,这座墓的主人不可能是薛令之的后代。
还有人提出,福安的“薛令之墓”墓碑上书“有唐补阙薛公之墓”,而厦门的“薛令之墓”墓碑上写的是“唐侍御薛公之墓”,认为厦门“薛令之墓”的墓碑碑文有误,因此怀疑该墓不是薛令之墓。其实,福安的墓碑上书“补阙”,并非薛令之的最高官衔。薛令之任过左补阙,为从七品上的官员。而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唐肃宗李亨被立为太子,薛令之官迁太子侍读,为从六品上的官员。侍御既是一种官名,又泛指侍奉君主的人,是侍读的雅称(17)。称薛令之为“侍御”,比称为“补阙”更贴近薛令之的身份。据此反可证明,厦门“薛令之墓”的可信性在福安“薛令之墓”之上。
综合方方面面的资料,应该说,厦门的“薛令之墓”是名副其实的。
结论
  综上所述,陈僖于唐开元至天宝年间率家族迁居厦门薛岭之南,是大规模开发厦门岛农耕经济的领导者,在当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薛令之于唐开元未至天宝年间从福安迁居薛岭之北,是当时文化方面具有较高声望的代表人物。厦门历史上的“南陈北薛”指的就是陈僖和薛令之。
注释:
附:《唐许氏故陈夫人墓志》摘选:唐故颍川陈夫人墓志……室人其先颍川人也,汉丞相平之后。高祖任福州长乐县令,秩满家于福唐,亦长乐之邻邑也。曾祖僖爱仁好义,傅施虚襟,俊乂归之,鳞萃辐辏,故门有敢死之士,遂为闽之豪族。时闽侯有问鼎之意,欲引为谋。乃刳舟剡楫,罄家浮海,宵遁于清源之南界,海之中洲,曰新城,即今之嘉禾里是也。屹然云岫,四向沧波,非利涉之舟,人所罕到。于是度地形势,察物优宜,曰可以永世避时。贻厥孙谋,发川为田,垦原为园,郡给券焉。家丰业厚,又为清源之最。终身不仕,以遂高志。祖仲禹,幼资经术,弱冠游于京师,既而授广州番禺县丞。伯元通,任歙州婺源县令。父元达,任虔州虔化县丞。夫人幼独承颜,终鲜兄弟,闱仪壶则,有若生知,宛顺柔和,实资天性。年十七归嫔于我,韵谐琴瑟,气合芝兰,拆愿同心,始终偕老。何图产后六日,痢疾所婴,时大中十一年龙集丁丑八月十四日,终于晋江县南俊坊之私第,春秋廿三。有子二人,长曰骥儿,方兹六岁,次曰小骥,生未浃旬,而夫人谢世……以其年十月十三日丁丑,于晋江县鸾歌里石井村张境之东原……

“如果一个事物一个人,
让你觉得眼花缭乱,
那么大概率是错的、假的、低劣的。
最了不起的人和事,
都简洁而优雅,朴素到一剑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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