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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 浙江瑞安池氏池滮公从政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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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16: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政清正池滮公

国桐公,名滮,字啸北,瑞安前池人,生于光绪丙午年(1906),卒于民国五十四年(1965),享年六十岁。国立中央大学法学士。

民国十四年(1925年),参加国民政府第三届高等考试及格,分发福建省以荐任官试署。历任山东省高密县法院审判官,青岛地方法院高密分庭推事,福建省保安处军法官,省政府编审员。后转任清流县县长,连城县县长,仙游县县长。最后在台湾司法界任职,历任花莲港地方法院院长,台中法院院长。民国三十七年(1948),当选为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席由南京政府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极力主张实行内阁制。但当时的国民党已兵败如山倒,其政权已风雨飘摇,他的政治主张不可能实现。正由于他对时局的判断失误,又不善于仕途,因而郁郁不得志,最后患癌症病卒于台湾。

他在离开大陆之前曾留下大量诗文,现仅在族谱中保留下来的就有数十篇。从这些仅存的数据中,可以发现他在司法界和政界的业绩。如《论嗣子在现行民法上之地位》,刊登在当时的《法律评论》第五二八期。此文以嗣子的法律地位展开探讨,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当时司法界待决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依据。

在政界,业绩也很突出。为官清廉公正,办事干练精明,以民为本,鞠躬尽瘁。他在《新建清流县政府办公厅序》中记载,在他奉命到清流时,发现这个县是一处“劫遗民困,抚绥不易,颓垣败壁,疮痍满目”的穷乡僻壤。县政府办公的地方一片狼藉,无处安身。为此他一边聚集工作人员,一边修建办公用房,在不愿加重百姓负担的前提下,以最节省办法,修建了最简易的办公用房,看上去就像民间的斗室。他认为:“治民之要道在安民,举凡兴一事一物不忘民”。这样才能得到人民拥护,达到长治久安目的。

在《告别清流县士民书》中,叙述二年来治理清流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由于他受命于抗日战争初期,军备负荷不断加重,加上地僻民贫,股匪猖獗,坑害百姓。在严峻的形势下,他紧紧依靠当地百姓和社会各界,在上峯的支持和同僚的紧密合作下,取得了重要政绩。这篇告士民书是离任之前,接任连城县长时写的总结,突出的有十项:

一是整顿吏治。清除了抢劫财物,无恶不作为害已久的匪首李少海,揭露了与之勾结的内部人员,惩办了一批污吏;
二是平衡收支。由于抗战需要,政府开支增大,为了减轻民负,除了向上峯请求减税,减少上交额度外,同时动员富裕人家捐资,严格按田亩征收财主税负,动员地方官员筹资等,基本保持了财政收支平衡;
三是完成炸滩。清流境内的沙溪流域暗藏多处险恶的垄滩,经常危及航运船只和百姓安全。过去的历任父母官都未曾清除。他经过再三上报省府,得到批准,终于完成了清滩,使该流域波平浪静;
四是添设电话。加强了通讯联络;
五是建筑菜场。对入市者不收租金,繁荣了自由集市贸易;
六是垦荒造林。由于政策优惠到位,调动了百姓积极性,使林地面积大增,荒地变成粮仓;
七是拨款贮盐。当时盐属于战略物资,贮盐是备战备荒的需要,不仅稳定了市场需求,也稳定了民心;
八是改进教育。设立多所新校舍,并充实教育经费,提高教师待遇;
九是协办联中。根据省政府要求,在宁化、明溪和清流三个县联合创办“联立中学”。中学的联办成功,为闽西三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育所需人材创造了条件;
十是防治盗匪。他采取围剿,分化,瓦解等多方面措施,多管齐下,清除匪盗,确保一方平安。

池滮公曾为初建的新华小学题写“佑启后人”墨宝,可惜此匾额由于社会变迁而失落。(在台湾的业绩以及文稿、墨宝等,其信息无处提供,只能留待后人挖掘。)

           诗词选二首

            大龙湫

多少云峦弗剪裁,一帆风引入山隈。
半空龙舞随风转,两道虹飞绕水来。
幽谷清和飘白雪,澄潭寒碧映苍苔。
更倾万斛明珠下,织得湘帘隔镜台。

           自散水崖冒雨上雁湖

散水崖前听瀑泉,迂回又上最高巅。
云飞脚下千山稳,雨湿山中万木鲜。
乱草离离迷小径,荒湖霭霭罩轻烟。
天风何日吹归雁,应有佳音到客边。

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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