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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赏析] 对《家谱》的无知与粗暴——周学军错误考证举例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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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 17:2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家谱》的无知与粗暴
——周学军错误考证举例之三
周学军说他的“专业是历史学,只从事历史考证。”还说:“史学考证是对一个研究者的史料功夫最直接的检验。”然而,他对《家谱》,即《新旧土尔扈特诸汗和诺颜四系表》在认识上是完全无知的。

现将他在该《家谱》上的无知归纳如下:

一、周学军认为《家谱》的作者是“由不同时代的喇嘛用托忒蒙古文逐渐撰写而成”。
二、他认为《《家谱》“是一条孤证,缺乏其他史料可资佐证与鉴别。”
三、他认为《家谱》“从其内容看,最终定稿于二十世纪中叶。”
四、他认为《家谱》,“该史籍对其他王公世系的记载均非常具体,惟有对土尔扈特部最高首领卓哩克图汗布彦绰克图所谓‘第四子’的名字缺载,说明撰写者并不知道他究竟有几个儿子。”
五、他认为《家谱》记载土尔扈特汗布彦绰克图有四个儿子是错误的,该汗只有两个儿子。等等。(注一)

首先,满清王朝像中国其他封建王朝一样王公贵族实行世袭制。为了保证世袭制贯彻执行,家谱的修订是一项重要制度。据《大清会典则例》卷140记载:“乾隆二年奉旨:蒙古王、扎萨克等家谱履历,朕皆未甚明晰。尔院(即理藩院)将当日袭封根源,酌量各旗部落徐修家谱奏闻,钦此。遵旨议奏,蒙古王、扎萨克等,原系太祖太宗时输诚向化,率属归附,各论其所著劳绩,封为王、贝勒、贝子、公、一等台吉,编设旗分佐领。其科尔沁等十旗之王、台吉在圣祖时因皆系太后、皇太后姻戚,将世次具奏存案。今重加考订造册奏闻外,其余五会扎萨克等应俟造册送院再行办理。并行令外藩之喀尔喀、青海厄鲁特等一并核明锡封根源,袭爵世次,造册送院。奉旨:蒙古王公等家谱,嗣后五年缮录进呈,换出旧册,钦此。(乾隆)十年奉旨:蒙古王等家谱原定五年一修,今将留内收贮者撤出,应改修者收入。嗣后著十年具奏一修。”从上述记载可见,乾隆皇帝十分重视蒙古王公的家谱修订工作。乾隆二年指示理藩院对蒙古王公修订家谱的工作进行整顿;并规定蒙古王公家谱每五年修订一次,然后进呈理藩院备案。乾隆十年又改为每十年修订一次,然后进呈。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民国元年,北京政府在宣布优待清室条件的同时,发表了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例》。该条例规定;“王公世爵概仍其旧。”民国元年八月十九日北京政府又公布了《蒙古待遇条例》。这个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各蒙古王公之管辖治理权一律照旧;内外蒙古汗、王公、台吉世爵各位号应予照旧承袭,其在本旗所享之特权亦照旧无异。”(注二)因此,为了袭爵,各蒙古王、扎萨克等家谱,必需继续按规定修订,并上报中华民国政府。

从上述清朝和民国政府关于蒙古王公世袭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家谱的极其重要性。家谱的修订工作,在土尔扈特显然由历代汗王主持。所谓《家谱》的工作由历代喇嘛撰写,所谓《家谱》是一条孤证,缺乏其他佐证可资鉴别等无知的说法,还需要驳斥吗?

其次,《家谱》最后一次修订是由满汗王主持的,时间在1932年至1936年期间。这从修订的内容可以看出。其内容如下:

布彦绰克图汗有四子:长子 布彦蒙库汗,次子 陀音堪布罗卜藏丹津晋美尼玛,第三子 陀音喇嘛罗布藏策凌群配,第四子ⅩⅩⅩⅩⅩⅩⅩ(原为省略号,引者改)。
布彦蒙库汗之子曼楚克扎布汗。

曼楚克扎布汗之子恭本德吉特汗。(胡按:此“汗”字疑为后人所加)
从上述修谱的内容可以看出,第四子已没有名字,也就是说他已被从家谱中除名。这是因为一个家族中难免有不肖子孙,直接写上,有辱家族的声誉,一般采用“除名”的方式,俗称“出族”或“出谱”。具体何种人出谱不书,各个家族有自己的规定。清光绪年间何乘势等所修的《方何宗谱》载有一条除名规定:“叛党(胡按:这不是现代意义的叛党):藐视国法,参加叛乱,大逆不道,以至欺君蠹国虐民者和为吏舞文弄弊,连累宗族者都属叛党类。”因此不准入谱。在土尔扈特当时被除名者,不是别人,而正是多布栋策楞车敏。他因反抗政府,违抗军令,实施暴动,被新疆政府处决,有辱光荣的土尔扈特部落的声誉。为此,满汗王将其尸体,从乌鲁木齐运回后,弃之山野。19346月斯文赫定在返回乌鲁木齐的途中,在焉耆拜会了满汗王。斯文赫定在《亚洲腹地探险八年》一书中说:“显然他(满汗王)对那位叔叔并不感兴趣,正如我在第二卷提到过的,焉耆土尔扈特的权力更替的背后有过一场恶战。”(注三)周学军在《再论》中也承认:“学术界和蒙古族民间长期深信不疑,因此普遍认为布彦绰克图有四个儿子。”(注四)但他并不同意此说。话又说回来,在当时只有满汗王才有这种权力和这种魄力,将多布栋策楞车敏从家谱中除名。同时也证实了被除名的第四子才是多布栋策楞车敏,而不是布彦克什克。
光绪十六年(1890年)的《朱批奏折》中包含库彦绰克图的福晋和管旗章京的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汗王因病突然去逝,现有两个儿子未及岁,请派员护理盟长及扎萨克印务事。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理解该福晋报告中所说的“现有二子”的问题。以下是我的理解:
其一、清代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即是说福晋所生的长子是享有继承权的。如长子不在,福晋之次子亦可继承。而侧福晋所生的儿子,称庶子,无论多大,均无继承权,除非福晋膝下无子。所谓“现有二子”,应理解为有继承权的两个儿子,而没有继承权的庶子不予列名。
其二、所谓“现有二子”,即汗王布彦绰克图去逝时确实只有两个儿子。但在他逝世后,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也就是其福晋和侧福晋又给他生下两个儿子。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据《大清会典》规定:“亲王侧福晋四人,世子、郡王三人,长子、贝勒侧室二人,贝子及镇国公、辅国公一人。”(注五)就是小老婆,王公的级别不同,其叫法也不同,郡王以上称侧福晋,长子至辅国公称侧室。汗王在郡王以上,其侧福晋是最多的。从布彦绰克图的福晋生有二男一女看,汗王的生育能力是相当强的。因而他的几个小老婆再生两个遗腹子是可能的。从传说可知其福晋也有遗腹子。
其三、《朱批奏折》是汉文,而福晋和管旗章京的报告,可以肯定地说是蒙文。该汉文是否存在误译呢?在周学军那里,《朱批奏折》是最为重要的原始档案,按照周学军的治学方法,是不是应该去查一查该福晋和管旗章京的蒙文报告的原文呢?
总之,摆在人们面前的《家谱》,上面确确实实记载汗王布彦绰克图名下有四个儿子。《家谱》是一分重要的历史文献,同上述福晋和章京的报告比较,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怎么能拿这个报告去否定《家谱》这样重要的文献呢?而周学军根据该《朱批奏折》,将《家谱》所记布彦绰克图名下四子,用笔一划,一下就划掉两个儿子!可谓荒唐与粗暴。
注释:
注一、周学军:《五世生钦活佛多布栋策楞车敏身世考释与订误》,载《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二期。
注二、张大军:《新疆风暴七十年》,第675页。
注三、斯文赫定著,徐十周等译《亚洲腹地探险八年》,第656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8)。
注四、周学军:《再论》,载《西蒙古论坛》2011年第4期,第47页。
注五、(清)梁章钜撰《称谓录》,第139页,岳麓书社,19917)。

——本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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