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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学知识] 从史料到文本——族谱与明清地方社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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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09:1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史料到文本——族谱与明清地方社会研究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李仁渊

  族谱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史料,特别是社会史研究中的价值显而易见,因为它包含了社会史研究最主要之两种元素—— 人与社会组织——的直接文字记载。特别在宗族组织较为发达的区域,从组织运作中生产出来的族谱文献可说提供了最丰富的原始材料。1980年代以来便有许多针对族谱的会议与论文集、通论性的专书,以及研究回顾。本文目的并非全面性的回顾这些以族谱为基本材料的历史研究,而是欲梳理从二十世纪上半叶以来,历史学者如何运用族谱了解明清社会,其後又如何从文本性质反思族谱在历史研究中的意义。

  一、作为史料的族谱

  学者常将中国的「谱牒学」传统追溯久远,然这些关於谱牒的片段讨论,除了追溯谱牒渊源、宣扬谱牒功用之外,主要集中在「谱法」,即修谱的方法与体例。开始有意识地提出将族谱作为研究历史的材料,恐怕是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事情。梁启超(1873-1929)从1922年间在北京清华与高师演讲摘出之〈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提到广东地区历代有汉族移民、粤人多为混血,然此间粤人无人自认为土着时,指出「各家族谱什九皆言来自宋时,而始迁祖皆居南雄珠玑巷」的现象。但中究有何「神话」,也无从探知。是以梁启超已注意到族谱在追溯族源中的角色。而整理自梁启超1920年代大学上课讲义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论及「谱牒学」时主要在讨论清代年谱的编纂,然在结尾话锋一转,提点出族谱在史学研究中的利用价值:

  族姓之谱,六朝、唐极盛,宋後寖微,然此实重要史料之一。例如欲考族制组织法,欲考各时代各地方婚姻平均年龄、平均寿数,欲考父母两系遗传,欲考男女生产比例,欲考出生率与死亡率比较……等等无数问题,恐除族谱家谱外,更无他途可以得资料。我国乡乡家家皆有谱,实可谓史界瑰宝,将来有国立大图书馆,能尽集天下之家谱,俾学者分科研究,实不朽之盛业也。

  比起以往的谱牒学,梁启超特别强调族谱作为考史的价值,尤其针对家族组织以及各时各地的人口变化。出身於修谱风气盛行的珠江三角洲,梁启超显然熟悉族谱这个文类,故直言「乡乡家家皆有谱」,建议以国家之力收集此普及各地的文献,以供学者研究。梁启超此时虽提出这些观察,然尚未使用族谱作为历史研究的材料。然而从1930年代开始,愈来愈多的学者开始从族谱中发现历史。二十世纪上半叶将族谱作为史料的研究,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同时并进,但侧重不同的取向,显现出背後不同的学术传统。

  第一种取向将族谱视为补充正史与方志的史料,藉以考索这些史料无法包含的历史课题。这个方向最具代表性的研究者,是常被视为族谱研究奠基者的罗香林(1906-1978)。罗香林就读清华大学期间受了民俗运动影响收集家乡歌谣,在1928年出版《粤东之风》。此後罗香林研究客家历史与文化,焦点转移到客家族谱。1930年罗香林已开始徵求文献,1932年更往广东北江实地摘钞许多族谱。这些徵得的族谱成为他研究客家族群迁徙历程的根基,在1933年出版的《客家研究导论》以粤东族谱佐证其客家人自中原五次南迁的论点。其後罗香林以任广东中山图书馆馆长与中山大学教授之便,陆续收得各种族谱,如1933年从广东中山收得《孙氏列祖生殁纪念簿》、1937年收得花县《洪氏宗谱》等,陆续完成〈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家世考〉、《国父家世源流考》等研究,考释这些人物的先世与族裔背景。

  对於族谱作为史料的看法,罗香林日後追述:

  余治中国史学……深觉中国所谓正史与方志,其载述往往仅能及於朝政之实施、与制度之创立、地方之建置、财计之丰歉、人物之得失、及边民之入居,如是而已。而於各族姓之迁移转徙,与各民族之混合同化,则仍不能不於各姓之谱乘求之。

  对罗香林来说,族谱提供了正史与方志无法涵盖的讯息,这些讯息在以家族为本位的中国社会保留在族谱中。族谱所能提供的资讯中,他利用最深的显然是记载祖先起源、迁徙过程的部分,以解决其所关注的诸如族群迁徙与社会发展等历史问题。

  二十世纪上半叶族谱研究的第二种取向是利用族谱中关於寿命、生育与婚姻等资讯,研究中国历史中的人口相关问题。比起罗香林受民俗运动的启发而研究方法仍是传统的文献研究,早期第二种取向的研究者多有社会科学,乃至生物科学的背景,且受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训练。

  潘光旦(1899-1967)从清华学校赴美留学,在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取得生物学硕士学位。他於1926年回到中国後推广优生学,并曾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任教。潘光旦对族谱抱持高度兴趣,发表数篇讨论族谱的文章,然而多数文章除论及族谱在优生学上的益处外,基本上仍在传统谱牒学的范围内。潘光旦关注的课题是从血缘与地缘关系找出「人才」的分布,而他运用族谱的历史研究,主要是在1937年做成、1947年出版的《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本书旨在打通他对「家谱」与「人才」这两个感兴趣的题目,运用了《嘉兴府志》、《嘉禾徵献录》、13部嘉兴地区的家谱、3部外地家谱,以及16种乡会试的朱砂卷。最终画出嘉兴89支望族的家系表,而从血缘、姻亲、迁徙、科第、寿考等方面观察明清两代嘉兴望族盛衰的样貌,讨论望族得以持续的因素。潘光旦对嘉兴望族类似「集体传记」(prosopography)的研究可以看到社会科学的影响,使用了亲属图等大量图表,不过大致而言并未更进一步量化分析。相较之下,1931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取得生物统计(biostatistics)博士的袁贻瑾(1899-2003)利用族谱的方式更趋向量化统计。

  袁贻瑾的博士论文从族谱中分析遗传对寿命的影响,而他更广为人知的作品为发表在《人类生物学》(Human Biology)的〈一个华南家族的生命表,1365-1849〉(Life Tables for a Southern Chinese Family from 1365 to 1849)。这篇论文的材料来自一部广东中山的族谱。袁贻瑾将族谱中1365年至1849年间3,748名男性与3,752名女性的纪录,整理成11个项目的卡片,包括性别、生卒年、结婚年、儿女数目等,以此为基础画出了10张「生命表」(life tables),统计出这个家族不同时间段、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层的死亡率,比对同时期英国的人口资料。虽然梁启超已经注意到族谱在研究历史人口中的用途,然而真正从这个方向展开研究的是受过美国大学训练的社会与生物科学家。在这个取向中,族谱最重要的部分则是可以提供生卒年、子嗣数目、婚姻关系等人口纪录的世系图表。

  二十世纪上半叶以族谱作为材料研究历史的第三种取向,是以族谱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组织,特别是宗族的运作。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已经提到族谱可用来「考族制组织法」,学者也一向知道族谱在家族中的重要性,但二十世纪上半叶从族谱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组织最突出的是日本学者,特别是牧野巽(1905-1974)的成就。

  无论是出自於学术或政治性的目的,日本学者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展开对中国社会构造的研究,除了一般文献之外,他们也从实地田野调查中收集口述或地方文献资料,如仁井田陞(1904-1966)与曾在满铁调查部的清水盛光(1904-1999)。年纪与他们相仿的牧野巽则专注於家族制度,曾在1935年前往韩国与中国华北,浏览了北平图书馆的族谱资料,并在1940至1941年前往台湾、福建与广东,在广州浏览了当地族谱收藏。

  日本社会学家户田贞三(1887-1955)在1926年出版的《家族的研究》(家族の研究)可说是日本家族制度、家族社会学的奠基之作。这种社会学式的取向显然影响了曾师事户田贞三的牧野巽。牧野巽1935年出版《中国的家族制度》已指出物质层次的义庄祭田以及象徵层次的祖先祭祀与族谱,在结合超越家族之宗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并在其後的研究大量运用族谱。牧野巽从这些宗族文献追溯了中国不同於古代宗法的「近世宗族」,认为中国的近世宗族大体始於宋代、整备於元、明,而持续发展至今。他并归纳出近世宗族不同与古代宗法制度的几个层面,包括取决於能力等其他因素的族长取代了血统关系的嫡长子成为宗族领导者、祭祀的祖先从四代延伸到远祖、祠堂与族产的建立、族谱与家规的编纂、宗族自治规约与自我防卫的形成,以及民间形成而非官方制定的宗族制度。这些变化是为了更有力地结合宗族成员,进而与其他宗族抗衡。以上关於近代宗族组织化的论点,皆来自牧野巽对族谱文献的观察。

  在牧野巽的研究中,族谱提供了宗族组织形成与运作的描述性与规范性资讯,诸如祭祀、族产、宗祠、修谱等活动纪录,而这些活动是宗族结合在一起的核心。他特别注重的是族谱中的谱序、谱例、族训、家规、祭祀规约等内容,如他在介绍族谱的两章中皆抄录大量此类文献。

  以上三种取向有各自的学术背景、关注的议题,以及对族谱偏重的部分。第一种以罗香林为代表的历史学家,取向受到二十世纪上半叶民俗研究的影响,从民间文献中找寻灵感,同时也延续传统史学文献考订的一面。在他们的研究中,族谱补充了正史、方志的不足之处,以此考订人物、追溯族源。他们最重视族谱中的祖先源流、家族迁徙,以及历代祖先传记等叙述性的材料。第二种以潘光旦和袁贻瑾为代表的历史人口学家,其方法论来自西方的生物科学,他们归纳族谱中关於世代、血缘、姻亲、性别、生育与寿命的资料,加以量化分析,以了解历史中的社会网络与人口变化。对他们来说,族谱最重要的是世系图与个别成员的生命资料等纪录性的材料。第三种以牧野巽为代表的历史社会学家则受了西方社会学的影响,欲研究社会组织运作的模式与规则。对他们来说,应宗族活动生产出来的族谱提供了宗族组织的直接材料,诸如族谱中与支派、族产、祭祀、宗祠相关的各种规约,这种规范性的材料是他们研究的核心。

  同样是被归类为族谱范围的文本,三种不同取向的研究者看到了三个不同的部分。历史学者看到了叙述性的族源故事,历史人口学者看到了纪录性的家族世系,而社会学者则看到了规范性的训记规约,而这三种不同性质的文本正组成了一般认为的族谱之核心:追溯祖先源流、记载族人谱系与收录宗族规约。

  二、承继与反思

  在学术与文化单位对族谱的收集出版之下,愈来愈多的族谱从民间被发掘。收藏单位设立专门的部门、学者编纂目录,以族谱为主题的研讨会也渐次召开。这些收藏单位与学者间的交流,让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发现的族谱成为新的研究材料,研究的范围从早期受到较多关注的徽州、江南与华南,扩及到中国各地。在族谱材料更受到重视、更容易取得的条件下,早期族谱研究的这三种取向随之得到不同程度的承继与发扬。二十世纪中叶以後的学者或许未直接师承先前的学者,也未必参考先前的作品,然而他们与这三种取向分享类似的方法论、关注课题,以及对族谱文本性质的认识。另一方面,在以族谱为史料的研究愈来愈普遍的同时,对这些取向的基本预设亦有所检讨与修正。

  (一)家族历史的虚构与事实

  以族谱来追溯个人的祖源与事蹟、小至家庭大至族群的流动迁徙,不仅对历史学者,於一般应用上也一直是族谱最普遍的用法,许多人以族谱追寻祖先的源头、重建亲族关系。对二十世纪中叶以後的社会史学者来说,这些来自民间的家族历史,是人口移动、族群变迁、区域开发、文化交流与海外移民等诸多课题的重要材料来源。如上海图书馆於1998年和2000年分别召开以族谱为主题的研讨会,编成两本论文集:《中国谱牒研究》与《中华谱牒研究》,各有5篇左右的论文是在这个取向的范围内。而由曹树基撰写《中国移民史》的明清部分,便在官修史书之外,使用相当多的族谱材料,不但梳理了「湖广填四川」等明清重要的人口流动趋势,亦处理了移民秩序重建的问题。

  然而在运用这些民间家族史的纪录时,不免要考虑其真确性。反思家族历史在族谱中的建构性质并不是近来的史学潮流,对私家谱牒攀附作伪的批评可追溯到唐宋,而近代史家在使用族谱资料时亦会质疑其是否为信史、可否作为历史的证据。但即使族谱中有建构之处,并不代表这些建构出来的文本不能当成历史考察的资料。首先,建构并不代表全盘的虚构,即使是建构的叙述也有其根本。这些「根本」可能是片段的口传讯息,在整合进文字时大加敷衍,如刘志伟便指出广东族谱中口述传统的痕迹。亦可能是片断的文字资讯,如明初编户留下的凭证或墓碑、墓簿、祭文等文字记载,被整合成整体叙述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族谱中的祖源叙述可能是虚实相间,并展现不同文本彼此援引改写的互文性(intertexuality)。其中何者为虚、何者为实?哪些被采用入统合的大叙述,哪些又被排除在外?在制造出一个具有一致性的叙述时,编者用了什麽样的方式将可能的冲突合理化,而这些方式背後又代表什麽含意?这些都是值得研究者探讨的问题。

  其次,建构出来的叙述也不是任意产生,常常依循一定的叙事结构,背後有其有用意。例如在中国南方族谱常见的叙事结构是祖先为中原高官,因故迁徙南方,辗转迁居此处。这样的叙事结构为许多不同的族谱采用,以加强自身与中原文化核心的历史关联。这类家族故事让地方的一小群人可以和更大的主流历史叙述互相连结,找到自己在历史时间与空间的位置,而对帝国边缘的社群格外有意义。探索这些格套化叙事结构背後的意义,可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群人的「历史心性」(historicity),以及他们如何理解自己族群与主流时空的连结。

  第三,创造与接受此祖源叙述的过程,亦有特定的时空背景。科大卫(David Faure)与刘志伟从珠江三角洲移垦的时空背景,说明广东族谱广为流传的珠玑巷故事,即在证明其先世不但不是土着,还是以官方许可的身分垦殖,以此宣称其拓垦沙田的正当性。宋怡明(Michael Szonyi)则认为福州族谱对祖先来自中原的叙述,可能是这些有能力修谱的家族意图与当地文化、社会较低、被标注为「畲民」与「蜑民」的人群相区隔。在许多采用同样祖先起源故事的例子中,同姓团体彼此建立血缘关系的重要操作,使得在地理空间等条件下有所区隔的同姓团体相互连结,达到联宗的目的。而在各故事中各支的安排则又是协商的结果,隐含各支属的权力关系。这些在特定时空背景下建构出来的祖源故事、家族历史,本身即带着历史的印记;而他们的历史性则展现在这些叙述对其创造者、接受者与承续者的意义。

  换言之,祖先故事与家族历史并不因为含有虚构的成分便失去意义,而对历史学者来说,其工作就是要从虚构中找出意义。然而同样关键的问题是:建构出来的祖先故事何以具有效力,能被这些社群重视,而反覆声明援引?要探究这个问题则需要更细致地考虑此地的文本文化(textual culture)与族谱传统,如何可让以特定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传说故事具有一定的效力。祖先叙事的内容可能原先为较不稳定的口述或其他片断的文件,改用族谱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字传统形式来叙述、套用普遍的叙事结构、以书写或印刷的文本形式出现,以至於能被後世所记忆承继,其本身即有重要的意义。而类似的叙事结构又是如何透过族谱的制作扩大流传范围,为更大的社群所接受,甚至成为後世族群认同的依归,则提供了思考近世人群构建的方向。就此对於祖源传说与家族历史的研究,不仅是社会史的的问题,更具有文化史的层面。

  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重新看待以族谱中家族历史为基础的族群迁徙与人口移动之研究,这些家族历史并不是客观的呈现其世代源流或迁徙过程,而是同时具有建立认同的意味。透过族谱材料所能看到的,毋宁是族群认同塑造的过程,而非客观存在的族群本身。同时,许多叙述并非事情发生当下所描写,而是百年或千年後的的重建。在这样的重建过程中,有相当文化水准、得以编纂族谱的群体将本地所能掌握的片段以外来的格套化叙事结构重述。此时是否真有这样的祖先并非最重要的部分,反而是文本制造之当下族群中的特定阶层对文字与认同政治的操作,才是得以探求之处。

  (二)客观的人口记录或主观宣告

  从祖源叙述展开的族群与人口流动之外,从1980年代初开始,一些主要从美国学术机构训练出来的学者(如刘翠溶、李中清、Ted A. Telford、Stevan Harrell等)重新开始以中国族谱作为历史人口学的材料。相较於同时期研究台湾历史人口的学者可使用日治时期建立的户口资料,在中国历史人口的研究中,族谱是在粗略的方志与稀见的官方户口册之外的重要资讯来源,如Stevan Harrell当时集合中国历史人口研究者所编辑的论文集Chinese Historical Microdemography中,大部分的论文都以族谱为基础材料。他们或针对区域性的族谱资料,或挑选不同区域的族谱材料,从中建立人口的各项数据。比起之前袁贻瑾以广东一部族谱统计出近五百年的生命表,便以之代表中国南方的长期趋势而与英国比较,这个时候的学者有更丰富的材料,更细致的讨论诸如家庭结构等问题。如刘翠溶以其50部族谱的统计数字证明理想中的数世同堂大家庭并非主流,一般仍以核心家庭为主,而一夫多妻也并非普遍的婚姻制度。这些研究以具体的统计结果,加深我们对中国明清人口与家庭结构的理解。在人口模式之外,族谱中的婚姻与财产纪录亦成为学者研究的材料。前者用以呈现明清时期中下层民众的婚姻情况或世族精英网络;後者则用以探索宗族为核心的经济模式。族谱量化的发展已不仅限於历史人口学,亦拓展到社会史与经济史的领域。

  然而看似最客观的谱系与生命资料的纪录也有检讨的声音。如Johanna Meskill在1970年便以她接触台湾史料的经验,认为以族谱作为历史人口学的材料有诸多限制,除了有许多历史人口学关心的数据难在族谱中完整呈现外(如常不包括女性成员),理由之一是族谱是在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底下编纂的,其接受的的成员有一定标准。不仅谱中的成员经过拣选,族谱中所能包含的人口范围亦有所局限。如刘翠溶挑选50种族谱放入资料库时,虽然有意识的在区域上均衡,仍淘汰了一些资料不全者,且一开始就挑卷帙较大的谱。这些挑选过的样本可能会倾向来自能力足以编纂大型且资料齐全之谱的家族,而无法反映经济、社会阶层较低、未能被大型族谱包括进去的家庭与个人类型。

  当然这不代表对於族谱纪录的量化研究都失去了正当性,然研究者需留心族谱本身文本性质所造成的影响。如袁贻瑾从一部广东族谱的纪录得出中国在1365-1599年人口预期寿命较高,之後逐渐下降的结论。衡诸珠江三角洲的区域历史,袁贻瑾所用的中山族谱,早期祖先年龄纪录的精确度可能相当低,而让他得出较高的预期寿命。许多人口统计所用的族谱编纂之年代多为族谱开始广泛流行後的明末乃至清代,对早期祖先的记载常虚实交杂,且为了强调先祖的德性,常常出现早期祖先的长寿纪录。这里面的核心问题并不只是数值的不准确,而是族谱世系纪录本身的宣示性目的,需要将「早期祖先」包含入世系当中,记载其生卒年月。这些珠江三角洲「始迁祖」如同前述刘志伟、科大卫等人研究揭示的,是为了支持族谱编纂之时族谱声称所涵盖的成员在当地领有土地的正当性,而不是客观的谱系与生卒纪录。

  这个例子说明对族谱人口数字的疑虑有一部分来自族谱本身的文本性质,即族谱的世系与人口纪录目的原本就不在如实呈现人口样貌。不仅录入的成员经过选择,甚至如科大卫所表示,族谱本身不是在呈现一个客观存在的群体,而是在制造一个群体的会员名册,划分出哪些人是此宗族承认的成员。人类学家Maurice Freedman(1920-1975)於1966年一段被广泛引用的话已点出族谱的宣示性质:「(族谱)是一套起源与关系的宣告,是约法、是离散者的地图、是范围宽广之社会组织的架构、是行动的蓝图。它是一种政治宣示,也因此是人类学者的完美课题。」也就是说族谱本身是对一个宗族组织「应该如何」的宣告,甚至连世系和人口纪录都可以是协商後公布的「会员资格」。

  如同所有的历史背後都有写作者的意图,族谱中的人口与世系亦是有意识的呈现。如果这些谱系纪录是群体资格的宣告,或许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成员收录的标准为何?什麽样的人以什麽样的方式进入了这部族谱所欲呈现的宗族群体,什麽样的人又被排斥在外?这些历史上与编纂当时的成员又是怎麽在谱系的逻辑下被组织起来,呈现为一时间、空间连续的整体?如果谱系是有目的的宣告,这个理想中的群体是什麽样态,是否能从字里行间发现其与现实之间的差距,这样的宣告又是如何具体地作用於宗族群体之上?

  从族谱中所保留的谱系与人口资料,或许可以帮助我们重建特定范围内历时性的人口结构、婚姻网络与宗族组织型态。然而,与其将这些资讯视为静态的历史文本,或许我们应该同时注意谱系记录性与宣告性的双重特质。这个特质一方面对量化研究带来局限,研究者必须体认到其所重建的是相当条件限制之下的人口样貌,另方面也促使研究者进一步思考这些谱系背後的文本操作,及其展现的多元组织型态。

  (三)地方脉络下的宗族组织化

  从族谱研究宗族组织化的模式,自二十世纪上半叶以来,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点。许多研究围绕着牧野巽指出的如族长、族产、祠堂、祭祀、编谱、自治规约等课题。然而研究宗族组织化的同时,有些学者更将眼光从宗族内部延伸到外部,进一步使用族谱资料讨论地方社会中不同群体的组织化历程,以及宗族与官府、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盖宗族从来不是独立存在於地方社会之中,而是与官方以及其他地方群体、其他宗族有密切的互动关系,而其产生亦有一定之社会、经济条件。在宗族内部的组织之外,族谱的内容亦反映出许多对宗族外部势力的回应。这种纳入地方社会、跨越内外的探讨,是早期研究将族谱当成宗族内部组织文件所较少涉及的。

  当我们从地方社会的角度来探讨宗族组织时,阅读族谱的角度也有所调整,这又牵涉到两种不同的解释模式与其背後对中国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预设。以往普遍接受的解释模式是跟随着族谱中的说法,认为族谱的成立与扩散是由士大夫等精英阶级领导的、由上到下的行动。如多贺秋五郎(1912-1990)在1960年出版了各地收藏的族谱目录,与牧野巽一样,特别注重族谱中的各种宗族规约。他认为族谱在宗族的结合与统治上有相当的重要性,在继承牧野巽「近世宗族」模式的同时,更指出北宋以来新兴的士大夫阶层在「近世谱」的形成,以及於元明清时将此谱带进中下阶层的角色。这种视族谱为宗族「士绅化」之一环、由士大夫带进地方社会的看法,与传统谱学中宋代私谱兴起的说法相合,成为解释族谱流行的基本说法。士绅阶级将来自理学传统的宗法概念,藉由各种组织化的建设,带到中下层社会,因此宗族的建立是一种趋同的过程,即将一种特定的宗族模式灌注於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其背後的驱力包括缔结政府结合士绅的共同统治形式,以及儒家大一统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模式底下,强调的是来自不同区域族谱的共同之处,例如类似的家法族规、类似的格式修辞。从族谱中,这些共有的规范性文本,可以归结出宗族运作的指导原则。

  然而自1980年代开始,另一波受到社会科学影响的潮流,强调从地方脉络理解族谱与宗族的形成,其中又以对华南社会的研究最为兴盛。这波潮流一方面是由於海外社会学、人类学学者进入中国,与中国本地学者在田野与文献间的激荡。另方面亦有中国本地的传统之延续,其中以傅衣凌(1911-1988)的影响尤为显着。傅衣凌在二次大战前赴日师事社会学家松本润一郎(1893-1947),尔後在福建省银行经济研究室工作,并在对日抗战期间退守永安,发现一批农村契约文书。从这批文书开始,开启了傅衣凌一方面运用社会科学方法,另方面重视民间文书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运用了大量此前不受重视的民间史料。其使用族谱最着名的例子,即是从在惠安发现的《龙山骆氏族谱》中关於奴变的记载,剖析明末商品经济对东南沿海社会秩序的冲击,将此谱置於明末当地走私贸易的历史背景中,体察当时经济与社会变迁。这种将民间文献放在地方脉络里,发掘其中展现之历史动向的方式,提昇了民间文献在历史研究中的位置,也启发後来对民间文献的深入探索。

  面对各地变异极大的民间文献,这类从民间文献出发的研究着重的是地方的能动性,即地方人士面对不同自然环境、经济条件、政治关系下的选择。在此模式下,地方上的人们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或正统意识形态支持的组织方式,而是在各种势力协调间,将主流的模式挪为己用。而要了解这个挪用与协调的过程,则必须整体地考量地方上各种引导地方人士做出选择的条件,以及最後地方人士采取的策略。因而整个组织化的过程是一种动态的、互动式的相互建构,并不是不同区域从野蛮走向一套文明且一致的「国家―― 宗族社会」连带体制,而是各个区域从对一套正统的体制做出不同的回应,不停地调整自己的组织,寻求最有利的共存方式。在这两种模式背後,是对中国社会建构过程的不同大叙事,前者表现各个不同的地方社会如何整合进一个一体化国家的过程;後者则表现在一个松散有弹性的帝国框架底下,各种不同的地方性如何构成。如同前者阅读族谱时,注意到的是各个不同地方的族谱中共享的部分,像是相同的谱法、同样的结构、类似的内容;而後者在意的是这些被视为同一种文本类型之族谱中,在地方上的创造与表现。

  由於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史的重要课题,因此这种模式的研究很多围绕在国家制度与宗族组织化的互动关系,特别是户籍、里甲、赋役等直接与家户单位相关的制度。宗族在组织化的过程因应这些制度而制定的共同规约,如户籍单位义务的分担,常常是族谱中的重要部分。有的状况是宗族组织的型态因应官方制度而成形,有些因此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血缘未必是宗族组织的唯一准则,有时文字规约显得更为重要。而这些合同规约性质的宗族文献,常在编纂正式族谱时编入,成为族谱的一部分。

  面临国家制度是地方人群组织过程中的重要因素,但也不是唯一的因素。有许多因素让地方人群需要以宗族的型式组织起来,并且持续运作下去。经济因素是其中之一。尤其对累积相当财富的家族来说,重要的挑战是如何让财产转移到下一代,不致造成冲突之虞又仍维持各支子嗣的联系关系。公平的分家过程与以祭田等形式保留之共同财产是其中的关键,而在历经数代之後,不同世代累积的共同财产愈难厘清归属关系,因而需要组织性的管理。而区域经济型态的转变,可能让共有财产之管理更复杂,也更需要组织化。有些情况是因为社群共同面临的生存压力,需要以宗族形式组织,如因应自然环境的水利系统需要集体维持、与周遭群体的竞争关系需要以宗族的型态集结成群,以取得和其他宗族乃至官府得以协商的基础,甚至维持自卫武力。此外,祖先祭祀与宗教信仰在宗族组织化的过程中,依其形成的历史条件与区域条件,亦扮演轻重不同的角色,而有不同的仪式型态。宗族在种种不同因素的交错中成形,虽然宗族组织仍有一些可称为「宗法」的基本原则而非任意集结,然而以长时段来说,宗法的原则未尝不会变异,微观的实践更难齐一,因此在各地不同条件下成形的家族可有许多不同的型态。这些型态变异常常就反映在各种内容、形式不同,却都被称为族谱的文献中。

  在这种从地方脉络出发,注重地方能动性的研究中,对族谱的解读不是将其中的规范性文本直接当成宗族运作的准则,而是要思考这样的规约在当时、当地对宗族组织本身有什麽意义,而又是对应什麽样的社会关系。如在族谱中出现一份各房每年轮流从祭田收租、举办祭祖仪式的议约,并不意味着该宗族从此落实这些约定,且儒家形式的祭祖仪式成为他们奉行的准则。更有可能说明的反而是这样的仪式此前未被有效执行,因此在某个特定时刻有宗族成员觉得需要立下文字、纳入族谱。研究者要思考的是,为何在这个时间点,什麽原因需要导入这个制度?这样的制度由谁领导,分派的依据以及纳入的范围为何?换句话说,这些规范性的文本并不是中立的、也不能直接当成宗族实际运作的描述,乃至迳自解读为正统概念的落实。这些文本是一系列协商後的约定成果,对研究者来说,阅读这些史料的用意在发掘协商背後的各种力量。

  当研究的取向强调从族谱的地方脉络出发时,已经不免涉及检讨族谱的文本性(textuality)与生产机制。对文本性与生产机制的探索,目的不仅是帮我们了解族谱本身,更是进一步探索生产机制背後的文化与社会性因素,以及这种文本本身在宗族组织化,乃至於在地方社会中的意义。

  三、结语―― 作为文本的族谱

  本文梳理了自二十世纪上半叶将族谱作为史料以来的三种不同取向,以及这三种取向随後的发展与反思。这三种取向的反思有一共同点,即不再将族谱当成客观中立的历史纪录,重新从诸如族谱作者的意图、族谱制作的目的、族谱在宗族组织的作用等方向思考族谱的内容。这些从文本性质出发的反思,是将族谱放回其原来地方社群的生产脉络中。如同地方社会各种以宗族为核心或以宗族之名进行的组织化运动,编纂族谱亦是其中一种。当我们开始注重各种组织行动中行动者在特定时空脉络下的能动性与其发展策略,我们亦不能忽略族谱编纂这项行动的编谱者与襄赞者,和其所处各类条件:社群结构、经济状况与可得到的文化资源。虽然因为某些特徵而被视为族谱,但每部族谱在地方社群中的意义可能都相当不同。既然族谱是为了特定时空的宗族组织所编纂,便不能跳脱其历史与地方的脉络来讨论。

  同时不能忽略的是,族谱的编纂同时也是族谱概念的流传与接受。一部族谱从来不是一个宗族或宗族中的某个成员独立编纂出来的,编纂者必然看过其他族谱的范例,从他处习得运用文字的能力或取得文化资源。因此,编谱者所作的工作某种程度上可说是一方面采撷外部的族谱传统,另一方面则将宗族成员内部协调折冲的成果,与宗族内部已有的文本相结合,进而重新创造出属於自己的族谱文本。

  与其他宗族组织化的行动有所差别的是,编纂族谱是一项文本建设活动。它涉及一定的文字编纂技巧与文化资源,更容易由族群中的特定阶层所操作,因此在其中所呈现的样貌毋宁包含他们的意识型态。然而他们所呈现的样貌,因为以族谱这样的形式留存,可以被後世所继承与接受,或据此产生新的文本,或成为被接受的事实与指导行动的方针,由此影响行动、形成认同。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族谱及其编纂的行动,可视为抽象之意识形态与具体社会实践间的接榫,并在特定历史脉络的地方宗族建设中展现。

  这些从族谱文本性质出发的探究,在许多方面让我们对族谱的内容有更立体的认识,并将族谱放在文本与社会之间互相构建的历史过程中,重新思考族谱的意义。

  (原载日本中国史学会《中国史学》第25卷,2015年10月,页85-97。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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