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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平郡 [打印本页]

作者: chixk    时间: 2017-6-24 08:18
标题: 西平郡
西平郡:历史上的西平郡有三处,

①春秋时期的西平地区在今河南省开封市陈留镇一带,战国时期为秦国宰相池子华的封邑,称西平郡。

②东汉建安年间汉廷将金城郡分置出一个西平郡,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一带。东晋末年,这个西平郡一带为秃发乌孤所占,称西平王,一度依此为都城。

③今青海省西宁市。西宁地区在古代为羌地,西汉时期设置军事和邮传据点西平亭,汉元狩二年汉朝大军西进湟水流域,霍去病修建军事据点西平亭,这是西宁建制之始。汉神爵二年属金城郡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七年置为西平郡,治所在西都县。三国时期曹魏黄初三年扩建为西平郡,正式开始筑城。北宋崇宁三年改为西宁州,至此“西宁”之称始于见史。民国十八年青海正式建省,治所在西宁县,民国三十五年以省垣周围正式成立西宁市。1949年9月5日西宁解放,9月8日成立市人民政府,为青海省辖市。1950年西宁市为青海省人民政府驻地。1960年原由省直辖的湟中、大通两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划归西宁市领导。1962年湟中、大通两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改由省直辖。1966年大通县交由西宁市领导。1985年 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5]163号)撤销大通县,设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原大通县的行政区域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1986 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30号)将西宁市城西区分设为城西、城北两个区,撤销西宁市郊区,将原郊区所辖的七个乡分别划归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个区管辖。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9]142号)将海东地区的湟中县、湟源县划归西宁市管辖。

陈留郡:秦王嬴政二十六年置陈留县,汉武帝元狩元年改置陈留郡,治所在陈留 (今河南开封)。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东部至民权县、宁陵县、西至开封市、尉氏县、北至延津县、南至杞县一带地区。北魏时期改治到浚仪。隋朝开皇初年废黜,隋、唐两朝皆为汴州陈留郡。1957年丁酉并入河南省开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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