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氏宗亲-东南区池氏-福建池氏

应天公·中仙池氏


族事管理章程 

  

为了引导族人爱国、爱族、爱家,为了自尊、自爱、自强,加强团结继承祖训,人人遵守法纪,勤劳俭朴,是族人的基本思想规范。经长辈和有识人士研讨定订以下管理章程:

(一)爱护祠堂,祠堂内外不得堆放私人杂物,左右扶厝(地基)通沟,门埕、花台秀土、道路不得侵占,不得乱挖乱种。

(二)祖厝风景林实行全封山,不许乱砍滥伐,违者给予重罚,检举者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前坑峡凉亭人人要加以爱护,若有破损众家要进行维修;洋面道路两旁私人不得乱挖乱种。

(三)每年祭祖按诗书两大房系轮流,各自又有四个分房共八个支房轮流当祭首,周而复始,措办祭务。全姓各户应缴交祭祀经费。农历八月初一为全族促进派发共有的祖墓,共20穴列表轮流由28个村民组长负责组织族人进行祭扫活动。

(四)新生男儿都要遵照先祖既定的辈派套辈取名。同辈同名者,后生者要更名。不得异议,避免错乱。并向专职负责添丁人员办理添丁手续,交纳添丁费。

(五)过继,凡有书面或口头许诺的,嗣出方不得反悔。嗣入方不得另眼看待或虐街。只有亲生父母有权作嗣出儿子的决定。

(六)男到女家结婚,女方父母要求男子改名更姓成为半子的应录允许。本姓氏出赘和外姓入赘都得一视同仁。

(七)族财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开支要审批。设出纳、会计专人负责,帐目要月清季结,年度公布接受临督,公款不得挪用,不乱借。

 

中仙池族第三次修谱

公元1998年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