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氏宗亲-东南区池氏-福建池氏

应天公·岳溪池氏


族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族也不可无范。制定族规家范,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环境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修改,使之贴近生活、有规可循。制订族规,要联系现代人在实际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和维护本族利益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几条族规,供本族人共同遵守。

  1. 族谱是尊祖溯源的依据,后代子孙要十分爱惜,务必在三十至五十年之间重修一次。详细载明世系行次、讳名、生卒年月、坟墓地址、坐向、妣配及子女等情况,留示后人,做到有根可循、有谱可传。理事会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本年各户生、卒人丁的生辰日月,负责向添丁人要收添丁费。

  2. 订七月十五日祭祖,八月初一日扫祖墓。这是民族传统,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惯例,要遵循和坚持下去。每年轮流做头人员向各户收取所需粮款,买供祭品、香纸、烛炮,负责祭好祖宗,并铲除祖祠周围杂草,耙通四方水沟。另,做头人还要负责第二年正月间两次迎神的各种事宜(如向各户收款迎神,厅中供祭品桌子等事)。

  3. 祠堂是全族人尊宗敬祖的唯一寄托场所,也是全族人共有的财产,保护好祠堂,人人有责。任何人不得随便占用祠堂和任意损坏祠堂里的任何公物。如有有族人在祠堂居住,要经族长理事会同意,居住时只准修理、不准破坏。祠堂不准办任何加工厂,不准堆放柴草和其他杂物。

  4. 如有外人侵犯祠堂和祖墓以及涉及到全族利益时,全族人要上下齐心协力,出面阻止,共同维护好全族人的利益。

  5. 严格遵守排行辈份,做到上承下继、有脊有伦。提倡尊老爱幼,不论生男生女,都是自家子孙,都要关心和爱护。上代人要担负起培养教育好下一代的责任,下一代人要尽到奉养孝敬上代老人的义务。

  6. 无男嗣的可抱养、招嗣和入赘。凡招进来的,不论血统都是姓池,但要交添丁费。既然收进姓池,都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族谱里只按惯例注“嗣子”或“赘婿”,不加注其他内容。凡是渊叟公支派下的子孙,同属自家人,都要互相关心,和睦共处,搞好团结,处处体现自家人的团结文明景象

    岳溪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