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氏宗亲-东南区池氏-福建池氏

应天公·岳溪池氏


条例

   

——苏法五世为一系,书名而不详事迹。欧法亦五世为一系,详注事迹而画为格杆。今效苏欧二法,五世列为一图,而即认字行,事迹注于系名下;

——五世为一系,提之于上长子,直接本身书之,众子以次旁列,世世相承,人尽则止。上世人少,下世人多,依次揭开空其上白;上世有人,下世无嗣,亦空其地,不使旁侵。但“子日子止,不忍绝之”之意云;

——世系序昭穆而齿不论列长幼,而序必先论叔侄尊卑,不论贵贱;论兄弟后先,不论嫡庶。亲亲长长,即寓其中。故生卒必书,殇者不录;配者必书,出者不录;承继必书,继非同宗者不录。承继者即于所嗣系下注明“嗣子”,于所生系注明“出嗣”二字,以明为人后者,不得顾其私亲之义。此世次之大凡也;

——乳呼为名,族呼为字。是名字即行第之所在,不可不同。
    从前各房各取,久必无考。兹取二十字以为行第,自三十八世、二十三代起,依凭此二十字取名取字,俾后世相同,不失其次序。将名次字次腾录于后:
    名次
        新国大文明  方求孔孟兴  圣贤传至训  孝友自长承
    字次
        上怀隆盛日  安享太平年  居仁并由义  本立道恒生

 

续修宗谱编纂组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