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二十五      

池城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我的曾祖父池光爱经医治无效,于农历四月二十四日不幸去世,享年54岁。  
  曾祖父去世后,依照其生前愿望,将家族财产商铺分成四份,即曾祖父的大哥、三哥与高祖父的二弟继承龙川背岭(当时资助方提督粮草的药行)“万生堂”药行。祖父的三兄弟分得兴宁的“万珍药行”和“和珍药行”。曾祖父的四弟继续在“方坑关”协收关税。“昭武第”房产为曾祖父的三个儿子所有(曾祖父亲生我祖父和二个女儿大祖伯父、三祖叔父系曾祖母和二曾祖母抱养),大曾祖伯父、和三、四曾祖叔父分得“武德第”房产,“武德第”的正后厅和前厅为公用,以便今后的婚丧喜庆作场所,并分右侧的正房作为曾祖母的住房。所有银两土地再按四兄弟五份分配,我祖父独分一份。在曾祖母的主持下,曾祖父的三个儿子再分家,祖父在老房份分的那份家产继续为我祖父所有,把所有家产分成四份。实际上,我祖父分多了一份(说实在,古时候的这种等级观念是不可行的),祖父的大哥和三弟分得兴宁“和珍药行”,我祖父分得“万珍药行”。自此各自经营所继承的药行,曾祖母随祖父生活。  
  孙中山先生推翻清朝政府之后,我们的家族也随之走向低落地步了主要原因为:公子哥儿办实业没经验,享受享乐的依靠思想依旧存在。尤其是我祖父,终日靠帐房总管打理生意上的事,自己当上名副其实的少爷,终日和一帮“爷儿舍子”闲情逸致品茶玩乐。生意上的事从不过问,导致年年被帐房总管贪污骗财,被发觉后才自己经营。但祖父对生意上没有一点经验,今天听说那宗生意好做,就与人合股做,最后是亏本多于赚钱。据我祖母说:祖父的良心是很好的,他从来没有看轻他的帮工,对家乡人朋友有求助的,都尽量帮助人。后来祖父把“万珍药行”的规模缩小,再开办“万珍糖铺”。据说当初生意非常红火,于是祖父到家乡请了好几名青年帮工,前来帮忙。日本侵略中国,把战火燃烧到兴梅一带后,祖父的生意日渐低落。在那时很多人的生活都没保证,生活非常困难。祖父一股善良之心又应然而生,对相识之人进行赊欠了,甚至只要有人说“少爷”,不认识的也赊有。(我祖父虚荣心很重,只要是你在他面前继续称他“少爷”,什么事都办得成,尤其是:当年“方提督”要不是你祖宗献粮草,不一定会打胜仗,这话一出,你就一定会借到钱。)在这个特定的背景,祖父把祖宗留下的钱财也用去了不少。于是就有了标题上所说的“三八二十五”的怪俗语。当时祖父经营的每包糖果为三个铜钱,很多市井怪人经常利用祖父的爽快,买了八包糖果还二十个铜钱,就对祖父说:“少爷,刚刚好,三八二十五”。祖父收钱后,不清点就放进钱柜里,买糖的人就和祖父谈家常,当“想定”就会向祖父说是“三八二十四”,祖父则会再给一个铜钱。所以当时在兴宁一带盛传的“少爷,三八二十五”就是说我祖父的。以后这些市井怪民都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讨点小便宜,我祖父何为不知呢?我祖母说,祖父常说,他们就是穷才会这样无良……  
  1949年8月兴宁解放,时任兴宁县的林县长被管制(林县长老家是揭阳人,家人先前已往台湾了)。当时有人揭发他有“血案”,政府正准备枪决他。据说;林县长是一个很善良的县官,被一个看管的人秘密放走。在准备逃走时,“林县长”到我祖父那里借钱。我祖父照样借给他往台湾的路费,使林县长保全了生命。1987年农历十月十六,林县长的儿子回大陆探亲。他父亲因年事已高,不能前来,委托儿子前来还恩。几经碾转,再三探问,最后才到我现在的老家寻访。林县长的儿子见到我祖母和父亲时,依稀还能认得,两手牵着我祖母和父亲的手,连声道谢当年借钱救父之恩,并转告他父亲的诸多问候,为祖母送还当年所借的款项和答谢金,以及一些进口药品。他表示,这次是首次回大陆探亲,今后还会经常来看望祖母老人家。但不知何故,去后就没有消息,当年来时林县长的儿子也已经是七十多岁了……  
   1949年10月13日揭阳解放,我祖叔父是当时首任农会主席。他为人豪爽,只是放荡不羁,喜欢赌博。他将曾祖父分给的家产在二三十年中赌尽吃完,解放前夕参加梅岗武工队。(后来他经常这样说:“如果不出我这败家子,我们的家族一定都是官僚地主!”后来我认为:三祖叔父说得很有理,因为当年划分阶级成分时,土改工作队是要定我家为官僚地主的,幸得我祖叔父当农会主席,加之乡民都向土改工作队担保,说曾祖父为官清正,对贫穷乡民最有同情心,所以才把我们的成分评为小商。)临解放时,祖叔父去信和托人到兴宁要我祖父回来分田,说:如果没回来,到时有可能房屋都会归公的。于是祖父他们放弃了商铺地产,回家分田。从此之后合家归故里,过着清淡的日子,也改变了祖父的“少爷”习俗,成为一个普通的农民。我祖父池新弟于1960年农历三月初九去世,享年69岁。二祖母一生善良贤淑,对祖父百依百顺,解放后放弃原来当惯少奶奶的尊贵,和常人一样下厨房,理家务,积麻线,赶鹅群,还参加生产队的农忙晒谷等力所能及的工作,于2004年农历三月二十日无病自终,享年一百有二。
  我父亲一生也算娇生惯养,虽然生在农村,但不那么辛苦。他是祖父唯一的儿子,解放后,先后任生产队长、被大队派往外地修筑水库的水利负责人、大队卫生站站长、村联社干部等职。于2002年农历六月二十三去世,享年69岁。
  我家族自清朝以来可称辈辈出“官”,先后是:祖父辈份的有梅岗书院校长,父亲辈份的有国民党44师密侦大队长,我辈份的有现任深圳市某局局长。在故乡中,自古至今也都是我房亲任村书记。
   平心而论,我真的为高祖公义献粮草、曾祖父为官清正、祖父借钱救林县长等义举深感欣慰。我们作为他们的后人而感光荣!虽然于今我们都不能重振门庭,为祖宗争气,但我们现在所传承的是一股源于祖宗遗传下来的志气和傲骨。
 
    (下一篇,也是先祖结束篇,我将介绍先祖的兄弟姐妹、房亲,以及当今后人的情况。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请网友为我提出修改意见。)
   

发表时间:2007年11月14日 8时9分5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