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氏宗亲-中原区池氏-江苏池氏

常州天宁雕庄池家塘《毗陵池氏宗谱》


江苏常州天宁雕庄池家塘

民国岁次丙寅重修

《池氏宗谱》

   宁远堂珍藏


谱例六则 

一、无子而立嗣,自有近支应继之子,所生父名下书某嗣某兄弟后,继父名下书以某兄弟之子某为嗣,并注详明。若后世有以侄孙为子、族弟为后,皆非律例所宜,深戒!

一、族中有他姓入嗣者,即当其父名下注明“无嗣,取某姓子某为嗣”,而另附世表于后,以免乱宗;

一、为尊者讳,礼也。子孙称祖宗之讳,亦为不孝。自后命名,宜一核宗谱,毋得雷同;至童仆之名,尤宜详慎!

一、婚娶之制:妻者,齐也;妾者,接也。嫡庶之分,固所当严;母子之情,尤宜两尽。今例于正室则书嫡书配;于妾则书侧书副。妾无子女者,不书,以非匹耦也;有子女者,于所生名下书“母某氏生”,“母以子贵”义也,于情斯安。

一、子孙不肖,理宜革出,宗祠谱上止削其本身,仍于下注其子女曰:“某孙某孙女”,盖古者,罪不及孥,且其子孙何辜?弃之适以绝其自新之路。

一、兹谱分给,各宜慎藏珍之,毋遗失,毋损坏,毋轻以示人,恐后有家人冒主姓而窃谱为凭者。

 

                    八世孙 化龙 

谨识

         


增补谱例四则 

一、古者不封不树而墓必有志,今谱中所载卒之年与所葬之处,所以使子孙世世不忘而拜扫无缺也。

 一、谱牒所载,不论贵贱亲疏,可考者一例登谱。至于姻亲及嫁娶或仕官有名望者,则详注曰:“某公之子、某公之孙女”,否则止云“娶某姓、适某姓”。繁简之故,概从大例,非敢漫存轩轾也。

一、子孙或出赘,或流落,或为异姓后,皆宜访明注谱,存其支派。脱有归宗之日,后人不至无稽也。

一、谱中名字次第,序分不序齿。今据现存子姓年齿,循系开列谱后,所以使长幼有序而称谓不紊也。

                    十四世孙 际青

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