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氏宗亲-中原区池氏-江苏池氏

常州天宁雕庄池家塘《毗陵池氏宗谱》


江苏常州天宁雕庄池家塘

二零零七年岁次丁亥重修

《毗陵池氏宗谱》

   宁远堂珍藏


凡例

  1. 本次续修之文本,广泛征求族人意见,为保持传统风格,仍为线装竖排版,内容较原谱更为详细,原繁体字改为规范简化字。

  2. 本谱主体为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续修藏版。对少数章节、段落的次序稍作调整、归类外,仍保持原貌,新增传序文集等均收入卷首,嗣后续修可按类别入座编排。

  3. 为便于各房、分支[便于]查阅,本届续修按房分、支派顺序分集,并又世系图为目,列于世表之前,大的分支世表另立,世表仍为五世升式。

  4. 世系图(挂线图)除统宗外,改五世一段升格为十世一升式,又便于看清自己与父祖、儿孙与房族之关系。

  5. 文化程度:现已普及义务教育,本次续修一般只记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学位。

  6. 职务、职称记载党、政、军、事业、企业单位等镇级管以上干部及科长以上的最高职务,及助理工程师以上及相等级别的各种职称。

  7. 按现行国策和计划生育原则,废止重男轻女旧习,女性姓名和女儿的生辰如实记载,无儿子家庭,女儿同样继承世系,本人有意愿的,外甥也可继承世系,但只载名字,不载其姓。

  8. 招赘夫婿以池姓女儿血统继承世系,夫婿同称为配,一样记载其姓名、生辰、其家庭地址和简历。

  9. 出继子女视同嫁出的女儿,在父亲世表内记载其生辰、出继之姓氏和地址及配偶,并欢迎其和子女归宗,仍可继承世系。

  10. 领养子女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但要写明继子、继女。或书养子、女,和爱子、女。

  11. 婚配变动必须如实记载,离婚或者过世再娶,书续、继,所生子女载明某出,以前离异的配偶和其子、女不能遗留。

  12. 淡化嗣随关系:原谱上不作变动,原则上以本生父祖承嗣,其兼嗣、随嗣等不再下续。对确有财产继承和赡养关系的可记载出嗣和入嗣。

  13. 出生年月:沿用公历纪元,但农村习惯仍以农历为主记载生辰,现以登记表为准,同时记载天干地支,以代表属相[象]

  14. 凡族人为国家和社会有杰出贡献、热心公益事业、持家创业、尊长孝悌等传统美德堪为楷模者,另撰简历传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