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w.org 发表于 2019-9-3 17:02:24

县级党委组成部门

县级党委都由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党委办、总工会、武装部、政法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党校、政研室、党研室、老干局、团委、机党委、广电局、电台、妇联县委办、史志委、文明办 人大机构等组成。

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委员会批准;必要时可由上级党委员会指定。

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师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师以上单位的机关(部门)设立党的委员会,对本机关(部门)的工作实施集体领导,其成员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指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县级党委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