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2:03

徽州和珠江三角洲宗法制比较研究

(老嘢按:此研究文章虽非单说梁氏,但对于梁氏源流,迁徙的研究或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珠三角不少的梁氏族谱中,“南雄前无考”的原因或可在此文中有所启示。寻根问祖应实事求是,不可想当然,也不必为因追溯不到康伯那里去而以为自己无根。)

宗法制度的故乡本在北方的黄河流域。起源於氏族公社,盛行於西周。尔后,虽然几经改变其形式和内容,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但前后依然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随著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宗法制也逐步向周边地区扩展。到明代以后,作为越人故地的东南地区,宗族组织反而更加盛行. 得益於商业化的一些单寒家族,冲破宗法制为官宦世家所垄断的藩蓠,也修坟墓祠堂,撰写族谱,置族产,按照宗法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宗族组织因而趋向民间,逐步庶民化,普及化。宗族组织也因而成为社会结构的基础,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深层的、长时段的影响。不研究、不了解农村宗法社会的性格,自无从了解近现代中国社会的症结所在。

关於宗族制度的问题,愈来愈为学术界关注。近年来,论著叠出,见解日新, 使这一课题的研究不断推向深入。南方的宗族制,都同源於北方古老的宗法制, 自有其共同之处。但由於各地的历史特点、文化背景、生态环境,千差万别,宗族制在各地也呈现出千姿百态,各具特色。本文拟就南方的徽州和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制作一比较,以就正於海内外学者。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2:16

http://tieba.baidu.com/p/1049196309?pid=11892245710&cid=0#11892245710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2:31

待开发的生态条件下进行竞争的工具

徽州位於皖、浙、赣三省交界处,本属古代越人的故地。自汉末始,尤其於晋、刘宋、唐末,北方衣冠巨族源源迁入徽州。他们依然坚持世家大族式的宗族组织。往往选择易於守御之地屯聚为坞壁,(1)并组成以本宗族的族人为核心、有部曲、佃客等依附农民参加的武装队伍,即所谓宗部、宗伍,其首领称作宗帅。宗帅,既是武装组织的首领,亦即宗族的族长。作为越人后裔的土著山民,有的也仿汉人组织成宗部,其酋长亦自称为宗帅。一些人众势雄的宗部甚至据守山头,恃险割据称雄,不纳王租,与中央政权相对抗。例如歙县宗帅金奇,率有万户,屯守勤山;毛甘万户屯乌聊山;黟县宗帅陈仆、祖山等领有二万户,屯守林历山。孙吴政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们镇压下去。(2)文献上记载的宗部、宗帅,究属汉人抑或越人后裔,已难以区分。南迁的北方士族之所以坚持世家大族式的宗族组织,是为了适应新移住区待开发的生态环境下进行斗争的需要。汉末“孙吴的建国乃是以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对於另外各个宗族集团即宗部的胜利。”(3)这些士族除为争取南方政权而进行角逐外,就是为占有山场,争夺劳动力,而在彼此间、以及与各少数族的宗部展开斗争。他们通过坚持和强固原有的宗族制,加强内部的凝聚力,并不断地扩大其部曲、佃客(明清时代演变成所谓佃仆、郎户之类的依附者)的队伍。这些部曲、佃客,且耕且战,既是封建依附者,又是地主武装。从中原移植於此的宗族制,成为在这块荒服的待开发的生态环境下进行竞争的工具。南迁的北方士族,在靠武力扩张其势力的同时,又以浸透著宗法思想的中原正统文化进行教化。他们终於在越人酋长控制下的徽州地区,取而代之,反客为主。随著时间的流逝,汉人的源源移住,唐代以后,不仅越人的习俗日渐泯灭,山越之称也不见了。说明汉越已经融合。在这块“辟陋一隅,险阻四塞”的土地上,经过长期的土、客斗争,遗留下来的是:“聚族成村到处同,尊卑有序见淳风”。(4)宗族组织成为当地社会结构的基础,

珠江三角洲,在唐代之前,是一由越人所居住的、栖息於历史角落的荒服之地,“越俗犹未甚变”。(5)今天的珠江三角洲核心区,还处於岛屿峙立的浅海之中。汉末、晋、宋的移民狂潮,并没有直接移住此地。零星的移住,可追溯到秦汉,但几乎都集聚於汉人的边疆城市-番禺(即今的广州)和三角洲边缘的台地。珠江三角洲是以宋代的移民为契机而得到初步的开发的。(6)明中叶以降,在广州市埸转型的推动下,商业化兴起并日益加深。(7)社会经济因而取得迅速进步。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2:45

待开发的生态条件下进行竞争的工具

徽州位於皖、浙、赣三省交界处,本属古代越人的故地。自汉末始,尤其於晋、刘宋、唐末,北方衣冠巨族源源迁入徽州。他们依然坚持世家大族式的宗族组织。往往选择易於守御之地屯聚为坞壁,(1)并组成以本宗族的族人为核心、有部曲、佃客等依附农民参加的武装队伍,即所谓宗部、宗伍,其首领称作宗帅。宗帅,既是武装组织的首领,亦即宗族的族长。作为越人后裔的土著山民,有的也仿汉人组织成宗部,其酋长亦自称为宗帅。一些人众势雄的宗部甚至据守山头,恃险割据称雄,不纳王租,与中央政权相对抗。例如歙县宗帅金奇,率有万户,屯守勤山;毛甘万户屯乌聊山;黟县宗帅陈仆、祖山等领有二万户,屯守林历山。孙吴政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们镇压下去。(2)文献上记载的宗部、宗帅,究属汉人抑或越人后裔,已难以区分。南迁的北方士族之所以坚持世家大族式的宗族组织,是为了适应新移住区待开发的生态环境下进行斗争的需要。汉末“孙吴的建国乃是以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对於另外各个宗族集团即宗部的胜利。”(3)这些士族除为争取南方政权而进行角逐外,就是为占有山场,争夺劳动力,而在彼此间、以及与各少数族的宗部展开斗争。他们通过坚持和强固原有的宗族制,加强内部的凝聚力,并不断地扩大其部曲、佃客(明清时代演变成所谓佃仆、郎户之类的依附者)的队伍。这些部曲、佃客,且耕且战,既是封建依附者,又是地主武装。从中原移植於此的宗族制,成为在这块荒服的待开发的生态环境下进行竞争的工具。南迁的北方士族,在靠武力扩张其势力的同时,又以浸透著宗法思想的中原正统文化进行教化。他们终於在越人酋长控制下的徽州地区,取而代之,反客为主。随著时间的流逝,汉人的源源移住,唐代以后,不仅越人的习俗日渐泯灭,山越之称也不见了。说明汉越已经融合。在这块“辟陋一隅,险阻四塞”的土地上,经过长期的土、客斗争,遗留下来的是:“聚族成村到处同,尊卑有序见淳风”。(4)宗族组织成为当地社会结构的基础,

珠江三角洲,在唐代之前,是一由越人所居住的、栖息於历史角落的荒服之地,“越俗犹未甚变”。(5)今天的珠江三角洲核心区,还处於岛屿峙立的浅海之中。汉末、晋、宋的移民狂潮,并没有直接移住此地。零星的移住,可追溯到秦汉,但几乎都集聚於汉人的边疆城市-番禺(即今的广州)和三角洲边缘的台地。珠江三角洲是以宋代的移民为契机而得到初步的开发的。(6)明中叶以降,在广州市埸转型的推动下,商业化兴起并日益加深。(7)社会经济因而取得迅速进步。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2:53

宋室南迁,偏安杭州之时,朝廷官宦、士大夫也纷纷南移。随隆佑太后来赣南的一路数万人,沿赣江的上源章水继续南来。他们跨过南岭寄寓南雄。(8)这些士大夫就道时所携带的随行人员和族人,以及邻裏乡党,经在南雄地区暂住之后,便下浈水,入北江,顺江而下,移住珠江三角洲。据当地族谱,如《罗氏族谱》等文献记载,从南雄珠玑巷移住珠江三角洲的一次集团性的移民中,便有33姓97家。(9)关於这些人,没有世系显赫的记载。他们移入珠江三角洲,是出自寻找优越的经济机会,出自求生计的目的;与为了避难而迁入徽州的北方士族有所不同。他们的后裔因得益於商业化,通过科举仕宦跻身於权仧贵集团之后,追远溯本,把自己的家世与中原名族联系起来是明代以后的事。当他们进入珠江三角洲之时,如同当年北方士族移住徽州一样,面临著在已被占领了的生态条件环境中进行竞争的问题。凡在艰难的生存条件下,就必须依靠群体的力量。迁入珠江三角洲的北方士民,为了取得入住权、取得土地开发权的需要,为了兴修水利、开垦沙田的需要,他们也不得不高扬宗族制。他们把江南治理低洼地的经验运用於此地,沿东、北、西三江的主干修筑堤围。防水垦沙,既开辟了沙田,又加速了珠江水域的淤积。这一古老的浅海湾淤积成陆,并垦辟成良田,是同宋代以后源源迁来的移住者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智慧连系一起的。移住者对此地开发的成功,使他们取得了对当地的控制权,同在徽州的北方世族一样,反客为主。明代以后,土著的俚人(越人的一种)不见了,亦即被融合了。他们取得成功的法宝,也是宗族制。

迁入徽州和珠江三角洲的移住者,尽管迁移的动机,以及各自的情况不同,但他们都共同面临著一个在已被占领的生态环境中为求得生存而进行竞争的问题。宗族制既可用以表示对中央正统文化的认同,又可用以团结自己,以之作为同对方进行竞争的社会手段。从此也可见开发较晚的东南沿海宗法组织反而比其滥觞地中原地区更盛行的原因所在了。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3:06

移住徽州的衣冠巨族,在迁移之前,宗法组织严密,皆有系统的谱牒,门第森严。南迁时,依然保持原来的宗族组织。移住徽州之后,聚族而居,尊祖敬宗,崇尚孝道,讲究门第,以家世的不凡自诩。他们还撰写家法以垂训后代,力图保存其过去的一套家风。他们采取种种方法,极力维护并进一步强固原有的宗法制。到了宋代,程朱理学(又称新安理学),(10)对其故乡徽州的影响尤其深远。通过程朱理学的鼓吹,把宗族伦理提到“天理”的高度。张载提出以宗法制来“管摄天下人心”。(11)程颐则认为加强对家族的管制,要有“法度”,治家者“礼法不足而渎慢生”。(12)就是说,对族众要绳之以宗规家法。朱熹也撰修《家礼》等书,制定了一整套宗法伦理的繁礼褥节,用以维系与巩固宗族制度。经与理学揉合起来的宗族组织,越发制度化了。“尊祖”必叙谱牒,“敬宗”当建祠堂、修坟墓,“睦族”需有族产以赈济。族谱、祠墓和族产,成为实现尊祖、敬宗和睦族的必不可少的举措。根据理学的伦理纲常制定的宗规家法,则作为约束族众,以及佃仆举止的规范。当地各大族都按一家一族来建立村寨,形成一村一族的制度。村内严禁他姓人居住,那怕是女儿、女婿也不得在母家同房居住。具有主仆名份的佃仆一类单家小户,则於村寨的四周栖息,以起拱卫的作用。随著宗族的蕃衍,有的支房外迁另建村寨,也仍然保持派系不散。关心乡梓事务的清初官僚赵吉士曾指出:

“新安各姓,聚族而居,绝无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合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於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 扌不;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虽数十世不改,而宵小不敢肆焉。”(13)
他的这一段话颇能概括徽州宗族制度的特点。从此可以看出,徽州的宗族制,坚持以父系为中心的严格的血缘关系,并与地缘相结合;坚持严格的尊卑长幼的等级制度和主仆名份;重坟墓祠堂,坚守尊祖敬宗和恤族,崇尚孝道。

应当指出,这裏所说的徽州风俗:“千年之冢,不动一杯;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似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历代战乱,兵燹所及,各大族都难逃厄运。尤其在唐末黄巢起义中,世家大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因在这次动仧乱中,士族官僚“丧亡且尽”,(14)以至於五代以后,“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15)谱牒也在战火中烧毁或散佚。唯幸逃唐末战乱的世外桃源徽州地区的世家大族安然无恙。入宋之后,他们虽然不能恃其门第之高崇而取得官职,但却凭借其家学渊源,通过科举仕宦而进入统治集团,即所谓“宋兴则名宦辈出”。他们原有的谱牒、祖坟,也自被保存下来了。并且坚持聚族而居。徽州宗族制一直保持与正统文化相一致,堪称为正统宗族制传承的典型。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3:20

珠江三角洲的开发,始於宋代,为时较晚。宋代集团性的移民,见诸族谱的有以罗贵为首的33姓97家。其中今可考者有13家。(16)据文献记载,这些人均未属官宦世家。因官,或因流徙,而卜居当地者,也曾“蝉连而居”,(17)并有在宋元建祠堂、置族田的记载,(18)但这些家族并不能世代相承地保持其显赫的地位。宗族制在珠江三角洲没有普遍推行。未见以恪守中原宗族制自诩者,却有士族与土人合流的先例。世为罗州刺史的新会冯融,本是燕主冯弘之裔,以其子高凉太守冯宝,婚於俚(后改黎)族首领冼氏女。后来冼冯氏家族成为独霸一方,历梁、陈、隋、唐四代而未衰的大族。唐初冼冯氏之孙冯盎“所有地方二千余裏,奴婢万余人,珍玩充积。”(19)“贞观(627-649)初,或告盎叛,盎举兵拒境”,唐太宗下诏将讨之。魏征谏曰:“王者兵不宜为蛮夷动,胜之不武,不胜为辱。”(20)视冯盎为“蛮夷”。珠江三角洲各大族以中原高贵血统相标榜,是在明代以后的事。明中叶,得益於商业化的单寒小姓,在当地经济普遍增长中所起的作用,使他们感到自已存在的价值, 於是也仿效大族建立起宗族组织来。这就冲破了传统的宗族制与庶民隔绝的藩篱,使原为名门大姓所垄断的宗族制也走向民间,成为庶民的组织。庶民的子第通过入学、科举而仕宦的道路,跻入统治集团。明中后期活跃於政坛上的珠江三角洲籍官僚,如伦文叙和伦以训、以谅、以诜父子,霍韬,李待问等,就分别从农民、鸭户、冶铁户等社会底层出身而出任朝廷大臣,或地方高级官僚。顺德梁储更是入踞正德朝宰相。他们相互援引、互相攀附。例如,正德9年(1514)梁储充会试考官,擢霍韬为第一;(21)礼部尚书霍韬倚重佛山梁焯和番禺王用仪。这一新兴的官僚士绅集团更是大倡宗法制,竞相叙谱追宗寻祖。都说是源於中原名宗大族,迁自南雄珠玑巷。如伦氏,望出京兆,黄帝臣伶伦之后;霍氏,望出太原,周文王之叔虔(因封於霍,亦称霍叔)之后等。各大族迁自珠玑巷之传说,更编演成美丽动人的故事。自明代起,盛传不衰,妇孺皆知。新贵宗族附会的族谱,敷张成故事传说,传说又成为后来编写族谱的依据。有谱牒以尊祖,自可立祠堂以敬宗、置族产以睦族了。在建构谱系中,对始祖的附会、对祖宗的粉饰,几乎成为修谱的通病,非珠江三角洲所独然。唯同姓不同宗者,采取虚立名号,联宗通谱,建立共同的宗祧继承关系的作法,在徽州,是一禁忌;而在珠江三角洲,却是公然盛行的。更甚者,一些居住相邻近的寒姓单家,也以抽签、占卜方式来确定共同的姓氏,并且虚拟共同祖先,合同组成一宗族。虚拟宗族的流行成为珠江三角洲宗族制的一个特点。这同以父系为中心的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徽州宗族制迥异。
聚居性本是宗族的一个特点。地缘是血缘的投影。(22)但是,卜居珠江三角洲的官宦之家,虽曾“蝉连而居”,但并非一味追求单姓村。例如,“族属之蕃,甲於一郡”(23)的名族沙湾何氏,是在13世纪来到由泥沙淤积形成的名为“沙湾”的冲积平原的。与何氏先后陆续移住於此的还有李、王、黎和赵等4姓。今天聚居沙湾的大姓,即这5个姓氏。据口碑相传,在何氏来此之前,已有张、劳、曹、康、麦和朱等姓,但今已亡绝无遗。(24)据笔者披阅近年出版的有关珠江三角洲地名志的资料,有的村落,是由数姓共建的。宋代立村的东莞李屋(原由李、黄、胡三姓立村,因李姓人多,以李名村)、麦屋、朱屋(此2村也因麦、朱人多而以其姓名之)等即是。(25)有的古老村落,兴废无常,村名是随著移住者的嬗替而不断改变的。例如,增城县新村,唐代由江西迁来,名为四门村。元代有林、郑、张、赖等姓移住,取名新村。后因郑姓取得对该村的控制权,又叫郑新村。(26)之所以各姓先后叠住一村,是因为三角洲的丘陵、台地有限,为了就近垦辟沙田,受生态特点的局限,自不能像徽州的大族般以堪舆风水术卜定。晚清以后,随著大片沙田的垦辟,居民沿著河涌搭茅棚,村落形成线状型。番禺冲决三角洲上的鱼窝头镇的大涌村、良角村等即是。这些所谓村落,有的绵延数裏。居住於此的或为属贱民等级的旦民,或为被大族役使的称作“水流柴”的“耕仔”,(又称“开边人”,意为“外边人”)。除有的耕仔系离宗主村别居的族员外,一般地说,新沙区的线状(或带状)村落,都没有宗族组织。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地域的聚居性。在徽州,从宗主村分迁的支派,则坚持聚族而居,“仍以祖居为宗”。据《休宁范氏族谱》记载:始祖范传正於唐代元和(806-820年)末移住博村。自宋至明初,依次分迁出氵义口、林塘、油潭、合干、闵口和瑶关等6村,皆以博村为宗主村。村居形胜图详载於族谱,不容他姓搀居其中。可见对单姓聚居的重视。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3:39

以下一段文字,各位不妨细细品味
各大族迁自珠玑巷之传说,更编演成美丽动人的故事。自明代起,盛传不衰,妇孺皆知。新贵宗族附会的族谱,敷张成故事传说,传说又成为后来编写族谱的依据。有谱牒以尊祖,自可立祠堂以敬宗、置族产以睦族了。在建构谱系中,对始祖的附会、对祖宗的粉饰,几乎成为修谱的通病,非珠江三角洲所独然。唯同姓不同宗者,采取虚立名号,联宗通谱,建立共同的宗祧继承关系的作法,在徽州,是一禁忌;而在珠江三角洲,却是公然盛行的。更甚者,一些居住相邻近的寒姓单家,也以抽签、占卜方式来确定共同的姓氏,并且虚拟共同祖先,合同组成一宗族。虚拟宗族的流行成为珠江三角洲宗族制的一个特点。这同以父系为中心的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徽州宗族制迥异。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3:50

祠堂作为对应作用於敬宗,并和谱牒、族田合同作用於宗族制的宗旨而备受重视,并且成为判定一血缘群体是否形成宗族的重要标志。在珠江三角洲,祠堂尤其受到重视。清初,屈大均曾经指出;“其大小宗祖祢皆有祠,代为堂,构以壮丽相高。每千人之族,祠数十所,小姓单家,族人不满百者,亦有祠数所。”(27)在广州等大中城市,联姓祠甚多。据统计,光绪元年广州城内便有联姓祠宇85处。(28)对於缺乏血缘和地缘关系的虚拟宗族,祠堂更成为加强凝聚力的法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祠堂也采取股份制合同兴建。民国年间,就有由国仧民党军长黄国梁倡首,增城、龙门、惠州和从化等地黄姓集资,分5股出资兴建者。(29)祠堂是宗族身份的标志,番禺沙湾就以是否有祠堂作为判定“埋边人”(意为裏边人,指大族)和“开边人”(意为“外边人”,指被役使的小姓)的根据,而且可以提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增强商业上的信誉,可见在珠江三角洲,祠堂之特别被重视是同虚拟宗族之盛行和商业化有关。凡此种种,都可看出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制较之於徽州的显然是一种已经变异的亚种形态。

chiw.org 发表于 2018-4-1 19:54:02

宗族组织是与传统的家族主义文化相适应的。它具有政仧治、文化和经济的功能。作为传统宗法制传承典型的徽州宗族组织,其主要功能在於谋求并维护本宗族的社会地位和特权。因此,选拔精英,以科举仕途求高官,和以经商致富,以捐输捐纳而得官衔,便成为其取得宗族社会地位和特权的途径。由於重视族内子弟的培养,“宋兴则名臣辈出”;明清时期,出现“人文郁起”的局面。“以才入仕,以文垂世者”愈多。所谓“一科同郡两元者”,(30)“兄弟九进士,四尚书者,一榜十九进士者”;(31)“连科三殿撰,十裏四翰林”(32)等佳话频传。单以歙县为例,居科名之先者,如中状元的有唐臯、金榜、洪莹、洪钧等;立相国之隆者有许国、程国祥等;阐理学之微者有朱升、唐仲实等;大经济之业者有唐文风、杨宁等;宏政仧治之才者有唐相、吴氵是等;擅文章之誉者有汪道昆、郑桓等;副师武之用者有汪宏宗、王应桢等,因商致富而上交天子者如得乾隆帝欢心的盐商江春、鲍廷博等。(33)这裏只略举一二,但已足见人才之盛了。通过祭祖、分胙、读谱、宣约(即宗规家法,有的还读“圣谕”)等活动,培养对家族本位理念的认同,以加强族内的凝聚力。所以,这些宗族经历千余年而“未尝散处”。通过赡济贫穷族员,培养族众对宗族依赖的情感。有的族田较多的宗族,“节妇孤儿与出嫁守志,以及贫乏无依者,生有月粮,寒有冬衣,死有棺衾,葬有义冢,嫁有赠,娶有助,莫不一均沾其惠。”(34)宗族内部,还可“有无得以相通”,“吉凶有以相及”,(35)具有道义经济的功能。总而观之,徽州宗法制的功能著重於谋求尊崇的社会地位和政仧治特权。
珠江三角洲是因明代以后得益於商业化而引起宗族制的普及化,又由於生态环境、文化背景的特点,其宗族制已发生了变异,不同於徽州宗族制是直接移殖於北方,具有正统性。它虽然具备传统宗族制的一般功能,但又有其特点,这就是经济功能的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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